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科技金融 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作者: 姚守宇

站在“十四五”规划收官的重要节点,打造服务于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金融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与资金链的深度融合,建立科技、产业、金融三者之间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是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下一阶段科技金融的发展应聚焦于科学技术产业化,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以政策制度为引领,以市场机制为驱动,以金融服务为支撑,以风险防控为保障,构建一个由“政策支撑—市场驱动—服务赋能—风控护航”四大维度驱动的科技金融生态系统。通过优化科技金融政策环境、构建多层次投融资体系、高效配置金融资源、动态平衡风险与发展,科技金融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实现技术创新从“跟跑”到“并跑”,最终实现“领跑”的历史性跨越。

完善科技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发展科技金融,必须构建与科技创新深度适配的金融制度框架。目前,我国科技金融政策制度体系仍存在缺陷,制约资本流向科技创新。严格的风险管控和追责机制,使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投融资趋于保守,难以有效支持高风险试错。国有资本管理强调保值增值,事后审计严格,风险容忍度低,难以支撑长期科技投入。要突破这些障碍,需要构建激励相容的制度环境,完善容错机制,释放要素配置效能,为科技金融高效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完善容错机制与激励政策。深化国有资本管理改革,制定国有资本科技创新容错实施细则,明确因技术路线探索、市场验证不确定性等客观因素造成的阶段性亏损,经专业评估后可予以免责。建立跨周期考核机制,对半导体、量子计算等技术周期较长的领域,将考核周期延长至10年,前5年不考核收益,重点关注技术突破、产业链协同效应等非财务指标。同时,优化税收激励政策,对持有科技企业股权超过5年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减免股权转让所得税,引导社会资本形成“长期投资、耐心陪伴”的良性导向。

二是重塑国有资本管理思路,强化国资与民资的协同作用。优化国有资本考核评价体系,弱化短期保值增值要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行“行业整体考核”,以技术攻关贡献、国产替代率、国际标准话语权等为核心指标,基于行业整体表现综合评估绩效。减少行政干预,明确国资基金“投早投小”的定位,允许单个项目存在亏损,只要整体投资组合达标即可。鼓励民营资本在风险投资市场中发挥主导作用,简化民营创投机构准入审批流程,推动其通过IPO、并购重组扩大投资规模,形成国资与民资协同作用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三是高效运用政策性金融资源。推广“政策性金融+市场化运作”协同模式,由政策性银行统筹整合盈利与非盈利项目,通过整体收益平衡进行贷款评估,重点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及前沿技术研发。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贷款,贷款利率大幅低于市场水平。联合商业银行推出“转贷服务”,即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经初步审核后提交政策性金融机构共同评估,审批通过后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商业银行借助“转贷服务”赚取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利差,并拓展中小企业客户群,而政策性金融机构则可提升贷款发放效率,弥补其缺乏广泛网点的短板。此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可设立投资基金,直接对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增强资本实力。

构建多层次投融资体系

发展科技金融,需构建高效、包容的资本市场体系。目前,我国科技金融配套市场仍存在结构性障碍,制约资本流动。股权市场回报率低、退出受限;VC、PE规模缩小、专业化不足;高收益债券市场滞后,缺乏有效风险定价,科技企业融资困难。此外,市场风险偏好降低,资本评价体系不完善,难以精准支持前沿创新。为此,需优化市场结构,提升长期资本配置能力,强化市场化投资机制,畅通资本循环,为科技金融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一是扩大和提升股权、债券市场的功能。深入推进股权市场改革,优化科创板、创业板的上市标准,特别是对于高研发投入领域如生物医药、半导体等,豁免企业短期盈利要求,建立以技术领先性为核心的评审机制。邀请跨学科的科技专家团队对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和团队能力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市场能够有效识别具备技术突破潜力的创新企业。同时,提升债券市场的服务功能,允许信用评级低于AA级的科创企业发行专项高收益债券,吸引专业机构投资者。推出“科创债快速通道”,简化发行流程,并通过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形成更为市场化的违约率定价机制。进一步推动VC、PE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放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的投资额度,提升外资在华投资的便利性。同时,加强国内民营VC、PE基金的市场化程度与专业化建设,提升其在科技创新中的支持能力。

