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的“维权”

作者:李翊

(文 / 李翊)

于芬的“维权”0( 清华大学跳水队总教练于芬和她的队员们 )

“奖金门”

10月31日周五,于芬的手机一拨就通。“她不会拒绝媒体的采访,而且每次都显得热情真诚。我现在只需要采访游泳中心,完全不用采访她,每天看看其他媒体的报道就知道她又说了什么。”一位体育记者如此说。

于芬在电话中对本刊记者说:“最近比较忙,下午要接受央视的采访,有什么问题你先给我邮箱发一份采访提纲。”她拒绝了面谈:“我在电话里说是一样的。”

奖金门事件被某网络博客引发。实际上,今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就向于芬宣读了调查结果以及部分奖金分配清单,根据于芬的说法,当时她就提出异议,她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她领取奖金,也没从这5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她甚至都不认识。此后她找到5人中的一人,发现这名代领者的签名是被人复制到奖金领取单上的,并且还指出其中一笔自己领取的奖金,在数目上也与清单记载不符。但监察局随后将事情核实权交给游泳中心,游泳中心此后给予于芬的答复是“账目清楚,没有问题”。

10月30日,清华大学跳水队领队韩标做出如下解释:“关于于芬提出的奖金问题,今年4月16日前后,国家游泳中心的人来我们这里两三次核实相关情况。领奖金,游泳中心都有一个清单,所以他们才来我们这,找签字的当事人一一核实。这件事涉及的人,有一部分是我们跳水队的工作人员。这里面谈不上冒领和代领的问题,因为代于芬去领奖金的人说得很明确,有这么回事。于教练那时是清华跳水队的总教练,很多事情于教练说什么,大家都是很配合的。

( 1992年,于芬(右)带伏明霞(中)赴美参赛 )

“调查的时候,除了吉司机发现清单上他的名字是复印件,他认为这不好说明问题。其他二人当时就确认了这是他们的签名,是帮于教练代领的,代领回来,就把钱给于教练了,但总数多少不太清楚。奖金签收清单上有些人的名字我不是很熟悉,清华这里只有3个人。”韩标分析,于芬说没从代领者手中拿到任何奖金,可能性不大。他解释说:“从常理判断,我们跳水队的工作人员代领了钱,不给于教练是不太可能的。”

国家游泳中心负责人则表示,“我们不会透露这5人的具体情况,但可以肯定的是,这5人均认识于芬,是我们在请于芬来中心领取奖金她不来的情况下才代领的。其中至少4人已为我们写下了书面证明,证明他们代领的奖金中属于于芬的钱已经交给了于芬”。

于芬的“维权”2( 2005年3月10日,于芬在指导小队员训练 )

游泳中心负责官员还再次阐述了中心的奖金分配原则:“李桦主任早在今年3月份即做出了公开表态: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和亚洲锦标赛上获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获得国家奖励。教练员的奖金按照运动员出成绩的时间向前推算4年进行计算,在4年的训练周期内,每年的奖金比例分别为40%、30%、20%和10%。中心成立10年来,不存在任何克扣教练员奖金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还做出了更详细的解释:“于芬提出应得到地方奖励、商业奖励中的一部分,可这些与游泳中心有什么关系?我们能够给她的只能是国家奖励中的部分。而且,很多在清华大学训练过的运动员在出成绩时已离开该队多年,再说这些运动员的培养也不是于芬一人的功劳,是整个清华班的功劳。”

游泳中心认为“把账目明细在媒体上公开,我们觉得没有必要,这也不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因此并没有提供更为详尽的奖金分配细则。然而,仅依据李桦提出的这个简单的奖金分配原则,依然无法算清于芬究竟应该领到多少奖金,这也给了于芬质疑的理由。

“国家奖励之外还有地方奖励、商业奖励。国家奖励是有政策规定,是死的,但是地方奖励和商业奖励是机动的。死的不能改,活的是可以改的。比如我的队员在三大赛上拿了冠军,除了国家奖励,商业赞助给了30万元,相关人逐一提成后,到你手上可能就只有10%。”电话那端回答本刊记者的于芬口齿清晰、表述流畅。

