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格理论下《赎罪》中布里奥妮的自我救赎过程

作者: 杨明月 王智音

《赎罪》是麦克尤恩的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小说中悲剧形成的背后显然存在着更复杂的因素。本文以弗洛姆的社会性格理论为理论依据,从社会经济因素、父母意识两个方面出发,对书中推动布里奥妮作出错误指认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借此研究深埋在悲剧之后的一系列阶级问题和腐朽思想,发现严苛的阶级观念和畸形的母爱是造成布里奥妮畸形性格的元凶,而成年之后的布里奥妮又通过道德意识的觉醒,实现自我救赎。因此,布里奥妮只是一个受时代环境操纵的“木偶”,而非真正的凶手。

一、弗洛姆社会性格理论概述

弗洛姆整个哲学的核心便是“人”。弗洛姆总结吸收了弗洛伊德和马克思关于人的观念,发展出一套更完善的人性论。弗洛姆对人的理解首先从弗洛伊德对与人有关的社会结构的忽视开始,同时弗洛姆赞同马克思有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在弗洛姆看来,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对人格产生了影响,而非力比多。在其有关人格发展的思想中,弗洛姆将社会经济结构置于力比多结构之上。与此同时,性格发展虽然受到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影响,但是其依然要遵循性格规律。“弗洛姆认为,性格不是按照力比多的发展阶段来形成的,而是一种心理存在,它是通过人与世界的各种关系产生的。”由此可见,弗洛姆超越二人,从内在生物学角度和外在社会学角度出发,对人性作出动态阐释。

在弗洛姆有关人格的论述中,人格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个性特征(Individual character)。

个性特征表明了同一文化群中的成员的不同特点,包括先天因素和特定的家庭环境因素。第二部分是社会特征(Social character),这是同一文化群的成员所共有的特征。这种特征使个体有能力担当特定的义务与责任。

所以本文运用弗洛姆的社会性格理论和哲学思想对《赎罪》中女主人公的成长历程进行分析,即分析儿童时性格发展如何走向歧途,老年时如何改邪归正,以此探索她独特的成长经历。

二、幼年性格形成的外部因素

弗洛姆认为性格是人们在后天形成的人格中最本质的一部分,性格揭示了人体与他人、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反过来个体正是在这种关系中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性格。同时弗洛姆还将性格与行为区分开来,“行为形式是对特定环境的适应性反应,基本上是学习的结果”,性格则是“在广泛的社会环境中保留下来的典型的同样的东西”。弗洛姆认为人从根本上而言是“是与世界、他人和自己的关系”,因此“性格的产生必须被理解是通过各种联系,即性格特质不是由各种形式的性驱力的升华或反应构成的,而是‘性格取向或特定组织中导出的’特征”。性格是由整个社会结构塑造而成,与人生活在其中的社会动态关系有密切的联系。弗洛姆承认人的早期经历对个体性格发展的重要作用,但同时他也肯定人的性格结构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通过抑制或者改变性格之中潜在的倾向,便可以使性格发生改变。正是由于性格的可塑性,布里奥妮才有了赎罪的觉悟。长大之后的布里奥妮形成了完整、正确的行为意识,成年之后的布里奥不再沉溺于虚幻的情节中,而是带着赎罪的思想进行创作。

