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歌中的日常
作者:薛巍说到诗歌我们一般就会联想到早逝的天才、多愁善感的青年,或者激昂的语调、晦涩的意象。但诗歌也是多元的。爱尔兰诗人伯纳德·奥多诺修在《诗歌入门》一书中说:“《牛津英语大词典》对诗歌的第一个解释强调诗歌崇高、典雅的本质,说它是想象力文学的最高程度。但该词典也强调了诗歌常见、直白、实用的一面,‘诗是韵文,或者使用与众不同的风格和韵律,按照一定模式安排的语言,使其中包含的感情和观念更强烈’。西方的诗歌传统,从古希腊至今,其诗歌观念中一直存在一种对立:诗歌是模仿的还是超越的,是模仿人生、现实、自然,还是超越这些事物,弥补其不足。艾布拉姆斯所著《镜与灯》的书名很优美地表达了这一对立:诗歌是反映现实的镜子,还是独立于外界,用新的超越的光照亮世界。”
两种对立的诗歌观念衍生而来的一个问题是:诗人是天才,还是谁都可以写诗?亚里士多德认为诗歌源于天赋,他在《诗学》中说:“音调感和节奏感也是出于我们的天性,起初那些天生最富于这种资质的人,使它一步步发展,后来就由临时口占而作出了诗歌。”
英国小说家乔治·艾略特在《米德尔马契》中说:“要成为一个诗人,必须有一颗敏感的心灵,它可以随时洞察事物的幽微变化,而且迅速地感知一切,因为洞察力只是善于在感情的弦上弹出各种声调的一只训练有素的手。总之,在这颗心灵中,认识可以立即转化为感觉,感觉又可以像一种新的认识器官一样爆发出反光。”
2000年,英国女诗人凯瑟琳·瑞恩说:“在我这一生中,诗人不再被视为伟大艺术的大师,以美或者智慧的目光的名义发言。诗歌变成了一种人人都在写的、可以相互替换的、大众的东西,不用技巧或知识,只需要足够的强烈的写诗的冲动。”现在有各种创意写作课和诗歌工作坊,把诗歌当作一个给人提供慰藉的东西,或者是一种消遣。“这可能是因为,诗歌使用的媒介是人人都在使用的语言,而不是专门的、用于造型的媒介,如铁、颜料、木头、石头,使用语言是人的本质特征。”
英国诗人菲利普·拉金曾担任布克奖评委会主席、牛津大学万灵学院院士,两次拒绝被授予英国桂冠诗人称号,但他的诗歌作品并不是很多,也都不长,而且描写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场景,他是50年代英国运动派诗歌的主要代表人物。牛津大学教授彼得·凯里在《诗歌小历史》中说:“运动派诗人不是一个群体,但他们有共同的目标。他们认为,诗歌应该有意义,应该能跟普通人而不只是文化人交流。这是一场英国人的运动,美国没有出现过这种运动。运动派这个名字不是相关的诗人自己选的,是一位记者在1954年的《旁观者》杂志上首次用了这个称呼。这些诗人中,如今最著名的是菲利普·拉金。2003年的一次调查中,他被评为英国人最喜爱的诗人。”
《泰晤士报》书评人詹姆斯·马里奥特说,他小的时候,坐车时,为了活跃气氛,他父亲会跟他们玩一个游戏:姐弟俩朗读《拉金诗集》中的诗句,然后他们的父亲猜诗的题目:“在它混合的空气里我们所有的冲动汇合,是哪首?”
“《去教堂》。太简单了。来点冷门的。”
“初绽的嫩芽悄然舒展,点点新绿恰似某种幽怨。”
“《树》?”
