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开的,留下的
作者: 乔梦桢 李振魏思孝的小说,有着一望即知的鲜明风格,以鲁中农村为基底,以村中的各色人物为素材,语言简洁利落,多短句,叙述缠绕之处干脆以序号进行划分,有快刀斩乱麻的利索劲儿。节制中却又生冷不忌,严肃处总冒出村野俚语,以道破本质的方式将庄重片刻击碎,庸常琐碎处反倒煞有介事起来,透出作者有意识地抽离情感和价值判断后仍藏不住的笑意。这令我想起儿时翻读家中日历的感受。那种家家户户都有的,放置在固定电话旁或电视机上的台历,纸张稀软,正面可记事,背面有文字,文字内容为大杂烩,谜语笑话、民间故事、科普知识俱全,随机出现,时常正面是严肃节日或某重要诞辰日,背面赫然是粗陋笑话一则,形成一种急转直下的幽默,令人忍不住向后翻,似乎能从中获得某种关于未来的征兆,又忍住不再翻下去,以使生活保持住那神秘,如此翻着,日子仿佛有了注脚,一年一年便这样过去——魏思孝的小说所提供的,便是这样一种关乎生活的切肤可感的滋味。这种风格,在他的早期作品中就可见端倪,在近些年的“乡村三部曲”中逐步稳定,而在新作《土广寸木》中越发成熟起来。
《土广寸木》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局部》由《馒头》《混子》《酒》《李宝·人肉·屎》《福利》这五个中短篇小说所组成,下半部分《一年》则以月份为标记,铺开整一年的人来人往、秋收冬藏。相较于他从前的作品,这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显得不同寻常,如果用史书体例来打比方,称得上是纪传体和编年体的融合,每一小部分拿出来都可独立成篇,故事也足够精彩,放置在一起又可构成浑然的整体,在章与章之间的承接和应答中,小说生长出呼吸器官,整部作品气息贯通起来,这是魏思孝有意且精心布置的结果。得益于这种布置,我们有机会鸟瞰辛留村,看世事更迭中,究竟有什么离开了,又有什么留下了。
一
整部小说的叙述,以刘长生的离世为始。刘长生,半瞎,好指点江山、养生和放狠话,有心气又力不能及,挣命完成娶妻生子的人生任务,对同村人有着市侩悭吝的算计,但在吃上自己亲手蒸的筋道馒头时,又表现出几乎憨态可掬的满足来,这使得他拥有一位典型的辛留村式的人物的主要特征,即特别讨人嫌,但并不招人恨,因而当死亡降临在他的身上时,读者同村民们一起,诧异和叹息了片刻,但也只是片刻。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在刘长生去世后关于葬礼部分的书写。葬礼,一个极具冲突性的场合,各方人马的登场都有了理由,又因其自身丰富的习俗和含义,理所应当地成为一个天然的剧场,给作家以大书特书的空间。再看《土广寸木》中刘长生的身后事,“潦草”二字便足以概括,没寿衣棺材,没治丧发丧,魏思孝的笔触如冬日的风,迅疾地带过,儿子的亲手下葬,妻子心里飘落的雪花,以及唐秀云的那句“反正不应该是长生”,是他的死亡中为数不多的情感注脚。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得到的东西也不过如此,而这种东西反倒最切合他的身份,也最切合生活的逻辑。
在魏思孝的小说中,死亡向来是稀疏平常的事情,都说死生亦大矣,但在他的笔下,它和谁家的孩子出了远门打工,谁家的生意负债累累,谁的摩托车后视镜被撞坏了,读起来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无非是多了一场需要走动的人情。魏思孝有意识地跳出那种一谈及死亡便引申至文化意象、审美趣味或狂欢意味的知识分子视角的惯性,他将这些能被称之为“意义”和“美”的东西削减至最低,如此呈现出的效果,便是刻意干枯的笔触和格外节制的情感,将死亡及其连带所产生的东西相对客观地呈现在读者眼前。