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幽暗与人的现代化问题思考

作者: 李晓峰

从这样沉重的话题切入王彬彬近期的散文,意味着本文的写作同样沉重。当我从王彬彬这些非虚构且有极强故事性的文本情境中走出后,仍然无法摆脱那些看似轻松戏谑的故事内里的沉重。因为,他的散文实质性地触及一直为我们所无视的人性的别种幽暗与国家现代化的关捩——人的现代化。

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现代国家,是中国近现代以来最重大的问题。1840年始,在“亡国灭种”“救亡图存”的民族和国家命运危机中,无论是“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应急方案,还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知识现代化路径,核心问题都是摆脱危机,强国富民,维系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但是,没有人的现代化,何来国家的现代化?所以“立人”和“改造国民性”,既是鲁迅开创的中国文学启蒙主义传统,又是近现代以来中国思想史的主题。但是,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和当代文学史中,人的现代化问题,特别是人的非现代化的原因更鲜有人触及。王彬彬近期推出的《废墟与狗》《怀念一只三脚猫》《公私》《我的小学时代》《父亲扼杀了我的才华》《下贱》等系列散文,对现代化场域中人性“平庸的恶”的剖析,对国家现代化与国民性的非现代化乖离的揭示,对人的现代化资源的发掘等,均聚焦于人的现代化问题,给读者诸多启示。

一、现代化场域中“平庸的恶”的深剖

现代化场域中的人性问题,是王彬彬散文的焦点之一。王彬彬出生于三年困难时期刚刚结束的1962年,这之后的生活足迹和思想履辙框定了他的散文书写时空。而这半个多世纪,是近现代以来中国现代化进程最快、最复杂和最重要的时段。但是,我们看到,在这半个多世纪不同的现代社会公共空间中,人的现代化并没有全部完成。当然,王彬彬没有泛泛地讨论现代化场域与人性的关系,而是在布尔迪厄所区分和描述的场域的复杂关系中,聚焦于人们熟视无睹,甚至无意识接受的人性“共同性”——“平庸的恶”,追问寄生于现代社会肌体上的“平庸的恶”,为何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进而洞穿集体性的“平庸的恶”及另一副面孔“平庸的善”与社会现代化场域的乖离,乃至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阻滞。

《废墟与狗》(《收获》自2022年第1期始,为王彬彬开设“尘海挹滴”散文专栏,本文为该专栏的首篇。本文所引作品凡出自此专栏,只在引文后标注篇名,不另注。)中,“村庄”—“废墟”—“科技园区”无疑是现代化推进的标志性符号和事件性进程。但吊诡的是,在村庄集体搬迁时,人们集体性地遗弃了各自的宠物狗。本是各有主人、名称、身份的狗们,经历了从被千宠万爱到被无情遗弃的共同命运转折。在废墟前,基于对人的集体无意识般的信任和依赖,它们形成了一个悲壮的命运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有集体身份认同,有对重新获得人们宠爱的集体想象。所以,尽管“狗毛一天比一天长,狗身则一天比一天瘦,身上也越来越脏。渐渐地透过长长的狗毛能看见狗骨了。但是,它们没有显露出任何离开这片废墟的迹象”。它们坚定地相信人类,相信主人的归来,相信即便不是原主人,也会有人带走它们,继续被千宠万爱。狗们的这种集体无意识的形成,与人类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和精神需要的扩张直接相关。如果说由狼至狗并从山林中走出,是狗类命运的历史转折,而在当今物质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程度不断加速的社会语境中,狗的身份也快速实现了宠物化、家庭化、社会化的现代化转型。

