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魅”与“返魅”
作者: 刘维笑 王敏从小说集《额尔齐斯河小调》到《黑马归去》《枸杞》等,叶尔克西在小说创作方面日渐成熟。她的《黑马归去》曾一举夺得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叶尔克西在小说创作上近年保持着较为旺盛的精力,并在结合时代语境反映牧区变化的现实题材方面有所突破,她近期出版的长篇小说《歇马台》与《白水台》都是以新疆农村牧区牧民生活为言说中心,不但写出了农牧区改革对牧民生活及观念的影响,更写出了新疆草原牧区的自然之美。当前,学界对叶尔克西小说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其作品中的女性意识、地域文化以及审美心理等方面。尚未有从服饰叙事学角度出发,分析其生态意识的研究。
本文以叶尔克西作品出版的时间为线索,历时性梳理叶尔克西的小说作品,通过分析小说中人物的服饰符号去探讨其生态意识随着时代变革发生的变化,进而发掘在自然的“祛魅”和“返魅”过程中,小说中的人物为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所付出的努力与做出的改变。在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本文中自然的“祛魅”借鉴马克思·韦伯在《经济与社会》《学术与政治》等著作中所阐述的“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性化、理知化,尤其是将世界之迷魅加以祛除的时代”①的“祛魅”一说,即在社会科技与生产现代化的语境下,小说中人物逐渐远离草原,与自然关系逐渐疏离,自然在人心目中变得透明化和功利化,变为人的物质财富源泉的过程。相对而言,本文中自然的“返魅”则是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善待自然”“人与自然和解”等观念,即小说中的人物在谋求发展的同时,改变自然在人心目中功利性的地位,从生态文明的视角去看待自然,将自然与人视作生命共同体的过程。
一、祛自然之魅
叶尔克西早期代表性的小说作品中的人物无论是《黑马归去》中的“我”“黄耳朵”,还是《天下谎言》中“我”的父母,抑或是《枸杞》中的波拉特与妻子莱莱,都不同程度地离开了草原牧场,参与到城镇生活中。小说中的人物从草原迁移到城镇居住、生活的过程,其实正是他们祛自然之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以对外在世界和现实生活更加理性化、理知化的认识将自然之迷魅加以祛除。
首先,小说中的人物在将自然之魅加以祛除的过程中有过彷徨与茫然。这种彷徨与茫然可以从《黑马归去》中的主人公“我”对服饰的选择上看出。小说围绕一匹黑马的生死存活展开,主要讲述的是“我”因大伯家的长孙娶媳妇特意与父亲从城镇返回草原牧场帮忙筹备婚礼、准备婚宴。“我”在帮忙准备婚宴的过程中,与青梅竹马的牧民“黄耳朵”重逢。而“我”“黄耳朵”及“我”的父亲、大伯等一众人为是否要在婚宴上宰杀一匹自天山北坡而来且极具灵性的黑马而难以抉择。小说中,尽管大家都想方设法挽救这匹黑马,但它最终还是壮烈地坠崖身亡了。在《黑马归去》中,“我”是一位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女性,因帮忙筹备婚礼回到草原牧场,想要跟一直生活在牧场的嫂子说说贴心话、更加亲昵些,也想要融入他们在草原的生活中。但“我”的这一想法始终没能如愿,嫂子待我如客人,敬重有加,却并不亲昵。不同于一直在草原牧场生活的嫂子,只需要一成不变地穿宽大的裙装就好,“我”在服饰穿戴方面存在难以抉择的困惑,“我既不是一个传统的女人,又不是一个现代的女人。我上街买衣服,一个最深刻的体验就是这种不伦不类的感觉。我总希望我的衣着现代中有点传统,传统中又有一点现代。但是,街上的服装不是很传统,就是很现代”②。小说中“我”纠结于穿现代还是传统的衣服,纠结于自己“不伦不类”的服饰穿着。而恰如乔安妮所言,“衣着或饰物是将身体社会化并赋予其意义与身份的一种手段”③,换言之,人的穿着与人的习性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的关系,人们往往通过装扮身体将自己呈现给社会,通过时装显示自我的个性特征及社会身份等。其实,人的服装习性也在生产一种“面貌”,这种面貌积极地建构了每个人的自我价值与身份意义。小说中,“我”对服饰穿着的不确定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自身所指的匮乏”④,是对自身意义的一种不确定,是脱离传统的草原游牧生活,切断与自然那种亲密的联系,祛除自然之魅后,关于“我”的社会身份和自身价值意义选择的困惑。
