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子复仇记
作者:王小峰(文 / 王小峰)
上个世纪美国最红的歌星是谁?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这是人们的“本能”反应。这两个人创造了流行音乐的神话,就像60年代的“披头士”或鲍勃·迪伦一样,已经成了一个时代的标志。
因为商业影响造成的人的本能反应,所以往往会忽视另一个人——王子(Prince)。他大概是唯一一个可以跟杰克逊、麦当娜齐名的美国歌星,只是人们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会忘掉他。与这两个天王、天后不同的是,王子是这三位巨星当中最有创造力的人,他在过去的28年的演艺生涯中,一共出版过28张专辑(包括3张现场专辑)。更不同的是,杰克逊和麦当娜被公众关注是因为他们的私生活,他们总能成为绯闻的主角,他们成为公众的偶像很大程度是满足了公众的好奇心,从而淡化了人们对他们的音乐性的关注,而他们的音乐也的确不如王子的有创造性。王子是那个时代的“性偶像”,但他很聪明地在公众面前隐藏了自己的私生活,即便八卦媒体对他很感兴趣,也鲜有斩获。
在80年代,王子把疯克音乐、舞曲、摇滚和灵歌巧妙地糅合在一起,那时候,他的每张专辑里都在进行新的尝试和探索,并且,不管他怎么实验,总能取得商业成功。他的天才让所有同行都嫉妒。
天才就是这样,一不留神就成了疯子。“王子”这个艺名不是谁都敢安在自己头上的,但是,这个叫普林斯·罗杰斯·纳尔逊的人就不管这一套,他干脆把自己的名字缩写成“王子”。90年代,他干脆放弃这个伟大的名字,给自己起了一个符号“♀”(爱情符号),后来,他干脆把自己的艺名改成“艺术家”。从这些名字的变迁中,已经能看出来王子很想做一个呼风唤雨式的人物。其实,在80年代,他已经做到了。
但是,他觉得自己还能做得更伟大,于是,内心深处的傲慢和狂妄在滋生,他发现,当时他所在的华纳唱片公司对他不公,他怀疑唱片公司压榨艺人,作为不可一世的艺术家,他显然是不能容忍这些的,于是,他开始跟公司叫板。甚至,他还在自己的脸上刺上“奴隶”字样,以表示对唱片公司的抗议。他不按照唱片公司和市场口味录制唱片,结果当然是被唱片公司轰出了门。
之后,他在自己的小公司录制发行唱片,影响力自然也不如从前,在互联网刚刚进入数字音乐的时期,他是摇滚歌星中最早把歌曲放在网上供歌迷下载的人。这一切他似乎都想证明,他是伟大的,他要尝试他大脑里滋生出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因为这些想法在一家大唱片公司是无法实现的。在王子看来,也许这些想法当中有一件就可以让他爬上世界之巅,然后他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当初毁掉他的唱片公司——你们想错了。
他几乎每年出版一张唱片,但是在整个90年代,他已经不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他的怪异想法和行为,已经和变化中的音乐潮流搭不上调了。他坚持尝试各种音乐实验,他的音乐在媒体和小众范围内仍能获得一些口碑,但和他最风光的年代相比已经微不足道了。
唱片业的游戏规则仅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改变不了的。比如,他在2004年出版了专辑《音乐学》(Musicology),实际上这张唱片加工了200万张,并且上了《公告牌》排行榜第3名。但绝大多数唱片都是在他演唱会的时候免费发放给买票的观众,为此《公告牌》在后来改变了统计方式,只有那些真正销售出去的唱片才能统计在内。虽然这种做法对传播音乐是件好事,但是这种不计成本的做法并不能让唱片公司接受。
王子的堂吉诃德式英雄主义在他的专辑《音乐学》获得普遍赞扬后开始收敛了,他知道,如果想复仇,仅靠手里的一支破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必须回到排行榜上,这样才能拆掉他眼中的风车。
今年,王子出版了新专辑《3121》,这是一张让当年的王子歌迷感到熟悉亲切的专辑,那个不羁的王子,那个标志性的王子又回来了,而且,他的音乐回到了80年代那个感觉上了,这些年他绕了一段弯路,足以让歌迷对他过去的声音产生怀旧了。
专辑发行第一周,它便蹿到了《公告牌》排行榜的冠军位置,这距他上一次坐在这个位置的时间整整过了17年。18.3万张的销量并不多,但这个数字足以让他扬眉吐气了。
专辑里有几首歌曲还是值得回味的,《Te Amo Corazon》是一首拉丁风格的歌曲,优美动听,而且不落俗套;《Lolita》可以说是王子的招牌歌曲,说是《1999》或《时代的标志》中的歌曲也不会有怀疑,那种典型的疯克节拍只属于王子。
这是一张和今天音乐潮流不太搭调的专辑,但是今天的音乐潮流很大程度都是吸收了王子的音乐,所以,王子是他们的根源之一。这就像很多黑人音乐都无法回避詹姆斯·布朗和乔治·克林顿一样,他们也同样无法回避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