“现在争论的对象不是钱的数额,而是是否发放到了应得奖金人的手里。我们要搞清楚两点,首先这个分配原则是跳水队自己定的,分配人就是领队,但是预算没清单;其次,钱没有发到本人手里。”于芬分析得头头是道,“总有人让这3个人去领的,谁让他们去领的?他说我让他去领的你就给钱了?你至少可以电话核实一下,或者要求对方提供我的书面委托吧?这至少说明了国家跳水队财务制度上有漏洞吧?”“我这么做,是因为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我要维权!我希望为国家做出了贡献的人争取一个好的环境。”

于芬更进一步说,“领奖金的人不是主题,分奖金和发奖金的人才是关键点”。她将矛头直指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发奖金的人就是周继红,游泳中心跳水部的人亲口说的,预算是周继红做的”。

矛盾

同样来自湖北的于芬与周继红,在跳水界同样享有盛誉。在上世纪80年代末到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于芬在国家跳水队执教并任副总教练,她一手培养了伏明霞、孙淑伟、肖海亮和郭晶晶等奥运冠军。周继红是1984年第23届奥运会女子跳台跳水项目冠军,为中国跳水项目在奥运会上实现了零的突破,退役后入北京大学英语系学习,毕业后直接进入国家跳水队管理层。

现任湖北省跳水队教练的巩会江是于芬带的第一批队员,从跟随于芬一起训练起,“非常要面子不认输”是于芬给他的深刻印象。正因此,她对自己带的队员要求严格近乎苛刻,“我是个男运动员,她都要求我减体重”。至于周继红,云南省跳水队总教练黑立沧对本刊记者是这么介绍的:“工作严谨,业务能力强,顾全大局,能团结跳水队内部老中青三代教练,关系融洽。”虽然跟于芬也是关系不错的朋友,黑立沧认为,“于芬不和蔼,独断,听不进别人意见,心态没摆正”。

于芬并不忌讳提到周继红,她说,“周继红在湖北做队员的时候,我作为一个助理教练还带过她一段时间。后来我到国家队,我们之间就没有再接触过。直到1998年周继红做跳水队领队,我们才有了一些工作上的接触。我们之间不存在个人的任何不满,只是周继红接管国家队之后,我们之间的一些执教理念不同而已”。

于芬把周继红定位为“行政管理人员”,“拿过奥运冠军又怎么样?当运动员和当教练是不一样的,就好比学生和老师,有本质不同。一个是做技术的,一个是做行政的,纯管理的,你当当领队就行了,我来当总教练。领队谁都能当,总教练不是谁都能当的!”

于芬在国家队的第一个作品是李青,1988年汉城奥运会女子3米跳板亚军。当时不到30岁的于芬,刚从湖北队上调进国家队教练组。于芬是通过队员的成绩证明了自己的执教能力。1991年世界游泳锦标赛,当伏明霞第一次获得10米跳台世界冠军的时候,于芬还无缘前往跟队指导。随着她手下队员的成功,她也由一名普通的国家队教练成为国家跳水队副总教练。然而,由于其强烈的个性,她和国家队其他教练、上级领导关系紧张,各省市对国家队用人意见也很大。“亚特兰大奥运会前的国内跳水选拔赛上,伏明霞在板台两个项目上均只获得第二名,当时于芬顶住压力坚持让伏明霞参加了两个项目的比赛,尽管最后证明了自己是正确的,但她和一些队员及其省市之间的矛盾却已经公开化。”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前国家队教练说。

现美国跳水队总教练陈文波,从1985年到1991年一直在国家队担任教练,他在2005年接受采访时曾说:“5年前清华大学跳水队有个李成伟,成绩很好(全国第二),却连奥运会选拔赛的参赛资格都没有,于芬曾和组织者交涉,没有结果。当年于芬也是这样的,她想让谁上就上,想让谁下就下,想换谁就换谁。这是报应!”

那时候,队里已经有教练开始收集不利于于芬的证据,准备告她,其中就牵涉到侵吞队员奖金。

亚特兰大奥运会后,总局解散了国家跳水队,失去了队员的于芬选择去清华大学担任跳水队主教练。1998年世锦赛后,国家体育总局再次组建国家跳水队集中训练,这一次国家队采取了领队负责制,由周继红任领队,于芬则和原国家队总教练徐益明一起被排除在国家队教练名单之外。

窄路

进入清华大学成立跳水队,对于芬来说是个意外。“国家队解散后,我去北大读书,一次跟导师任海教授聊天时,他透露说清华有培养学生运动员的意向,这跟我的思路不谋而合。跟清华联系后,我得到了清华当时的党委副书记兼体委主任陈希教授的支持,陈希教授一直有心在清华搞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1997年10月,清华跳水队成立。

