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谈音乐》中的语象与示现修辞
作者: 黄开发一
如果把现代名家散文比作一座座风格各异的园林,那么,周氏兄弟的散文可谓皇家园林,博大而精深,其他名家之作则为风格各具的私家园林。张爱玲的散文就是一座令人难以轻视的私家园林,其风格可用其《谈跳舞》一文中出现过的“艳异”一词来概括——有人用这个词做过张氏研究专著的名称。
我给本科生上选修课“现代散文研读”,其中有一讲是“张爱玲的女性散文”。按照惯例,讲一个现代散文作家时一般要解读其一篇代表作。在张爱玲这里,我遇到一个难题——很难在她那里找出一篇内容和形式兼优的名作。同时代人对张爱玲的文章就有“文不如段,段不如句”之说①。后来盛赞者有之。宋淇曾对张爱玲说“《流言》水准比小说不稍逊色”②,也有研究者认为,张爱玲的散文成就“不但不亚于小说”,“在神韵与风格的完整呈现上或者有过于小说者”。③这恐有溢美之嫌。以我浅见,张爱玲散文最具魔力的是其独特的女性话语。
在我看来,张爱玲有代表性的佳作大致有以下几篇:《更衣记》《公寓生活记趣》《烬余录》《私语》《谈音乐》《我看苏青》等。这些篇目各有特色,从不同的方面表现出作者散文的特色。相比较,我以为《谈音乐》更能代表张氏散文的风格。这篇文章典型地承继了西方近代蒙田、兰姆以降书写自我的小品文传统,把张爱玲标志性的语象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并探索性地运用了中国现代散文中稀见的示现修辞。
二
张爱玲的《谈音乐》1944 年10 月发表于《苦竹》第1 期,收入中国科学公司1944年12 月《流言》初版本。1944 年11 月作者又在《天地》第14 期发表《谈跳舞》,二者是姐妹篇,写法同样是闲话式的。只是后者显得有些枝蔓。《谈音乐》谈出了别人所没有的感受,充分表现出了作者自己的个性和才情,予人以逞才使气之感。
《谈音乐》在构思上很独特,作者是从“不大喜欢”的观点来谈音乐的。开头便写:“我不大喜欢音乐。不知为什么,颜色和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④人们一般不会说自己不喜欢音乐,即便是说自己不喜欢,也不好意思去贬议音乐——这样容易遭至鄙夷。
1939 年,张爱玲在为《西风》杂志三周年纪念征文所写的《天才梦》中,说她幼时曾“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又说:“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⑤她曾经跟俄国钢琴老师学过琴,后来又在学校里认真地学过几年。她虽然说不大喜欢音乐,然而是有相当音乐素养的,这样她才有条件去评论各种音乐形式。
张爱玲以个人的主观感受为视点,从四个方面解释自己“不大喜欢音乐”的原因:其一,把视觉的颜色、嗅觉的气味与听觉的音乐进行对比。颜色和气味“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常常使她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其二,对西洋音乐的体察。作者说她自己最怕像乐器中悲旦的“凡哑林(小提琴)”,凡哑林与钢琴合奏不协调,没有情调。交响乐的声音太过深宏远大,格律的成分过多。其三,回顾自己小时候学琴和听音乐会的种种不快。她感到歌剧的故事大多很幼稚,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昏昏沉沉。其四,写她对中国通俗音乐的感受。大鼓书她嫌其太像赌气,弹词也使她不愉快,“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
《谈音乐》虽然有着中规中矩的essay 式的题目,却是表现作者对音乐的一偏之见,显示了对社会定见的违背。兰姆在小品文《耳朵论》中说自己不懂音乐,可谓坦陈,而张爱玲这样说就有点近乎今人口语中“凡尔赛”的意思了。
张爱玲说,颜色和气味给人以真实感,不像音乐那样飘忽不定。这多少反映出作者作为一个乱世女性的不安全心理,这在她的散文和小说中有着多角度的表现。在《谈音乐》中,她写到的第一个乐器是凡哑林:“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她道出自己对交响乐的感受:“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又说交响乐的“格律的成分过多”,有时“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这里表现出她对自己在新文化场域中被边缘化、个性被压抑的隐忧。一直到晚年,她一直都有这个忧虑。张爱玲本人对她自己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不是很自信的,她的文学观念和创作风格与新文学的主流迥乎不同。20 世纪70 年代初,她接待一个来访者,“谈到她自己作品流传的问题,她说感到非常的uncertain(不确定),因为似乎从五四一开始,就让几个作家决定了一切,后来的人根本就不被重视。她开始写作的时候,便感到这层困恼,现在困恼是越来越深了”⑥。《谈音乐》似乎只是她个人对音乐的见解,其实也深刻地写出了她自己的个性。
张爱玲散文文体给人印象最深的,要数其丰盈的感觉与缤纷的语象。她总是能够充分调动所有的感官,描摹尽致。语象是语言层面感觉化了的物象,大致可分为描述性语象、比喻性语象和象征性语象。⑦ 张爱玲散文中的语象主要是前两者。张爱玲的散文与其小说一样充满了缤纷的语象,这是其作品典型的文体特征。在她的散文中,《公寓生活记趣》充满着代表现代都市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语象。《更衣记》是一篇充满色彩、气味的具象化的近现代中国人的服装简史。《私语》对语象和意象的刻画与她的小说十分接近。而《谈音乐》更像是一席感觉的盛宴。感觉是最能显示生活质感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色彩描画是作者的拿手好戏,文章中使用了许多形容颜色的词语。声音总是难以摹写的,作者采用大量充满生活质感的语象。她这样形容气味:
