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毫厘与千里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美人到底离开了他,问原因,说是忍受不了他小拇指上那一截长指甲。几次三番让他剪掉,倒像舍不得传家宝似的,又几次三番偷偷地留长。最后,他说习惯了,从他的爷爷那辈起就如此继承,也方便掏掏耳朵或者挠挠细微之处的痒。身体露出来的部位,不是为着美观,而是为着实用——美人内心一阵膈应,最终牺牲了一个爱他的富二代。
美人惴惴地问我:“你说我是不是太挑剔?”她又有点舍不得。
我说:你这样“强迫症”的人其实很多。郭婉莹,老上海的永安公司郭氏家族的四小姐,还不是因为未婚夫说了句“还是美国的丝袜子结实,久穿不坏”,便取消了婚约。
一截指甲,一句闲言,有时就是一个人的全部,说明着所有。其实看着不入眼,听着不入耳,说到底是因为不喜爱这个人。
快30岁才真正懂得了7岁时读到的童话:王后想为儿子选个老婆,候选的姑娘一律被安排在七床被褥之上过夜,凡是第二天起床时说昨晚睡得好极了的,一定惨遭淘汰。直到有一天,一个被滂沱大雨浇成落汤鸡的落魄姑娘来到王后家借宿,第二天一早便抱怨道:这一夜睡得很不爽,咯得慌!王后听了大喜,这才是一个正牌的公主,我的儿媳妇!原来她在七床被褥下放了一粒豌豆。
差一点,感觉就全不对了。少一粒豌豆,女人便不是公主。多一截指甲,富二代便只能是富二代。
富二代发狠剪了传家宝,带着钻戒向美人求婚。美人眼里少了一粒沙,无名指上多了一枚卡地亚。早上起来,美人听到卫生间轰隆隆作响,以为怪兽在叫,一看是富二代在仰脖漱口;吃饭时,美人目光最怕落在富二代那上下左右跳跃但永不合拢的两片飞毯似的嘴唇上;终于有一天,他小拇指上那一截指甲又沙沙生长到掏耳时足矣够到鼓膜的长度——美人视而不见了,因她眼里的沙粒已积累成沙漠,盖住了视线。
美人又问我:“你说一结婚他怎就变成了这个样子?”长叹了一口气,自己给了自己答案:“我还不是早就知道他这个样子!”
美人能看出一截长指甲的玄机,也能听出“穿不坏的丝袜子”的内涵,或许还能检测出七床被褥下的那粒豌豆,可是,就是差着这么一点,美人成不了郭婉莹,更不是高贵的公主。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有时毫厘本就是千里。■(文 / Piaf) 千里毫厘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