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猜汽车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小贝)
( 保罗·英格拉西亚 )
不少女性学开车时都会遇到一些麻烦。199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波兰女诗人辛波斯卡曾写过一首诗,《梦之赞》:“在梦中,我挥毫如维梅尔。我口吐流利的希腊语,我开一部听命于我的汽车。你会惊讶我钢琴的技艺,我觉得在水底呼吸一点也不困难。”美国女作家卡塔·波利特曾经在《纽约客》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记述她52岁时学开车的经历:“开车基本上是一个靠口授以及教练一对一亲身教授的技能。它不同于其他人类活动,可以通过书本学习,或者这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想想每年出版多少种性手册,其目标人群幻想着罗切斯特和达西,而他们的同学都令父母汽车的窗户蒙上了水汽。有时正在开车时我会突然感到迷茫,就像我从来没在路口左拐弯或者侧方停过车一样。我怎么知道该进哪条车道?停车时打了几圈方向盘?”
波利特说,她之所以年轻时没有学开车,是因为她上的是老派的私立女子学校,不沾染美国的汽车文化,显得很另类、很文人、很欧洲。纽约是地铁、公交车、自行车、出租车、步行等古老交通方式的飞地,在纽约有辆车不是解放而是被奴役。
普利策奖得主、美国《华尔街日报》汽车记者保罗·英格拉西亚在新书《变革的引擎》中说,知识分子恨汽车,主要是因为他们开车技术太差。村上春树和E.B.怀特可能算是例外,他们都对汽车有些津津乐道。村上春树多次在欧洲租车自驾旅行,E.B.怀特则是动手能力比较强,还经常对汽车厂商的一些设计颇有微词。怀特曾深情地写道:“作为交通工具,福特的T形车不辞辛劳,平凡无奇,英勇无畏;经常,它似乎把诸项品质也传染到了乘车人身上。因为其带来的欢腾的、无可追寻的兴奋感,我们这一代人视它为青春的化身。在它隐入雾霭之前,我想以并非啜泣的一声叹息向其致敬。”大概怀特对他用于写作的打字机都没有这么深的感情。
美国另一位随笔作家约瑟夫·爱泼斯坦说,他打小就对汽车很感兴趣。那时,他家住在芝加哥一个很大的路口,从卧室的窗户就能看到很多汽车的外观、护栅、发动机罩上的装饰,之后他就能认出过往的汽车的厂商和型号了。夜里坐在窗前,他会决定数够20辆福特或15辆雪佛兰、10辆迪索托或5辆帕卡德才去睡觉。那时是“二战”,美国在1942年停止生产汽车,街上也没多少外国车。对一个6岁的孩子来说,在1943年认车简单得多。
作者说,美国人热爱汽车是因为它能给人带来自由,扩大车主的人脉,甚至曾促进性解放。《汽车》杂志创办人大卫·戴维斯说:“我们开车时因为它们令我们自由。政府痛恨我们的汽车:它们给了我们太多自由。你怎么能控制住那些随时可以钻进汽车、随便开往哪里的人?”他没有写到凯鲁亚克《在路上》驾驶的汽车:1947年产带浮舟式翼子板的凯迪拉克,和1937年定制福特。
( 《变革的引擎》 )
英格拉西亚选了不同时期的15款车,借助它们来揭示美国汽车文化的变迁。他说,有些车型的名字高度混搭,还有的特别愚蠢,如Eldorado Biarritz、Pontiac的LeMans、道奇的Swinger(乱交者)、保时捷的Cayenne(在英语中,首字母大写时它的意思是卡宴,法属圭亚那的首府,又译作开云;首字母不大写时它的意思是红辣椒)。
英格拉西亚还说,本田思域刚出来的时候只有两种颜色,黄色和橙色,这两种颜色都非常明亮,明亮到“能够使日本赌场中宿醉的人立刻醒酒”。“甲壳虫”上世纪50年代在美国很火,是因为那时的汽车尾鳍都很大,买“甲壳虫”是为了表示对美国过度的消费文化的鄙视。吉普和福特F-150皮卡的车主是从不去户外活动的民主党支持者假装自己是经常不着家的共和党支持者。
该不该利用车模来推销汽车。美国心理学家彼得·乌比尔在《直觉——为什么我们左右不了自己的生活?》一书中说:“一个穿比基尼的车模可以告诉我们有关汽车性能的什么信息,除了一个能支撑101磅体重的发动机罩?” 福特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