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
作者: 杨沁陆青穿上旗袍式墨绿丝质长裙,想起胡万胜说,今天是去见老领导,于是从首饰盒里找了一对小号的珍珠素钉。镜子里,一个笑得恰到好处的女人,框在光亮的镜片空间里,同样疑惑地望向自己。挂钟响了,她回过神,赶忙蹬蹬下了楼梯。
已经是下午五点,阳光还像白晃晃的匕首一样刺来。她把脖子上的克什米尔细绒围巾拉到头顶,长的一端蒙住半张脸,再从肩膀绕过去,她已经能熟练地像当地女人那样躲避烈日。
盖拉斯已经站在菩提树树荫下等着了。他把黑色奔驰擦得铮亮,自己却穿一身灰扑扑的土布衣服,看见陆青走来,他在衣襟上揩了揩手心,迅速小跑过来,拉开左边的后车门。
盖拉斯坐进驾驶座,忽然回过头朝陆青笑了一下:“夫人今天很漂亮。”他脸色黝黑,额角挂着一排亮晶晶的汗珠,用印地语的发音方式说英语,说出来的音节像嚼过的甘蔗,扁平、干瘪,一点汁水也不剩。陆青微微一笑,说了句“谢谢”。
“先去办公楼?”
“是的。”
车子缓缓开动。窗外,树叶在微风中来回转动,溶溶曳曳,叶子和叶子,彼此映照折射着无限的日光。整个车窗外是粼粼闪动的光影之海。
盖拉斯专心开车,不再说话,连圆滚滚的后脑勺都显得勤勤恳恳。公司园区离住宅区一墙之隔,汽车在花园转角处拐了个弯,她看见胡万胜站在办公楼前,若有所思的样子,白衬衫加西裤,暮春的气温已将近四十摄氏度,即便如此,他也不肯穿凉鞋,一定要黑色棉袜配黑色皮鞋——车越靠越近,胡万胜的身形原来整个儿都框在车窗里,慢慢地没了脸、没了肩膀、没了上半身,陆青的心仿佛也被一块块剪掉了。
盖拉斯原本想下车给他开车门,胡万胜挥挥手,径自打开右后门,嘀咕道:“怎么晚了这么久?”
陆青默不作声,像个做错了事的下属,也不再辩解什么。
“要送的东西都带了吧?”
“都齐了,在后备箱。”
他还是不放心,又绕到车后,打开看了看,确认了羊绒围巾的织花样式才上车,冷不丁说了句“今天这身不错”,仿佛是在奖赏她买东西的苦劳。
车子驶出园区大门的时候,正好王柳柳夫妻俩迎面走来。胡万胜让盖拉斯停下,摇下窗玻璃,叮嘱道:“老王,记得一个小时后出发把东西送来,不能太早,更不能迟到。”老王忙不迭点头,让胡总放心。老王快五十了,只是办公室一个负责跑外勤的职员。王柳柳隔着车窗向他们挥手,笑得花枝乱颤,隔着窗玻璃也听得见她婉转的声音:“胡总,又带小陆出去啊……”热烈的劲头里,还有一丝不露痕迹的失落。
胡万胜摇上车窗,嗤了一声:“这个老王,工作上勉勉强强,在老婆跟前倒是殷勤。”陆青说:“他对他家王柳柳倒真是好。”胡万胜瞥了窗外一眼,阖上眼睛:“有点累,我眯会儿。”陆青还想着王柳柳,快四十的人了,眼睛里还闪着少女一样新奇的光,一到周末就拉着老王,开车带她去买蛋糕、买披肩、买蕾丝连衣裙。那种光是对世界跃跃欲试的饥饿,对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想占有的欲望,说明王柳柳其实是命好。
车子一驶出大门,树荫的清凉陡然消失,一下子进入另一个世界。路面坑坑洼洼不说,当地人根本不按车道走,明明是双向车道,硬要并排三辆车,如果哪里还有空隙,便会见缝插针地挤进一辆黄绿相间的机动三轮,当地人叫作“突突”,像是一蹦一跳的钢铁蚱蜢。司机都急不可耐地超车,并线,Z字形穿梭,仿佛都在争先恐后地逃难。车窗外,灰尘的颗粒悬浮在浑浊的光线中。路边堆着垃圾,三三两两的牛围在垃圾旁懒洋洋地嗅着,一瞥而过,对她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