其次,小说中的人物在逐渐祛除自然之魅的过程中有过对草原、对人与自然亲密关系的不舍与眷恋之情。这种不舍与眷恋之情在小说《天下谎言》中“我”以及“我”的父母身上有所体现。《天下谎言》以十岁的“我”的视角叙述了发生在北塔山草原牧场上一系列的历史往事。“我”随着父亲及父亲的朋友罗叔叔去夏牧场,与男孩成吉斯一起到山洞探险时看到红脸爷爷私藏的枪支,且不小心泄露出这个消息。这件事改变了北塔山草原牧场上很多人的命运。小说中“我”的父母都是学校的老师,不住在草原的毡房里,不赶着牛羊冬夏转场,也不穿牧民普遍穿的黑条绒外套。小说开篇即描述了他们的婚纱照,婚纱照里父亲穿的是黑色的西装、条纹衬衣,领口配着黑色的蝴蝶结,而母亲则穿着白色的婚纱。故事伊始就对父母结婚时的衣着做了叙述,这可以说是颇具深意的。正如任湘云在其著作中描述的那样,“服饰与人的身体紧密相连,往往被视为身体的延伸,即它既是身体的饰物又是身体的一部分,并在很多时候取得了与身体等同的地位,成为身体的喻体”⑤。服饰对人类生存的表征功能是无可替代的。在笔者看来,小说中正是以“服饰”这种社会文化符号去表征父母远离了草原牧场、远离了传统游牧生活及文化的生存现况。而小说中“我”的父母虽然远离了草原牧场,但却对草原牧场、对那种与自然水乳交融的状态眷恋不舍。例如,小说叙述这对生活在场部而非草原上的夫妇对夏牧场一直怀有向往。这种向往从小说中他们对夏牧场来客的接待上可见一斑。当在夏牧场生活的乌拉丽罕奶奶到“我”家做客的时候,父母都以最高的待客之礼接待她,并热切地期待乌拉丽罕奶奶多聊聊夏牧场上游牧生活的种种。可见,小说中父母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游牧生活出于情感寄托的需要有一种眷恋与怀念。小说描述父亲对“我”强行要去夏牧场的行为看似反对,实则是赞赏的。这具体表现在叙述父亲安排“我”到牧民家暂住几日的劝说之中,父亲认为“我”住在草原牧民家里可以真正体验一下牧人的生活,看牛羊,住毡房,感受一下雨天住在毡房里的滋味,而不是一年四季都待在土坯房子里,经不起风寒。凡此种种都说明小说中“我”的父母在逐渐远离草原的过程中,对于草原及自然怀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
最后,小说中的人物在祛除自然之魅的过程中,面对都市谋生的诸多不易与无奈,倍感压力与焦虑。他们离开草原牧场,走出传统游牧生活,投身到都市,像许许多多城市里的人一样,因都市生活的艰难而产生焦虑情绪。这些在《枸杞》中主人公波拉特为谋求发展机会,精心挑选服饰,努力塑造个人形象等方面有所呈现。《枸杞》主要讲述的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在城市中艰难谋生的故事。小说中丈夫波拉特是杂志社的一名小编辑,而他的妻子莱莱原来是厂里的工人。后来,由于工厂经营不景气,她下岗赋闲在家,成了专职照顾两个孩子的妈妈。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改善在城里的生活,但却并不如意。作为家中男主人的波拉特一心想提高妻儿的生活质量,琢磨着最差也得给老婆买一条像样的金链子,或一件水獭皮领大衣。但牧区青年要在繁华都市谋生谈何容易,为了多赚一笔稿费,波拉特千里奔波为一个县撰写关于枸杞的“软文”,但也没能成功。为了参加年底的联谊会他擦了皮鞋,拿出最好的西服穿上还打了领带。记得时尚服饰史学家詹姆斯·拉弗曾这样描述服饰的作用:“衣服与人类的知识教养一样,都是在显现人们的心灵思想。”⑥按此理解,波拉特将最好的服饰穿戴身上,去参加联谊会,正是想在众人面前展示自己的知识教养以期能更好地融入都市生活的文化圈子。但最终,波拉特没能在联谊会上结识能助自己一臂之力的贵人,丧气归来。对此,妻子莱莱认为这可能是因为丈夫来自乡下,他的骨子里永远渗透着乡下气,他永远也不会有什么长进。从小说的叙述中可看出,在妻子莱莱看来,丈夫从草原牧场迁移城市生活,面对城市谋生的竞争他并没有什么优势,因此要面对更大的生活压力。从丈夫波拉特想要给妻子买水獭皮领大衣,想要穿最好的西服去参加联谊会可以看出,他已然告别了传统的游牧生活,断开了传统游牧生活中与自然的那种水乳交融的联系,通过改变自己的衣着服饰以展现更好的自己,寻求更好的发展机遇。同时,波拉特在追求现代都市生活、追随现代化的过程,相较于其他都市谋生的人来说,他们无疑要面对更大的生活压力,要处理更为棘手的焦虑情绪。