在布里奥妮的儿童时期,在自身个性发展不完善、家庭独有的庇护环境缺失等情况下,这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只能依靠他者生存下去,因此她儿时性格的形成更多受到了外在环境的影响,而并未发掘出自身独有的性格。在成长的过程中,布里奥妮只能依靠具有强大话语权的外在力量:社会力量和母亲价值。社会经济条件对布里奥妮的性格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在这个独特的场域之中,阶级歧视、剥削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特征,个体在与社会开放的互动关系中逐渐形成自己的性格。小说中所描述的社会环境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末的社会情况,彼时正值资本主义问题凸显出来,所以阶级观念比以往更加根深蒂固,阶级地位无形之中决定了个体的身份、品格和道德,甚至操纵着个人的生活和命运。小说中所描写的庄园虽然远离尘世,但是阶级思想依旧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姐姐塞西莉亚在资本家保罗·马歇尔初到时便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存在,并在随后的冷嘲热讽中变得更加生动鲜明”,姐姐所指的正是由阶级观念造出的无处不在的压抑气氛。马歇尔从一出场就显露出上层阶级的那种傲慢与无礼,“马歇尔坐在利昂和塞西莉亚之间操纵着整个对话,他做了长达十分钟的独白,他每天总是在总部、董事会、会议室和工厂之间来回穿梭”。塞西利亚对他评价是如此昏庸冥顽。早已远去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标准一直延续至今:阶级森严、唯财产是从,以财产作衡量一切的标准。所以在小布里奥妮的眼中,身份卑微的罗比自然而言是那种行为恶劣、品德败坏的反面人物形象,在她找到失踪不久的罗拉后,她便一口咬定凶手是罗比,而对真凶保罗·马歇尔却没有任何丝毫的怀疑。因为他资本雄厚,按照当时英国社会中腐朽的观念,马歇尔就是品格道德兼优的人,绝不会作出这种卑劣之事。正是这种错误的观念,推动着布里奥妮作出错误的指控,从而改变了自己、姐姐和罗比的一生。

弗洛姆认为“儿童的性格模式是在其父母的影响下形成并发展的。一般的家庭是社会的精神培养处,通过使自己适应家庭,儿童养成了性格”。名存实亡的家庭关系也让小布里奥妮的童年充满了幻灭和无助。弗洛姆认为社会经济关系通过家庭环境这个中介对人的性格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黑格尔认为婚姻是一个家庭伦理的核心所在,强调母亲教育在家庭中的重要性,它可以帮助孩童建构伦理观念。但布里奥妮的母亲疾病缠身,不能尽到作为母亲的责任。艾米莉觉得“不久前布里奥妮还沉浸在婴儿般无助的感觉中”,如今“她已退缩到了完整封闭的内心世界中”“她女儿总是恍恍惚惚,沉溺在自己的思想里,纠缠于一个无言、自找的问题”。在塔利斯家庭中,妈妈的角色若有若无,因为她患有一身的疾病而无法关爱自己的小女儿,同时也无法照料整个家庭的生活,所以她才会像一个收音雷达一样搜索从这个大房子中的各个角落传出来的各种细微的声音,她处处体现着自己的无私,但在弗洛姆看来这其实是一种“自私”。正因为塔利斯无法全然关爱自己的孩子,她才会对孩子产生一种过分关切之情,而这只是为了抵消自己的愧疚,甚至与大众观念相左,这样的妈妈可能对孩子怀着深深的敌意。塔利斯在爱和享受快乐上无能为力,实际上她对生活充满了敌意,“在忘我这种正面示人的形象背后,巧妙地隐藏着极其强烈的自我中心性”。这种无私的本质在影响布里奥妮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塔利斯看来,由于自己的无私,孩子将体会到被爱的含义,进而学会如何去爱。然而,妈妈的无私之影响与她所期望的并不完全符合。布里奥妮实际上并未感受到被爱的幸福,她和姐姐塞西莉亚都感到焦虑和不安,害怕自己会使母亲不满,加上妈妈身体抱恙,这种情感则更加强烈。她们急于不辜负母亲的期望,然而却也常常受到母亲那暗含着的对生活的敌意所影响。父亲对孩子的影响与母亲类似,但是在对孩子的影响程度上远不及母亲。布里奥妮是在一种“伪装的美德”下成长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她所接受的理念其实是厌恶生活,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布里奥妮时常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中,正是因为她在现实世界中并未感受真实的母爱和父爱,进而对现实世界产生厌恶。

