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文学的本质、文学性及审美属性辨析
作者: 王万程一、算法文学的生成机制及本质
算法文学通常基于某种规则,这些规则可通过智能程序随机生成,也可由算法程序设计者设定,算法会根据规则生成文本。算法文学是一种非常新颖和有趣的艺术形式,它将计算机科学和文学融合,让人们看到了人工智能技术和文学之间的奇妙联系。特别是最新一代的智能算法ChatGPT,展示出了不弱于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甚至能应人类要求以极快的速度“创作”出高水准的“文学作品”①。
德彪西有个著名的命题:“艺术作品创造规则;规则不创造艺术作品。”然而,这一著名命题遭遇算法文学似乎被彻底颠覆。因为,算法文学恰因规则而存在,并依据规则创造文学作品。算法文学的生成机制主要包括4个步骤:数据收集、数据预处理、模型训练和文本生成。在这些步骤中数据收集和模型训练是关键步骤,目的是获取足够的数据和建立合适的模型,以便算法进行文本生成。不同的算法可用于不同的任务,如马尔可夫模型、循环神经网络、卷积神经网络、生成对抗网络和支持向量机等,选择合适的算法可以提高算法文学生成文本的质量和可读性。算法文学的运行结构和原理被称为“白箱”,但运行过程存在“黑箱”,即程序内部的运行过程难以被完全理解和预测,这一现象的成因与算法本身的复杂性有关,涉及大量的数学原理和计算机科学知识,对非专业人士来说难以理解其机制。在算法文学生成的“白箱”机制下,其生成结果是可预测,因为它遵循了数理逻辑确定的规则。而在“黑箱”机制,生成结果则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不可预测性。通常,过程论认为,文学创作分为发生阶段、构思阶段和物化阶段。我们以过程论解构算法文学:在发生阶段,计算机程序通过学习大量优秀文学作品,并根据预设的规则和算法进行模拟,生成一系列文本片段;在构思阶段,计算机程序会在人类的提示下,对生成的文本片段进行筛选、整合和重组,形成一篇完整的文学作品;在物化阶段,计算机程序将构思好的文学作品根据算法使用者的要求转化为定制文本,包括格式、排版和语言等方面。就过程论来看,算法文学创作过程中虽存在偶然性和随意性,但始终在数理逻辑规则下,由计算机执行着有目的的行动,这意味着“有意识行动”贯穿创作始终,其作品虽具有一定随机性和偶然性,但本质上是“规则产品”。
相比于算法文学,人类主体的文学创作过程更具无规则性。在人类主体的文学创作中,意识被视为作家以明确的思维方式有意调动、分析和综合材料的能力,也就是说作家运用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指导文学创作,这种宏观意识贯穿整个过程。与之相对,无意识是一种隐藏在作家意识深处的心理能力,它并不相对于其他因素存在。受到某种抑制的影响,无意识无法进入观念和心理能力的层面。这种心理能力在作家创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它没有被明确意识到,但却潜藏着巨大的力量。在文学创作的发生阶段,作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慢慢积累素材,这些材料包含有意识的储藏也包含无意识的感悟,无意识在整个创作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角色,像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无形中指引着作家。随着时间累积,作家产生强烈的创作动机后,这些材料会自然地连接起来成为写作素材。在文学创作最初的阶段,作家会以知性的意识,调动想象力,以及内在的某种场域回忆和情感,无形中孕育出了完整的艺术形象。这个过程需要整合并拼接人类大脑无意识领域中的丰富信息。列夫·托尔斯泰曾指出,寻找人物形象中的真实情况并不是有意识地去追寻,而是通过无意识的直觉手段将看似不相干的元素整合在一起。在这个过程中,灵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灵感可以被视为一种直接的洞察力,它能够瞬间启迪创作者,证明直觉的准确性。随后,文学创作进入实践阶段,即作家开始将构思实际付诸实践。然而,在这个阶段中,作家可能会发现自己的创作意图与人物的发展逻辑不完全吻合。有时候作家会发现,最初设定的艺术形象并没有按照作者最初的想法发展。这时,人物形象似乎背离了创作主体,不再符合作家的设定。例如,在革命题材小说中知识分子的形象塑造,虽遵循“英雄成长”的基本范式,但学者们研究发现:被压抑的“个人无意识”与“英雄成长”的叙述逻辑构成了某些矛盾、龃龉形成的话语“裂缝”,知识分子形象形态出现了“伤残性”“碎片化”的美学特征②。这说明,作家在创造作品人物形象和命运时,人物具有独立的生命力和鲜明的性格色彩,作家无法再理性地控制自己。诸如此类例子在文学史上有很多,有时作家甚至将人物的命运、形象反复修改,自己背叛自己。纵览人类主体的文学创作过程,作家虽以清晰的理智有意地调动、分析和综合材料,但无意识活动贯穿始终,其作品是理性下的“非规则产品”。算法文学已经在各种文学体裁的创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不仅能够应用于现代诗歌、小说和短篇故事等形式,还产生了一些经典案例。