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菊花

作者: 了一容

野菊花0

在禾木河与喀纳斯河交汇的盆地里,马儿们在茂盛的草丛里吃得酣畅淋漓。可是,有十几匹不肯合群的马儿跑远了,已经瞧不见它们的身影。于是,牧马少年伊斯哈格决定骑马去找回它们。

伊斯哈格一声呼哨,坐骑黑豹闻声而至,他腾空一跃,便跨上了马背,两只脚后跟在黑豹的肚子上轻轻一磕,黑豹立即小跑起来,伊斯哈格习惯性地挥动套马杆,“彻儿,彻儿”地吼两声,并伴着双脚猛地连续夹击黑豹的肚子,黑豹立即脖子往前一抻,一道黑线猛地飙了出去,只听得耳边呼呼生风,辽阔的草原那一波接一波的草浪宛如翻滚的海水向他迎面扑来,最后伊斯哈格闭上眼睛,他感觉自己已经幻化成一绺黑色的豹子的毛在一片又一片的草叶上掠过。

牧马少年骑着这匹浑身乌黑如绸缎一样的骏马跑了很远,登上了一座山丘,又从山丘的那一端飞一般的驰下草坡,终于远远地望见走失的那些马匹在茂盛的草海中时隐时现。

此时,香荫草的味道非常浓郁,浓得有些呛人,而野菊花的香味则在微风下淡淡地飘入人的鼻孔,进而沁人心脾。

伊斯哈格追上了走失的马匹,马儿们受到伊斯哈格套马杆的惊吓,左冲右突,但很快就被黑豹截住,汇聚到一起,朝着牧人驱赶的方向奔腾,轰隆隆,马蹄踩踏出动人心魄的声响叩击着喀纳斯牧野丰腴的胸膛,这诗意的乐章在中亚大地的上空久久回荡着。

日头特别毒,伊斯哈格经常会被晒得蛇蜕皮一样褪去脸上的皮。经历了毒日头,才能成为真正的草原汉子。草原上立着的,个个都是血性男儿,但他们浪漫起来比诗人都浪漫,太阳炙烤大地的时候,那些草原上雄鹰一样的男人们仿佛飞累了,就会躲在马儿的卵子遮挡住的阴凉下面喝起最烈的烈酒,喝醉了,就拔一撮骆驼蓬草苫在脸上,不一会儿便打起雷鸣般的呼噜。

少年伊斯哈格追回马群,他用双脚别在黑豹前腿的浅窝里,撕住鬃毛,嘴里发出长长的“吁”声,马儿便打起一个棱登,前半身腾空而起,双蹄在天上划拉出一道道弧线,随之轻轻地落下来稳稳立在草地上。他用手搭在眉际遮住刺眼的阳光,看到眼前的一条溪流如一条玉带子似的把草地从中间豁开了一条口子,这条闪闪发光的玉带子蜿蜒缠绕着飘向了喀纳斯河,河水欢腾着,浪花四溅地撵着跟禾木河汇合去了。

草原上的野菊花开得到处都是,这里一簇,那里几朵,白的、黄的,看上去清新可人又耀眼夺目,淡淡的香味使伊斯哈格想到了苦涩而美好的爱情,这两种色彩对比极其强烈的野菊花,释放出要么热烈迷人,要么淡雅端庄的草原风味。

伊斯哈格十一岁那年从外地来到了新疆的这片大草原上,这里的人不叫他的名字,却亲切地叫他河州鬼,说:“河州鬼,一挂式鬼得很嘛,那里的儿子娃娃,个个麻达(厉害)得不得了!”他知道,他的性格十分倔强,骨子里有一股子百折不挠的劲儿,一个人小小年纪能独自西行,到达几千公里以外的陌生世界,这种胆量也不是能够强装出来的,他天生喜欢骏马,他的血管里似乎流淌着一种声音,在呼唤着他的天性和基因,来到喀纳斯草原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小小的“弼马温”,他在马背上既锻炼了身体,又提高了骑马技术,尤其对野马充满了征服的激情和冲动,只要一爬上马背,他的身子就跟牢牢粘在马上一样,原本看着邋里邋遢、无精打采、鼻涕涎水的样子,裤裆还是拉在地上的,但是一到了马背上,他就突然跟变了个人似的,显得英勇无比,人和马也仿佛化成了一个整体。他骑着马,如虎添翼,在草原上轻松自如地飞翔,那桀骜不驯的鹰隼一般的本色就会展现得淋漓尽致。

