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之前到底要干几件事

作者: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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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弗里曼,1999年与人合作写出一本书,叫《100件你死前必须干的事——不该错过的旅行》,这本书引发了后来的模仿风潮。据说,书里所列举的事,弗里曼干了一半多,两个作者加起来,差不多把这100件事全干了。今年8月17日,也就是奥运会中国拿到8枚金牌的那个“中国日”,弗里曼先生在美国加州的家里,一不小心跌倒,碰伤了头部,非常不幸地去世了,终年47岁。在他那本书里,他开宗明义:人生是一场短暂的旅行,你怎可以确保自己从中得到最大的乐趣,在最后一次收拾行李之前,走遍全球所有最棒的地方?弗里曼先生在瓦努阿图群岛玩过真正的蹦极,那本是当地原住民的成人典礼,他还参加过一些神秘的宗教仪式,玩过很多刺激的事,这样一个人要死也应该死在北极的冰天雪地或者非洲的荒郊野地里,不能在自家的浴缸里摔倒就一命呜呼呀。几乎所有讣告都说,弗里曼的书鼓励人们出外探险,但他的去世也提醒我们,在家里也要注意安全。

大卫·弗里曼大学毕业后去纽约工作,工作期间喜欢旅行和冒险。2001年9月11日,他吃早餐的时候看见撞上双子大厦的第一架飞机,在公寓的楼顶看见第二架飞机,那之后他就搬家回洛杉矶,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他的爸爸是一个包装行业的工人,说他儿子被“9·11”这事情吓坏了。他说儿子总爱念叨:我们要到未来去,你和我们一起去吗?每当他这么说时,周围的人总会发笑。和弗里曼一同撰写那本旅游书的好友泰比利卡说:“他没有足够的日子去实现所有愿望,但他仍把这些愿望留给世人。”他们于1996至2001年间经营了一个网站whatsgoingon.com,向世人介绍世上最酷的旅游地点,这个网站因为“太过超前”而没能运营下去,却成为“100个旅行地”一书的基础。

弗里曼的“100清单”里有很多项目是很符合大众口味的,比如西班牙奔牛节和巴西狂欢节,也有一些显得过于无聊,比如参加诺贝尔颁奖典礼和奥斯卡典礼、戛纳电影节,还有一些则需要专业技巧,比如在澳大利亚举行的裸体冲浪比赛,但这些事几乎都是热闹的、好多人都往那儿凑的,看来这家伙太贪热闹。此书的跟风之作很多,比如“1001个旅游胜地”、“美国、加拿大最美的100个地方”,标题都加上“你死之前必须要到”的字样,这不是什么新鲜的题目了,甚至有些厌烦。每当我在书店里看到这些旅游书的时候,就心灰意懒,其实这些书大同小异,不外是西班牙摩尔人的宫殿或者非洲津巴布韦边界的瀑布,作者坐在屋子里就能编出来。许多读者对这类书也很反感。在亚马逊网站,我看见有人评论——旅行是认识另外一种文化,而不是挑出城市里的几个教堂和博物馆,匆匆看完就把它从名单上划去。还有更刻薄的——应该有死前一定要避免干的100件事,头一件就是别读这些书。

总之,这种清单式的写作手法很是泛滥,许多人在自己的博客上也写下自己的计划,某位兄弟写了50条,他说:我本来想写100条,可事情太多了,要完成100件事估计要再活一辈子。还有些人索性缩减到10条。我浏览了许多这样的清单,发现其中较为重复的是三条:一是学习一门外语,二是学习一样乐器,三是三Some。当然,每个人的清单里都会有旅行计划,有人一笔带过,要“环球旅行”,有人则详细列出自己的目的地——爬上金字塔,登长城,到达南极和北极。

摩根·弗里曼和杰克·尼克尔森主演的电影《遗愿清单》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两个老头儿在重症病房是病友,都剩下不到一年的生命,摩根·弗里曼想起自己上学的时候曾经列出过一个愿望清单,隔了好几十年,他在病床上重新列出一份清单,病情稳定后,他们逐步去完成——跳伞,弄个文身,玩赛车,去法国,去非洲看动物,在埃及登上金字塔,到长城和喜马拉雅山,到中国香港。尼克尔森演的是一个大富豪,有钱有手下人来安排这一切,但这个电影里,他如果不是那么有钱,也许会让人更舒服一些。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没有类似的故事,我在今年7月份的《户外》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叫韦尔斯·陶尔,他的爸爸10年前患上了淋巴癌,医生说他只能再活3年,父子俩在病房里互相安慰,说如果康复了就每年都出去旅行,以庆祝从死神手里又夺回了一段时间的生命。1999年,这对父子开始旅行,他们去了新西兰;2001年去了加拉帕戈斯群岛;2003年到了伊斯坦布尔;2005年陶尔的父亲病情发生了变化,但他又挺了过来;2007年,全家人一起去了冰岛和格陵兰岛。陶尔说,让一个生命日渐消逝的老人去看同样日渐消融的地方,这个主意你觉得怎么样?■(文 / 苗炜)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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