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之夜

作者: 〔美国〕比尔·普洛奇尼

那个身穿厚呢短大衣的金发男子想打劫我的时候,我正走在公园最南端的煤渣小路上。灰色月光下,我瞥见他从路边的灌木丛中冲出来,但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他勒住了脖子,膝盖顶住了后腰。我喉咙那里一阵刺痛,肺里的空气一下子就没了。我似乎看到了白光闪过。我感觉自己被往后扳着,再迟一秒我就完蛋了。

我急忙把左肘向后一击,正中他的胸口。一股气流涌进我的喉咙。我又一记肘击,感觉到勒在我喉咙上的手臂松动了。接着,我就得手了。我猛一低头,同时扭动身子,挣脱了他。我飞快地朝他脸上来了一记左勾拳,一记右勾拳。他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他有一阵子哪里也去不了啦。

我俯视着他,喘着粗气,揉着被他勒疼的喉咙,耳朵里嗡嗡作响。这个该死的家伙!

我正站在他旁边喘气呢,一名身着制服的高个子巡警不知从哪里跑了过来。他右手拿着配枪,左手拿着手电筒,电筒的光刺破了黑暗,最后落在了我身上。“什么情况?”

电筒光亮瞎人眼,我抬手挡住光。“你从哪儿冒出来的?”我问。

“你别管。”他压低手电筒,照在地上躺着的那个打劫者身上,然后又抬起手电照我。“这是怎么回事?”

“我正走在这条小路上,他从灌木丛里扑上来了。”

“他想打劫?”

“是的。”

“你怎么打倒他的?”

“我学过一些简单的柔道。”

“干得好。”

“我是专门干这个的,和你一样。”说着,我从大衣口袋里掏出皮夹子,给他看了警徽和证件。“我叫安德鲁斯,是公园那边第二十九刑侦队的。”

“哦,自己人。”巡警说着收起手枪,放低了手电筒。“这么晚了,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在执行特别任务,和你们警区的人一起搞这起打劫案。”我说,“我们有四个人在这片区域分头行动。”

“谁也不向我们这些可怜的巡警透露消息。”

“你觉得我们是闲得无聊,要把执行的每一项任务都告诉你们?”

“好吧,好吧。”

“——对了,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我正在喷泉旁边赶睡在长椅上的流浪汉,”巡警说,“突然听到这里有动静。你运气不错啊。我的意思是,你可能还没来得及用上柔道就被他制伏了。要是那样的话,我肯定会扑上去救你的。”

“对,对。”我说。我的呼吸仍然困难。

“你的喉咙没事吧?”

“这个该死的家伙差点勒断我的气管。”

“那两个女人就是这样被害的。”

“对。”

巡警单膝跪在打劫者身旁,打量着他。这是一个体格健壮的年轻人,手很大,手背上长着浓厚的金毛,他穿着厚呢短大衣、黑色牛仔裤和黑色皮靴。

“看上去很强壮啊。”巡警说,“你觉得他就是报纸上说的‘公园杀手’吗,安德鲁斯?”

“我觉得是。”我说,“他的手法和以前的案件对得上。我们把他送到第二十九刑侦队,就能搞明白了。”

巡警点点头,把打劫者翻了个身,上上下下快速搜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武器。他从打劫者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掏出一个薄薄的牛皮钱包,用手电筒照着。

“他叫戴维·李,”巡警说,“你知道这个人吗?”

我摇摇头。

“住在麦迪逊,离这里只有几个街区,”巡警说,“真不敢相信啊。就在我们的后院。”

“对啊。”我说。

他站起身来,摘下警帽,抬头看着黑色天空中的细细月牙——这种月黑之夜是打劫者最喜欢的。“兄弟,希望他就是‘公园杀手’。”

“那我们俩可就成功啦!”

“两个女人死了,还有一个男的在医院半死不活地躺着,全城都被这个家伙弄得人心惶惶。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作案十一起了,对吗?”

“对,”我说,“十一起。”

“城里有许多公园,”巡警说,“他从来不在同一座公园连续作案。狡猾的家伙。如果这人不是我们要找的凶手,要抓住他还真难呢。”

“就是他,”我说,“肯定是他。”

“希望你是对的,安德鲁斯。”

“我说,你在这里看着他,我到第二十九刑侦队那里去汇报情况。逮到这个家伙,头儿肯定希望我们把人带过去之前安排好记者什么的,好好宣传一番。”

“嗯,不知道我……”

“你希望你的名字也能见报,对吧?”

听到这话,巡警面露喜色。“你的意思是你愿意让我沾光,分享这份荣耀?”

“为什么不呢?说不定我们俩都能升职呢。”

“太棒了,安德鲁斯,你真够意思。”

我耸耸肩。“千万别让他跑了,其他没什么。”

巡警早已从腰带上解下了手铐。

“这你放一万个心。”他说。

我撇下他,回到喷泉旁,走草坪抄近路走出公园,来到邓希尔大街上。我向西朝着市中心走去,离开了第二十九刑侦队。

好险哪,我想。如果我是普通市民,那个巡警肯定会把我带到警察局,填写报案表。然后,说不定就会有警察起疑心,进行例行检查,把我的指纹输进电脑,查查有没有犯罪前科之类的,那我就死定了,伙计。我在南方的两座城市都有侵犯他人身体的案底。

我有警徽和证件,运气真是太好了。但更幸运的是,“十二号”——我打劫的那个人——是在公园里执行蹲守任务的真警探,十分钟后,那个金头发的外行蠢货袭击了我。

(钱云华: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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