虽然布里奥妮是这场悲剧真正的始作俑者,但是设想一个小女孩如何能摆脱一系列强大的外在力量的控制。显然她只能如一只提线木偶一般做出那个让她悔恨终身的决定——指认罗比,因此背后的一系列外在因素才是整个悲剧的罪魁祸首。

三、成年性格的内在嬗变

从小说第三部分来看,布里奥妮放弃进入文学院的机会,而选择当一名战地护士。这里体现出布里奥妮内在的道德良知已经觉醒,并战胜了最初外在力量施加在她身上的诅咒,她不再是最初那个“提线木偶”,道德良知战胜了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成年之后的布里奥妮本可以选择忘记一切,忘掉对姐姐和罗比犯下的罪责重新开始,走一条更加平静和成功的道路。但是她无法忘记自己的过去,要么主动面对,要么消极逃避。对于布里奥妮来说,若是主动选择承担罪责,便要用一生去赎罪;而若选择消极应对,虽然在法律上自己是无罪之人,但是会受到良知的审判。这是命运强加在布里奥妮身上的两难之境。

如果说动物的生命是由它的行为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统一而定,那么人的存在则是这样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他遵从自然法则,且无力改变这些法则;但他又超然于自然的其他部分。”一方面,人受制于各种各样的矛盾中;另一方面,人作为万物的灵长又具有超越性,他能从境遇中找到各种存在的方式,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证明。这一对矛盾始终存在于个体的生存中,始终与人的性格、文化息息相关,虽然这种矛盾一直与个体的存在同在,但是个体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应对这对矛盾。

也正因如此,布里奥妮必须采取行动去寻找安稳内心的方法。正如亚当一般,布里奥妮一旦成为道德上的“超人”,便会获得良知施加给她的惩罚,所以她永远“感到厌烦、感到不满”,成了永恒的流浪者(俄狄浦斯),于是布里奥妮必须不停努力偿还罪过。她要理解生命的真正含义,就需要自身在所处的世界中有智慧地引导自己去赎罪。她被自己的理性催促着必须战胜虚无缥缈的内在分裂:一方面她要活下去、认识自己,说明自身存在的意义;另一方面,由于姐姐和罗比早已死去,她又因深深的罪责感而无法找到自身安身立命之所。这种分裂,即弗洛姆所说的“存在的二律背反”。

然而“人之精神的一个独特性就在于,当人面对矛盾时,他不会无动于衷,他会逐步树立起解决这一矛盾的目标”。所以布里奥妮选择主动赎罪,她放弃了平静、安逸的大学生活,而选择来到一个姐姐曾待过的战地医院,当一名实习护士,每天的工作都是蒸馏、擦拭、打亮,与病菌做永无休止的斗争。为了赎罪,她甚至可以忍受医院最严苛的束缚——剥夺个体身份,布里奥妮放弃了自己的教名,将自己的名字换成一个可有可无的数码牌——N·塔利斯,日复一日的烦冗的要求扼杀了人的个性。但是她渐渐在这种精明强干中获得快乐,这里的生活能让她暂时逃离不安的侵扰。在弗洛姆看来,“人能通过减缓与调和意识形态而抚慰自己的精神;他能凭借享乐或事业上的不断活动以设法逃避内心的不安宁”,尽管如此,罪责还是会不时出现在布里奥妮的心头。马歇尔和罗拉的婚礼更像是一块巨石压在她的心头,在她看来,主持婚礼的牧师所说的每一句祝词都像是一块块加在这座婚姻坟墓上的砖。成为资本家的马歇尔更是控制了整个城市的出版社,阻止布里奥妮的小说出版,以防揭开当年的真相。