牛奶烧糊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簇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
这里的语象都是描述性的,不是简单的物象,而是充分感觉化的。⑧苏珊·桑格塔云:“糟糕的言语是支离破碎的言语,是与身体分离的言语,因而也是与感受分离的言语……感官化的言语是感知的表达工具。”⑨充满感觉色彩的语象构成了全篇的肌质,语象诉诸读者的感官,使之仿佛可见、可闻、可触,如历其境。这里的词句是直接描摹气味的。《谈音乐》后面的主要篇幅是谈论和描写音乐的,张爱玲则把她对音乐的感觉和理解充分地视觉形象化。
余光中在《剪掉散文的辫子》一文中要求散文的密度:“所谓密度,是指这种散文在一定的篇幅中(或一定的字数内)满足读者对于美感要求的分量;分量愈重,当然密度愈大。”⑩无疑,《谈音乐》生动饱满的语象是高密度的美感成分。
三
《谈音乐》运用了一种比较特殊的修辞。它讲述一件虚构的事情,把所要说明的道理、心理或者某种状态具象化,呈现出一种“事象”,其效果类似于打比方。民俗学有“民俗事象”的概念。《辞海》第六版的解释是:它既是民俗活动和民俗现象的总称,也可以具体地指某一民俗。它是民俗活动外观形式的特定表述。本文所言“事象”指的是一种表现形式和手法,予人以身临其境之感。如张爱玲写夏威夷的吉他弹奏: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琤。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了,挂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盹。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极单纯的沉湎。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作者不是直接道出音乐单调的好或不好,而是通过具体的事例,设置特定的情境,把简单、抽象的问题复杂化、感觉化,从而生动、婉转地表达,其中包含着对人生苦短的感喟,意味绵长。
《谈音乐》还谈到,作者停止在学校学琴后,走过有着许多小房间的音乐馆,听到许多人叮叮咚咚弹琴,引起了自己的不快: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阑干,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的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通过“事象”的描写表现自己学琴经历的艰苦,环境的色调是灰黑的,往上走的过程是艰辛的。“像”是比喻词,表示后面所述为虚拟的比况。
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芬或萧班(通译:萧邦——引者),却是较早的巴黑(通译:巴哈——引者),巴黑的曲子没有宫样的纤巧,也没有石破天惊的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搭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女人牵着裙子请安;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白云彩;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
这段文字营构了与庙堂气、英雄气相对的带有浓厚传统世俗气的一个审美空间,从而显现出写作主体的审美倾向和思想个性。
张爱玲在别的散文中也有对“事象”的营构。《更衣记》的结尾处写到男子穿衣打扮稍有不中程式,作者通过讲述一个小事情来喻示: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⑾
全文略显平实,结尾处给人飞扬之感,寓以变与不变的人生哲理,言有尽而意无穷。
张爱玲曾在《我看苏青》中这样写道:
苏青是——她家门口的两棵高高的柳树,初春抽出了淡金的丝,谁都说:“你们那儿的杨柳真好看!”她走进走出,从来就没看见。可是她的俗,常常有一种无意的隽逸。譬如今年过年之前,她一时钱不凑手,性急忙慌在大雪中坐了辆黄包车,载了一车的书,各处售完。书又掉下来了,《结婚十年》龙凤贴式的封面纷纷滚在雪地里,真是一幅上品的图画。⑿
这个例子是用来评论人物的,大意是说苏青汲汲于俗务,也不乏隽逸,这很像传统品藻人物或评点诗文常用的象喻手法,以象喻人,立象以尽意。然而,这里的比喻不是单个的句子,而是一个句群。一连串的句子把本来可以简单的比喻扩展开来,使所比喻的人物鲜明生动,带有丰富的象征意蕴。“苏青是”的“苏青”为本体,“是”为比喻词,与上文写学琴之苦一段中的“像”字的功能相同。而喻体不是单一的语象,而是一种“事象”。这段话把“事象”镶嵌于一个比喻句的框架,新颖别致。从这可以看到,“事象”与比喻的关系密切,它们都是通过把一种事物看作另一种事物而认识对象。
这种辞格并不常见,然而在修辞学中是有一席之地的,语言学家称之为“示现”。陈望道说:“示现是把实际上不见不闻的事物,说得如见如闻的辞格。所谓不见不闻,或者原本早已过去,或者还在未来,或者不过是说者想象里的景象。”又称之为“超绝时地、超绝实在的非常辞格”。“示现可以大别为追述的、预言的、悬想的三类。”“至于悬想的示现,则是把想象的事情说得真在眼前一般,同时间的过去、未来全然没有关系。”⒀有研究者用“虚构事象,历历在目”概括其产生的方式和表达的效果,认为它属于“传神生动的修辞文本营构方式”⒁。
示现辞格在现代散文中虽不多见,但也不乏其例。陈望道举了鲁迅杂文《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中的两个例子:
说起从这些图画上所得的孔夫子的模样的印象来,则这位先生是一位很瘦的老头子,身穿大袖口的长袍子,腰带上插着一把剑,或者腋下挟着一枝杖,然而从来不笑,非常威风凛凛的。假使在他的旁边侍坐,那就一定得把腰骨挺得笔直,经过两三点钟,就骨节酸痛,倘是平常人,大约总不免急于逃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