伊斯哈格就是喜欢这样骑着黑豹在草原上天马行空地驰骋,他喜欢无拘无束地在草原上自由翱翔,释放出百分之二百的人在城市里就会假装收敛的天性。不过,有时候他也会变得组织性和纪律性极强,无论是和伙伴们玩“骑马打仗”的游戏,还是驯马、追马,他们互相会协作得十分默契,配合得天衣无缝,那种不谋而合的凝聚力会令旁观者不由自主地咋舌称赞。伊斯哈格第一次听着马的嘶叫,就觉得他和它们是那么亲切,就像是同一个战壕里的生死弟兄,因此他就深深地恋上了草原,一心留在这里当一个合格的牧人。

伊斯哈格在喀纳斯草原阅尽了这里的四季风华。冬天的时候,喀纳斯河两岸彻底被冰雪覆盖,结冰的河水碧绿碧绿的,凝固后跟翡翠似的,那种美,会让人的呼吸都变得急促。夏天,繁花三千,各种花草竞相角逐,大大小小的动物和昆虫们穿梭在花丛和草海里,尽情嬉戏和寻找各自的精彩与欢乐。一年一年,伊斯哈格看见喀纳斯河岸边的树越长越高,越长越壮,茂密着它们的茂密。花草也一茬接一茬地生长,在伊斯哈格眼里,这里的娃娃们也是一茬接着一茬,他们似乎不是女人们生出来的,而是从密密麻麻的草丛里面的花骨朵中生长和蹦出来的,一个个孩子跟哪吒似的,从一朵接一朵的野花的花苞里面一点一点长大,随着花苞的突然打开,一个小娃娃就这样从张开花瓣的花苞中手舞足蹈地蹦出来了,哇呀哇呀地喊叫着,惊动了草原上所有的动物和植物,动物们都跑过来,它们从绿色的海洋般的草浪中伸出脑袋,惊讶而快活地跳着舞迎接着新生命的到来。

牧野里的草,新的长出来之后,新的娃娃们也从花朵中生长出来了,他们在草地上打着滚儿,又站起来欢蹦乱跳的,吼一声就长大了,在草地上和牧野里奔跑、捉蝴蝶、撵野兔、摔跤、骑马、赶狼、驱熊,他们天不怕地不怕,互相呼喊着对方的名字,那穿透力很强的野性的声音在中亚大地的上空回旋着,震撼人心。所以,喀纳斯草原从来都是一片欣欣向荣和生机勃勃的样子。

牧马少年伊斯哈格骑着黑豹跟四五个牧马的伙伴越过了哗啦啦欢叫着的喀纳斯河,进入对岸的深草中,马儿们在盆地里安心贪婪地吃着青草,有些青草不小心伸进马儿们的鼻孔,使得它们的鼻子里像是有一群小虫子爬进去,痒痒得难受,便秃噜秃噜地打起响鼻。

一群牧马少年找到了一个安全的簸箕形状的土崖,在下面开始挖灶升锅,准备野炊了。他们从早晨出来,已经过了晌午了,还没有吃任何东西,肚子早已经饿得跟癞蛤蟆钻进去了一样,呱呱呱地叫着。

努努是他们当中的大娃娃头儿,他提着放牧牲口和羊群时常带在身边的剁铲,倚着簸箕形的崖面子下面铲出了一个锅灶的平台,然后挖好安置铁锅的灶台,再把烧火的灶门捅开,拱形的灶门显出结实的承受力,当然,这样的灶门生起火来之后,火不仅旺,火头还会直奔锅底强劲舔舐。这一点,努努是非常有经验的,剁铲于他可谓得心应手,随心所欲,无论是剁还是铲,都张扬着他那粗粝本真的个性。努努手里的这把剁铲,有一根一米多长的结实的木把儿,牧人带着它在身边,用途可谓广泛至极,它可以铲开荆棘泥泞,也可以给打滑的道路取土铺路,它的头就是一把给粮食除草铲子的模样,有些牧人用它随手抄起泥土扔出去能打得很远、很准,起到拦挡马匹和牛羊的作用,有些会在它的木把儿上系上一根尼龙绳子,挽在胳膊腕子上,避免丢失。