于芬说,早在1988年国家队时,她就对中国运动员的培养方法有一些想法,觉得运动员不读书,会影响前途。“像李青得到奥运会亚军后就失去了动力,跳水对她是任务而不是兴趣。我开始认识到运动员文化修养的重要性,但那时我不过是大学本科生,没有形成理论上的认识。”

于芬的博士论文标题为《普通大学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体制探讨研究》,来自于在清华跳水队的实践和总结。论文中说:“举国体制下的专业运动员有利有弊。它是单目标的,所有的训练围绕出成绩这一个结果。这类人退役后前景窄,如果希望被社会接收,需要花更多时间再学习另外的技能。因此就产生了第二类运动员学生,他们在大学注册,其他方面和专业运动员没有太多差别,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知识结构的问题,也必然产生就业结构的问题。现在我们希望培养的是学生运动员,这是双目标双结果的。这样的运动员,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从技能上看是世界冠军奥运新秀,也是能自食其力的人。”

清华跳水队建队之初,于芬说,“没场地,没人”。巩会江是于芬刚建队时的主要助手,巩会江说,当时大概有5名队员,周吕鑫和熊晴清都很小,队里面最大的是李成伟。助理教练有3名,作为助理教练有很多事情要做,叫起床出操、送小队员去学校、三餐的刷卡、晚上的作业、叫熄灯、查房。“早期的时候队员小、教练少,于教练都是亲力亲为,后来伏明霞复出还有贺伟、张伟的到来,加上很多外地的孩子慕名而来,队员多了,就分成两个组,于教练那个是一线,我主管二线。地方退役后来的老队员和清华原有的已经有一定水平的队员是一线,新来的需要打基本功还有从一线返回需要观察的队员是二线。”巩会江还提到了小时候曾因为技术动作与之争执过的徐益明教练,“徐教练后来是清华的技术顾问,我也就有机会和他接触了,何姿就是徐教练一手拉出来的。老教练确实厉害,我非常喜欢徐教练的教学思路和方法,还有他对跳水的执著和热爱”。

于芬说,清华跳水队花了3年的时间初具规模,形成了由三部分人组成的队伍。第一类是像伏明霞那样退役后重新复出的尖子运动员。第二类是一批年龄较小的原省、市队运动员。这些人由于伤病等原因基本被淘汰,但如果给予很好的治疗以及文化培训和技能训练,重新复出的可能性很大。这类中最典型的代表是原厦门跳水队的李成伟。李成伟在八运会上严重受伤,很多人都断定他的运动生涯已经结束,到了清华后,李成伟逐渐恢复了水平,后来还获得了全运会双人跳水的金牌,也一度入选国家队。李成伟在清华跳水队中运动成绩不是最突出的,但可以说是体教结合的典范,他从清华附中考入清华大学,后来靠优异的文化成绩考取了清华的法律研究生。第三类是从业余体校选拔出的小运动员,集中就读于清华,基本上是清华大学跳水队的主体。

2000年,一手助伏明霞复出的于芬却无缘悉尼奥运赛场。提起此事,于芬在电话里的声调激昂起来。“伏明霞入选奥运阵容后,面临一个问题:单人跳选手必须兼项双人跳,伏明霞必须和郭晶晶配合双人比赛,也就是说伏明霞必须进国家队训练。本来说好了我去国家队带伏明霞的单人跳,最后却不让我去!”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当时的一个说法——“中心”问伏明霞,希望谁来帮她做悉尼奥运会的训练计划,伏明霞说:“于芬。”结果得到的回答是:“除了于芬,谁都行。”最终,于芬的身份只是奥运冠军伏明霞输送单位的教练。

“2001年在北京举行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又出现了同样的事情。拥有参赛权的清华跳水队派出了王睿参加女子跳台的比赛,同样遇到和国家队队员配对双人赛的问题,结果又不让我带。”这一次于芬没有让步,在和国家队协调未果后,王睿退出了双人比赛。这使得名单已经上报的国家队极为被动,最后不得不临时让已经4年未登10米台的郭晶晶上跳台与蔡玉艳配双人跳。最后虽然顺利拿下了金牌,郭晶晶也没出什么问题,但两家的关系无疑降到最低点。“当时国家体育总局跟清华谈,希望清华队员代表国家队出赛,我坚决不同意。在清华里举行的比赛,凭什么不让我们参加?最后清华队赢了,王睿拿了女子跳台单人冠军,赢了国家队!”