“被春天唤醒。”
“哦,一点也不冷门。《岁月里的情歌》。”
拉金本来没有做诗人的志向,他想成为小说家,24岁时他已经出版了两部小说《吉尔》和《冬天的女孩》,但后来发现写不过他的朋友金斯利·艾米斯,他才转而去写诗。一开始没人愿意出版他的作品,1955年,在反复遭拒后,他把诗稿《较少受骗者》交给了一位想开出版社的朋友乔治·哈特雷,结果成了该社唯一的畅销书。美国诗人迈克尔·乔亚说:“拉金磨炼出了一种新的风格,描写日常世界但又充满想象力,他的诗既残酷又有同情心,既消沉又有趣。文字很普通,但不失其音乐感,使用复杂的诗体形式但听上去像是闲谈。他的名声增长得很慢,但他必定会出名,因为他最优秀的诗歌让人过目难忘,以个人化的语调探索爱情、自然、时间、自由、死亡等永恒的主题。”
拉金白天在大学里做全职图书馆员,每周上班五天,每年工作45周。他说他每天的日程就是,上班、做饭、吃饭、洗洗刷刷、打打电话、胡乱写点东西、喝点酒、晚上看看电视。几乎从不出门。在晚上8点到10点写作,然后到大学酒吧坐到11点,再跟朋友打牌或聊天到夜里一两点钟。“为什么写作?你写作是因为必须。如果你目有所视,心有所感,灵有所见,你就必须找到一种词语的组合,通过在别人内心里触发它来保存它。我写作,或曾经写作,就跟每个人一样用正常的词语和句法,以尽可能难忘的方式描述可辨识的个人经验。”
美国评论家亨利·艾伦说:“如果不是因为写了诗,拉金根本不像一位诗人。他没有精神疾病、没有自杀冲动、没有风流韵事。他秃顶、口吃、听力很差,是一个右翼单身汉,戴着很丑的眼镜。他就像街上遇到的拿着热带鱼、冲你的孩子吼叫的人。他不是塞林格和品钦那样的隐士,但人们也不会坐在他旁边对他讲述自己的故事。但人们经常引用他的诗句,‘所有从容的日子里,你的心打开,像装满刀子的抽屉’。他缺少詹姆斯·梅里尔的矜持,拿着通灵板写作。他不像迪伦·托马斯那样偷衬衫。他没有在城里教授创意写作时思念的农场。他从没教过创意写作。他担心诗人成为大学老师后,就会开始认为诗歌越是需要分析,就越是好诗。他的诗很少需要分析。他不是浪漫主义者。他不寻找他想回去的伊甸园。他是写普通和日常的诗人,被风吹拂的麦田,雪地里的羔羊,羊毛湿湿地结成块。也有美的时刻:光线沐浴着房屋安详的前额。一只鸫鸟在歌唱。”
拉金的第一部诗集《北方船》深受叶芝的影响。之后他开始反叛叶芝,他的新榜样是哈代,他每天上班前都会读哈代的诗。他在编《牛津20世纪英国诗选》时,选了27首哈代的诗(艾略特的只选了9首)。凯里说:“拉金受到哈代的吸引,是因为哈代关注普通的事物,而不是像叶芝那样关注拜占庭式的宏大。他说他喜欢普通的东西,日常的东西对他来说都很可爱。在诗歌中,他选择的符号都展示了普通事物是如何跟人们最深的感情紧密相连的。《布里尼先生》表达了对命运不公平的愤怒,写的是拉金刚搬到赫尔大学时住的房间;《阳光灿烂的普雷斯坦廷》描述时间对美的侵蚀,写的是海滩上的一张海报;《一个四月的星期天》哀悼他的父亲,写的是酱料罐。”
拉金是一位逆时代潮流而动的诗人,他不认可现代主义风格,回避高雅文化,不喜欢美国爵士乐以外的异域艺术。美国评论家乔纳森·克拉克说:“拉金毕业于牛津大学,但成年的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远离时髦的伦敦的地方,在遥远的东北部的工业城市赫尔。他的素材和服务对象都是乡下的中产阶级(‘父亲们外套下系着粗粗的皮带,额上满布皱纹;母亲们响亮又臃肿;某个舅舅嚷着脏话’),对他们来说生活一直是一系列的磨难:闪电战、战后的经济紧缩、帝国的消失。拉金的诗正是他们能接受的类型:浅白、直接、不装腔作势。他的观点也许比较灰暗,但他从不晦涩。他靠当图书馆员为生,拉金式的美德都是很平凡的美德:耐心的观察、慎重的理性、量入为出。”
在《多克瑞和儿子》的结尾,拉金写道:“生命首先是厌倦,然后是恐惧。不管我们是否利用,它都会过去。”但他的诗在表达沮丧、怨恨之余,也断言活着要“诚实、保持清醒、幽默、仁慈”。 拉金诗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