此时,努努为他刚刚挖好的锅灶感到非常骄傲自豪,在上面用巴掌拍拍打打地欣赏着,不停地修饰着灶膛,把里面收拾得光光堂堂的,并用手试探着里面的光洁平整。忙完了这个,努努劳苦功高地坐下来休息了,他对一旁赞美着他的杰作的伊斯哈格几个伙伴命令:“你们还不赶紧找柴火去,愣在这里干啥呢?”他揩了一下鼻子上的汗珠子,说:“我的锅灶挖成了,现在,我要好好休息一会儿,等你们的柴火找回来了,我再给咱们做饭!”

于是,伊斯哈格带着拉西、尔里,还有尤布和阿依努尔,沿着喀纳斯河左岸的上游走去。阿依努尔是一位美丽大方,且有些活泼开朗的少女,大家都叫她野菊花。有些人把野菊花当成了格桑花,也有的误认为它就是大波斯菊,抑或翠珠、洋甘菊、幸福花。实际上,野菊花就是野菊花,它们之间是有一些区别的,野菊花个头要小一些,只有在草原上长期生活过的人才能分辨出来,就像有些人把草原上的臊胡子当作野葱,尽管它们都有一丝辣味,但野葱的葱管要粗要圆一些,臊胡子要细小一些,而且臊胡子的株筒是实心的,不是空心的,它们长得就像一对孪生姐妹,都是一撮一撮地生长,牛羊特别喜欢吃它们,而马并不喜欢吃这种植物。阿依努尔太喜欢野菊花了,她的头发畔畔上经常插着几朵野菊花,她本人看着更像是一朵美丽多情而又热烈绽放的野菊花。

他们嘻嘻哈哈地向前奔跑起来,惊动了吃草的马儿,马儿们抬起头,昂着披挂着秀鬃的优美的脖子,向前耸立起耳朵,好奇地看着他们。

大家走到一片乔木和灌木接连和纵深的地方,大树上缠绕着许多老藤枯蔓,林边的土道上有牧马人骑着烈马扬尘而过的身影。这片乔木粗壮的草地上,总有冬天被暴风雪折断的老树棵杈,经过一季一季夏日太阳的照晒,完全干透膛了,表面都皴裂了,轻轻一折就断成截,这是烧饭最好的柴火,大家边走边捡拾着柴火。阿依努尔抱不动粗壮的木柴,大家都特别呵护和包容她,让她找点干死的牧草和灌木拿回去,作火引子就可以了。

走着走着,就到了一大片牧草深可齐腰的深草丛中,牧草浪绳一样浪得人的腿都迈不开。大家就在草里面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这些牧草简直茂盛齐茬得就跟人工种植的苜蓿一样,微风过境,牧草的腰身便齐齐地弯下去,随之又挺直了,接着又一次轻轻地弯下去,一起一伏间,相互碰撞摩擦,发出“唰啊、唰啊”的声音,犹如大海的波涛缓缓地涌过来,一次一次拍击着沙滩,发出低低的涛声与吟唱似的。

突然,不知道是拉西还是尔里喊了一声:“快看,野兔、野兔!”大家都围拢过去,却什么也没有看见,正当大家要责备他大惊小怪的时候,一只小小的野兔从他们的脚底下跑了过去,看来这只小兔子出生时间不长,看见人来了还不知道躲藏起来,倘若是成年的野兔,早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大家都放下手里的柴火,不约而同地商量着要抓住这只小兔子看看它究竟长什么样子。大家确立了范围,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包围圈,开始收缩包围圈了。尤布一边包抄,一边兴奋得叽里呱啦地喊叫着。

阿依努尔噘起小嘴,假装生气,对他说:“小声点,别嚷嚷,你这个讨厌鬼,把小兔子都吓跑了!”