例如,微软亚洲研究院开发的人工智能程序“小冰”的现代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另外,清华大学研发的诗歌写作程序“九歌”能够生成各种不同风格的诗歌作品。这些算法的出现为文学创作带来新的可能性。但从其生成机制看,算法文学本质上属于规则产品。其素材来源于各种类型的现实数据,算法程序通过网络爬虫、语料库等方式获取大量文学文本,包括小说、新闻、论文、诗歌等作为素材。此外,杂糅图像、声音和视频等非文学素材,在此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等技术来处理这些数据,从而生成新的文学作品。它本身不创造素材,也无法以独特的思想来观察收集素材。算法文学的创作过程基于算法规则,而算法规则是通过智能算法学习人类文学创作的规则而来,它本身不创造规则。因为按着规则进行创作,虽有一定的随机性与偶然性彰显出其似乎具有某种创造力和想象力,但却无人类主体文学创作的灵感与直觉。因为其机器属性,所以,更无人类所具有的感情与思想。
归纳起来,算法文学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大数据素材,在无灵感与直觉和无感情与思想的情况下,创作出的无原真性的“规则产品”。因此,算法文学与人类主体的文学具有本质上的区别,这个本质便体现在文学性与非文学性的区别上。是否具有文学性,决定算法文学是不是文学作品,及适合不适合以文学标准看待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辨析不清,而盲目地以算法文学考究我们的文论,显然本末倒置了,甚至会对传统文论体系造成重大伤害。那么,如果不是文学作品,又如何解释其一定意义上存在的文学性表现呢?这恰是本文要破解的。
二、算法文学的文学性辨析
在文学理论中,一般认为文学性是文学作品所具有的特质和特性,它是文学作品与非文学作品之间显著的区别所在。在中国现代文论中,文学性初以“文学的特质”为提问方式呈现于文论研究之中。虽人们在“文学性”概念的使用上,并不那么坚定、一致,而往往代而表达为文学的“特质”“特征”“特性”,但从中国现代文论知识生产的层面上看,它却发挥着作为文学理论“自性”根基的重要作用③。荣格心理学中的“自性”概念可以被运用于解析文学的本质。根据荣格的观点,“自性”代表着人类精神和个性的整体,是一种表现心灵整合的原型。它吸引并囊括了所有其他原型以及这些原型在意识和情结中的显现,使它们达到一种和谐而稳定的状态。因此,我们可以将“自性”视为文学作品的核心,其中各种元素在“自性”的引导下相互交织,形成独特的文学性。这种文学性超越了表面的故事情节,深入探索人类内心世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通过“自性”的呈现,文学作品能够打动人心、触发情感,并提供对人类存在和意义的深刻洞察。算法作为机器形态,显然不具“自性”,即可排除其文学性。但算法文学又确乎有一定的文学表现(抑或称为一种假象),当下诸多专家亦大都从文学角度进行探讨和研究,因此,研究这一课题必须回答其是否具有文学性的问题,并破解其何以具有一定文学表现(抑或称为一种假象)的内在机理。因为文学性是文学作品的特质和特性,将所有其他元素都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其与其他作品区分开来。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文学性的概念繁多,不容易得到确定。洪子诚曾经在《中国当代文学史》前言中提出:“尽管‘文学性’(或‘审美性’)的含义难以确定,但是‘审美尺度’对作品的‘独特经验’和表达上的‘独创性’的衡量,仍首先应被考虑。”④这一建议,得到学界广泛共鸣。
那么,我们从文学的审美尺度上,即洪子诚所称的审美性上,来审视算法文学的文学性。《阳光失了玻璃窗》出版后,引起了人们对于文学创作和人工智能的广泛讨论。欣赏派认为人工智能写作具有远景并可丰富审美经验和感知方式。灌输派认为人类自然智能可以向人工智能传输,成为其演进发展的精神源泉和内在动力。批判派则持否定态度,认为小冰仿诗,不具备人类诗歌的诗学特质。警惕派则认为,如对人工智能写作缺乏警惕,可能会发现其写作比人类更“真”,更富有内在的冲动,认为“AI写作是一面镜子,可以让人类更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写作已穷途末路”⑤。结合文学审美常用尺度,若把算法文学作为文学的存在,那么,在传统文学审美尺度上,算法文学对文学审美具有颠覆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审美主体性的颠覆。自魏晋以来,中国美学进入了审美批评的自觉时代,先后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文学评论著作,例如《诗品》《古今书评》等,形成一个持续的审美批评传统。在这个传统中,作者主体性始终是关注的焦点,并因此形成“文如其人”的主流审美批评模式。孟子在他的知人论世中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即作品与作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他认为,创作主体的独特性决定了书写的方式,同时也影响了后人对文本的客观评价。