因此在《土广寸木》中,我们可以看到各样本可被描述得浓墨重彩的死亡:摔死在厂里浴池中的范爱农,后脑勺的血“流出了一张双人床”;赵长青的父亲,将妻子开膛破肚,用切豆腐的刀把妻子的脸“划成等待爆炒的腰花”;患了癌症的周红旗,一头扎进火车轮下,以一种惨烈的痛苦结束另一种绵延的苦痛……种种死状,被压缩进两三句话,有意淡漠地写出,以此杜绝用猎奇或煽情占据读者关注的可能,因为书写的焦点不在于死亡本身,而在于与死亡相关的那些东西。范爱农去厂里洗澡,是因为他作为上门女婿,在家中洗澡被嫌浪费水费,厂里是相对自在和自尊的一方天地;赵父杀妻的怒气,来自于那一百斤上好的、供不应求的、即刻就能换成钱的豆腐,就那么被摔碎在地上,“可惜这么好的豆腐了”,对生活的怒气和怨气只好如此发泄;癌症,治不好,治好了也费钱,落得家人埋怨——不信就看李瑶他爸,患癌后“自己不死心”,几十万地扔进去,换来高额债务和妻儿的哭诉——不如体谅地自我了断,兴许还能给家人留下点赔偿金,多么划算。“划算”,是辛留村村民们行事的根本逻辑,也是魏思孝写作时的重要参照,他没兴趣采取那种自上而下的悲悯的观照姿态,也不打算从社会结构性问题的层面极力发出呼号,只是尽可能地将乡村中生活与命运的残酷复活于纸面。钱、穷、命,这三样东西紧紧缠绕在一起,构成村民心中参不透的永恒谜题,在这样宿命般的残酷中,任何姿态都显得矫饰且失效。所以王闻在得知自己患癌后,脑中走马灯般掠过的尽是和钱有关的人生片段,刘长生离世后,村民们谈及他的死亡本身远没有谈及他未能得到的那份“福利”多,辛留村里的绝大多数角色的来和去、生和死,都与钱脱不开干系。
如果说死亡是最彻底也最无可奈何的离开,那么当离开的选择是由自己做出时,是否有暂时脱离物质的可能?书写有着莫名的躁动情绪和精神诉求的角色,对于魏思孝来说并非新鲜事,他的早期作品《小镇忧郁青年的十八种死法》几乎就是此类人物的集合,这种书写延续下来,不动声色地伏匿于此后作品的人物身上,并在某个时刻复苏,发出令人诧异的光亮。比如那位王能好,在四十五岁的年纪突发奇想外出打工,去的还是北京和上海,离开原因俨然是精神层面的:“眼下的生活让他失望”,缺少刺激,缺少新鲜,“生活亟待改变”。这理由像出自少年人不甘平凡的冲动,而非一个年近半百的碎嘴子老农民,虽说精神上的渴求并无年龄之分,但王能好还是害羞地藏起了自己的真实念头,对外宣称自己要当老板发财去。相较于王能好,《土广寸木》中卫东超的离开似乎更具世俗意义上的浪漫色彩,即正值壮年的他要同一位女子私奔,原因可以称之为“爱情”。“爱情”,这是在魏思孝的作品中并不算常出现的词语,却明白无误地出现在卫东超口中:“面前这几位粗鄙的人,怎么能理解爱情呢。”那么,他所理解的爱情又是如何呢?是暴雨天浑身湿透接彭莉下班,冬日午夜将她摇醒看雪,在没有暖气的出租房里两人用电磁炉煮火锅,吃完后借着余温相拥入睡,种种描述听起来确实是爱情,有相濡以沫的意味。魏思孝的笔当然不会止于此。与这些温情行为相伴的,是无休无止的性,与其说是泄欲,不如说是泄恨,“以赴死般的心态把对生活的憎恨发泄在对方身上”,恨意之强烈,到了令彭莉身体受伤的程度,也使卫东超猛然意识到自己对对方并无爱惜,继而泛起长久的、如芒在背的自责,这种自责,反倒才真成为爱情的证明。在这一对恋人身上,爱情当然是存在的,但这都无法掩盖出租房的寒冷、捉襟见肘的窘迫、异乡打工的处处碰壁、被抛下的妻子因开颅手术留下的后遗症,以及妻子转移至卫父身上的虐待,种种龃龉,让他们在关系结束时竟是松了口气。在王能好和卫东超同样的回乡结局之中,似乎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测,以离开为途径来改变生活的尝试,往往仍落入生活的窠臼,对辛留村的人们来说,逃离可以带来片刻的对现实的躲避,但物质上逼人的困窘,精神上无处安放的虚无,依旧如鲠在喉,怎么也咽不下去。
二
