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素
作者: 李楠楠乙型肝炎(乙肝)是一种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可导致急性或慢性肝炎。患者治疗不及时,可发展为肝硬化和肝癌,因此必须积极进行抗病毒治疗。口服核苷(酸)类似物(一类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药物),如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艾米替诺福韦等药物,可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但是,患者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服用相关药物。一旦停药,病毒便会“反弹”,导致肝脏损害。
干扰素是免疫系统产生的细胞因子,具有抗病毒、抑制细胞增殖、调节免疫等多种生物学功效。对于部分慢性乙肝患者,科学应用干扰素,能够实现临床治愈即功能性治愈。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完全消失,相关指标恢复正常,不需要长期服药。不过,并非所有的乙肝患者都适合使用干扰素。
抗病毒作用机制
对于可以应用干扰素治疗的患者,一般来说标准疗程为48周。如病情需要,治疗时间可能适当延长至72周或更长。干扰素的具体抗病毒机制如下:
1.直接抗病毒作用
干扰素与被病毒感染细胞的细胞膜上的干扰素受体结合,激活抗病毒蛋白基因,生成抗病毒蛋白,可切断病毒携带遗传信息的“信使”核糖核酸,阻止或减少病毒蛋白质的合成,从而抑制病毒的复制。
2.免疫调节作用
干扰素可提高免疫活性细胞如杀伤性T细胞(一种白细胞)的功能,让其能够更加容易地识别和杀伤被肝炎病毒感染的细胞。同时,干扰素可以促进特异T细胞增殖,激活免疫活性细胞如NK细胞、K细胞和巨噬细胞的免疫活性,从而杀伤被肝炎病毒感染的肝细胞,清除病毒。
适用人群与禁忌人群
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患者的病毒DNA水平较高,或感染时间超过4周,乙型肝炎病毒DNA、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等指标仍未转阴;患者不能耐受恩替卡韦、替诺福韦等核苷类似物,或使用相关药物后疗效不明显;经过相关检查,已经出现肝功能异常如谷丙转氨酶持续升高的患者;合并肝硬化的乙型肝炎患者;年轻、免疫功能较好的患者;有短时间内生育需求的患者,可在医师指导下应用干扰素进行治疗。
罹患精神疾病、处在肝硬化失代偿期、患有未控制的自身免疫病的患者,以及发生严重感染、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疾病的患者,不可采用干扰素治疗。
必须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防控不良反应
1.流感样症状
如发热、头痛、乏力、肌肉或关节酸痛等。这类不适通常在治疗初期出现,治疗期间会逐渐减轻。症状严重的患者可遵医嘱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对症处理。
2.血常规改变
患者出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指标变化。医师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升白细胞、升血小板治疗或者调整干扰素的治疗剂量。如果相关指标变化幅度过大,则需要暂停使用干扰素。
3.注射部位皮疹
长期注射位置的皮肤可能发生瘙痒甚至溃烂,应避免长时间在同一部位注射。
4.其他情绪与生理变化
患者用药后可能发生失眠、焦虑、抑郁等问题,应及时复诊,由医师严密监测。必要时,可使用药物进行调整。此外,患者可能发生脱发、体重减轻。这类不适在停药后可缓解。
5.可能诱发自身免疫疾病
患者用药后可能诱发甲状腺功能紊乱、银屑病、白斑病、类风湿关节炎等自身免疫疾病。出现相关症状的患者应及时就医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