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的路遥与文学诸问题
作者: 赵勇小引
李建军是擅长写大书的文学批评家。2016年他推出《并世双星:汤显祖与莎士比亚》,479页,39万字。2018年他出版《重估俄苏文学》,已是1067页,83.6万字。2022年,《路遥的哈姆雷特与莎士比亚》①又与读者见面,此书虽不足千页(972页),但排版字数已是86万字。如此出书速度,如此成书规模,会对我们这些也写过几本书的人构成不大不小的刺激,也会让我们在羡慕嫉妒恨之余油然而生比学赶超的豪情。比如,我心里就嘀咕,猴年马月,我是不是也写本长达千页的厚书,以证我“抓革命,促生产”的业绩?但想到如此一来就得三更灯火五更鸡,为伊消得人憔悴,便先是成了泄了气的皮球。这种事情不容易学,也学不来,还是按时作息,洗洗睡吧。
这就是我们这些人与李建军的差距。而且,差距还在于,与他相比,我们还少了一种执着。我记得我是在读过李建军《文学写作的诸问题——为纪念路遥逝世十周年而作》(《南方文坛》2002年第6期)一文之后意识到他对路遥的喜爱的,可能是他的这种喜爱感染了我,也可能是读过邵燕君《倾斜的文学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中第二章第三节内容(《“现实主义长销书”模式特点及其演变——以〈平凡的世界〉为个案》)后让我好奇心大增,于是我终于下了读一读《平凡的世界》的决心。路遥的《人生》我在1980年代中前期就已读过,《早晨从中午开始》我也在当年连载它的《女友》杂志上读过,这些都属于萨特所谓的“现场就近消费”②,但对于他的这部百万字长篇,我却一直延宕着阅读它的计划。2004年5月,我终于请回一套《平凡的世界》(华夏出版社1998年版),一个月之后开始了对它的阅读之旅。第一部读毕,适逢去中国人民大学开会,我在那里遇见了李建军。他听说我在读路遥,大喜,便说他责编的《平凡的世界》(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恰好面世,要送我一套。人文社的书字号稍大,排版舒服,印刷考究,加上李建军的精心编校,订正了一些错讹之处,读起来更是让人放心。于是从第二部起,我便换成了人文社这一版,果然也越读越有味道。这件事情我在《遥想当年读路遥》③一文中已有记录,此处不赘。
后来,我之所以也写过几篇关于路遥的文章,就与这次阅读经历有关。但我之写路遥,是属于无心插柳,有一搭没一搭。李建军就不同了,他说《路遥的哈姆雷特与莎士比亚》是“前前后后写了二十年、集中时间写了三四年的书稿”,这话我信。因为许多年前,当李建军编选出版《路遥十五年祭》和《路遥评论集》时,我就预感到他将来可能会写一部关于路遥的书。如今,这部大书面世,建军也完成了他多年的一个夙愿,真是可喜可贺。
接下来,我该说一说此书的可圈可点之处了。
伟大作家
写下这个关键词,一是我意识到李建军一开篇对路遥的定位,二是我也想到当代文学研究界对伟大作家和作品的焦虑。比如,张清华就曾经说过:“‘现代文学’三十年里,研究者几乎诠释出了‘伟大的作家’,但是我们会问,‘伟大的作品’呢?有多少文本是可以称得上‘伟大的文本’的?‘当代文学’的六十年中,尽管人们不承认已经出现了‘伟大的作家’,但是毫无疑问,其间几乎已经出现了‘伟大的作品’,这些作品就在90年代以来陆续问世的长篇小说里,在《活着》《九月寓言》《废都》《长恨歌》《许三观卖血记》《丰乳肥臀》《檀香刑》《人面桃花》里,它们无论在作品的思想含量、艺术的复杂与成熟的程度上,都远远超过了现代文学中的经典文本,但对这一点却几乎无人愿意承认。”④
尽管张清华在这里没有明说,但在他的评价尺度中实际上已暗含了如下思路:既然《活着》等八部长篇小说已是“伟大的作品”,那么,写作他们的作家(余华、张炜、贾平凹、王安忆、莫言、格非)便也成了“伟大的作家”。对于这样的思路,李建军应该是明确反对的,不仅是这其中的一些作品在他的评价系统中只能收获差评——比如他就明确说过:“读《废都》和《檀香刑》,读《秦腔》和《蛙》,你不觉得它们在心性上扭曲得太厉害了吗?”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评价一个作家是否伟大,作品当然是重要因素,但并非唯一因素。因为“伟大是颁给优秀人物的精神徽章。一个人是否伟大,决定于他的情感态度、人格境界和道德精神”。正是基于这一评价尺度,他才这样定位路遥:
在我看来,路遥也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伟大作家。他个性坚卓,气质沉郁,情感真挚。他有成熟的文学意识、稳定的价值立场和明确的精神目标。他懂得爱的价值和苦难的意义,也懂得理想和浪漫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在他的认知里,写作是提高人的心灵生活水平的伟大工作,文学则是推动社会变革和生活发展的巨大力量。所以一个伟大的作家,要普遍地同情所有人的痛苦和不幸,并在人们内心培养温柔的情感和爱的能力;要对读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产生积极的影响,致力于培养人们高尚的道德情感和良好的意志品质。
很显然,李建军是人格与文格、人品与文品的统一论者。也就是说,尽管古人有“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之叹(元好问),今人也有“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⑤之论,但李建军显然更重视“文如其人”或“人如其文”,更欣赏“因内符外”或“因外符内”。因为他相信,“没有伟大的人格,就不会有伟大的诗人和作家”。无论从哪方面看,这样一种判断尺度都是稳健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因此尽管他对路遥的定位不一定会被当代文学研究界完全认同,但他的评价标准估计许多人却无法反驳。你总不能说“性轻躁,趋势利”(《晋书·潘岳传》)的潘岳写过《闲居赋》,就说他是一位伟大的闲适诗人吧,你也总不能说当年“伟光正”的浩然写过《金光大道》,就说他是一位伟大的农村题材作家吧。
但如果要把这个问题复杂化,我更倾向于这样一种看法:很可能路遥的英年早逝也成全了他的伟大。记得周云蓬说海子时曾经指出:“他于1989年3月26日选择火车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现在已经整整二十年了。如果他还活着,估计已经成为了诗坛的名宿,开始发福、酗酒、婚变,估计还会去写电视剧。站在喧嚣浮躁的九十年代的门口,海子说,要不我就不进去了,你们自己玩吧。”⑥众所周知,路遥死于1992年11月17日,那也是一个历史的拐点。因为那是市场经济机制全面启动的时代,是“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等开张”的时代,是文人下海、作家争着写电视剧的时代。站在那样一个时代的风口,路遥会做出怎样的选择?他还能心无旁骛、矢志不渝一条道走到黑吗?
历史当然无法假设,但谈及路遥的伟大,我可能会说,因为没有遭到历史的冲撞,因为没有经历毁誉交于前、荣辱战于心的重大抉择,路遥该是何其幸运!
陕北
路遥是陕北人,李建军也是陕北人。路遥出生于清涧,成长于延川,后作为工农兵学员入延安大学中文系读书;李建军在富县(古称鄜州,杜甫《月夜》中的那句“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曾经让它名扬天下)长大成人,机缘巧合的是,李建军后来就读的第一所高校也是延安大学,“我们班的教室,就是路遥当年在延安大学就读时的教室”⑦。可以说,这种特殊的亲和性,都让李建军成了谈论路遥的最佳人选。
关于路遥与陕北,我其实最早是从王安忆的怀念文字中有所感悟的。当王安忆游历陕北并且亲身感受到陕北的贫困闭塞时,她曾向路遥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
为什么不把人们从黄土高坡迁徙出去?这话其实是刺伤了路遥的心,他呈现出短暂的一怔,然后脸上露出温和宽容的微笑,他说:“这怎么可以?我们对这土地是很有感情的啊!走在山里,满目黄土,忽然峰回路转,崖上立了一枝粉红色的桃花,这时候,眼泪就流了下来。”
后来我们亲眼目睹了崖上的桃花,它总是孤零零的一棵,枝条疏朗,那点点粉红几乎要被汹涌澎湃的黄土颜色淹没。黄土上的天空是格外的蓝,似乎专为了照耀这黄土,使这荒凉更加触目惊心。我不明白在这样荒凉苍茫的土地上,为何能迸发出如此娇嫩的粉红桃花。它好像抽空了生命中所有纯洁如处子的情感,用尽全力,开放了花朵。⑧
在王安忆寥寥数笔的勾勒中,陕北的地理环境,“桃花一簇开无主”的孤单与美艳,路遥的泪光,像一幅风景画似的跃然眼前。但王安忆是上海人,他对陕北与路遥的描摹虽然也很传神,但毕竟只是管中窥豹,还无法天上地下,全面开花。李建军就不同了,作为陕北人,他能对路遥感受的一切感同身受,也能对路遥使用的陕北方言了如指掌。在私下场合,我曾多次听他讲过陕北、陕南与关中的区别,而这三地恰好也有三位大牌的当地作家与其对接,为其张目。他在后记中甚至说过:“我倒希望路遥出生在陕南,希望某些陕南作家出生在陕北;这样,对前者的褒赞,可获公正之美誉,对后者的弹击,可得无私之佳声。”这种“橘生淮南则为橘”的思路让李建军的判断有了强烈的地域论色彩。但假如我们承认丹纳的“种族、环境、时代”三要素说是不刊之论,我们又何尝不能接受李建军的地域论呢?