总之,叶尔克西早期代表性小说作品中关于人物服饰穿着的描述,在不同程度上都侧面呈现出他们离开草原牧场,走出传统草原游牧生活的现实变化。基于此,小说中,他们对于自然及生命的认识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正如傅修延在《中国叙事学》中所阐述的:“叙事即讲故事,故事固然是由一系列事件构成,但人物是行动的主体,故事讲述过程同时也是人物形象在读者心目中的‘生成过程’,讲故事的一大目的为‘讲’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外貌描写首先服务于这一目的。”⑦服饰作为人外貌的一种“扩延”,在小说人物形象生成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无论是《黑马归去》中“我”在穿什么衣服上的困惑,还是《天下谎言》中“我”的父母穿着西服、婚纱拍的结婚照,又或者是《枸杞》中波拉特想给妻子买件水獭皮领大衣,在参加联谊会时要穿最好的西服和皮鞋等,这些关于小说中人物服饰穿着的叙事都在人物形象塑造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这些关于人物服饰穿着的叙事如同打开了一扇窗,让读者得以窥探到小说中人物内心由传统游牧生活过渡到现代都市生活时所经历的心理变化。这些心理变化进一步呈现出了小说中“我”、波拉特、莱莱等人物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进一步反思:即为自然祛魅后,作为现代都市生活的个体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该如何应对内心的惶惑、不舍与焦虑情绪。
二、在“祛魅”与“返魅”之间
相较于早期的小说作品中人物逐渐远离草原、远离传统的生活方式后所经历的彷徨、不舍及焦虑的心路历程,叶尔克西近年的长篇小说《歇马台》则重点叙述改革开放40年来新疆农村牧区的变化,借小说反映生活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在促进牧区发展时,个体在“祛自然之魅”与“返自然之魅”之间所经历的心路历程。《歇马台》可以说是作者多年关注牧区生活,不断积累素材结出的硕果,是她多年来心血的凝结。小说以20世纪80年代新疆农村牧区改革为时代背景,以草原牧场歇马台以及上风圈子、下风圈子两个牧区村落中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变革为言说中心,重点围绕牧民托雷别克与斯日木两家展开,叙述了他们在改革的时代潮流中转变身份,历经艰辛,几经波折努力追求幸福生活的故事。小说中的牧民们努力适应牧区的变革,他们或听从组织的安排重新分配草场与马匹,或按照组织规定退出歇马台牧场,从放养牛羊、马匹的牧民转变为种地的农民。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从传统的游牧生活中抽离,努力适应定居的耕种生活。在笔者看来,小说中他们改变的不止是生活方式,还有与自然交融的关系。在日渐远离草原的过程中,他们也与文化记忆中万物有灵、敬畏自然等传统生态文化观保持了一种现实审视的态度。换言之,他们逐渐祛除了自然之魅。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小说中的牧民们一方面不畏艰辛勇追时代变革的浪潮,祛除自然之魅;另一方面他们在面对草原生态环境恶化,面对歇马台草场不堪过量养殖山羊的重负时,不断反思,勇于驱散物质财富的迷雾,回望传统文化中朴素的生态观与生命观,让自然返魅。在“祛魅”与“返魅”之间,透过小说中人物服饰穿着的变化,可以窥见一代代牧民生生不息努力跟随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拼搏奋斗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现实图景。
具体而言,其一,小说中以托雷别克为代表的牧民们,响应时代号召,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牧民转变为农民。但他们在远离草原祛除自然之魅的过程中,内心仍坚守着对自然的敬畏和对生命的敬重。小说中托雷别克怀着豪情,像祖父母那样第一时间响应公社的号召将马匹献给了下风圈子。为此,他胸前佩戴着红花,受到了嘉奖。而后托雷别克成为了下风圈子的“红人”,经常参加公社的大会,服饰衣着也随之不断变化。例如,小说中描述“他的衣服也从黑条绒,穿到土黄色棉布做的像军装似的上衣,又穿到了四个兜儿的灰色涤卡中山装”⑧。这看似简单的衣着服饰变化的描述,其实概括了托雷别克顺应时代变迁完成个体变化的心理和行为过程。毕竟“服饰的面貌是社会历史风貌最直观最写实的反映”⑨,从服饰衣着的外在表现,透露着人的社会身份、生活习俗、审美情趣等种种文化观念。可见,服饰作为时代生活的一面镜子,正反映了歇马台牧民托雷别克的生活以及社会身份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