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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照登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三斤
《三联生活周刊》一直是很有品质的一本杂志,所以追求品质的我一直看。去年“三联”新增了“纪念册”专栏,觉得很好,只是,最近突然发现在追求品质的路上可能还不是特别严谨。
本人是学法的,所以很关心百年前相关内容,可发现“纪念册”中一些纪念与事实不符。
2007年8月20日出版的第31期载:“8月13日,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据查,考察政治馆改称宪政编译馆时间应为11月底。
2007年9月3日出版的第33期载:“8月27日,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据查,《钦定宪法大纲》颁布时间应为1908年。该条目中相关内容“同年清政府颁布的中国第一部全国性法院组织法——《法院编制法》”,《法院编制法》是1911年2月7日(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由修订法律馆颁布的,1907年颁布的类似法律应为《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这一点也在贵刊9月10日第34期所载的“9月9日,沈家本完成《法院编制法草案》中”可以得到侧面印证。
到了9月24日出版的第36期中又有“9月20日慈禧下令设立资政院”。经查,该年9月清廷仅下谕筹设资政院,而不是正式设立,直到1909年8月(宣统元年七月)才颁布了《资政院章程》,并于1910年9月正是成立资政院,此时慈禧已不在人世。
回头再看9月10日第34期之“9月9日,沈家本完成《法院编制法草案》??”虽当时沈家本贵为修订法律大臣,但若说是“沈家本完成”亦有失公允。此草案的最初稿由冈田朝太郎创稿,曹汝霖译,沈家本、刘若曾同订,而进呈光绪帝之草案,依据沈家本介绍是经由修订法律馆馆员“分门编纂”,冈田朝太郎“帮同审查”,最后由他本人“折衷刊定”。所以,虽沈家本在其中有修订主持之功,但将其作为他个人的作品显然有失公允。 严谨品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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