王彬彬当然不是要追溯对人类无限信任的狗类思想史,而是将狗与人建构成同一场域中相互指涉的镜像,揭示现代化场域中人的“不堪信任”的“平庸的恶”为何保持不变甚至不断增殖。“对人的依恋、依赖,是人喜欢狗的根本原因;对人的依恋、依赖,却又是狗被抛弃、被杀戮的根本原因”,“而它们不知道,人是多么不堪信任的东西。抛弃狗算得了什么?抛弃父母、抛弃孩子,在人类那里,也不算稀奇事。狗如果有思想,早就应该对狗与人的关系进行深刻地反思”。在这里,王彬彬以他与生俱来的敏锐和犀利射出双箭,一箭洞穿了狗性,一箭洞穿了人性,而后双双命中了狗与人既不相同,又何其相似的靶心——人类对“平庸的恶”的不曾自省,狗们未看透人类本相的“平庸的信任”。于是,在现代化场域中,王彬彬提出了“狗的启蒙”这一极具反讽意味的现代性问题。但王彬彬失望地发现,“要让它们完成从丧家犬到流浪狗的身份转换,似乎比登天还难。这不只是生活方式的转变,更是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更新”,而对人“不堪信任”的集体无意识,使“狗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更新难以进行”。他断言,如果狗类中诞生了启蒙者,“那结果,应该是它或它们被群狗活活咬死”,这种残酷的深刻性,与其说具有反现代性的意味,倒不如说是对人类启蒙思想家共同命运的经验性认知。这样,现代化反而成了人的“不堪信任”的“平庸的恶”播放器,而不是人性现代化的生长平台。因为“平庸的恶”正是以其平庸的方式寄生于现代化的肌体,并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升而增殖。这样,《废墟与狗》就成为一幅人性“不堪信任”的“平庸的恶”与现代化“科技园”共同成长的荒诞图景。

“平庸的恶”因其“平庸”的面孔,才作为“小恶”被人容忍、宽恕乃至熟视无睹,如人们对狗的遗弃、生产队长的专横跋扈、营业员的私欲、盲人有恃无恐的咒骂、村民们对老牛的谋杀等。在平庸的生活中,“平庸的恶”甚至很难在道德层面受到谴责,更别说受到现代法律层面的审判。需要指出的是,对“平庸的恶”的容忍、宽恕乃至熟视无睹,在王彬彬散文中,是以“平庸的善”的面孔出现的。这种善虽根源于人善的本性,却与“平庸的恶”一样,破坏了现代化场域中的公共秩序和人应有的社会自律。这样,在现代社会公共空间中,“平庸的善”理所当然地成为“平庸的恶”的辩护人或护法者。这样,“平庸的善”中的“恶”对现代化的消解,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会超过“平庸的恶”中的“恶”。

例如,《吃肉》中的村民尽管都忍受着饥饿,但谁也没把自家的猫狗杀来吃,更没有“易猫而食”。“看山佬”打破了这种秩序,但在剥偷来的猫皮时被抓了“现行”。罪恶感使他的眼睛不仅“惊恐”,而且连声道“我赔,我赔”。这说明,“看山佬”并非没有善恶是非价值观念,而对偷鸡摸狗是“平庸的恶”的集体认知,让他以为“赔”就可以抵消他的偷窃行为和对生命的杀戮的罪行。

有意味的是,面对这种“平庸的恶”,王彬彬有意强调外公“年轻时学过拳脚,又在冯玉祥的部队里当过兵,在江湖上闯荡过”。但外公对正在剥自家猫皮的“看山佬”并没有施展拳脚功夫,甚至道德谴责也没有,竟仅仅是“双唇颤抖了一阵,一扭身往外走”,回家了。外公的愤而不怒,隐而不发,不是身体与武功的退场,而是“平庸的善”对“平庸的恶”的宽恕——准确地说,是纵容。

然而,透视、剖析现代化场域中“平庸的恶”何以具有如此饱满而顽强的生命力,揭示“平庸的恶”被“平庸”遮蔽的“大恶”,揭开一向被我们称道的“平庸的善”与“平庸的恶”的暧昧及其后果,才是王彬彬的目的。所以,王彬彬面对“看山佬”气定神闲和娴熟的剥皮技术、血淋淋的现场,笃定地指出:“我坚信这个看山佬本就是一个内心极其凶残的人。能够以这样的手段杀猫,就能够以这样的手段杀人;能够这样平心静气地剥猫皮,就能够这样平心静气地剥人皮。到如今,我坚信,能够这样地吃猫的人,就也能这样地吃人。”也正是洞穿了“平庸的恶”与“平庸的善”对现代化的消解与反动,王彬彬才站在人的现代化的高度上,一针见血地指出:“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不能用所谓‘平庸的恶’来为所有普通人的作恶辩护。”这种深刻犹如“看山佬”的那把刀,在剥开猫皮的同时,也剖开了“平庸的恶”与为之辩护的“平庸的善”的反现代恶果:“如果没有任何后果,如果既不受法律的惩罚,也不受道德的谴责,一个人会轻易地杀死另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后果,如果既不受法律的惩罚,也不受道德的谴责,一个人会轻易地以杀人为乐。”(《杂忆》)这一后果,可能是“平庸的善”者所无法想到的。如果说现代化社会是一座摩天大厦,那么,“平庸的恶”就是寄生于大厦基座和骨骼中的白蚁。因此,这就不是“救救孩子”的问题,而是“救救大厦”的问题。

