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爱挑剔

作者: 华年

我觉得,丹丹真有一句话就能让我“炸毛”的本领。

难得聚餐,酒足饭饱,丹丹一抹嘴,瞅着我说:“哎,你脸上的斑好像又重了。”我顿时气得七窍生烟。话说我脸上这块斑,不知哪年哪月突然从颧骨上冒出来,起初没太在意,后来颜色越来越深,用了若干祛斑产品都不奏效,又不敢去做激光治疗,只好任它突兀地挂在脸上。久了,只当它不存在。

不知丹丹这个家伙出于什么心理,每次见面,总要提醒我一句。

我气极,说:“怎么?你有招儿治吗?”

“没有。”

我更生气:“你没招儿总说什么说?!”

丹丹沉默片刻,忽地笑嘻嘻地说:“我就是要说,说,说。”

我一口老血梗在胸口,若不是看在多年情分上,我非与她绝交不可!

我与丹丹幼年时就已是好朋友。我们两家仅隔一条胡同,上学同路,放学后便到彼此家中写作业。因为笔迹酷似,所以常常交换作业本来写,觉得这种能瞒过老师的小把戏好玩极了,乐此不疲。

寒假,窗外冰天雪地,我们赖在某一家里的火炕上,缝了一个又一个丑了吧唧的娃娃,又给娃娃缝了一件又一件丑了吧唧的衣服。炎炎夏日,我们在院子里发疯,过“泼水节”,从水枪到水盆,再到从浇菜地的大缸里舀水互泼,直到在明晃晃的大太阳下瑟瑟发抖,这才意犹未尽地收手。

我们是小学班中仅有的两个短发女生,以至于“六一”儿童节登台表演时,班里其他女孩子都扎着秀气的马尾辫,穿着粉嫩的小纱裙,只有我俩穿着长袖衫配毛裤,头顶的发卡上勉强系了一朵大大的红绸花。我猜,班主任也许更想让我们打扮成男生,那样还省事一些。

我们总尝试玩与同龄女孩不一样的游戏。我们把家里的狗拴在爬犁上,想体验一把“极速雪橇”的感觉,结果那条狗过于兴奋,拉着我们在胡同里横冲直撞,没跑多远就将爬犁甩向围墙。我们连滚带爬地狼狈起身,来不及拍掉衣服上的雪,便慌忙去追那个伺机逃跑的坏家伙。

在我们玩腻了爬围墙、摔泥巴、给蚂蚱和天牛做“换头手术”等游戏之后,有一天突发奇想—去堵烟囱!于是我们制订了详细的“作战计划”,甚至连被发现后来不及逃跑时用的“临时避难所”都找好了。不过这次并没有想象中顺利,在我们抱着一把枯草,颤巍巍地爬到人家房顶上,离烟囱还有几步之遥时,房下忽然传来一声炸雷般的怒喝:“谁家小崽子欠揍!”我们像差点儿被箭射中的兔子一样跳下房顶,我一头扎进“临时避难所”—一条仓房与围墙之间的夹缝。刚钻进去,就看见飞奔的丹丹仓皇失措地回头,面目扭曲,用颤抖着的声音召唤我:“跑啊!快跑啊!”

我迅速跳了出去,与丹丹发疯似的一路狂奔,直到逃回家里的仓房,将我们反锁在里面。我拼命捂着胸口,却阻止不了心脏要蹦出胸膛般的疯狂跳动。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我们确认没人追来,丹丹惊魂未定地开口说:“明天上学我们换件衣服,绕路走吧。”

我们是那么要好,好到几乎一天不见都会彼此想念。于是我们在各家大门上装了一个纸盒做的小邮箱,有事没事都会自制一个信封,溜达去对方家投个邮件。有时信封里装一张只写了一句话的纸条,有时是一张手绘的书签,还有的时候,只是几粒入秋时新收的花籽。至今我仍记得打开小邮箱,看到里面静静躺着一个小信封时的感觉,小小的喜悦与满足将心脏塞得满满当当的。

不过,作为同心同德的发小,我们还是有不同之处。譬如,在我俩同时被文艺班的舞蹈队淘汰之后,我几乎是一路唱着歌回到家的,要多高兴有多高兴—对我来说,跳舞实在是件难事,更何况还要占用放学后的时间排练。不过,这对丹丹来说就不同了,她一路郁郁寡欢,看上去伤心透顶。

我有时会想,其实我和丹丹共同的兴趣和喜好并不多,这种差异在我们成年之后愈发明显:我爱看书、看电影,她爱看综艺;我们喜欢完全不同类型的音乐和明星;我关注的社会话题她从来不感兴趣,她说起职场是非来滔滔不绝。尤其在丹丹结婚生子后,她的生活重心几乎全部落在家庭和工作上,我却自由散漫惯了,养娃、育娃的话题完全接不上茬儿,又觉得工作不过是谋生手段,何必像她那样太过在意和紧张。不过奇怪的是,尽管有诸多不同,我们每次见面仍有唠不完的话题。在彼此面前,我们永远都可以不顾形象,无须半点伪装,就像儿时那样。

我们小学、初中同班,高中同校,分开最久的是大学4年,但感情从未因距离拉长而变淡。毕业工作一年后,我失业又失恋,心灰意冷,离开兰州去北京。列车缓缓驶入站台,我透过车窗看到兴奋不已的我姐和丹丹,心头忽地一热。我想,还好,还好这里有我的至亲和最好的朋友在等我。哦不,应该是有两个至亲等我。

告别了大学时的意气风发,我们一头栽进潦倒的低谷。很长一段时间,我是月薪2000块钱还不懂人情世故的小编辑,丹丹是被来面试的嚣张男人气哭的小前台。经济上捉襟见肘,商场里的漂亮衣服瞄都不敢瞄,我们挤在窄窄的小床上,被窗外的月亮瞪着,迷迷糊糊聊到深夜,聊儿时堵烟囱的疯狂,聊牵着狗在故乡大坝上奔跑的无拘无束,聊第一次一起喝醉在路边扶着树狂吐……那些快乐的过往,那些无论何时提及都会让我们发笑的回忆,是生命中永不消失的光,再暗淡的生活都能被它照亮。

有次我发高烧,一个人打车回家,无声无息地躺在静悄悄的出租屋里,昏昏沉沉地感受太阳的余晖从窗口一丝丝被抽走,忽然孤独得想掉泪。夜色即将吞没整个房间,我很难受,懒得去开灯。这时,丹丹竟提着她老妈做的一保温饭盒的手擀面,从北三环到南三环,风风火火地出现在我门前。她一边絮絮叨叨地给我下面条,一边嘱咐我吃什么药。每次回想起这个场景,我就想:嗨!算了,我就不跟她计较她挑剔我长斑这个事儿了。

后来,我实在受够了脸上这碍眼的存在,一咬牙就去医院做了激光祛斑,过程比想象中简单多了,术后恢复得也很好,没多久,那块斑就消失了,像从来没存在过一样。早知如此,何必闹心那么多年啊?我得意地想:嘿嘿,这次看丹丹还怎么说。

为了炫耀一下成果,我特意再次和她约饭。见了面,丹丹果然没再提斑的事儿。

酒足饭饱,这个家伙一抹嘴,瞅着我说:“哎,我怎么觉得你今天的口红有点儿干巴。”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