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涵养税源思想的演变轨迹与启示

作者: 史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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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梳理我国从先秦到明清时期涵养税源思想的发展脉络,认识到古代涵养税源思想带有浓厚的儒家学说色彩,多强调以农为本,民足则君足,藏富于民等,并在朝代的更迭中逐渐发展丰富,趋于成熟。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样值得深究与借鉴,尤其是财税收支失衡对税源的巨大破坏,这对现代税源的涵养具有重要启示。

据《尚书》(如图1所示)、《史记》等古籍记载,夏朝时征收“贡”,也就是现在的税收,它是我国税收最早的形式,此后税收的形式与内涵不断发展变化,成为一个王朝或国家主要的财政收入,而如何扩大财政收入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费用支出成为一个王朝或国家长期思考的问题。税源并非现代产物,自税收出现,税源也相继出现。文章旨在通过梳理古代涵养税源思想的发展演变,借助古人的智慧来实现现代税源的培植,助力我国经济发展。

中国古代涵养税源思想的演进

先秦时期:涵养税源思想的萌芽。春秋战国时期各种流派学说盛行,诸多思想碰撞发展,早期涵养税源的思想也逐渐萌芽。据《左传》(如图2所示)记载,邾国的国君邾文公曾告诫他的臣民:“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这可以看作古代关于培养税源思想的最早表达。第一个明确表达涵养税源思想且影响深远的人是孔子。孔子强调培养税源,反对竭泽而渔,他的这一观点通过门徒有若的一段议论反映出来:有若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荀子虽主张“富国”,但他同时强调“富民”,反对“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并提出“裕民”的措施。作为法家先驱,管仲在涵养税源思想方面也同儒家持相似观点,他认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先秦时期是涵养税源思想的萌芽期,奠定了涵养税源思想的基调,即以民为本。

秦汉时期:涵养税源思想的发展。汉初统治者吸取秦朝因暴政而速亡的教训,将黄老思想作为政治指导思想,采取温和无为的思想和措施(如图3所示),这在一定程度上涵养了税源,促进税源的发展。黄老思想主张节制政府开支,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劝告统治者“处静以修身,俭约以率下”,反对重税。因此,汉高祖刘邦制定了“重农、轻赋、以俭治国”三大政策。汉文帝采取了一系列轻税举措,如在税收方面,土地税减半,人头税减为三分之一,每年只缴纳40钱,甚至暂停征收农业税;在财政方面,压缩军队和官员的开销,避免发生战争。可以说,汉文帝将汉王朝运行所需的费用降到最低,将经济硕果留在民间,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税源非常充沛。这一时期的思想也多与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有关。贾谊与晁错都提出治理国家财政的重点是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贾谊提出“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保护和发展农业,充实国库。晁错提出减轻租税负担,刺激农业生产发展。司马迁与董仲舒都主张“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同时反对与民争利。这些主张都与减轻人民赋役负担有关,体现了涵养税源的思想。

汉代涵养税源的思想应用于社会实践,证明了轻税举措能够活跃民间经济,促进农业发展,涵养并充足税源,保证税源长久。此外,无论是黄老思想崇尚的无为而治,还是儒家推崇的“轻徭薄役”等,都对后世涵养税源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唐宋时期:涵养税源思想的成熟。唐宋时期虽然民间商业经济繁荣,农业技术进步,但依然存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这导致“聚敛”成为当时统治阶级热议的话题,其也成为许多思想家批评的对象,同时促进了涵养税源思想的成熟。

唐朝的李翱从封建财政收入视角,提出轻敛得财论。他指出“人皆知重敛之可以得财,而不知轻敛之得财愈多也”,虽未提直接税源,却句句蕴含轻税涵养税源,增加财政收入的道理。刘晏将实行食盐专卖、改革潜运和推行常平法看作减轻人民赋税负担,繁荣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这正是他“培养民力扩大税源”的税收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值得一提的是,唐朝除了通过“聚敛”获取财政收入以外,还通过税制的变革来实现,而这种变革在一定程度上涵养了税源。身为当时宰相的杨炎,根据唐代的社会经济状况,提出了两税法。该税法的最大特点是税制简化,它将当时存在的很多苛捐杂税合并征收,使得税制趋于简单,便利了当时的百姓与官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税收负担。同时,租税按各户的贫富差距征收,这不仅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税收负担,有利于涵养税源。

