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里塞满馅料的圣诞节

作者:殳俏

肚子里塞满馅料的圣诞节0

查尔斯·狄更斯的《圣诞颂歌》是适合圣诞节阅读的小说,据说1843年初版时就被抢购一空,是当时数一数二的假期档畅销书。狄更斯亲自设计了装帧,让它变得喜气洋洋,烫金的封面加上红绿相间的扉页,间有彩色的插画,为了这本圣诞读物,全英国都为之疯狂。有人选择在圣诞夜全家老少一起诵读,有人则为这本书制作了专门的小书架将其供起来。“这本小书看上去那么薄,它却是全英国的财富。”小说评论家萨克里这样说,“不论男女老少,都应该视其为珍宝。”

现在,也许美食家和民俗学家也应该视《圣诞颂歌》为珍宝,因为它描写的圣诞美食看上去都那么诱人,它记录下来的食物传统比金子还值钱,它制作出来的圣诞节的盛宴本身就是一只肚子里塞满馅料的摇摇晃晃的硕大圣诞火鸡——丰富、隆重、英国味十足而弥漫着迷人的节日香气,甚至于那句一到圣诞节就四处可闻的问候语“Merry Christmas”也来自这本书。且看狄更斯是怎样描述一顿19世纪的圣诞大餐的吧:

“东西在地板上堆得很高,形状像宝座,里面有火鸡、鹅肉、野味、家禽、野猪肉、切成圆片的肉、乳猪、串成圈圈的香肠、碎肉派、里面有李子的香肠、桶装牡蛎、烤得红红的栗子、淡红色的苹果、多汁的橘子、令人垂涎三尺的可口梨子、很大很漂亮的主显节庆贺糕点、温热的水果鸡尾酒。”

圣诞节的主角从古至今都是烤全火鸡或是烤全鹅,它是温暖、幸福和光明的绝好象征,是卖火柴小女孩心中的终极向往。而在所有糕点中,圣诞布丁则是一种你永远无法弄清楚做法的奇妙点心,每个家庭都会说“我们家年代久远的祖传的布丁配方”,同时圣诞布丁也是丰盛大餐的永恒的最佳女配角。比较传统的做法是将面粉、油、葡萄干以及坚果搅拌后,用布包起来吊在低温的地方一个月以上,据说这样做会让味道更醇厚,之后再放进模子蒸上好几个小时,淋上奶油酱汁,最后淋上白兰地再点火,形成壮观的节日气象。普通的点心蛋糕都是用奶油做的,而圣诞布丁却是用板油——牛内脏提炼的脂肪——或是高级牛油做成。也有做法是将变硬的面包磨成粉,使用大量的牛油、珍藏的砂糖、陈年的水果干以及高级坚果做成的相当费工的圣诞布丁。无论如何,在那个能吃饱就可以满足的年代,圣诞布丁和烤火鸡一样,是不折不扣的奢侈料理的象征。过去制作这种布丁的时候,需要动员家里所有成员一起搅拌食物,且搅拌时必须依照太阳的运行方向,由东向西移动勺子。拿到餐桌前淋上白兰地点火的惯例也不是单纯的噱头,而是表现太阳热能的庄严仪式。

狄更斯的圣诞大餐里,碎肉派也是道对亚洲人来说相对陌生的料理。Mince pie,但其实其中并没有mince,也就是切碎的肉,而是将葡萄干和苹果切碎,再掺入砂糖一起煮成黏糊状的馅。在中世纪,碎肉派中真的会有肉,但现在肉只是个象征字眼了,也许对西方人来说,甜食所代表的欢乐含义要比肉所代表的多得多。话说回来,西方的节日餐桌上经常出现各种派,而“pie”这个词被一些语源学家认为源于“喜鹊”,英文是“magpie”。喜鹊筑巢时将树枝、碎片凑在一起,形象地比喻了人们将各种食材毫不浪费地堆在准备好的派皮上进行烘烤的情形。

除了食物,《圣诞颂歌》中也写到种种美好的圣诞饮料,比如“水果鸡尾酒”,“煮开的栟司酒(pons)”或是“加入佐料的葡萄酒”等等。后两者指的都是混合了砂糖、柠檬汁、白兰地、莱姆酒以及浓烈香料的饮料,有时候也叫做“punch”,起源可追溯至基督教之前的冬至节。而在圣诞节的饮料里要加入各种香料也是有说法的,因为耶稣诞生的时候,东方三博士送了香料没药做贺礼。

中世纪的时候有种特别流行的圣诞节请客酒,到现在听起来还是特别好喝。它是将麦酒(一种啤酒)加热后掺入糖、香料、烤苹果和吐司面包丁,再打上鲜奶油。这种酒有个昵称叫做“小羊的毛毛”,也许得名于那团漂浮着的雪白鲜奶油。直到今天,英国人在祝酒的时候仍会习惯说“toast”,可能也是因为“小羊的毛毛”里面加了吐司。而现代英国范儿红宝书《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三本,写到主人公哈利·波特喝了一种起泡的热奶油啤酒(butterbeer),并表示“从没喝过那么好喝的饮料”,这杯butterbeer是否是“小羊的毛毛”的当代进阶版本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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