属于辛留村的某个时代确乎是离去了。这个时代大概要追溯到三十多年前,彼时的风云人物名为刘丘,手下兄弟若干,其中以结拜发小贺国华最为忠心,一行人霸路劫车,手段狠辣,甚至还犯下人命几条,在辛留村,已属实打实的“能人异士”“草莽英雄”,足够成为那个传奇时代的核心与象征。关于他的故事,记录在上半部分的《屎》一章,在这一章中,吃了屎的有三位:第一位便是刘丘本人,为躲避追查藏身化粪池,可谓忍辱负重,无损英雄气概;第二位是心腹贺国华,在与刘丘关于是否要转战广州的团队发展上产生分歧,退出时被用于杀鸡儆猴的条件便是吃屎,出于忠心的爱,他照做,此事将传说的气氛推至高潮;第三位则是李宝,转述于幼儿园老师之口的童年吃屎事件,相当无聊,方才的打家劫舍爱恨情仇霎时消散,急转直下为和李宝本人一样的令人生厌,宣告传奇时代的彻底消逝。以“吃屎”为线索,与之相关的故事一次又一次地降格,从勉强还能称为豪杰直降到只能称为“称职的废物”的现状,令人清晰地意识到,让人有“车匪路霸宁有种乎”心气的时期,那个令人心生幻想的富于机遇的时代,早已结束,种种可能性不复存在。而为一个村庄所津津乐道的“英雄”,重要事迹竟然均与“屎”有关,又是多么滑稽与不堪,更衬出这片土壤的贫瘠与羸弱。
这种降格不止发生在章节内部,章与章之间也有着遥相呼应与降调的关系,比如《混子》。传奇时代落幕,“草莽英雄”的称号难有人为继,同样是喊打喊杀出身的能人,称呼只得降为“混子”。《混子》一章,以艾庄印刷厂厂房为线索,按历时方式将几十年变迁写来,写至主角高宁一众,却转为倒叙手法,先将这群人的现状呈给读者看。这群自诩为“兄弟”的中年男人,相处方式有着清晰的上位者与下位者的印记,大家口中靠不正当手段成为体面人的高宁,在小说中给兄弟王能越打的那一通电话,使用的是居高临下且不容置疑的祈使句,王能越对此有微词,却还是推不掉两千块钱的报酬,便以已变味的食材为报复,两人碰面后以服务者和被服务者身份展开的对话,令人难以寻到所谓老朋友的印记;苦恼于买房首付的传宝,打心眼里看不惯赚了点钱便趾高气扬搞排场的包工头东明,便又从王能越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偏见中找寻对自我处境的安慰。这样一种弯弯绕绕且自知的关系,以有求于人和获得优越感为支撑和平衡,诡异却稳固地维系着,并被冠以“兄弟”之名。直至遭遇了那三个试图收保护费的小子,自己年轻时的记忆开始复苏,他们开始回忆起那个属于他们个人的传奇时代,如何扒火车,如何饿着肚子一路到青岛,如何一起偷钱,谁又替谁挨了一刀,身上的文身和刀疤均是证物。对着三个沾亲带故的孩子,他们的追忆、控诉、指责、指导,带着强烈的表演欲,自恋、自怜、自怨、自叹,均在其中,从前的记忆有多鲜活,当下的境遇便有多蹉跎,顺境逆境都叫人提不起精神。而那种自行赋予了冒险精神和江湖情结的往昔,他们心中属于自己的传奇时代,实际上可能也并未存在过,只是以时光和想象为其镀上了金边,成为心中自我凭吊的神龛。这一章的最后,魏思孝简要地交代了那三个孩子乏善可陈的现状,并使用了一长串的词语:
电动车,保健品,生病,单身,订亲,催婚,外卖,服务员,丧母,罚款,奋斗,加班,失业,租房,KTV,伤心,困,失眠,流水线,贫穷,绩效,提升,开会,团队,盖浇饭,付出,信用卡,快手,自杀,事业,放贷,汽车,地位,成功,希望,殡仪馆,王者荣耀……
这样简单得近乎粗暴的写法,在魏思孝向来简洁的笔调中也并不算常见,或许惯常的短句已不足以表现那种枯竭,只能用这样单调、罗列和标签化的词语,从形式上对他所说的“称职的废物”的境遇进行隐喻和契合,拼凑出一个传奇和英雄已离去的时代中,乡村年轻人的某种难以言说的精神症候。
三
那么,究竟还有什么东西是能够留下来的?我们不妨跟随赵长青一起,踏上一次重回辛留村之行。赵长青,全村新中国成立以来唯一一位留名于《天南地北临淄人》的人物,在外部社会价值体系中也算成功人士,有着整部小说中几乎最为惨烈的身世,父亲杀害母亲后,他再没吃过豆腐,也再没回过家乡,却在自己身患绝症后,泛起了难以遏制的回乡的念头。在虚构出的赵长青的视角中,村容村貌当然有所变化,但不至于让人辨别不出轮廓,儿时的伙伴隔着岁月也可一眼认出,并从对方的变化中印证自己的衰老。此情此景,种种感受涌现——对贫穷的回忆、关于父母惨案的苦痛记忆、试图向女儿诉说的冲动、片刻的动情,都属常规,是读者意料之中的反应和情感。魏思孝如狡猾的舵手,故意以更为书面的语言和不乏煽情的措辞,将故事引至似乎难以避免的俗套之中时,他猛地一个转弯,将王闻妈请出场。王闻妈带着对“吃公粮的主”的敌意登场,夹枪带棒的几句挖苦话,让原本僵直的文本霎时鲜活了起来,也让赵长青自己都不知在寻觅什么的心在此终于落地为安。刻薄的不饶人的说话方式、藏在刀子嘴下的柔软心肠、即便唏嘘也要尽快将消息传遍全村、八卦时还不忘挑理和吹嘘自己儿孙的惯性,连同妇女们的揣度,这才是他最熟悉、最切肤也最安心的东西。对赵长青来说,或许这就是还留存在辛留村中的东西,也是让他在人生的尽头将生命的一部分安置于家乡的东西。
