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村庄”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广东潮州  洪巧俊

有报道说,近期我国广大农村推动的“大村庄制”将与“大部制”一起,成为中国未来政改的新目标。

笔者曾在农村生活30年,后来长期关注并研究“三农”问题,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还不宜大范围推行“大村庄”。其实上世纪70年代江西就试点过“大村庄”,但几乎所有合并的村庄10年后又都迁回原地重建,劳民伤财。《余江县志》载:“1970至1971年,全县开展拆民房建新村运动,有164个自然村被推倒重建成95个新村,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148.4万元。”那时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们为何不惜一切代价迁回故地?推崇“大村庄”的专家有几人真正了解农村?

中国农民人均耕地只有1.39亩,我的家乡江西一户也就几亩田,村里500多口人,只有300多亩田。村前屋后全是稻田,远的稻田却有二三里路,一些山村依山势而建,村与村之间相隔十几里路的也有。合并了,种田就更麻烦了。路越远,农民越不愿积农家肥送农家肥,再如驮农具,收割时抬脱谷机、担稻谷等等,劳作量会大大增加。上世纪70年代农民把农田整成三四亩一块的机耕田,有的甚至是十亩八亩大块田,但分田到户后,机耕田就分成一亩或几分的小田,不适合机耕,就倒退到牛耕,有的倒退到更原始的人工方式,农业机械都闲了下来。在这样一些地方,合并成大村之后,如果农田不合并,不改变农民原有的耕种模式,不能给农民带来实际利益,那推动“大村庄制”又有多大意义? 利益村庄农民大村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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