二是畅通长期资本流入风投市场机制。积极引导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进入创投市场,通过适度降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保险资金管理体系中的风险系数,增强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头部创投机构管理部分年金资金,以进一步扩大资金来源。鼓励银行理财资金等市场化资金进入创投行业,引导银行理财子公司推出与创投行业特点相匹配的长期投资产品。支持合格创投管理机构发行中长期创投专项债券,以拓展创投行业的资金来源。通过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创投管理机构通过IPO、并购重组等方式上市,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是增强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在科创企业的资本市场评价中,不仅要关注财务表现,更应侧重企业的创新能力、技术潜力和市场前景。优化审核与监管流程,建议引入科技领域的专家评审团,特别是在对颠覆性科技企业的审查中,确保对这些企业的技术和商业模式有更精准的评估,提高对新兴产业、新技术和新业态的包容度。

建设全周期金融服务生态

发展科技金融,需创新全周期金融服务生态。目前,我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仍面临诸多挑战,制约技术与资本的有效对接。商业银行在投贷联动方面的参与度低,且缺乏与VC、PE基金的深度合作,导致金融服务难以覆盖科创企业的早期阶段;知识产权市场尚不成熟,定价、标准化与流动性不足,影响了知识产权融资的规模和效率;同时,科技金融生态系统中的政府、高校、企业和资本市场的协同不足,无法形成有效的资源支持。因此,需打通“技术—资本—产业”转化链条,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金融服务网络,推动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赋能科技创新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强化银行的主导作用。深化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支持银行通过设立专门子公司持有科技企业股权,并修订《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调整科技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减轻资本消耗压力。建设“科技支行”专属服务体系,推动银行与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机构共同打造联合评审平台,整合企业研发数据、专利价值、市场前景等多维信息,建立智能化授信模型,实现技术创新的信用评估与融资审批无缝对接。

二是打造多层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覆盖企业各发展阶段的融资对接机制。在初创期,依托政策性母基金提供初始资金支持;在成长阶段,联合风险投资与产业资本进行资金注入;在成熟期,通过银行贷款、债券发行或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提供融资支持。同时,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估值、交易与质押登记平台,制定标准化评估流程,定向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技术中试及产业化推广,确保各阶段融资的顺利过渡。

三是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科学家+金融家”深度合作,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金融机构共同设立联合实验室,重点关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前沿技术领域,精准对接技术需求与资本供给。建立区域性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政策申请、融资对接、技术转化、人才引进等功能,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入口。此外,制定设立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跨机构数据共享、跨境技术合作等政策,构建以“技术研发—资本赋能—产业化落地”为核心的创新闭环。

健全科技金融风险平衡机制

发展科技金融,需建立健全风控机制。科技金融本质上是一种高风险投资,伴随着“创造性破坏”的过程,风险是其自然属性。因此,在支持创新的同时,必须有效管理其过程中的风险。为了保障科技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需建立风险隔离与共担机制,平衡创新风险,为科技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安全护航。

一是加强风险隔离机制。严格规范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业务,要求银行通过独立的法人主体进行科技企业股权投资,明确资本来源与风险承担的界限,并建立表内外业务“防火墙”机制,防止股权投资业务风险向银行体系传染。

二是强化穿透式监管。通过整合工商注册、税务申报、知识产权等跨部门数据资源,构建全面、细致的科技融资监测系统,结合AI技术,实时评估企业的技术可行性和资金使用合规性。在此基础上,设定动态预警阈值,及时识别潜在的高风险项目并加以拦截,确保资金能够精准投向具有创新潜力的实体经济领域,避免风险外溢。

三是完善中央与地方的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全国性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池,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注资,并明确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按一定比例分担科技贷款的坏账风险。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风险担保,实施分层式担保机制,由中央和地方联合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小科技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覆盖。同步建立担保额度动态调整机制,优先支持关键技术领域的融资需求,确保高风险领域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本文第二作者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袁学知)

编辑: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