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进城者及其他
作者: 叶君 张蕾城与乡的纠缠,某种意义上是内蕴于中国现当代作家心灵深处最为原始的叙事冲动,以至于“乡下人进城叙事”能迁延百年,作为一种叙事母题在不同代际的作家之间庚续不绝。大量文字演绎着千千万万乡下人“逃异乡、走异路”的人生,言说他们光怪陆离的城市遭遇。老舍《骆驼祥子》(1936)无疑是最早完整描述进城乡下人遭际且影响最为深远的经典。进入21世纪,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剧,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进城谋生,几乎成了一般乡下人的普遍选择。城乡间大规模、常态化的人口异动,直接导致乡村空心化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全社会的核心关切,亦是文学表现的主要对象之一。无论在虚构还是非虚构层面,都出现大量表现“三农”问题和乡下人都市生存状态的作品。然而,正如雷蒙·威廉斯所言:“城市无法拯救乡村,乡村也拯救不了城市。两者内部一直存在的斗争将会变成一场普遍的斗争——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一直是一场普遍的斗争。”①既然是“普遍的斗争”,那么就有胜出者和落败者。空心化甚至荒野化无疑是乡村落败的醒豁表征;而城深如海,那些进城乡下人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他们又会如何看待自己和暂时栖身的城市?如何应对来自城市的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文学创作中“失败青年”②形象频现,他们几乎都是从乡村(镇)进入城市者。作家东西的长篇《篡改的命》(2015)同样讲述了一个乡下年轻人进城的故事,在我看来,该作对“乡下人进城”叙事,以及当代“失败青年”形象谱系的冲击都极其巨大且别具深意,某种意义上在塑造了“最后”一个进城者的同时,亦达成了对这一叙事模式的终结。
一
《篡改的命》讲述了一对乡下父子坚如磐石的进城执念,最终在第三代身上得以实现的故事,叙述节奏干脆利落,情节编织阵脚绵密,东西那极具辨识度的“极致叙事”特征依然醒豁,凸显城市与乡村之间最为极端的纠缠。从小说的诸多细节来看,故事的时代背景应该是20世纪90年代,当时乡下青年跳“农”门的最佳途径自然是高考,万千学子通过上大学改变其命运。小说主人公汪长尺却因填报志愿时“前面清华北大,后面服从分配”的任性之举,导致分数上线却名落孙山。这对于他本人和背后的父母来说无疑太过残酷,一家人的命运就此改变。父亲汪槐一心认定儿子命中注定就是城里人,他无法接受儿子上线却落榜的现实,到教育局静坐表达诉求,拼死为汪长尺求得上大学的机会。坚持数日,诉求不被重视,他以跳楼相威胁,结果意外跌落摔残了自己。原本一贫如洗的山村家庭,自此更是雪上加霜;但这个轮椅上的父亲,要儿子成为城里人的意志却没有丝毫动摇,为了让汪长尺回到学校补习来年再考,他不惜以死相逼。无奈因家境太差,而汪长尺又过于懂事、刻苦,导致补习一年,结果连中专录取线都没有达到。如此一来,即便心有不甘,汪氏父子那通过读书“读”出一个城里人的愿望基本落空。
为了帮家里还债,汪长尺开始了他进城打工生涯——一个高考落榜者进到了城市。这不禁让人想到路遥《人生》里的高加林。诚如美国学者芒福德所言:“城市总是不断地从农村地区吸收新鲜的、纯粹的生命,这些生命充满了旺盛的肌肉力量、性活力、生育热望和忠实的肉体。这些农村人以他们的血肉之躯,更以他们的希望使城市重新复活。”③不同时代进城乡下人的都市遭遇,总会打上当时代的印记,虽各各不同,但也带有极大的共性:发展空间狭小,上升孔道逼仄,他们很快被逼入命运的窄门——男人出卖力气,女人则大多走上出卖身体一途④。前者从祥子到汪长尺莫不如此;后者从老舍《月牙儿》里的暗娼母女,到汪长尺的妻子贺小文,似乎都难逃宿命。跟此前的乡下人进城叙事不同的是,东西将近年出现在小说和新闻里进城农民工的诸般遭际,几乎都集中到了汪长尺身上。在建筑工地搬砂浆,被恶意欠薪;生活无着顶替交通肇事的有钱人坐牢,得钱帮助家里还债;坚持讨薪,被老板雇人捅成重伤;短暂乡居,带着新婚妻子重返城市,继续在建筑工地出卖力气,妻子开始卖淫;受工伤;自作主张跟老板打官司,最终输了官司;在工友刘建平的怂恿下爬上脚手架索赔。凡此种种造就了汪长尺那被侮辱、被伤害的都市人生,戏剧性的是他所有的屈辱与伤害都拜城里富人林家柏所赐。所有的受难集于一人,所有的施恶也集于一人。过度饱和的极致叙事,让小说在写实中带有寓言色彩和魔幻气质。