风景总是那样,她回过头,他已经开始轻轻打鼾了。此刻,他变成了一个平凡的、触手可及的男人:他的睫毛很长,随着车子的震颤轻轻抖动,那样细微,几乎不易察觉,却有些不安;鼻子上的毛孔格外粗大,气流在他鼻翼间均匀地吸入呼出,像一群无知的小鱼正绕着旋转门进进出出,乐此不疲地玩着简单重复的游戏;两鬓的头发花白,汗渍混在发茬之间,每闪一次,就在她心里轻轻扎一下。
陆青第一次跟胡万胜吃饭是在一家法国餐厅,位于一个奢侈品购物中心顶层,胡万胜点了煎鹅肝,问服务员是用黄油还是橄榄油煎。服务员说,应该是黄油。哪里产的黄油?服务员答不上来,脸上泛红,陆青觉得更尴尬,她对这道名贵的菜实在没什么好奇,更不在意是怎么做出来的。胡万胜彬彬有礼地笑道,那麻烦大厨过来一趟吧。大厨是个法国人,慢慢走过来,手交叠着放在肚子上,一脸不悦,陆青已经恨不得夺门而出了。胡万胜用法语确认了黄油的产地、白葡萄酒的生产年份以及主菜的做法,大厨脸上的盛气凌人渐渐消失,竟然露出得逢知己的笑意,最后微微躬身道,先生是专家。胡万胜发出爽朗的笑声,我曾经在欧洲工作过四年。
胡万胜说,我怎么觉得你挺紧张的。陆青低头说,就是不愿意麻烦别人。他说,这怎么是麻烦?她又说,听说长出的鹅肝越是肥美,那只倒霉的鹅在喂养的时候就越痛苦,也不一定非要吃这个。他竟然扑哧一声笑了,真是个小姑娘。餐厅灯光柔和,刻意营造黯淡的氛围,恰显出他满面春风,双眼熠熠发光。从文艺复兴的绘画艺术,到犍陀罗地区的佛教塑像,他什么都能侃侃而谈,陆青忐忑地坐在对面,就是来面试的,担心他看不上自己,也担心他看上了。鹅肝上桌,他说,你试试。陆青不喜欢他这副志在必得的样子,但当她把那口食物放在舌尖,它转瞬便完全融化,满口都是丝丝缕缕的香气时,她几乎愣了一下,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
陆青那时候研究生刚毕业,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单位不解决北京户口,像她这种条件的女生,在北京一抓一大把。介绍人说了,胡万胜是黄金单身汉,因为过两年单位又要让他外派,他想找个心思单纯、不强势的女生,到时候你都不用工作,直接跟着他出国做太太就好了。所有人都觉得她中了六合彩,连她自己都觉得侥幸,这种侥幸又慢慢生出不安,这样的好运凭什么会落到自己身上呢?命运给你的一个大礼包,好像一笔贷款,总是会有还回去的一天。
很快,她的疑惑解开了。胡万胜是个工作狂,他的所有热情都献给了工作。就连新婚之夜,他来到她身边,也只是不容置疑又淡淡地说,把衣服解开。第二天,他就上班去了,好像不是刚参加完自己的婚礼,而是出席了一次剪彩仪式。她猜想,在他人生的前半段,他可能只有很少的恋爱经验,甚至压根就没有。他一直开足马力向前狂奔,从小镇考上名牌大学、考上研究生、进入大企业、走上领导岗位,他目不斜视,一个目的地到达了,下一个目的地又在眼前绵延开去,成功的喜悦转眼变成继续上路的焦虑。他总在跟自己较劲,强迫症似的把鞭子狠狠抽在身上,不允许自己做任何无法转化为绩效的事。什么度假、购物、卿卿我我,太没有意义、太浪费时间了,他不屑于此,也无法容忍自己去做。他不懂如何对女人显露柔情,如何讨妻子的欢心,于是索性不管不顾,全心投入工作——她已经够幸运了,还要求什么呢?
