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子的耳朵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江苏如皋 严阳

我熟悉的一个县级市,建有一座奥体中心,工程占地420亩,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拥有一座可容纳1.5万人的体育场,一座容纳4000人的篮球馆,总投资达到5.5亿元。

按照设计标准,这样的奥体中心可以承办国家级篮球、排球、游泳、健身等项目的单项比赛,以及省级以下综合性体育赛事。以游泳馆为例,它的建筑面积为6929平方米、座位1000个,是按国家级恒温游泳比赛馆设计和建造的,内设50米、25米泳池各一个,集除湿、加温、通风于一体三集热泵和一流的水处理系统。这样的标准,使之成为“长三角”地区县(市)级设备最先进的游泳馆。

然而,尽管我们在建设体育场馆的时候,可以按照主办国家级单项或者省级综合性比赛来进行,但是,最终能不能有机会承办又是另外一回事。事实上,像县级市承办高级别的体育比赛——如国家级单项运动会、省级综合性运动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无数更高级别的城市还吃不饱呢。当你无法承办高级别体育比赛的时候,这些体育场馆的功能就有可能异化——转而承办商业性的演出或者车展,并且这几乎是唯一的选择。但这些活动一年能搞几回?你当然还可以说,这些场馆还有另外一个功能,那就是全民健身。然而,假如其主要功能是全民健身,那么,眼下这标准是不是有些超高?超高是不是浪费?换一个角度说,假如我们真的将全民健身放在首要位置上,那么,恐怕还是多建小而散——也就是更多、分布较散,公众健身更方便的小型体育设施更科学吧?

我所知这个县级市的奥体中心,从落成运营到今天超过半年,就我所知,其承办的国家级单项比赛为零,省级比赛有一个,还是属于青少年性质的。平时中心体育场的大门紧闭,游泳馆水池没水,仅仅篮球馆、乒乓球馆有一些锻炼者,但也寥寥无几。因为这里位于市郊,远离居民区。

这样一个摆设性质的奥体中心当初是怎样通过各级审批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样一个故事:还在该项目进行基础建设的时候,有一天地方政府突然动员各方人力,于一夜之间将已开工的基础工程进行了覆土处理,在其上歪歪斜斜地栽了些扶桑。之所以这样做,据说是工程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上面第二天下来调查此事。再过了一段时间,工程又继续了——大概是相关手续通过了。可为什么能够通过?或许下面搞成的“既成事实”——已经将这片土地上的农户搬迁、房屋拆除、地桩打下——让上级无可奈何,是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这个奥体中心相当冷落,即便有时有一些活动,也多与体育无关;然而,它却是地方政府谈成就时的一大亮点,是领导带领“外宾”观光时几乎必到的地方。 聋子读者来信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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