让我们来看看他的论述吧。李建军从雨果《九三年》中的一处评述——“地形可以影响人们的许多行为。它是人类的同谋者,它所起的作用比我们想象的更大”——说起,进而指出:“陕北的‘地形’,就极大地影响了路遥的心理,培养了他对故乡的爱和眷恋的情感。路遥爱陕北大地,爱这块土地上的山水和草木。所以,他会为从冻土里刨出来的萆芽子而激动,会为山畔上一簇绽放的桃花而流泪。”也正是因为陕北的地形地貌,路遥笔下的风景修辞才变得雄浑而悲怆,阔大而壮美。
由此我便想到,爱家乡从来就不是一种抽象的思考,而是一种形象的感受。爱家乡是从家乡的一草一木开始的。“我思念故乡的小河/还有河边吱吱唱歌的水磨……我思念故乡的炊烟/还有小路上赶集的牛车”——你们瞧,在这首《那就是我》的歌里,思念的景物是多么具象!我曾经琢磨过风景缺席给赵树理小说带来的损伤⑨,如今对照路遥小说的风景描写,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小说中的风景修辞应该是作者自我认同进而也是唤醒读者认同心理的一种写作技术。赵树理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对晋东南的认同机制就缺少了一个环节,而路遥起笔就是风景描写(让我们想一想《平凡的世界》的开头段),他与陕北的关联便显得丝丝入扣。
当然,更让我感兴趣的,还是李建军对陕北人性格的概括,对路遥性格的描摹。他说:“陕北人的性格,内敛而又外向,羞涩而又大胆;既敏感细腻,又豪爽粗犷;既心性淡然,又争强好胜。他们重情重义,家庭观念和老乡观念浓厚,对朋友和‘拜识’特别真诚和慷慨。他们有很强的恋土情结,对故土的山水怀着深爱。”在此基础上,他认为路遥既有典型的北方特征,又有陕北人身上的非北方性格。他甚至借用丹纳的说法,把陕北人的性格概括为二:“一个是日耳曼人的性格,一个是拉丁人的性格。前边那一个,陕北人拿他来对付生活;后边那一个,陕北人拿它来热情地创造艺术。”借助这一比方,他以多首陕北民歌为例,指出“在路遥的小说作品中,甚至在他的写实性作品《早晨从中午开始》中,人们也可以听见一种与信天游相类的声音”。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发现,明乎此,我们大概就能明白为什么“上河里的鸭子下河里的鹅,/一对对毛眼眼照哥哥”的信天游一旦出现在《人生》之中,便既能提升主题,也能为小说确定一种音乐调性。好的小说是有一种音乐性的。王蒙的《春之声》是如此,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如此,路遥的《人生》《平凡的世界》也是如此。
关于路遥的性格,我曾在海波的书里看到过大概,比如他说:“路遥是个很‘狠’的人,一旦确定了目标,就会集中全部资源向这个目标努力,不遗余力,不留退路。”⑩这个“稳准狠”的评判曾让我浮想联翩。如今,我在李建军的“性格论”中除看到他对这种说法的认同——如陕北人“有一股不管不顾的劲头”——之外,还看到了一种新的说法:陕北人不怎么“听话”。因为不“听话”,清代李娓娓才有了“云鬓花颜致杀身,霓裳一曲起烟尘。君王重色轻天下,误国何须怨美人”(《咏杨妃二首》)的诗篇,也是因为不“听话”,路遥才跟李炳银说:“关键问题是我没有直接迎合一种需要。”这样,在他笔下才有了“不听话”的青年高加林与孙少平。
于是我们可以说,“听话”与否,应该是李建军为我们提供的理解路遥乃至理解中国当代作家众生相的一个重要维度。
远读
远读(distant reading)相对于细读(close reading),是当代西马学者弗朗哥·莫雷蒂(Franco Moretti)发明的一个概念。但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远读’一词纯属用词不当,因为其描述的方法根本不涉及阅读”,而是关联着“数据挖掘”或“数据分析”11。借用这一概念我是想说明,如果在莫雷蒂那里远读跟阅读八竿子打不着,那么在李建军这里,远读却确确实实形成与细读(其实也是“近读”)相辅相成的阅读景观。在此语境中,我所谓的细读,是指李建军对路遥所有文本的悉心揣摩;而所谓远读,则是他由近及远,涉及与路遥有关的方方面面的阅读、比较(有正比有反比;有平行研究,也有影响研究)与思考。似乎只是到了李建军这里,远读才算是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