一年前,他们来到了印度。
胡万胜原以为以自己的资历会被派到欧美,至少是澳大利亚、新西兰之类,谁知竟是这样一个破地方,虽说是做总代表,然而这明里的升迁仿佛也带着咖喱味的羞辱。飞往德里的航班在凌晨落地时,他望着窗外浑浊的夜色,眉头紧蹙,眼神笃定,他已经在心底跃跃欲试了,迫不及待要在这里做出一番成绩。陆青却莫名期待,这个“不可思议之地”或许会有另一种不同的生活。
那时正处在热季,气温四十多摄氏度,家门上的不锈钢把手都是滚烫的,无论在何处,空气里都悬浮着灰尘和香料混合的味道。炎热似乎将人的表层融化了,她的每一个毛孔都被打开,从里面不断分泌出汗珠和荷尔蒙,浑身变为一条湿淋淋的河。她显然也为自己身体上的变化吃惊,却又不得不屈服于本能的渴望。
一天夜里,窗外一阵暴雨,热带的雨都是急性子,下过一阵旋又停住,透过二楼卧室窗户,望得见一棵宽大的苦椷树,雨后雾气升腾,袅袅穿行在路灯光和水滴影射的光柱中,每一片叶子都被雨水唤醒,它们大口喘息,施念咒语,不绝如缕,召唤着一个杳深茫远的世界。
陆青难以遏制地靠近他,用贪恋的眼神告诉他自己的渴求。胡万胜转过身来,他也想要了。只是在某个瞬间,陆青看见他眼里闪过一丝厌倦,或许他厌倦自己的欲望,厌倦自己为什么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样机械的运动中。结束了,她闻到空气里飘浮着体液的气息,人和树一样,当内在的气味散发出来时会带着一股扑鼻的腥味,她的身体既有火辣辣的疼痛,又有被释放出的欢愉。忽然,她听见远处隐隐传来一阵“噢呜”的叫声,不禁竖起耳朵:“你听,有什么东西?”
“是野猫?”不是,猫的声音更尖刻凄厉,而这声音更悠长,仿佛在呼唤深邃无垠的夜空。“是外头有人在表演?”也不像人声,这声音没有疲倦感。
“别想了,印度天天不都有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胡万胜嗤了一口气,翻个身睡了。陆青在梦里,似乎还听见那声音,高一声,低一声。
“啊!一定是那两只孔雀!”盖拉斯眉飞色舞地说,“那对孔雀,是一个大老板送给上一任总代表的礼物,因为孔雀是我们的神鸟。”
陆青一笑,他们的神有点多,牛是神牛,大象是神兽,还有老虎、天鹅,甚至老鼠都跟神沾亲带故。“神鸟不是金翅鸟吗?”