二、现代性身份、权力、话语与非现代化的国民性的忤悖

A.H.史密斯、梁启超、孙本文等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曾对中国人的特点进行过研究,认为爱面子、勤俭、保守、孝顺、慈善、重人伦、法自然、重中庸、求实际、尚情谊、崇德化是中国人的优点。但是,当梁启超从国家现代化和国民现代性的高度,重新审视中国人的这些品质性格时,却大失所望。在1901年的《中国积弱溯源论》和1903年的《论中国国民之品格》中,他忧心忡忡地总结了中国国民性的四大缺点和六大弱点:即爱国心之薄弱、独立性之柔脆、公共心之缺乏、自治力之欠缺以及奴性、愚昧、为我、好伪、怯懦、无动。这些洞见,是从现代国家的“国民”而非“天下中国”的“国人”的高度阐发的。

“五四”之后的“民国”语境中,国民性之弱点之所以受到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启蒙思想家的批判,也是因为他们发现即便有了“民国”,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民”,这也是鲁迅一直将“立人”和改造国民性视为己任的缘由之一。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中国当代,现代化道路尽管坎坷艰难,但国家现代化程度无疑超越了鲁迅那个时代。从1954年国家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到“改革开放”后对“四个现代化”更加明确的设计,再到当前“中国式现代化”的提出,现代化始终是当代中国发展的主旋律。

然而,当代国民性的现代化进程究竟如何?这是一直鲜有人直面和思考的问题。早在20世纪50年代的文学书写中,赵树理对中国农村公共空间中的农民问题的直觉意识,仅仅局限在公与私层面,没有上升到国民性的高度。20世纪80年代,人们将高晓声的“陈奂生”与“阿Q”进行类比,是有其特定深度的,但也没能在当代中国国民性现代化的高度上思考。

王彬彬则迎难而上,有自己独特的思考。在现代化体制内,现代国民的身份、话语、权力,如何被传统国民性挪用、异化,甚至成为消解国家现代化的腐蚀剂,是王彬彬散文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队长》中的队长让人不由得想起赵树理《“锻炼锻炼”》中的农业合作社副主任杨小四,但二者又不尽相同。即便杨小四使用权力整治了“小腿疼”“吃不饱”,但杨小四被赋予的权力的合法性,正是如何保障参加合作社的人的共同利益。在这一点上,杨小四与“小腿疼”“吃不饱”是利益共同体。当“小腿疼”“吃不饱”破坏了共同利益,受到杨小四的整治,也是权力的正当性体现。但人民公社时代的生产队队长与农业合作社副主任完全不同。在人民公社这一国家建构的社会公共空间中,虽然所有农民被国家赋予了“人民公社社员”政治身份,但生产队长的“准公家人”身份和代公社行使权力的公权力,使他们与普通农民在身份、权力上从属于不同阶层。当时刘文学、龙梅、玉荣的故事,儿童歌曲《我是公社小社员》被广泛宣传,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在现实资源中,发现并着力建构社会主义国家国民性的努力和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也说明刘文学、龙梅、玉荣以及“公社小社员”还比较稀缺。其主要原因是,无论是队长还是普通村民,都没有确立相应的国民意识。

于是我们看到,在这篇散文中,一方面,村民懦弱、愚昧、麻木和奴性与鲁迅笔下的国民并无二致。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被队长骑的“哥哥”竟然“讪讪地笑”,嘴上虽然在嘟哝着:“做啥呢?做啥呢?身体却没有任何动作。”他泼辣无比的妻子面对被侮辱的丈夫,不但没有了往日的威风,反而与其他村民一起充当了丈夫被侮辱的“看客”。另一方面,队长没有最起码的公权力意识,反而在身体(拳头)的加持下,随意将“哥哥”骑在身下。现代化赋予当代中国农民的现代性的身份、权力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地被传统国民性消解。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其他人身上,如供销社的“营业员”们。在《公私》中,王彬彬普及性地辨析了当时语境中公与私两个概念:“所谓‘公’,便是尽最大可能消灭私有财产,便是财产最大限度地公有化。当然,这个‘公’,还意味着‘公心’,意味着把私心像烟头一样踩在脚底,蹂啊蹂,蹂得碎碎的,没有一点火星。‘狠斗私心一闪念’。”事实上,“公”的意识从个体层面,是国民基本意识。在人性层面,对“公”的强调,则意味用现代国民意识,消除人性的私欲和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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