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闺蜜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苏阳)
看《失恋33天》,从王小贱被房东撵出门被迫和黄小仙合租,我就开始为故事提心吊胆。之所以“提心”是因为故事的头开得不错,故担心它虎头蛇尾半途而废;看俩人在很写意的镜头底下过家家般嬉笑打骂,我又开始“吊胆”,怕的是,在任何一个柔缓而抒情的拐弯抹角上,被埋伏许久的“爱情牌”味精给呛着,败坏了胃口。一个小时过后,眼看故事快到尾巴梢,王小贱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夜幕下的三里屯SOHO楼顶,在电话里突兀地告白,我的失望顿时如决堤之水一泻千里。
王小贱这位“口剑腹蜜”的男闺蜜在中国电影里是个史无前例的异数。事实上,“男闺蜜”这个词语绝非电影原创,较早之前,它被叫做“蓝颜知己”,更早之前,它被叫做“妇女之友”。用时下流行的“青年体”来归类,“男闺蜜”是普通青年,“蓝颜知己”是文艺青年,而“妇女之友”则是当之无愧的——你懂的。
我喜欢“男闺蜜”这个词,它简单而不简陋,朴素而不寒碜。首先,“男”表明了性别立场,“闺”字强调一种空间的封闭与关系的疏密——闺房里聊的话题,绝非家国大事民生多艰,多半是异性困惑情路多难,这就需要你有足够理智和耐心,不仅能拿出理性点评和建设性意见,还要有车轱辘话听一晚上也面无厌色的好脾气。这押在词尾的“蜜”字,没啥实质含义,不过是对关系的一种形容,除了不能手拉手一起上厕所,男闺蜜可以肩起女闺蜜的任何职能,甚至做得更好。
难怪在时尚肥皂剧里,我们经常看到,时髦的女主角都有一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精神侍应生”。连古典文学也有他们的一席之地,千古脂粉堆里滚出来的结晶,凝成了贾宝玉,堪称“千金买一笑”的典范。北宋词人柳永也是名垂千古的男闺蜜,他长期流连于勾栏瓦舍,也常替青楼姐妹伸头,替她们表白独立自尊的人格和脱离娼籍的愿望;最终他因顽疾去世,出殡之日,满城妓女,半城缟素,一片哀声。本是一段佳话,偏有好事之徒狗尾续貂,说柳永得的是花柳病!
不管传说真假,至少给我们提了个醒——男闺蜜不是只为守护你而下凡的天使,正应了英国谚语:“所谓绅士,不过是有耐心的狼。”这也是我不喜欢《失恋33天》的根本原因。文艺作品中的“狼”,出于美学,都是追求爱情的文艺小清新,现实中的“狼”则喜欢抱着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与你交往,一旦擦枪走火,马上躲到“男闺蜜”的幌子下面。我相信正常交往的男女会存在日久生情的实例,但能到“男闺蜜”的程度早已逾越了正常交往的范围,能顶着失恋的肿眼泡把鼻涕眼泪擦在他的肩膀上,能当着他的面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试换衣服,这种信任的基础不正是来源于女性单方面的精神阉割吗?■ 恋爱男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