在小说结尾,老年布里奥妮做出了自我陈述:“这五十九年来,有一个问题已经萦绕我心:一位拥有绝对权力,能呼风唤雨、指点江山的上帝般的女小说家,怎么样才能获得赎罪呢?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没有一种实体或者更高的形式是她能呼吁的,是可以与之和解的,或者是会宽恕她的……上帝也好,小说家也罢,是没有赎罪可言的……奋力尝试是一切的一切。”布里奥妮清楚地认识到,对她而言,那个超越于自己并能解决她问题的能量是不存在的,她所能做的就是面对真理,接受事实,且只有运用自己的力量,才能找到自己生命的意义。弗洛姆认为“如果人镇定地面对真理,他就会认识到,人除了发挥其力量。通过生产型的活动而赋予生命以意义外,生命并没有意义”。布里奥妮在充满元小说色彩的第三部分,花了大量的笔墨来为罗比和塞西莉亚安排一个“正常”的结局:安排他们相见、写信向家人忏悔自己的罪过等。显而易见,“存在的二律背反”一直存在于布里奥妮的心中。老年布里奥妮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而且在七十多岁的高龄,她也看到自己的结局——死亡。在这段陈述中,她承认永远也不可能摆脱这一存在的二律背反而获得自由,十三岁的小女孩犯下的过错在她心中像水草一样萦绕了五十九年,直至生命结束。

虽然姐姐和罗比无法死而复生,但从某种意义上,布里奥妮完成了自我意义上的救赎。加缪在《西西弗神话》中曾提出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布里奥妮可以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以赎罪,然而她毅然选择了向死而生,虽然她无力摆脱命运强加在自己身上的诅咒,但正是在这段漫长的赎罪旅途中,她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正是在“生存的二律背反”这一无法调解的矛盾中,布里奥妮发挥了自己全部的生命潜能。就像俄狄浦斯所代表的正是在接受命运的诅咒之后那种追求自我的精神:在他知晓真相之后,甘愿刺瞎自己的双眼,然后自我流放。在这一点上,布里奥妮正是代表了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虽无力摆脱命运,但是在抗争命运的过程中找到了自我。

俄狄浦斯的悲剧是一个在伦理和道德上自我发现、自我认识和自我救赎的悲剧,自始至终都是他的伦理意识在起作用。正是由于俄狄浦斯具有强烈的伦理意识,他才会认识到命运的强大以及自己罪孽的深重,并最终严惩了自己。他的悲剧说明了人类在维持伦理道德时所付出的沉重代价。但也正是经受了一系列命运的诅咒,俄狄浦斯也才真正被称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人”,而非一个杀父娶母的禽兽。以此而论,正是布里奥妮在意识到自己过错之后所进行的一系列赎罪的活动,她的行为也才不自觉地完成了伦理意义上的救赎,从一个十三岁不谙世事,且由兽性因子主导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

四、结语

虽然是布里奥妮主动作出了错误的指认,并间接导致了姐姐塞西莉亚和罗比的死亡,但是布里奥妮其实只是一个“提线木偶”,背后操纵她犯错的有社会经济环境、家庭环境和个人意识。布里奥妮在面对“生存还是毁灭”这个本质的问题时并没有逃避,而是主动选择救赎,虽然犯下的错无法补救,但她在对“生存与死亡”这对永恒的矛盾中不断尝试救赎,发展出了独特的精神需求,建构了个体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从而也构成自己生命的本质。虽然在小说的结尾,布里奥妮坦然自己已经老去,不再拥有战胜悲观的力量和勇气。但是在这五十九年中,布里奥妮通过自己的自由意志和理性的伦理选择,获得了精神上的再生,通过自己对过去罪孽的深刻反思和忏悔,实现了道德上的自我完善。

(内蒙古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基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硕导推进‘思政育人’的现实困境与多元创新破解机制探究”(JGSZ2022027);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服务‘一带一路’的内蒙古地区英语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NGJGH2018080);内蒙古工业大学项目“思政格局下的硕导育人路径探索与实践”(YJG2021024)。

作者简介:杨明月(1998—),男,河南周口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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