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卡雷:《此生如鸽》
作者: 唐诺为什么读《此生如鸽》!我们先试读这段文字吧,年过七十五岁的勒卡雷这么回想,这也是这本书的前言:
我写过的书几乎都曾暂时以“鸽道”做为工作档名。这个书名的来由很简单,我父亲常去蒙地卡罗赌钱狂欢,我大约十五、六岁时,他有回决定带我同去。旧赌场旁边是运动俱乐部,底层有片俯瞰大海的草坪和射击场。草坪底下是九条平行的小隧道,出口临着海滨,排成一排。隧道是放活鸽用的,这些在赌场孵出然后被圈养的鸽子,唯一任务就是拍着翅膀,沿黑漆漆的隧道飞向地中海天空,成为枪靶,让那些饱食一顿午餐、带着猎枪或站或卧等待开枪或狩猎的绅士得以大显身手。没被击中或只轻伤的鸽子,则善尽鸽子的本分:它们回到自己的出生地,也就是有同样陷阱在等待它们的赌场屋顶。至于这个意象为何萦绕我心头,历经如此漫长岁月犹挥之不去,我想或许读者比我更能判断原因吧。
别客气,说得够明白了,我相信,对某些内心较柔软易感的人,读了这段文字就够理由阅读了;出版社的人显然也懂了,所以他们把这本原直译为《鸽道》或《鸽子隧道》的书名,改成定谳式的《此生如鸽》。
其一
好小说家很多,但勒卡雷有个极特殊的历史位置,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个俗谚对勒卡雷不生作用。依我的意见,应该还有不少人同意,他就是间谍小说的“山羊”,GOAT,Greatist of all Time。这样看似夸大、置未来书写者于何地的断言,一方面是因为勒卡雷远高于间谍小说同侪一头,已不仅仅是间谍类型小说了;另一方面是,我个人以为,间谍小说,一如它所书写的间谍世界,其实非常窄迫封闭,外头的人光靠想象是无法掌握的,因此,从书写材料到书写者的能力和准备,有极多的限制和要求。曾经,有不少人说冷战的结束极可能就是间谍小说书写的终结,从柏林、维也纳到伊斯坦堡这道南北向的人工分界善恶曲线上的各城市不再是各路间谍荟萃之地,大家解甲归田了云云。这个太天真也当然太乐观的说法马上遭到勒卡雷的驳斥,“间谍小说不因冷战而生,也就不因冷战而死”,是啊,人的世界,何处何时没有窥探、监视、入侵、欺骗和背叛这些东西呢?间谍,尤其是广义说法的间谍永不消失,包括你的某邻居某同事或某家人,但间谍小说这个书写载体则是有限的,会写完它能够写的,尤其勒卡雷把间谍小说一下子拔高到这样,剩给接下来书写者的空间及其可能性也就更少了。
所以怎么能够不读勒卡雷呢?你也许可以错过一些更好的小说,但勒卡雷是山羊,是某一个世界的最高峰,难有替代——在如今我们这样一个收集的、猎奇的、××到此一游如勋章如纪念品的年代。
说来,间谍小说是最古怪的一组类型小说,几乎是诡异了。首先,它来得意外的晚,相较于早已肆虐人类世界如阴魂的间谍这一行当——我们不是都说,有了人类就有了间谍。其次,间谍小说书写好像是有“资格”的,很长一段时日几乎只有英国人才写,而且限定于真的实际干过间谍的英国人。比方推理女王阿嘉莎·克丽丝蒂,英国人。老练的类型书写者,有缜密思考的能力和习惯,但阿嘉莎写二战的间谍小说是她最糟的一批作品,儿戏,一看就晓得她只是个爱国公民,不是间谍。间谍小说几乎一开始就分道,同时走光鲜和黯黑两条全然背反的路,彼此驳斥相互嘲讽,政治命运也两极化,情报单位热爱前者,这让他们有面子而且得到更多预算,这就是勒卡雷在《此生如鸽》书中讲的:“一九○○年代初期,作品格调不一的间谍小说作家,从厄斯金·柴德斯到威廉·勒克和菲利浦斯·奥本海姆,唤起大众反德的公愤,所以说最初是他们协助创设了情报组织倒也不失公允。”情报单位则痛恨后者,以叛徒视之,这些书写者通常是他们阵营出身的,这组小说触怒情报当局,只因为书写得太真实了。
来说一下毛姆的故事,这位父亲是英国驻巴黎大使馆法律官员、而且就出生在大使馆内的小说家,可能因为这样的生命背景和成长记忆,他也写间谍小说,而且还很可能成为间谍小说的先驱书写者之一。扮演拦路虎的正是英国情报当局,还上达到更高层,依勒卡雷的说法,丘吉尔公开点名抨击了毛姆的《秘密情报员》一书,指控他违反了国家机密保护法,面临同性恋丑闻威胁的毛姆只好烧掉十四篇未出版的短篇小说。同性恋,勒卡雷作为行内人告诉我们,极度卑劣的手段,这正是间谍世界最好利用也最常用的生命缺口,“不管怎样说,MI5都是英国公务员和科学家私生活的道德仲裁者。在当时的调查程序下,同性恋和其他被认为越轨的行为都是可以拿来勒索的弱点。”
