

加缪与金花
作者:何潇此加缪(Camus)非彼加缪,说的是干邑。它还有一个中国名字:金花。这个名字显得贵气,也更为人知。1863年,让·巴蒂斯特·加缪在法国干邑地区建立了酒厂。在干邑家族里,金花的资历不算老,与轩尼诗和马爹利相比,它比前者的历史短了百余年,比后者迟到了一个半世纪。但在家族世代相传这一点上,金花是个中翘楚,作为留存至今为数不多的干邑家族企业,它保持了自身的特性。金花干邑花香浓郁,橡木味清浅,注重布特尼风格。因为这种特质,在某些干邑品评的文字里,金花干邑与“优雅”等词挂上了钩。近来,金花改译成了“卡慕”,“加缪”这个直接而生僻的译名,就更少人谈起了。
不久前,卡慕发行了Cuvée限量版系列中的第一个产品,卡慕Cuvée 3.128。它由三款生命之水勾兑而成,酒瓶出自雕刻大师塞尔日·孟索(Serge Mansau)的设计,全球只有3068瓶。看到包装盒内醒目的“Camus”字样时,我忍不住提了喧宾夺主的问题:另一个加缪——那个在街道拐角处发现了“荒诞”的法国哲学家,是否与干邑有某种内在联系?这个有些荒谬的问题难倒了好些滔滔不绝的品酒行家,其中有人给出了指东打西的回答:有英国著名文人,名曰塞缪尔·约翰逊的,是品干邑的个中好手,有诗为证。
塞缪尔·约翰逊所作的那首颂酒诗,写于1779年:“葡萄予后生,酒惠成人,唯此白兰地,留赠我英雄。”品酒家们据此擅作主张,推断塞缪尔·约翰逊此时臆想的白兰地一定是干邑。常规推理的逻辑是这样,能打动英国历史上最著名文人之一的约翰逊先生,一定是非凡的酒,何况,到了此诗诞生的那个年头,塞缪尔·约翰逊已不再是早年那个穷书商的儿子,而是与议员交好、受人尊敬的约翰逊博士了,所以,与之身份和地位贴合的酒,只能是干邑。因为干邑,正是白兰地中最为深邃出众的一支。
加缪是否与塞缪尔·约翰逊一样,对干邑有着偏好?可以确定的是,这个酿酒工人的儿子,对酒是喜爱的。且不说后来与萨特等人的交往中,那些被后人津津乐道的“酒神”式聚会,此前,在阿尔及尔,加缪经常把上午消磨在海边,观看“穿梭于地中海岸、散发出酒香和木桶的霉味”的船只。这是他在《阿尔及尔之夏》里描写的生活。
1943年的夏天,加缪在巴黎结识了萨特,一并进入了巴黎知识分子精英的社交圈。波伏瓦在《早年生活》(The Prime of Life)中,提到战时与加缪及另一些新朋友,一起过节、排戏并喝酒,“在所有威胁还悬在我们这么多人头上的时候,我们过早地庆祝着胜利”。尽管此时食品供应短缺,但波伏瓦总是能搞来很多葡萄酒。“酒的质量不算特别好。”加缪此时说。与许多埋头沉溺于精神世界的哲学家不同,加缪对生活细节要求很高,人对某种物质的偏好,有时是个性特质使然,就像卡斯特罗离不开雪茄、戴高乐只喝干邑一样,“优雅”、“理性”的加缪,或许也会喜欢干邑。
“干邑没有坏的,只是其中一些比其他一些更好而已,葡萄的选取、采摘时间、采摘方式、蒸馏方式等方面的限制保证了干邑的质量。所以,尽管不同品牌的干邑口味有所区别,但饮用者总能判断出它是否是干邑。”西里尔·卡慕是卡慕家族的第5代传人,曾在中国工作、生活。
卡募家族的宅子位于干邑小镇,看起来像绿茵掩盖下的中世纪城堡。“如果说干邑的味道让我想起什么,那就是家。我真正开始喝酒在16岁,父亲给我的。干邑是关于分享的酒,打开一瓶干邑,你得确定有足够的时间来品,才能感受到酒的改变,不能急匆匆地喝。品尝干邑最重要的,是喝酒的地点,以及一起喝酒的人。”
当我问起,如何看待那些在“豪饮”文化下长大的中国人,却成了只喝“微醺”的干邑的坚定拥趸时,西里尔·卡慕的回答十分坦率:“有两种干邑饮用者。其中一种,饮用干邑是因为这种酒所对应的地位。他们饮用这种酒,是在向他人昭示,自己属于某个阶层,某种精英地位。饮酒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人看见,因此,重要的是酒的品牌。也有另外一种饮用者,他们注重酒的品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好酒,这种饮用者就是我们的目标顾客。”
最终,我还是把一直未解的加缪谜团抛给了这位干邑家族继承人。他大笑起来:“我过去把这当成是一个笑话来讲。我曾经说,应该给自己的一个孩子取名为阿尔贝,这样,当人们问起,你们跟阿尔贝·加缪关系的时候,我可以回答说,那是我儿子!”到底,他只是说说而已。实际上,如若他付诸行动了,这不仅可以成为一个家庭笑话,简直可以成为一个存在主义笑话。卡慕家族的上一代继承人,西里尔·卡慕的父亲,是让·保罗·加缪(Jean Paul Camus),而就像人人知道的那样,让·保罗,这是萨特的名字。■
(文 / 何潇) 金花加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