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家风: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

作者: 邓田田 韦中月 李长波

崇宁二年(1103年),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菜园镇程岗村)。一个薄雾溟濛的清晨,一个哭声洪亮的男婴在一间破旧而干净的农家小院里呱呱落地。此时恰有一只大鸟飞来,盘旋院中。正逢北方辽国屡屡犯境之际,男主人岳和有感而发,于是给儿子起名为岳飞,期盼他能重振山河。

一位英雄将从这个清贫的小院走出,在历史的惊涛骇浪间挺起中华民族的脊梁。时至今日,回顾他精忠报国的事迹时,我们仍被感动。

岳母刺字传佳话

少年岳飞,为人沉默寡言,常负气节,喜读《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等书。他曾拜师,学习骑射、刀枪之法,武艺过人。岳飞生有神力,未成年时就能“挽弓三百宋斤,开腰弩八石”,为“时人奇之”。宣和四年(1122年),军中招募“敢战士”以御辽。岳飞应募,经过选拔,被任命为分队长,自此开始了他的军戎生活。贼寇陶俊、贾进在相州(今河南安阳)作乱,岳飞请命前去除害。他表现突出,带领百骑骑兵,用伏兵之计,生擒二贼以归。

岳飞勇猛刚正的性情和其母姚氏的谆谆教诲是分不开的。

靖康元年(1126年),从平定军突围回到家乡的岳飞目睹了金人入侵后人民惨遭杀戮、奴役的情形,心中愤慨,意欲再度投军抗金,又担忧老母年迈,妻儿力弱,在兵乱中难保安全。母亲深明大义,不仅没有阻拦儿子,还在儿子背上刺下“尽忠报国”四字,激励儿子竭尽全力报效国家,勿忧家事。

岳飞牢记母亲教诲,忍痛别过亲人,投身抗金前线。

此后的十余年间,岳飞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后因宋高宗、秦桧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等人的诬陷,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与其子岳云和部将张宪一起被杀害。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忠武”。

千百年过去了,“岳母刺字”的故事代代流传。人们说,正因为有岳母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才成就了岳飞这位文武皆能、忠孝两全的历史英雄。

家中一钱不私藏

在岳飞故里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岳飞纪念馆内的大殿前有这样一副楹联:“人生自古谁无死第一功名不爱钱”,横批“乃武乃文”。这是由清朝同治年间的榜眼何金寿题写的。从字面上来看,这副楹联上下联并不对仗,但实际上却用得十分巧妙,借前人的诗句道出了岳飞精神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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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的“不爱钱”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中尤以“不藏私钱”“自筹军资”“生活简朴”和“不置家产”最为令人赞叹。《金佗稡编》提到,由于岳家军在抗金战场上屡建奇功,所以经常得到朝廷的赏赐,有时多达数十万贯。但岳飞坚持有赏必匀的原则,“一钱不私藏”,如数分给将士们,以至于当时人们称岳飞为“清贫大将军”。有一次,战事紧急,物资不足,他便命令将皇帝赏赐给自己的物品变卖,筹款造弓两千张。有部下说:造军器应破费官钱。岳飞淡淡地回答:这要上好几个折子才能求得,既然军队急需,还是自己支付吧!

岳飞生活简朴,平日在家只穿麻布衣服,不着绸缎,对家人也如此要求。有一回,岳飞看到妻子李娃穿着缯帛(丝绸统称)的衣裳,就很不高兴地责怪了她。从此之后,全家人不敢再穿用丝绸了。岳飞在饭食上也十分节俭。一次家里会餐,岳飞发现饭桌上添了一道红烧鸡,便马上查问,厨师回答说是部将送来的。岳飞传命下属,此后不许为他进送佳肴。

岳飞的“不爱钱”更体现在他的“不置私产”上。由于战功显著,高宗要对他进行奖励,欲在临安为他建造宅第,岳飞却拒绝了。他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他的话,使满朝君臣为之感动。另据记载,岳飞遇害后,全部家产被没收,清点起来,仅有朝廷配给的镶玉腰带数条,部分作战铠甲、兵器,还有少量丝织品、粮食、银钱以及书数千卷而已。

优良家风代代传

岳母刺字“尽忠报国”,岳飞以一腔热血忠实履行,成为后世楷模,岳姓子孙以此为范。

岳飞之子岳云大有乃父之风,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少年将军。岳云从小与父母分离,颠沛流离中目睹了金兵的恶行和宋人的困苦,在祖母教育下,立下保家卫国的大志。他12岁从军,被父亲岳飞编入其部将张宪的队伍中,当了一名小卒。21岁那年,在颍昌大战中他亲率背嵬军投入血战,取得大捷,迅速成长为岳家军中卓有声望的一位将领。23岁时,他和父亲及张宪一起惨遭陷害而死。

岳飞第三子岳霖之子岳珂是南宋著名的文学家和史学家。在岳飞冤案得到昭雪后,他积极收集岳飞的资料进行整理加工、补充修改,完成《金佗稡编》二十八卷和《金佗续编》三十卷。在当时朝廷编修史书的人多是秦桧党羽的情况下,他顶住压力为岳飞著书立传,为后人留下了真实的历史资料。

时至今日,岳飞的家训仍穿越历史时空,激励着他的后人尽忠报国。中国第一位女飞行员将军岳喜翠少将是岳飞第二十八世后人,她展翅蓝天38年,安全飞行突破6100多小时,航程300多万公里,100多次出色完成重大飞行任务,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功勋飞行员金质奖章”等多项殊荣。

更多岳氏后人中的普通人也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对国家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岳飞的第三十一世后裔岳修奎是汤阴县伏道镇北里于村的村民,勤劳本分,乐于助人。他本人家庭并不富裕,但却常年不计名利,不图报酬,积极充当义务调解员,帮助乡邻排忧解难,解决矛盾纠纷。近几十年间,他义务帮助过的群众不下百家,在乡邻中留下了极好的口碑。

今天,无论是在河南汤阴还是在杭州,岳飞庙前,来自五湖四海的参拜者络绎不绝。人们瞻仰和凭吊这位伟大的英雄,传颂着岳飞的英雄故事。岳飞的爱国主义精神,正激励着中华儿女在新征程中砥砺前行。

(摘编自《学习时报》《中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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