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婆婆的礼物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维维安)

​送给婆婆的礼物0

刚结婚后的第一个母亲节,送给婆婆一款手袋,意大利进口小牛皮摸上去很贴心,以为自己此举也很贴心。不料被婆婆用特快专递给退了回来,说这不是她需要的东西,让我转送他人。事隔很久,我依然在乎,并不停分析。

一般情况下,挑选礼物都是为了满足接受者的需要,就像我是观察到婆婆的手袋太小又旧才动的这样的心思。问题关键在于,你所认为的需求不必然等于接受者的需求。再进一步,当今世界品牌之繁多,如何确保你的礼物正是他人梦寐以求的?更进一步,如果受礼之人对送礼之人心存芥蒂,那礼物与需求之间就真是山海之隔,永难跨越了。

《礼记·曲礼》曰:来而不往非礼也。事实上,在商品交易不发达的原始社会,送礼就是一种交易——隐性交易。在初民社会中,跨时空的交易就是通过礼物交换的方式来进行的。其动机在于将自己的剩余财富分发给别人,以在需要时分享别人剩余财富的权利。

那么在市场交易像空气一样充满角角落落的现代生活中,送礼仍然是一种隐性交易吗?大多数情况下是的。在婚礼、满月酒上,送礼人受礼人都要认真记录,以备日后还礼。如果不还礼,先前的送礼人就会认为先前的受礼人品质有瑕疵。因此,一旦你接受了别人赠送的礼物,你和赠送者就签订了一份隐性契约,而在制度经济学中,隐性契约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隐性债务。没错,赠送者已经成了你的隐性债权人,她或他或许已经企图在不确定的将来获得你的回报。在我们的社会中,如果关系还没有亲密到一定程度,赠送别人礼物被视为一种唐突行为,因为这意味着强加给别人一个不情愿接受的隐性契约。同样,如果关系已经亲密到一定程度,拒绝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也是一种冒犯,因为这意味着拒绝和赠送者做交易。

当然送礼也存在纯粹出于情感动机的可能。这种情况下,社会规范就要求接受者对赠送者表示感激,至少表面上应当这样。并且,在确信得到回报的情况下赠送的礼物与明知可能得不到回报的情况下仍然赠送的礼物之间,情感价值是有差异的。

到此为止,婆婆的拒绝有四种解释:一、我们的关系还没亲密到一定程度,因此我唐突送礼被她拒绝。二、关系虽然亲密到可以送礼,但婆婆已远见卓识地看到我心存获得回报的企图,因此断然拒绝。三、婆婆实在不愿与我产生彼此之间的感激与信任,用断然拒绝关上沟通的大门。四、也是最好的解释,婆婆大有魏晋之风,行事天马行空,非我辈大俗之人所能理解。■ 婆婆礼物送给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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