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号”航母与中国航母
作者:宋晓军( “企业号”航母 )
3月2日,也就是美国海军第二艘“福特级”航母(CVN 79)切割第一块钢板后的第5天,美国一家军事网站的海军论坛上发表了一篇为该舰取名字的博文。虽然发起者大卫·拉特(David Larter)提供了两位海军著名人物的名字。但是在回帖中,至少有两位军事迷认为,这艘处在经济困境的新型航母应该被命名为“企业号”。他们的理由是:讨厌用平庸的政客来命名这艘航母。但如果可以问问正在操心财政预算和就业的奥巴马的话,他的答案恐怕与这两位美国军事迷会不一样,他可能更希望这艘航母以带领美国走出经济困境的总统罗斯福来命名。
2008年9月10日,美国海军与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签订了价值51亿美元、为期7年福特级航母首舰的详细设计和建造合同。此后,伴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深入,政府问责署和众多国会议员就不断质疑“福特级”航母的费用超支问题。为此,2009年4月16日,国防部做出了一个决定:将“福特级”航母的采办周期从4年延长至5年。对于这项延长采办周期方案的实施,美国国会在《2010年国防授权法》的第126款中要求海军提交一份分析报告。2010年2月海军提交了一份采办战略更改可能产生影响的报告。按照这份报告分析,延长采办期对航母的工业基础影响不大。但是会增加生产规划、基础建造、管理和劳务费以及其他项目被迫调整的成本。比如合同延长后,将会使尚未开始建造的“福特级”航母后续两艘舰(CVN 79和CVN 80)经受1?2年的通货膨胀影响,并导致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和人工成本的增加。再比如,由于采办周期延长,使得为海军建造大型舰船的唯一船厂——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的纽波特纽斯船厂必须调整其他航母大修和核潜艇建造的计划,这样将使该厂建造的每艘“弗吉尼亚级”攻击型核潜艇的成本增加3000万?5000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防部做出将“福特级”航母的采办周期从4年延长至5年时,第二艘“福特级”航母的先期采购计划已经确定。比如就在2009年5月12日,海军就授予了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一份“福特级”第二艘舰价值7726万美元的先期采购合同。但为了适应新的采办政策,需要对航母的生产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将航母的建造准备合同延长一年。而建造准备合同延长一年就会使先期采购计划的成本增加1%,如果按照第一艘“福特号”的先期采购费用22亿美元计算,就要多增加2200万美元。同时,延长采办周期后使得船厂的劳动力安排将受到影响,进而迫使船厂多支付工人的培训费用。当然,最关键的是,包括海军申请费用在内的2011财年国防预算至今尚未批准。这里包括为第一艘“福特号”申请的17.313亿美元和刚刚切割钢板的CVN 79的9.083亿美元。此外,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海军订单的减少,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在2010年7月,已经开始全面研究将其造船业务拆分的方案。至于诺斯罗普·格鲁曼为什么要这样干,也许是他们在要挟政府继续印钱发债,也许是他们担心上世纪70年代末第二次石油危机后,卡特总统在其“第10号总统备忘录”中要将航母减为6艘的设想会在奥巴马连任后的政府中重现。
说到这儿,就不能不理解文章开头两位美国军事迷为什么希望CVN 79被命名为“企业号”了。1958年2月“企业号”开工建造时,美国的先进制造业尚处在顶峰时期,贸易处于顺差,35美元兑换一盎司黄金的金本位制十分稳定(直到1967年法国才率先开始用美元兑换美国的黄金)。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有相当技术难度的世界上第一艘核动力航母“企业号”仅用了4年多时间就建成服役了。而且当时的造价仅为4.5亿美元。随后,无论是古巴导弹危机还是越战中的“滚雷”行动,无论是波斯湾护航接连击沉伊朗舰艇还是参与对伊拉克建立禁飞区的行动,都有“企业号”航母的身影。而如今,正处在舰长不雅视频的困扰中的“企业号”则在红海目送着伊朗军舰来回穿越苏伊士运河,看着不远处利比亚空军的飞机在东部石油重镇上空盘旋……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的“两会”开幕前一天,我刚好与一位海军的全国政协委员在中央电视台做了一期有关CVN 79航母的节目。事后很多中国军事迷就开始在网上猜测这期节目与中国的航母有关。几天后,当“人大”发言人宣布今年提交的军费预算为6011元亿后,很多军事迷也开始给中国的航母取名字了。■ 航母企业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