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最吵的岛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袁越)

全世界最吵的岛0( 鲍勃·马里 )

“世界第一飞人”博尔特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哪里?答案是位于牙买加首都金斯顿新城的“夸德”(Quad)俱乐部。每周的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这里都会举办大型舞会,从22点开始,全城最时尚的青年男女在牙买加最流行的“舞厅音乐”(Dance Hall Music)的伴奏下,跟随领舞者跳起当下最流行的舞蹈,其中自然少不了博尔特刚刚在“鸟巢”表演过的Nuh Linger、Gully Creeper和To The World。

舞蹈是最能体现非洲文化精髓的一种文艺形式。非洲人跳舞不是为了表达思想,也不是为了联谊交友,而是一种纯粹的精神发泄和身体解放。跳舞需要音乐伴奏,非洲音乐几乎就是为了伴舞而生的,因此非洲音乐的节奏感特别强烈,我们目前熟知的大部分音乐风格的节奏型几乎都是非洲裔音乐家发明的。

上个世纪的前50年,世界音乐市场是美国人的天下。美国黑人发明了爵士乐和布鲁斯,进而被异化成了摇滚乐,从此风靡全世界。但是,美国黑人的创造力似乎也就到此为止了,于是,上世纪后50年的音乐市场就被牙买加人彻底接管了。

牙买加90%的人口是非洲黑奴的后代,他们虽然血管里流着非洲的血液,但却被迫改说英语,被迫学弹钢琴和吉他,以便在奴隶主吃饭的时候为他们演奏背景音乐。就这样经过了几百年之后,牙买加音乐家融合了非洲的节奏、南美和欧洲的旋律和乐器,演变出一种牙买加独有的民间音乐——曼托(Mento)。

上世纪50年代,美国黑人发明了节奏布鲁斯(R&B)。这种喧闹的音乐很适合伴舞,很快就通过迈阿密传来的广播信号传遍了牙买加,激活了牙买加人血液里的跳舞细胞。不过,由于这些电台都是AM频段,质量无法保证,一些手里有唱片的人便想出了一个赚钱的办法——他们把音箱装在卡车上,开到农村,随便找块空地,一边播放来自美国的R&B唱片供人跳舞,一边卖酒赚钱。牙买加人把这种流动卡车叫做“流动音响”(Mobile Sound System),用它来伴舞一来比请乐队省钱,二来本地乐队只会玩曼托,玩不了R&B。

全世界最吵的岛1( 牙买加最早的流动音箱系统 )

牙买加酒贩子们的做法有点像我们当年的农村文艺宣传队,只不过文宣队带给老乡的是毛泽东思想,而这些流动商贩带去的则是酒和欢乐。如今这样的露天Party依然存在,每次Quad的舞会结束后,不少余兴未尽的年轻人就会找一个宽敞的街角继续跳舞。金斯顿人把这样的露天舞会叫做Passa Passa,往往会一直持续到天亮。

60年代,美国开始流行民歌和软摇滚,牙买加人再也没办法跟着跳舞了,只好自己DIY。一部分不会玩乐器的人只学会了模仿美国R&B中的鼓,就用蜡盘重新录制鼓点,再用各种办法加上延时或者重新混音,制作出一批听上去很怪异的“新”唱片。后来这一技术被欧美音乐人学了去,这就是现在全世界舞厅里流行的打碟,以及Dub、混音(Remix)等电子舞曲的前身。

虽然牙买加人都能听懂美国歌,但仍然有人嫌美国人唱的不够贴心,于是就在原唱片的基础上加上即兴编写的绕口令,或者针砭时事的打油诗,这批人就是世界上最早的饶舌歌手(Rapper)。这种方式后来流传到美国,被美国人稍加修改,就成了目前红得发紫的嘻哈乐(Hip Hop)。

与此同时,原先那批玩曼托的民间音乐家开始尝试自己演奏美国的R&B,但他们都不自觉地融入了曼托中的一些音乐风格,于是,两种新的音乐形式——“斯卡”(Ska)和“稳固摇滚”(Rocksteady)出现了。

一个名叫克里斯·布莱克维尔(Chris Blackwell)的英国人决定把牙买加音乐卖到英国去。此人曾经做过唱片贩子,在“流动音响”时代专门从英国倒卖热门唱片给牙买加的流动DJ们。1959年,布莱克维尔在牙买加成立了“岛”唱片公司(Island Records),致力于把优秀的牙买加音乐家推广到全世界,其中最成功的一次推广就是鲍勃·马里(Bob Marley)。

马里是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一个英国军官,母亲是住在牙买加农村的一个黑人,两人结婚时她才只有18岁,而他已经50岁了。老马里经常出海,几乎没怎么见过自己的儿子。在马里10岁的时候,父亲死于突发性心脏病,因此马里一直是跟着母亲在金斯顿的贫民窟里长大的。

年轻时的马里是个街头混混,后来喜欢上了音乐,和朋友组织了一支“斯卡”乐队,为舞会伴舞。因为机缘,他加入了拉斯特拉法里教(Rastafari),留起了长发辫。拉斯特拉法里教主张回到非洲,去寻找黑人的根,教徒们吃素、抽大麻,追求简单生活。大麻让人安静,于是一些教徒就把“斯卡”的节奏降了下来,形成了一种崭新的音乐形式——雷击乐(Reggae)。

如果说“斯卡”让人听了想狂舞,那么雷击乐让人听了想轻摇。马里是一个非常虔诚的拉斯特拉法里教徒,他把宗教的精神融进了自己创作的歌曲中。布莱克维尔非常喜欢马里,不但把自己在金斯顿郊区购买的一幢老宅让给马里住,还亲自代理马里的唱片在欧美销售。因为没有语言障碍,马里的唱片很快在美英两地走红,马里也逐渐成为第三世界音乐的代表性人物。

马里身上有着牙买加男人的典型特征,他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对婚姻极不负责。他一生中一共和9个女人生了11个孩子,其中3个是和自己的妻子生的,其余8个孩子都是和不同的女人生下来的。另外,马里非常迷信,当医生发现他的脚拇指得了皮肤癌后,他坚决不肯截肢,因为他觉得男人截肢后就会失去性欲。皮肤癌从脚趾扩散到全身,马里死时才36岁。

马里被牙买加人当作国宝,他在金斯顿郊区的住宅变成了马里博物馆,他生前用过的很多东西都原封不动地留在那里供人参观。

但是,雷击乐在牙买加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流行。事实上,倒是西方人更喜欢雷击乐,真正的牙买加人嫌它太慢,很快又发明了很多节奏更快的音乐。目前牙买加最流行的音乐就是博尔特最喜欢的“舞厅音乐”,基本上就是带有加勒比风情的饶舌乐(Rap),和饶舌乐一样存在大量宣传暴力和歧视同性恋的歌词。不过这种音乐基本上完全是为了伴舞而生的,没有多少人会真正在乎歌手说的是什么。

纵贯世界流行音乐史,你会发现它基本上就是黑白两种不同文化的融合史,而且总是先由黑人提供原始素材,然后白人把它偷来,并加以修改完善,最终作为一种崭新的商品推向全球。牙买加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这一融合的最大受益者。

这种模式也被顺理成章地推广到了田径领域,终于成就了牙买加田径运动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