小说如果就此打住,那么东西所讲述的乡下人进城故事与此前的诸多文本相比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只是主人公的经历更加“传奇”,新世纪文学里又新增一部所谓“苦难叙事”或“底层叙事”,又多了一个当代“失败青年”形象而已。然而,早有论者指出:“东西创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他的小说其实是从许多作者认为小说已经结束的地方开始的。”⑤这一特征在《篡改的命》里体现得尤为典型,其卓异之处在于,汪长尺对苦难的应对才是小说真正的开始。它跟《骆驼祥子》《人生》《泥鳅》等乡下人进城叙事的最大不同,或许体现在小说的人设上,即汪长尺跟祥子、高加林、国瑞等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在城里有了自己的儿子——亦即“失败青年”在城里做了父亲。儿子出世让他感受到城市对于自己不一样的意义,让他看到在与城市的对抗中“反败为胜”的可能。制造出一个“城里人”,是汪氏父子那以城市拯救乡村的热切冀望。在第二次进城之前,在老家谷里村,汪槐对汪长尺安于现状不思进城无比焦虑,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爷爷在这里播下我,我在这里播下你,结果我们都失败了。我们失败也就失败了,但再也不能让我们的孙子失败。我希望他能在城里上学,在城里工作,不受苦,不受欺,没这里的胎记。”⑥只是,汪长尺不想让儿子汪大志重复自己的命运,但他又无力为之创造更好的生活,真正做个城里人。他出卖力气、挥洒汗水、自残,甚至违拗道德立场默认妻子卖淫,最终还是痛感无力。面对城市所有加诸己身的侮辱与伤害,他求告无门,真切感受到面对城市,一个乡下人的渺小,还有命运无法改易的绝望,以至意志全然溃散,尊严彻底祛除,道德感无限后撤。都市经验让汪长尺比父亲走得更远:既然自己无法让健康、漂亮的儿子成为城里人,那么可以将其定点投送到城里有钱人家,成为别人的儿子,以此达成为儿子“改命”。只是很少几个回合的“一个人的战争”,汪长尺便将儿子投送到他处心积虑物色好的城市人家。事后才知收养者竟是林家柏夫妇。汪大志变成了林方生,林家柏成了事实上的父亲;而作为血缘父亲,汪长尺只是一个影子。人世间这最不可思议的人伦悖逆,只因汪长尺内心那深固的执念而做到了。然而,仅仅享受城市优渥的物质生活,还不是影子父亲的终极理想,十多年后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当他认定汪大志完全没有在他看来的乡下人的“基因”时,才最终确证了自己的成功。林方生将给予其帮助的影子父亲诬陷成肇事者,汪长尺没有愤怒,相反难以掩抑激动与狂喜:
多少年啦,我一直盼望着他变成他们,现在他终于脱胎换骨,基因变异,从汪大志变成了林方生。他变成了他们,只有彻底变成了他们,他才不会吃亏,才不会输给任何人。他的心肠越硬,我就越高兴,爸,我们成功了,我们终于在城里种下了一棵大树。⑦
当汪大志彻底变成一个城里人,汪槐、汪长尺这对“失败”的乡下父子的进城接力宣告完成。替儿子“改命”是汪长尺应对城市的方式,在自身的不可能中寻找到的别种可能。“改命”成功让汪长尺由“失败青年”变成一个“成功”的父亲。在我看来,这“虚妄的成功”⑧彻底改变了“乡下人进城叙事”的走向;而这只是东西消解这一迁延百年的叙事模式的开始。小说后半部分高潮迭起、反转令人应接不暇。祥子在城市堕落、沉沦,结局可想而知;国瑞死在城市;陈金芳(石一枫《世间已无陈金芳》)死在城市;庄之蝶(贾平凹《废都》)死在即将离城的车站。诸多进城者的死亡,让进城乡下人的都市遭际有了一个大致类同的结局。这或许就是“城市无法拯救乡村”的最好注脚。完成使命之后的影子父亲汪长尺,再也没有活下去的理由,死亡同样是必然的结局。正如东西自己所说“像他(汪长尺)这样的人生,即便林家柏不逼他,他也有可能选择消失,更何况这个绝望里还夹带了那么一丝丝希望”⑨。为了让儿子有更美好、更安宁的生活,汪长尺确证了林家柏为林方生、汪槐所提供的金钱保障之后,甘愿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城市经历最终让汪长尺心如死灰,而“心死是一种最深的绝望”⑩,但汪长尺带着对城市的胜利的自我执行,同样消解了乡下人都市故事那被动死亡的结局。汪长尺的死被赋予了一种不一样的意义,他不是以失败恰是以“成功”的心态离开城市和这个世界。跟林家柏的交易,在他看来是继将儿子定点投送成功之后的第二次胜利——他以自己的死保证了儿子的幸福,还有父母晚年的安宁。也就是作为人父、人子因自身能力局限不能达成的愿望,都通过跟一个城里人的交易而顺利达成。面对那些钱,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值得放弃。《篡改的命》某种意义上写出了一个乡下人与城市的斗智斗勇,而这个乡下人至死认定自己是胜利者。事实上,进城执念也改变了汪槐的农民身份,身残志坚的他成了游走于山乡的魔公,是阴界的“驻阳大使”。超度儿子的亡灵自然是其魔公生涯中最为激情的道场。当他大声问“长尺要投胎,往哪里”时,“往城里”的应答由前儿媳跟别的男人所生的两个孩子之口传出,其后在整个山村人众的口头蔓延。城市依然是乡村的热烈憧憬与向往,在乡下人看来那是可以拯救自己的另度空间。只是,乡村人众还有即便是作为父亲的汪槐,并不知道汪长尺在城市里到底经历了什么。
