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看完再还

作者: 〔德〕布克哈德·施皮南

不急,看完再还0

斗胆说句尽人皆知的大实话:一个人要想看书,不一定非得去买书。从某种意义上讲,书籍甚至算得上一种公共品。这里指的不单是图书馆里的藏书,就算是私人收藏的书籍,同样也具有某种独有的特质。当一个人张口向朋友借用餐具之前,他八成已向对方借过不止一本书。虽然都是私有物品,但和书籍相比,餐具显然更加“私人”一些。更何况,因为书里的字都是事先印好的,所以对书的主人而言,真正属于他的并不是书里的文字,而只是那一沓纸。再说了,如果一个人的选书品味能够以此种方式得到赏识,他该受宠若惊才对!

但不管怎样讲,向人借用餐具大概是为了筹备一场盛大的家宴,所以,人们在借用时,通常都会说好送还的时间。书却不一样。阅读可以延迟,也可以中断;它可能耗时漫长,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开始。所以,出借人总是这样说:“不急,看完再还!”

这话自然是出于好意。可是,它却让书的命运从此踏上了自己的轨道。如果借书人有拖延症,这本书就会变成压在他心头的重负。时钟开始嘀嗒作响:唉,该把书还回去啦!但从另一方面讲,借书人也许并不愿意逼自己太甚,更不愿被别人催促不休,而且说到底,不过就是一本书嘛,还能怎样?可是,如果不看就把书还回去,也终究不是办法。一来是因为借书人可能不等人问,就不自觉地说了实话;二来如果这样做,会显得出借人很小气。其实这时候,出借人自己也已陷入两难。迟迟不还书或许早让他怒火中烧,他却刻意回避不问,以免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小气鬼。而且他毕竟亲口说过:“不急!”

于是,许多被借出去的书就这样经年累月地守候在等待阅读的中间地带。还没看,不过,马上就看;还没还,等看完就还,一定!对被借出去的书来说,最坏的情况是,借书人压根儿不准备读它。而且为了不让自己太纠结,他刻意把书塞到了一个视线不及的角落。也许有一天,这些借来的书会被装进搬家用的纸箱,随其他家当一起离开这个城市、这个国家、这片大陆,最后被借书人昧着良心或出于大意,归入自家的收藏。

再往后,当出借人和借书人相继故去,这本借出去的书却依然完好。可是,只有当它有一天在旧货市场上被卖掉——哪怕标价只有一角钱——它才能有机会洗刷身上的污点和耻辱。如今,它终于又有希望被人阅读啦!

直到有人再次把它借走。

(小小君摘自上海人民出版社《书情书》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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