宋代“冗官”“冗兵”“冗费”,财政开支庞大,因此统治阶级注重“聚敛”,导致农业税与劳役的负担更甚以往。在此背景下,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思想家对此进行了批判。

宋代叶适批判聚财,指出“然臣谓国家之体,当先论其入,所入或悖,足以殃民,则所出非经,其为蠹国审矣”。司马光提出“养其本原而徐取之”的主张。此外,司马光将涵养税源的思想从农业领域拓展到其他领域。

唐宋时期涵养税源思想的成熟体现在广度和深度上。在广度上,这一时期的思想家不再局限于轻税,减轻农民负担,还提出增加人口来涵养税源,同时将税源从农业拓展到商业、手工业,拓展税基;在深度上,明确意识到经济与税收的深层关系,即经济繁荣后,即便税率低,也可获得可观的财政收入,还意识到涉及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项目不可征税,要改善人民生活,不可伤及税本。

明清时期:涵养税源思想的进一步深化。明清时期,人头税的废除是涵养税源的一条主线。明朝时期,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同杨炎的两税法一样都简化了税制,将所有税种都计入土地中,简化了征收手续。但是,受制于地方行政等因素,它只是废除了部分人头税,直到清朝推行“摊丁入亩”后,人头税才真正退出历史舞台。人头税的废除意义重大,它减轻了农民的税收负担,促进商业的发展与经济的繁荣,培养并扩大了税源。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主张藏富于民,强调要贮财于天下,反对敛财。张居正的涵养税源思想不仅主张对平民“轻赋役”,减轻平民的负担,而且提倡通过“农商互利”即商贸的流通来使农民富裕,进而稳定税源。丘浚认为“治国者,不能不取乎民,亦不可过取乎民”,其既体现了涵养税源思想,也体现了适度思想。

我国涵养税源思想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由孔子首次明确提出,并由很多儒家学派思想家或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思想家补充发展,因而带有浓厚的儒家思想色彩,也奠定了历朝历代关于涵养税源思想的基调——“轻徭薄赋”。自大一统的汉朝开始实行休养生息政策,涵养税源思想正式进入大规模实践,并在理论与实践的交织中得到发展。唐宋时期经济繁荣与商业资本的积累,促使涵养税源思想不断丰富并走向成熟。除了传统的轻税思想涵养税源外,还拓展出其他方式,如增加人口,扩大生产规模进而扩大税基;不仅关注农业税源,还扩展到其他领域,共同涵养税源;关注改善人们生活,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以保护税本等。

中国古代涵养税源思想的当代启示

我国目前的税收收入多来自以间接税为主的增值税,而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收入占比较少,这种税源结构影响财政收入的稳定性,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难以激励劳动供给。因此,基于我国古代涵养税源的思想、实践,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实现人民富足培植税源。我国古代思想家多秉持以农为本,藏富于民,民富方可国富的税收观,事实也正是如此,人民富足才能扩大税基、培植税源。而我国贫富差距增大,还未形成良性的“橄榄型收入结构”,为此,要通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高新技术产业等方式来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刺激经济,实现人民富裕。此外,可通过调整税收制度来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综合考虑纳税人生活成本与特殊收入,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同时增加财产税等税种,增加高收入群体持有财产的成本,降低财富代际传递的影响,防止财富过度集中。

第二,轻徭薄赋滋养税源。“轻徭薄赋”思想是我国古代涵养税源思想的重点,汉初的实践证明了该思想对于恢复经济、涵养税源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国自2012年提出结构性减税计划后,陆续开展减税降费优惠,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直接增加了企业现金流,缓解融资约束,改善了企业资金不足的困境,同时该政策又向市场释放了积极的信号,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资,涵养了企业税源。此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加大了专项扣除力度,这些举措减轻了个人的税收负担,增加了可支配收入,激发了人民生产生活的积极性。未来应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减税降费,激发企业活力,同时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微调个人所得税,减轻居民税收负担。

第三,减轻非税负担涵养税源。我国企业的非税负担重,导致企业承担了太多的负担。其与地方财政收支失衡有关,对于此类问题,政府部门可以借鉴古代经验加以解决并涵养税源。

古代的一些改革,如范仲淹的庆历新政,以清理“三冗”、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主张裁汰冗员,精简官员数目,减少政府开支。现代政府也需要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重构非税收入项目体系,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推进简政放权,削减不必要的收费项目,降低企业负担;还要加强对现有非税收入项目的审核和监管,确保其合理合法。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