相较于赵长青,于“我”而言,那个留在辛留村的、不断召唤“我”返回的因由要明确得多,那便是母亲老付。魏思孝的写作向来是刻意将情感的浓度调低的,勾勒人物,以达成一种旁观者或是闯入者的视角效果。但在《土广寸木》中,下半部分的写作却显得不同寻常。下半部分名为《一年》,顾名思义,是以月份为划分,将一整年捋着依次写完,婚丧嫁娶,节日选举,播种收获,俱包含其中。整篇以第一人称“我”为主语,“我”和母亲老付之间发生的故事为主要脉络,笔触柔软,温情脉脉,是魏思孝作品中少有的质地,令读者越发摸不清现实与小说的边界。由文字生长出情感的枝蔓,枝蔓中饱满的汁液,使得阅读体验从嘈杂一下转入清静,静到可以听见文字的呼吸和心跳。正是有下半部分这样的“收”,才使上半部分的“放”不至流于散乱。可以说,《一年》这一部分是整部小说的定心丸。而老付又是《一年》中的绝对主角,称为主心骨也不为过,在“我”的视角中,她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显现出夺目的可爱、智慧与光彩。她会当着儿子的面,毫不避讳地夸赞别的小伙子,将其视为“别人家”的孩子,却也总惦记着儿子的电话和归家;她勤于劳作,却不赋予劳动以太多的意义,种地不过是出于没法看着地荒废的农民本分,去城区干零活则是为了无需伸手朝孩子要钱;进城查体前心情沉重,却不耽误两眼放光地八卦他人的病情,得到健康的体检报告后立刻宣布自己不再浪费这钱了;还有同冯爱月之间的友谊,两人一同嫁进村,一起做伴、做活、讲心事,替对方出头,分开几日还要打电话,由青年延续至老年,可以说是整部小说中最为动人的情谊。
由此,前文的问题似乎有了答案,能够留下来的那种东西,就是以“老付”为代表的某种气息,一种蓬勃活泼的精神头,一种无论如何磋磨都结实的劲道。它无关乎高尚或卑劣,也与人性的伟大或幽微无涉,不过是一种朴素的精明,体谅和索取并存,果敢和游移同在,劳动却不标榜其意义,担心着也笃定着,庄重且诙谐,坚韧亦柔软,如此杂糅在一起,形成了那股熟稔的气息,带着从生活中所淬得的恒常的属性,长久地扎根于村庄之中,只要它留存一日,村庄便能屏住那口气,而不至于真正地走向衰颓。循着这股气息,可以看到散落四方的年轻一代的游子们,总会在某个时刻突然生出与辛留村的联结来。在城区送外卖的陈华宁,跑完最后一单所做的事情,是往老友们的“辛留村酒神群”里发自拍,用数条兴奋的语音试图参与那场自己并未出席的村中酒席;过年时村中所发放的福利,成为许多人与村庄一年一度的相约,不算值钱的几样东西流转于家庭和地区间,没人选择丢弃或拒收;最远的是移居西班牙的刘雄,因经受割裂与痛苦而抱着必走决心的他,对家乡实在谈不上什么亲近或怀念,但他始终习惯于以山东老家为度量单位,计算着“托莱多离西班牙的首都马德里七十多公里,辛留村离省城济南一百多公里”。写出这种细节,并非为了佐证辛留村之美好或是游子对于家乡的眷恋,魏思孝的写作从未落入将乡村一厢情愿地想象为田园牧歌、人性小庙的套路中。当人们的离开早已成为无可撼动的事实时,找寻留恋的蛛丝马迹也没有什么意义,但在注定的离开中,总有那么一点存留于村庄中的东西,使人们在回望时被牵扯住视线,被轻轻地攥住了呼吸,产生再去望一眼的冲动,这东西究竟是什么,之于村庄的意义又是什么,或许是值得书写和琢磨的问题。
小说的最后,“我”从北京回来,人民大会堂去了,新闻联播上了,但好像也没有什么变化,回到村中,老付一张嘴依旧是“我还向你汇报了”,棒子依旧是只能卖两千八而非一万。来与去之间,变与不变之间,是庸常恒定的生活,它足够锋利,也足够柔软,两种特质交融在一起,构成了这一部《土广寸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