2001年“九运会”期间,周继红看上了于芬带的小队员熊晴清和彭月娇。国家队三次征调熊晴清入队,但三次清华都没有放人,理由是国家队长期集训会影响熊晴清的学业。周继红绕过于芬向两个小队员的家乡安徽和重庆要人,最终得到了彭月娇,于芬由此大怒,说周继红:“为何抢我的队员,你有本事自己培养。”

也是在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突然下文,不允许运动员双重注册。“清华跳水队组建后,总局最开始是同意清华队队员双向注册的——即可以在地方队和清华队分别注册。那时候清华队和地方队的关系非常融洽,地方队委托清华给自己培养队员,而清华队的队员也可以为地方队参加比赛。但是取消双向注册后,要求清华队的队员们只能单项注册,要么代表清华队,要么就在地方队注册。这个政策一出台,无形中就激化了清华队与地方队之间的关系,因为国家有规定,在全国比赛获前6名的运动员不能与外省之间交流,那就永远也回不到清华了,很多队员不敢随便注册。但是不注册就意味着不能参加比赛,所以不少队员就偷偷在地方队参加了注册,但此时清华跳水队并不知情。”于芬说,这一规定直接导致了“清华跳水队队员接二连三出走事件”,个别队员甚至采取不辞而别的极端方式。

劳丽诗离开清华回归专业队是一个信号,清华跳水队的运动员甚至教练开始质疑清华跳水是否有出路。清华跳水队由于身份特殊,除了教育系统的比赛,其他专业比赛几乎都不能参加,而清华坚持体教结合的培养模式跟国家队的集训制度抵触,通过正常渠道,清华队员无法进入国家队。

云南省是最早同清华合作的省份之一。黑立沧说,由于云南没有跳水馆,他们把所有队员都放在清华训练,一起参与训练的还有深圳、安徽跳水队。“后来出现分歧,刚开始说好住宿和训练条件清华提供,我们自己提供伙食费,可以代表清华或者云南,结果一年后,于芬要求和我们签协议,每人每年要交高昂的培训费,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二是清华跳水队跟国家队关系没理顺,我们的李俊柏等几名队员被国家队相中,但是清华不放人。一次不让,二次不让,就有了矛盾。”于是,在黑立沧的“策划”下,在清华的云南队员上演了集体大逃亡。“有一天出了早操后,我给孩子们打电话,一个字,跑!”

教练队伍同样不稳定。2003年,一直追随于芬的巩会江以身体不好为由辞职,去了云南队担任女队主教练。“刚入队的时候我月薪1000元,然后加到1500元,最后我拿2500元左右。因为是一号助理教练,可以在清华明斋有一个单人宿舍,也就仅此而已。2001年前所有的青年赛和甲级赛我们都可以参加,因为队员代表地方,所以和其他省队没区别。如果出了成绩,各个地方队只认于教练一个人的,我们这些助理,人家根本不认。清华4年,我只拿了一次成绩奖金,是伏明霞复出拿了奥运会冠军那次,2万多元吧,我拿的算最高的。地方队给于教练多少,我不清楚,这也不是我操心的范围。当时也觉得很正常,本来就是聘用的助理,真正的教练就是于教练,人家不认我们很正常的。”

事实上,巩会江这样的助理教练和于芬是有合同协议的,关于奖励一条在合同里写明:按国家体委有关规定和清华大学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但是,这笔钱不知道该谁出。“如果是在省队,助理拿主教练的30%。这个钱有两种给法,一种是从主教练总奖金里面拿30%,另外一种是由体委另外按比例拿30%给助理。”巩会江说,“首先于教练的奖金是不会拿出来30%给我们分的,因为那是她的劳动所得,我们没有资格去分这笔钱。然后地方省队又不会给我们额外的30%奖金,而清华也没有义务出这笔钱,就是这样了。你说该找谁?”

