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新政将出

作者:谢九

(文 / 谢九)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为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对股东的回报,证监会将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科学决定分红政策,增强红利分配透明度,不得随意调整已确定的分红政策。证监会将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证监会对分红制度的改革,被市场普遍解读为新主席郭树清上任后的第一把火。

投资者从股市上获得回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股票的价差获得收益,二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现金分红。长期以来,中国股市由于投机炒作之风较盛,投资者大都关注于获取股票价差收益,对于上市公司是否分红并不是特别在意,因为相比之下,前者的收益往往远远大于后者。而与此同时,A股的上市公司也往往漠视分红,上市以来从不现金分红的“铁公鸡”也并不鲜见。由此在股市也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投资者越是过分关注二级市场的股价炒作,对于上市公司的分红也就越不在意,而上市公司对于分红越是漠视,也使得投资者越加关注二级市场的炒作。

作为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一种重要形式,现金分红其实也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比如巴菲特就不支持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因为在他看来,上市公司将利润留在公司继续扩大发展,比返还给投资者能够带来更大的回报,如果投资者需要现金,直接卖出公司股票即可,没必要等待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所以,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从不向股东分红,每股股价也高达10万美元。

从理论上来讲,巴菲特关于分红的观点显然没错,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也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不菲的回报,但现实情况是,并非所有的上市公司在任何年度都能寻找到很好的投资机会。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将利润留作再生产,并非每年都能产生很好的投资回报,不是每家公司都是伯克希尔·哈撒韦,也不是每家公司的管理者都是巴菲特,何况伯克希尔·哈撒韦的业绩也有起伏。所以,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利润在投资再发展和回报股东之间,最理想的状态是寻找一种平衡。从不分红的公司显然是过于漠视投资者利益,当然,将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者的公司也未必理想,这说明公司管理者对于未来发展并没有太大的信心。

早在2008年,中国证监会曾经有过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努力,在当年10月通过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和公开发行挂钩,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8条第(5)项“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修改为“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其中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将分红比例从20%提高到30%,二是取消了股票分红的方式,而以现金分红作为唯一方式。

对于那些有再融资需求的公司而言,政策的修改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股市“重融资,轻回报”的顽疾,上市公司的圈钱规模仍然大大高于分红。另外,由于证监会将分红和公开发行挂钩,一些上市公司越来越倾向于定向增发,以此规避3年分红的硬性规定。2008年,A股市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分别为60多家,基本持平,但是随后几年非公开发行的公司明显超过了公开发行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的公司数量分别为180家和50家,2011年分别为159家和47家。

2001年以来,A股分红公司的比重从30%左右提高到2010年的60%以上,这显示出近年来上市公司的分红意识越来越强,即便如此,仍有大量的上市公司很少分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上市时间超过5年、5年内从未分红的公司有400多家,10年时间从未分红的有170多家;从2001至2010的10年间,连续10年现金分红的公司只有132家,占比仅为13%。

上市公司不愿分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公司亏损,没有利润回报投资者;二是公司有利润,但是公司认为有更好的投资机会,所以将利润投入再发展而不是分红,不过这种巴菲特式的吝啬在A股市场属于少数;三是公司虽然账面上有利润,但其实没有现金,利润可以通过会计处理体现在账面上,但现金流却无法伪装,所以公司其实也没有现金分红的能力;四是有些公司上市的唯一目的就是圈钱,根本就不愿意回馈投资者。还有一个原因是,在中国股市,现金分红还需要投资者缴纳20%的红利税,这意味着原本属于上市公司和股东之间的利润外流,无论对于上市公司的利润还是股东回报都是损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分红积极性。从长远来看,20%的红利税应该大幅下调甚至取消。

虽然近年来上市公司分红的比重有所提高,但其实很多公司也只是象征性地实施分红,实际分红比例极低,对投资者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统计数据显示,2001至2010年,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股息率平均为0.907%,最近3年(2008~2010年)的股息率分别为0.93%、0.46%和0.55%,既无法超越一年期存款利率,也无法跑赢通货膨胀。正因为如此,很多投资者对于现金分红也是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相比之下,反而更青睐高比例送配。而事实上,无论送股、配股还是转增,严格来说并不算真正的利润分配,但是高比例送股在表面上看起来更有吸引力,所以反而更受投资者追捧,反而是最具实质性内容的现金分红被投资者冷落。深交所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度分红方案公布时,送股公司、既分红又送股公司的超常收益为7.27%和6.91%,而只分红公司、不分不送公司的超常收益仅为2.57%和1.98%。

股息率较高的公司大多是一些大盘蓝筹股,2010年有40多家公司的股息率高于当年的一年期存款年利率2.75%,有11家公司的股息率超过今年3.5%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股息率居前的公司分别为福耀玻璃、宁沪高速、宝钢股份、建设银行、雅戈尔、中国银行、大秦铁路、工商银行、晨鸣纸业、中信证券和宗申动力。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股息率较高的公司不太受到中小投资者的追捧,但是会比较受到社保基金的青睐。如果有上市公司能够每年持续提供超过存款利率的股息率,对于稳健型的社保基金而言,也算是很难得的投资品种。

尽管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细则尚未出台,但近期即将IPO的公司都已经开始对此做出回应,在招股书中明确做出了关于分红的承诺。比如苏州通润表示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或者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5%;尤其引人注目的近期刚刚过会的大盘股新华人寿,明确承诺将在2012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特别分红。

证监会关于强制分红的新政出台后,预计市场会对新政做出积极回应,不排除会有一轮针对高分红公司的炒作。理论上说,如果上市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越高,具备分红的能力也就越强。以今年三季度的数据来看,A股上市公司中每股未分配利润最高的是贵州茅台(600519),每股未分配利润高达17.5元;其次是中国船舶、吉林敖东和潍柴动力,这3家公司的每股未分配利润均在10.5元左右。以贵州茅台为例,过去10年来基本上保持了每年向投资者现金分红的传统,尤其是2010年,公司每10股分红高达23元,创下了A股市场的分红纪录。不过,由于贵州茅台股价很高,2010年的股价为184元,以股息率来看只有1.25%,在A股市场只能算是中上水平。

所以,与每股未分配利率相比,更具参考价值的是将每股未分配利润除以股价,越高者就越具备高分红的潜力。以此标准来看,中海发展(600026)的潜在分红率最高,公司今年三季度的每股未分配利润为3.87元,对应6.94元的股价,潜在分红率为56%。这家公司2002年上市以来也保持了每年现金分红的传统,去年现金分红为每10股派1.7元,如果对应去年底的股价,股息率为1.8%。不过由于国际航运市场的不景气,公司今年业绩表现并不理想,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下降44%,年内股价跌幅接近30%。其他潜在分红率较高的公司还有赣粤高速、华泰股份、安阳钢铁、杭钢股份等。在中小板中,潜在分红率较高的公司有宏润建设、新野纺织、三钢闽光等。■ 新政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