“差不多,它们都差不多。”盖拉斯说得那样自信、笃定、一本正经,他就是最权威的神学大师,“我们最伟大的湿婆神,头上就戴着一根孔雀的翎毛,他的儿子是战神,骑着孔雀,到处飞。孔雀代表吉祥和幸运,还有爱情,如果家里养了一对孔雀,丈夫就会深爱妻子,妻子也会深爱丈夫。”
这句话打动了陆青。傍晚时她在园区散步,就想去看看。天边有淡淡微月,树的剪影更加蓊郁深沉,虫声不知疲倦地拉长,积水中有蚊蝇若有若无地穿行,溽热的空气里,不知从哪里飘来似曾相识的花香味道。饲养孔雀的圈舍在东南角,平时是两个当地的杂工在喂养。她走进笼子,一只从颈部到腹部是鳞甲般齐整的黄绿羽毛,另一只则是明亮纯粹的宝蓝色,两只孔雀昂着头,默默无言地望了她一眼,蓝孔雀仿佛知道她的心意,顾盼一番,缓缓打开尾屏,五色金翠线纹上顿时瞪大了许多只湛蓝的眼睛。那么多眼睛,她几乎感到恐怖。这是吉兆,她想,孔雀是司爱情的神鸟。
那晚胡万胜回到家,疲惫地倒在枕边时,她从身后抱住他,劝他不要对自己那么苛刻,没日没夜地拼工作,要把身体累坏了。他在那一刻突然柔软下来,握了握她的手:“你放心。”她把头枕在他肩膀上:“其实现在我们的生活已经很好,我已经很满足了。”他闭上眼睛,露出一个苍白的笑:“你现在满足,是因为还没有见识过更上层、更高端的生活,等你看到以后,就不会这样想了。人都是往高处走的,走了就不可能停下来。”
陆青没说她去看孔雀的事,那件事是她的秘密,埋在心口,她就有了一个神的保佑。
盖拉斯本来开得稳稳的,忽然一个衣衫褴褛、六七岁模样的孩子从车前跑过,急踩刹车,胡万胜猛地往前一扎。“嗯?”他不明就里,因为被惊扰了酣梦而升起一股怒火。盖拉斯急忙转过头来道歉:“先生,对不起,对不起。”
“是刚刚有乞讨的小孩横穿马路。”陆青解释道,又安慰盖拉斯,“没事的,没事的。”盖拉斯这才放心了些,抹了抹额头的汗珠,紧握着方向盘,开得更慎重了。
到了两个商业中心的中间地带,一片荒凉:贫民窟和灌木丛笼罩在黄土之中,没有工作的年轻人三三两两,呆呆地在路边席地而坐,他们甚至不会坐到有树荫的地方,只是在烈日下干坐着,眼神干涸而枯萎,赤裸的孩子们身上随便围了一块破布,在周围跑来跑去,这是他们唯一的游戏。
刚来时,陆青看着这样的景象,不由得触目惊心,因为她出入五星级酒店,因为她坐在轿车的凉气里,所以她好像也秘密地参与了犯罪,这让她惴惴不安。第一次跟胡万胜去参加筵会,在一个制药大王的宅邸,她站在流光溢彩的枝形水晶吊灯下,来到一个飘着葡萄酒香味、地上铺洒鲜花花瓣的世界——就连卫生间大理石洗手台上的鎏金镜框也镶着宝石,同时又非常怪异:这里透亮如永昼,一公里以外却是包裹着贫民窟的浓重夜色。每个人都言笑晏晏,彬彬有礼,他们谈论时尚品牌,抿一口清澈的香槟,他们谈论示威游行和恐怖袭击,再抿一口血色的红酒。在这里,只有英语是合法的社交货币,并且和开赛车一样说得飞快,英式口音最受青睐,那种古板周正的发音方式有贵族味,听上去比伶俐卖俏的美音更有内涵,如果有人说得不好,听者的眼神就会慢慢从饶有兴致变为暗生怜悯,再迅速礼貌地告辞。整个晚上,她仿佛脚踩在云端上,周围都是飘浮的幽灵。
第二天,胡万胜带她去一家珠宝店。“印度人喜欢炫耀露富,珠宝戴得越大越好,你的耳钉太小了,没有气势,让人看了心里笑话,我们去换个大的。”
陆青看来看去,选中了一对茉莉花形耳坠,那几乎是店里最小的一对白金耳饰。胡万胜摇摇头,指了指另一对足金镶红色宝石的:“这个吧。”
她不说话,黄灿灿的华盖与宝石交相辉映,那炫目的颜色挂在耳朵上,成了她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