小说结尾汪大志那乡下人基因的祛除得到了印证,从警校毕业的林方生开始调查当年的汪长尺案,过程中他了解到自己的身世。他来到谷里从爷爷奶奶手里拿到自己的照片,连同汪长尺的卷宗,在生父投江处将其抛入江中,从而切断了跟汪家的最后一点关联。对汪长尺而言,这似乎是一种告慰。林方生还意外发现,生父当年高考不过是被人顶替,其命运同样是被黑暗中的力量篡改。小说对这一情节的处理相当淡漠,事实上所谓命运篡改还发生在汪槐身上。东西以大大小小的反转,在叙事惯常停止之处挥洒其才华与激情。然而,从象征的意义上讲,汪家父子两代人终于以自己的方式造就了一个地道的城里人。当“定点投送”成了全新而有效的“改命”方式,那么,此前那些关于乡下人进城的“苦难叙事”也好,“底层叙事”也罢,也就都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指涉。在这种意义上,汪长尺可以说是“最后”一个进城者。面对城市、面对乡村、面对乡下人的固有命运,《篡改的命》貌似给出了另一种应对方式。小说对苦难以及苦难的应对,对死亡以及死亡价值的极端书写,某种意义上消解了这一迁延百年的叙事模式,呈现了一种全然不同的文学景观。
二
城与乡之于进城乡下人而言是一体两面。汪长尺的都市遭遇无疑也是作家东西看取城市的方式,而汪长尺还关涉到其背后的乡村,这同样涉及东西对当下乡村的观感与态度。
谈及跟笔下人物的关系,东西说:“我把自己写哭了,因为我和汪长尺一样,都是从农村出来的,每一步都像走钢索。我们站在那根细小的钢丝上,手里捧着一碗不能泼洒的热汤。这好像不是虚构,而是现实。”11对于中国50后、60后,甚至70后的大部分作家而言,“农裔城籍”是他们共有的身份标识。过去的乡村经验成了他们日后的写作资源与表达冲动。比之于汪长尺,他们是凭借自己的努力成功改变命运的幸运儿。而无论走到哪里,在城市生活多么久长,对他们来说,乡村依然是一份精神上的牵绊。东西自述《篡改的命》的写作源于穿梭于城市和乡村之间,每次返乡看见站在村头向村外引颈瞭望的那些当年一样想改变命运而不得的同龄人,随着年龄老大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而不巧赶上这个“拼爹”的年代,他们的愿望多大程度上能达成,不免令人唏嘘感叹。汪长尺的经历真实也好,荒诞也罢,实则在于读者对小说人物的代入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乡土小说的生成机制,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作家进城前的那份乡村经验。离开乡村,基于空间位移和时序错置的双重规约,加之进城之后的“被抛”感,极其容易发现的都市的罪恶,而怀念乡村的“美好”。基于城与乡的“情理悖谬”,一些作家往往不自觉地将乡村乌托邦化的同时,将城市恶托邦化。城乡二元对立,在中国现当代文学里便形成了一种坚执的叙事倾向,向一代代读者传达着作家们的城乡认知。典型如沈从文、贾平凹,文学世界里的湘西与商州是很多读者的梦寐,而城市在他们笔下却是另番图景。或许正因为有“穿梭”于城市与乡村的经验,当东西来写一个进城乡下人的都市遭际时,他有别于其他作家之处,或许在于他那份过于真切的乡村经验,还有对乡村的实时发现,让他对乡村保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理性认知,亦打破了众多文字里颦眉蹙额甚至无病呻吟的乡愁预设。他表示“不喜欢沉溺于假想的乡村和风景,用童话来自我安慰,那是旅游文学,而不是真的现实”12。力图传达乡村真实的叙事伦理,让东西自觉开启了城乡双重批判模式,这让他有别于绝大部分现当代作家而显得另类。其笔下的城市固然是汪长尺的冒险之地;而汪长尺背后的谷里村亦再没有众多作家笔下的“故乡”模样。位于桂西北山地的谷里村是东西的出生地,而其文字里的谷里村则始终是一处另类故乡,不断传达着东西的乡村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