不过,这不是巩会江离开清华的全部理由。“因为我有了孩子,而我又永远不能成为清华人,为了孩子的将来,我决定回省队效力,毕竟省队的利益更直接一些。”

2003年还跑了另一个年轻教练,河北的王霄松。他1997年退役后,在北京体育大学上了4年学,2001年毕业后被于芬招进清华担任助理教练,后来出走去了北京队,培养出了奥运冠军林跃。

斗争还在升级。2004年底,于芬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交流,队伍交给跟了她5年的一位助理教练管理,据说有人打电话给他:“在清华跳水队待着有前途吗?”不少教练趁机也闹,甚至组织了罢工。2006年9月武汉全国跳水锦标赛期间,于芬称,如果她的队员再不能通过正常选拔体制进入国家队,就要把队员拉到国外训练比赛。

从2008年1月开始,于芬不止一次公开表示希望重回国家队,“降职使用也行”,并称自己的执教能力要强于周继红。2月22日,周继红在跳水世界杯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就此事回应,称国家队没有调整教练的可能。

黑立沧说,在中国跳水界,于芬差不多是“孤家寡人”了。“想回国家队没错,问题是国家队要不要你?每到跳水圈内的人开会,会议上大家声讨最多的就是她了。现在国家队渴望的是和谐。”巩会江也认为,如果一杯水已经满了,再往里面倒的哪怕是天庭玉液,除了渗出以外,有什么作用?“现在的国家队教练班子非常强大,足以应付国内外的比赛,而且新老交替是自然规律,没有必要非往里面去啊!”

但是,于芬并不这么认为,她表示,她决不会离开中国。她把所有的想法归结为一句话:“我于芬在中国做了30年跳水,就是为中国跳水做贡献的。应不应该被尊重?至于我选择哪里,那是我的事!”

在电话采访的最后,她指点本刊记者:“你们的杂志是有深度的,我觉得你这篇稿子应该上升到谈谈于芬对中国跳水所做的贡献,这才是有高度的!”■

访问于芬

三联生活周刊:从1996年国家跳水队解散到1998年重新组建,此后,徐益明教练和您再也没有出现在国家队名单里。业内有一种说法,说您在此前担任国家跳水队副总教练时,个性很强,排挤其他女教练,造成人际关系紧张。现在事隔10多年重提此事,这种描述是确切的吗?

于芬:我从来不会去理会所谓的传言。当时在国家队女性教练只有3位,一位是现任国家队的教练任少芬,一位是江苏的欧阳蕊,我们关系也都很融洽。欧阳蕊一直和我住一个房间,后来因为身体不好,现在也不在一线,我们还保持着联系。我和现任国家队教练关系也很稳定,去年在奥运选拔赛还跟他们拍照留念。我当时带的是少年组,队员从初级训练到高级训练都是由我系统训练。谈到排斥我认为很不恰当,可以算是人身攻击!

三联生活周刊:你一直没有放弃回国家队执教的努力,但是,国家队以各种委婉的理由回绝了。为什么还如此执著?

于芬:每个人的性格不同,价值观取向也会不同,这也许和我从小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我父母都是为新中国做出过贡献的老革命,我也是有20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国家培养了我30年,中国跳水的发展就是我个人成长的最好见证。从我10岁做队员到现在,我都没有离开过中国跳水,对中国的跳水有着别人无法体会的感情。我不愿意辜负国家对我这么多年的培养,只想为中国跳水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三联生活周刊:举报奖金被侵吞一事,虽然主要是针对发放奖金者,但事实上已经导致你与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乃至国家体育总局的对立,你没有考虑过后果吗?

于芬:清华跳水队和国家队没有任何的冲突,只是清华跳水队的运作方式不同。清华跳水队不是用国家拨款来搞跳水队,应该是对现有举国体制很好的补充,这届奥运会清华培养的3个队员取得了2金1银1铜。这难道是对立吗?奖金问题,我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联生活周刊:请问清华跳水队内部的奖金发放准则是怎么规定的?当年你的助理教练接连离开清华,有说法是薪水低,没有奖金,还有人说你把钱看得很重。你怎么看?

于芬:关于钱,呵呵!这个也是和个人性格有密切关系的。我从小对钱没有什么概念,小时候父母都能满足我,长大后国家给我工资,我也从来没有觉得缺什么。然后到清华,清华助理教练的离开也是在一种特殊情况下,因为清华模式在国内还没有先例,所以在管理上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联生活周刊:你觉得你是个什么性格的人?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打算?

于芬:我自己感觉,我是外向开朗型的性格,和小队员、研究生、自己同龄的人都能成为朋友。认定正确的事情,我会坚持做下去,骨子里有一股不服输的精神,认定的事情尽量会将它做得完美。以后的打算,我会发挥自己的能量继续培养跳水人才。■ 清华研究生教练技术中国国家队游泳教练跳水奥运跳水于芬游泳培训中国游泳伏明霞周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