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 (Immanuel Kant,1724~1804)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康德 (Immanuel Kant,1724~1804)0( 康德 )

很多人都会被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的一句话打动:“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对他而言,头顶的星空提醒我们,这个世界如牛顿所刻画的,是一个处于运动中的物体组成的系统。同时,所有人都会体会到道德责任感,这暗示人类不同于其他自然物体,它在行动中拥有自由。因此,问题在于如何调节这两个方面——自然界的必然性和人类行为的自由。为此康德构建了他的批判哲学体系。

1770年,康德申请教授职位的论著《感性与理智世界的形式与原则》表明他仍受到莱布尼茨的深刻影响。后来,休谟使他“从独断论的迷梦中醒来”。休谟说,现代科学依赖经验材料,这些材料来自人类的感知,因此不具有数学般的必然性。独断论认为基本的形而上学原则本身不受批判的省察。在休谟看来,因果法则不是宇宙的根本属性,因为因果必然性的证据均来自我们感受到的事件的前后相连。康德希望为我们的知识找到其可靠性的依据,但他关心的不只是知识论,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写道:“我们理性的一切兴趣集中于下面三个问题: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1781年出版的《纯粹理性批判》回答的是“我能够知道什么”,1788年出版的《实践理性批判》回答了“我应当做什么”,1790年出版的《判断力批判》回答的是“我可以希望什么”,处理目的论问题和审美问题。

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康德首先提出,存在着普遍必然的知识,他把牛顿的物理学看作科学的一个持久的胜利,无可争辩的东西也已发现。这样的知识的形式是先天综合命题,问题就是,先天综合命题何以可能?

他说,首先,存在着先天知识和后天知识,通过经验认识的是后天的,独立于一切经验的是先天的。在先天命题中,又有一些是分析的,一些是综合的。所谓分析命题,就是它的谓语的内容已经包含在了主语中,如“单身汉是未婚男子”。只有综合命题才给我们增加了新的知识。这样,先天、后天、分析、综合可能出现的四种组合中,首先排除掉后天分析判断,因为所有的分析判断都是先天的。然后,先天分析对应的是概念之间的关系,后天综合对应的是经验,大部分综合判断都是后天的。关键就在于先天综合判断这种组合:这样的命题既独立于经验,又是谓词不包含在主词中的。康德确信这类命题是存在的,“凡事皆有原因”即是一例。传统的经验主义者或者认为它是分析的,或者认为它是后天综合的,它源自对我们经验的概括,因此在未来不一定准确。只有康德认为,它是先天综合的,是普遍必然的。

康德说,为了解释普遍必然的命题的可能性,就要把主客体关系颠倒过来,主张我们认识的客体是由主体的经验方式来形成的。这就是哲学中的哥白尼式革命。既然赋予知识以秩序的能力不在客体中,它就一定在主体之中,给我们的经验以秩序和结构的东西,其来源不是作为认识对象的事物,而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我们戴着绿色镜片的眼镜时,看到的每样东西都是绿色的,我们用时间、空间、因果性等范畴去认识事物。知识离不开经验,也离不开整理经验的范畴:“思维没有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康德认为,由于我们都是带着范畴去认识事物,所以我们永远都不能认识物自身,因为当我们认知它时,仅仅是按照我们特定结构的心灵去认知它。就像我们戴着有色眼镜,就永远透过那种颜色去看事物。

康德解释了普遍必然的知识何以可能后,又“为知识划定界限,为信仰留下了地盘”。他区分了感觉与理智,又在理智中区分了知性和理性——理智中的范畴只能用于现象,不能用于物自身,否则就会出现二律背反,物自身属于理性的领域,如善良意志,从善良意志中能直接引出普遍的道德法则,这就跨越到了实践理性。在现象领域,人用知性的认识形式为自然立法,在物自身领域,人用理性给自己立法,给自己颁布绝对的道德律令:只根据这样的准则行动,这条准则你可以同时也意欲它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薛巍)(文 / 三联生活周刊) 康德Immanuel1804Kant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