大家只好蹑手蹑脚地向前推进。小兔子就在大家形成的包围圈里,因为这里有野兔的明窝,野兔的暗穴是比较深的,而这种明窝不会被狐狸和狼堵在里面,容易转移和逃跑。狐狸和狼是野兔的克星,它们是草原上的气功大师,把野兔堵在窝里以后,先是用爪子刨开一截洞穴,剩下的部分,它们不会再费劲巴拉地用那么大的力气挖到底的,而是像吹气球一样鼓着腮帮子往洞穴里吹气,直到洞穴里灌满了气,野兔在里面被胀得晕头转向,受不了了,便不顾一切地爬出来,刁钻而狡猾的狼和狐狸便把野兔一口叼住,就这样兔子成了它们的一顿美餐。

伊斯哈格一个虎扑抓住了小兔子,揪着它的一对小耳朵,把它从草丛里提溜出来,小兔子拼命蹬着腿,大家都惊喜得跳起来,争先恐后地用手摸着毛茸茸的小兔子,它身上的皮毛那么光滑细腻。阿依努尔从伊斯哈格的手里接过了小兔子,爱怜地捧在怀里,抚摸着它身上纤柔的细毛毛。

尔里说:“是不是已经长到吃肉的时节了?如果能吃肉,咱们就宰了吃了去!”

拉西说:“现在还没有长大,咱们抓回家去,把它养大了再吃它。”尔里也比较赞同,说是现在太小了,还不够吃一顿的。

大家的话让阿依努尔心里特别难过,她眼里噙着泪花,不让他们再用手接触小兔子,她说:“我们带走小兔子,小兔子的阿帕(妈妈)回来找不见它,该有多么难过呀!”

听了阿依努尔的话,伊斯哈格建议大家摸摸抱抱小兔子,把它放了算了,让它去找阿帕(妈妈)去。

大家都表示同意,最后由阿依努尔把小兔子亲自放回野兔的明窝旁边,野兔子的窝上面被一大丛灌木遮掩着,窝里面由于兔子经常出没和卧着休息,已然蹭得油光光的,还有几撮兔毛挂在窝门口的刺枝上轻轻地飘拂着。

放了小兔子,大家回身拿了柴火,走出不远,阿依努尔却有些不放心,说:“我回去再看一看小兔子还在不在?”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说赶紧回去做饭,都饿得肠子贴到脊背上了。但是阿依努尔还是坚持要去一探究竟。结果,她走错了路,进入了一片陌生的林草带,远远地听见阿依努尔发出一声惨叫,大家闻声放下柴火飞奔过去,原来是一条大长虫咬了阿依努尔的腿。一些牧人经常说,如果自己被长虫咬了,你抓住长虫把它再咬一口,人就会平安无事的。他们留下尔里照看阿依努尔,其余的人都追着抓长虫,这条长虫浑身光可鉴人,精气神很足,拉西用土坷垃砸过去,它竟然跃起一人多高,在空中摇摆扭曲着乌黑有力的身子,就像一条鳗鱼从天而降,滑跌进草丛中。拉西和尔里对这条充满力量的大长虫开始有些畏惧,但长虫却激怒了伊斯哈格,为了阿依努尔一定得把这个坏家伙抓回去,另外,他还担心刚刚被阿依努尔放掉的小兔子就在附近不远处,被长虫找到吃掉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伊斯哈格脱掉了身上的白汗衫,循着大长虫的踪迹尾随追赶。长虫在草上,就像鱼在水中,它会玩它的草上飞。但是伊斯哈格从来不怕狼虫虎豹。据说,人的基因里面有许多惧怕野兽和蟒蛇的因子,有的人老虎豹子都不怕,但天生就怕长虫,看见这个浑身光滑冰冷阴森森的家伙,全身就会不寒而栗。但是伊斯哈格好像基因里没有这个概念,他闪躲腾挪,猿猴一般,几个纵步就追上了大长虫,他瞅准时机,一个乌龙探海,飞身过去用衣服压住大长虫的上半部分,摸到并抓住了长虫的七寸,他摁住它的脖颈,从紧连着头部的后脖颈把它提溜起来,另一只手抓住蛇的身子。他牢牢地控制住了大长虫,长虫的头部从衣服下面露出来,一对阴森森的令人恐怖发寒的眼睛仿佛是要把他们深深地记在心里,长虫的芯子心有不甘地扑簌簌、扑簌簌,出出进进地在嘴边缭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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