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匪夷所思占编费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小意)
我的朋友庄先生原先在浙大校报任编辑,后来到学校出版社工作,由于一个出版社批准的合作项目导致库存书亏损,这个项目就停了,他在出版社的办公桌也就被别人用了,不明不白地不能上岗了。
庄先生成了浙大待聘人员后,平时的管理归人事处,但人事处并没有找庄先生谈话,而是通过3月8日的《钱江晚报》刊登“寻人广告”,内容为:“庄道鹤同志:你自2006年以来,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在学校工作,浙江大学出版社于2011年3月书面通知你回出版社正常工作,你却置之不理。此后,经校人事处及出版社多次电话或当面通知,你既未到校工作也未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现再次通知你,请务必于2013年3月16日之前来校人事处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你作旷工处理。”我看到这个广告后赶紧通知庄先生,他吓了一跳。他本人的住房就在浙大校园内,校方并没有直接找过他,而是通过报纸“寻人”,假如他没有看到报纸,一周后不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就要被以旷工之由除名了,编制就要保不住了。
庄先生十万火急地赶到浙大人事处,要求上岗,或者到学校图书架、档案室、资料室工作,但是校方让他自己去这些单位联系工作岗位。当然,现在学校岗位很紧俏,他自己是找不到的,但是人事处并不给这位“待聘人员”机会,让他自己去找,找不到机会就要离开学校。庄先生并不想离开学校,不想失去编制,就只得接受学校安排的一个方案:每年向学校缴纳一定数额的占编费,以及学校发给他的工资保险金等。所谓占编费,就是庄先生是待聘人员,但实际占了浙大的一个编制,这个编制对学校来说是有成本的,国家拨的人头费也算学校的成本,待聘人员必须自己花钱保留编制,所以浙大根据该校《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庄先生每年向学校缴纳学校为其发放的基本工资及各类保险金约6万元,占编费每年4.6668万元,总计年费用10万余元,要求他最好一下子缴10年到退休,最少也要缴5年,也就是50多万元。
为了编制,庄先生不得不缴纳,但没能力缴这么多,协商结果先缴2013至2015年共计21万元,以后等有钱了再追加缴付。这些钱除了占编费之外,其他都是返还个人工资保险等费用的,等于自己给自己发工资、保险费和养老金。只是庄先生想不明白,学校不给自己安排工作,编制本来也是自己的,又不是把编制卖给别人了,为什么他要缴费?他想不通,甚至有点抑郁了。当然,有了编制也有益处,因为再过十来年庄先生就可以办理退休了,有了编制,可以享受国家事业编制的退休金待遇,这本是他在学校工作几十年后应该享受的待遇,为什么要放弃呢?保留编制,何错之有?收取占编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为什么还要去做呢?庄先生不想与学校打官司,不想当个“讨说法”的秋菊,只想学校能够人性化管理,停止收取占编费,依法对待待聘人员。 编费学校出版社匪夷所思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