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长高记

作者:邢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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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火灾中消失的18条鲜活的生命再次彰显了城中村之恶:拥挤脏乱,治安恶劣,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缺失的。但这样严重的火灾发生在北方的城中村还是令人惊讶,在北方,尤其是北京郊区,印象中和南方“握手楼”、“一线天”的景观有着天壤之别。这里的环境尽管脏乱,却罕有两层以上的楼房。关心这次火灾的读者一定也注意到了这样的事实,该违建四层楼建于2010年,正是国家对小产权房实行最严厉打击的时候。

北方农民在盖房子的时候有着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不必政府部门监管也能保证村庄的平面化格局。这里,或许是出于节约成本的目的,或许是因为邻里多有着亲缘上的关系,相邻两家盖房时一般是伙山伙墙,院墙共用。更由于传统的中庸思想,各家各户房屋的高度和宽度也要保持一致,尤其是房屋高度不能高于相邻房屋,否则邻居就会认为被压住了“龙头”,对自家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盖屋时往往因屋高屋低引发纠纷,甚至会大动干戈。也正是因为北方农民这种顽强的传统习俗,南方农村高楼林立,北方的农村仍然是千篇一律的格局,一个村庄分为几个区域,一区域又分为几排房子,一排房子并排着几户人家。庄庄相似,院院相同。千村一面的特征甚至使北方农村成为乏味和单调的代名词。

乏味和单调对管理者却未必是坏事。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私搭乱建”,城管部门的管理难度可想而知。法不责众是常识,对村民全部人口“握手楼”样式的村庄格局,城管也无能为力,否则深圳也不会创造一半房屋为城中村的“奇迹”。可面对着求同不求异的村民,政府的管理却要容易得多。纠纷闹到管理者那里,虽没有相关法规规定,地方政府也没有明文条例,但民意基础倾向于高度上的绝对平等,只有这样的解决方式才是各方阻力最小的方式。多方合力下,个体必定妥协,单一的村庄格局很难打破。有了这样的民意基础,政府无需多少人力物力,便可确保村庄不长高,城中村土地的利益不因村民兴建“握手楼”而流失。而平面格局下村民再“私搭乱建”,土地上获取的利益也有限。正因为这个因素,小产权房四处开花,村干部从中获益远多于村民。村民却因街坊邻居的“互攀互比”,死守着宅基地,致富无门。

北方农村何以会出现高楼,甚至成片出现?打破村民长期形成的习俗和惯性显然需要契机,这契机,不妨推测出几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性是个体的力量,若村民足够强悍,一意孤行而获得成功,其行为即可能成为效法的对象。第二种可能性则是渐变式的,一所建于自己院子里的房子,楼的前后左右均与院墙有一段距离,这样就避免了邻里对采光权的指责,另外也避了“窥视”的嫌疑,邻居没有反对,房屋得以顺利建成。而在村口的路边,与四邻无碍的楼房也可能悄悄长高。第三种可能性则是当村民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达成了一致,再无反对的声音,这个时候,城管再难控制。北京的唐家岭,这个著名的城中村可视为北方少有的“握手楼”城中村的典型。2000年后,随着中关村产业园规模的扩大,唐家岭迎来了越来越多的求租者,为了挣租金,村民纷纷在自家宅基地盖起了二层小楼。随后村干部在自家盖起四层楼,村民们效法,也开始把二层小楼改成四层,以容纳更多租户。2005年前后,加盖楼房的村民收到村委会的停工通知。几番博弈楼房仍在一点点变高。3000多本地村民容纳5万多外来人口。该村私搭乱建严重,违建房面积是合法手续房的5倍。但毕竟,唐家岭这样的个案在北京少之又少。

北京城中村集中长高出现在2010年,和大兴火灾发案楼的建设时间一致。当其时,深圳的几个城中村改造方案集中出台,拆迁补偿动辄亿万元的报道不绝于耳。非法变为合法,并获得巨额奖励,远在北京的失地农民不可能不受触动。而以唐家岭为代表的北京城中村改造启动,政府对50个市级挂账整治督办重点村进行集中改造。在唐家岭,所谓“腾退”方案两易其稿,最终被通过的方案也受到普遍质疑。表面看,非法建筑在补偿方案上并没有得到鼓励,难以获得补偿,但经历了十余年拆迁,普遍了解拆迁者心机和策略的村民们知道,双方的博弈已经开始。在农村,天然的血缘关系加上集体建制形成的相对牢固社会结构,村民在博弈上远比城里人更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也正是在最后的一份,也是最重要的财产即将被拿出交换的紧迫关头,村民们开始长高他们的房子。传统的建房禁忌在共同利益面前变成了相互间的默契。你很难再看到为房檐高矮闹别扭的邻居,而是建房信息的共享。

当以安全为名大拆城中村的时候,另一边的大兴大建却被漠视。本来,北方农民墨守成规的性格给管理者留下了认识、解决农民宅基地问题充裕的时间,结果却仍是败笔。■(文 / 邢海洋) 三农农村农民城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