这一观点非常深刻,它揭示了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因此而致后人对文本的理解和评价,始终受到创作者个人特质带来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每个作品都是由具有独特思想、经历和情感的创作者创作而成,这些创作者的个性特质会在作品中得到体现,并对后人阅读产生重要影响。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精神》中把人的主体性物化为作品中的“生气”,并认为这种“生气”贯穿于文学作品始终。虽然到了现代,文学审美批评出现了作品转向、读者转向等趋势,但在审美批评过程中仍然离不开关注和分析作品与现实之间的关系,落脚点仍是关注社会和人类自身,以彰显文学作品的人文意义,并细化为对作品与世界、作家、读者之间关系的考究。然而,人工智能算法“机器”作为创作的主体闯入文学殿堂,严重挑战了文学创作的人类主体性存在。不论是哈拉维的《赛博格宣言》,还是海勒的《我们何以成为后人类》,都宣称人的身体从肉身变为人性与动物性、机器性的结合体,且具有取代人类肉身主体的趋势⑥。这使法国文艺批评家罗兰·巴特“作者已死”的观点成为现实,这一破坏性创新使文学创作主体脱离了执笔者与作品的联系,对传统“文学即人学”的文学理论产生了严重颠覆,并因此影响到文学的审美批评领域。因为无论是审美反映论还是审美意识形态论,都或隐或显地关注和重视文学主体的能量,并强调文学主体的能动、自主、情感、个性、体验甚至潜意识等具有生命本体的特征。
二是对审美话语空间的颠覆。在现代的文艺理论和文学审美批评中,“空间转向”已成为一个重要讨论议题,并逐渐成为一种明显趋势。随着后现代地理学、文化地理学、文学地理学以及空间批评等新兴学科的出现,“空间转向”在文艺审美批评中得到进一步巩固,这也包括了文学审美批评的特点。相较于长期演化而形成的物质存在,文学审美批评更加注重各种意象网络之间的相互连接和交织。譬如,美国学者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中认为:“空间建构已变成20世纪中期文化的基本美学问题。”然而,如果创作者是基于智能技术的算法机器,同样一句话形成的意象在读者眼里却未必有同样的审美意蕴,因为算法作为机器无法与读者共情。譬如在鲁迅的散文《秋夜》开头说:“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读者审美立即联想到鲁迅,感受到直面而来的孤单、零落感,进而体会到那种冷傲的孤独之美。然而,如创作者是基于智能算法的机器呢?算法运行的特点是追求文字表达的精确,而文学话语空间意蕴恰存在于“美不可言”的模糊之中。那么,算法文学是不是就没有美感了?却也未必。算法能利用大数据剖析读者的审美偏好,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抒情加工,生产出抒情性文学作品,甚至可创造出沉浸式场景。换言之,虽然算法文学不能与读者实现“情志统一”,但可以作为智慧的中间体实现读者审美的“自我观照”。
三是对审美境界论的颠覆。传统文学审美境界的基石是情感的幻化作用,是创作者内在精神境界的物化。而算法文学在这个方面,往往缺乏与读者深刻的情感交流,这打破了传统文学原有的审美境界论的审美批评范式。譬如在“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第一境界,传统文学要求创作者具备深刻的感悟力和丰富的创作经验,而算法文学则缺乏深刻的思考和感悟。在“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第二境界,在传统文学中,创作者通过不懈的努力与世界进行沟通,逐渐塑造出高尚的品性,从而提升自身修养,更好地理解生命的真谛。然而,算法文学却无法体验到消耗和失去的代价,它通过复杂的代码层层更新,逐步替代自我,最终通过算法学习模型实现自主升级,以提高创作水平。在“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第三境界中,传统文学强调了作者要怀抱超越功利的纯真之心,以进入文学创作的自由领域,以达到生命的巅峰。在传统文学中,这一境界表达了对真实、美好、纯粹的追求。它呼唤着作者不受功利的约束,抛开世俗的杂念,投身于文学创作的自由之地。在这个自由国度中,作者可以尽情地发挥想象力,表达内心深处的情感和思考。这种创作状态让作者能够超越现实的局限,拥抱更高的境界。在这个高度上,文学不再只是为了满足功利需求,而是成为一种追求真理、美感和人类内心世界的表达方式。作者可以通过文字和形象,展示出生命的独特魅力和价值。他们用自己的创作去触动读者的心灵,引发共鸣,甚至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这种纯真之心的创作态度,也是传统文学一直强调的核心价值观。它不仅要求作者有独立思考和审美能力,还要求他们具备对人类生活和社会现象的深刻观察与理解。只有在这种纯真之心的引导下,文学才能真正地成为一种艺术的表达,给人以启迪和感动。而算法文学“依托技术和数据库系统学习后,碎片化输出再造”⑦。如此,会导致文学原真性丧失,进而让审美意蕴消损。但如换个角度审视,算法文学却能利用技术革新打破常规理念,以庞大数据实现客观世界与理念世界自由碰撞,进而把艺术和人生在技术革新下变得多元融合。由此可知,原真性丧失固然影响算法文学的艺术性,但也不具否定其审美价值的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