阿嘉莎的书写失败,实证地告诉我们,间谍世界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的世界。当然,举凡怀疑、窥探、监控、伪装、欺骗、背叛、谋杀云云这些我们正常人世界全都有,我们正常地视之为恶,即便根除不了,也努力将它们逼到某个幽暗封闭角落里,尽可能不让它们进入到正常人世界里。但我们说,如果一个世界除此之外再没其他东西了,世界就剩这些、几乎只由这些恶念恶行所构成,这是何等荒凉可惧到难以思议的一个世界?或更确切地说,我们这里借用年轻人熟悉的这个词——“夺舍”,我们所有熟悉、自古有之、可依赖可信靠如天经地义的人和事物,其实都只剩薄薄一层外壳,都遭侵入替换掉了,仍都是伪装、怀疑、窥探、监控、欺骗、背叛,而且随时可利用、可牺牲、可消灭,人这样活着,只这么看世界以及和他者相处,这是养怪物吧?没任何人能长期禁得住不扭曲、不变形、不失控、不变得残忍,即便少数心志最坚韧的人,也至少会陷入长期的忧郁、罪恶感和深不见底的孤独之中,直探虚无。
我仍要再讲一次《孙子兵法》里最让我不舒服的那两句“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廉洁和爱民,又干净又柔软的好东西,都是人不易建立更不易护持的珍罕质量,但在这世界里,这都成为最好利用的攻击缺口,在敌我二分只剩输赢的神圣前提下,这样的攻击还是聪敏的、洋洋得意的,乃至于会赢来勋章。是的,除了不正常,几乎什么都逐渐消亡殆尽的一个世界。
由此,我们便进一步察觉,这里面必定还有个不正常的极巨大东西,那就是神圣。间谍,原是战争的产物,夜间的、延续的战争,间谍本来就如此诞生于所谓国家生死存亡的神圣荣光之中,加上,间谍又是设计来躲过、穿透、破坏种种有形无形防御界线的,因此,间谍最“自由”,两倍的行动自由,连战场上士兵多少得遵守的他都不必,后头还有国家的掩护支援,豁免于法律,更豁免于所有的道德规范之外,这是很难让人回得来的自由。伊安·佛莱明“○○七”系列里有个超级过瘾的东西,License To Kill(杀人执照),但这不全然是小说家的华丽想象,毋宁说是现实间谍世界的最基本事实,只是没这么戏剧性地成为一纸执照而已。神圣性的可怕,不只在于它豁免人为恶,更在于它直接把恶变成善,变圣徒变英雄,这样的沐猴而冠,对人是多大的诱惑力量,以及摧毁力量不是吗?
间谍小说由英国人开始,而且好像只英国人能写、英国男性作家能写。这个诡异书写现象,我们稍稍回看其历史经过,倒又感觉好像很合理。
英国是现代世界第一个大帝国,目指一整个地球,尽管只能做到松弛的殖民,其控制的土地之广、之散落、之多样复杂,是人类历史之仅见(美加、澳纽、印度、非洲南北两端云云),还有积极进出但未得逞的。而当时,还是各地各国仍彼此阻隔、谁也不了解谁的曙光时日,所谓的情报工作涵盖面遂极广,去到看到的全都算,更多是第一阶段的搜集而非日后的刺探窃取,可直接在阳光下堂堂正正进行,国家要的和个人志业工作参差交叠没界线,举凡行商、传教士、人类学者、探险家等等都可以同时是间谍,完全同一份工作,他自身的工作成果,很容易找出可上贡女皇陛下的一部分。因此,间谍的规模陡然放大,这解决了间谍小说书写必要的人数问题,间谍人数得跨过某一临界数字,才足够形成一个自己的世界,凝结出有自身独特意义的现象及其反思成为书写题材,也才可望从中生长出来书写者;同时,这也一并解除了罪恶感这个书写的反向力量,因为这是开拓的、启蒙的、进步的,乃至于是助人救赎人带来天国福音的。有国家、有上帝、更有无可怀疑的进步意识形态,这哪里罪恶?
两部极了不起的著作,尽管不属间谍类型小说,却是间谍小说讨论几乎一定提到的,一是吉卜林的史诗也似的小说《基姆》(一九○○年)另一是阿拉伯劳伦斯的史诗也似的自传《智慧七柱》(一九二六年),书里的间谍,虚拟的小男孩基姆和实存的孤绝劳伦斯,都是极正面地看待间谍工作、我们也正面看他们的精彩人物
解除了间谍量的问题,接下来是质的问题,这也许更难,其间有近乎悖论的矛盾。
间谍世界和小说书写世界,怎么想都是极度不兼容的,需要的聪明、才能和信念也接近背反,也许先讲间谍必要的沉默和小说书写者必然的多言就够了。我们说,间谍小说,尤其是蔚为类型的耕作式书写,无法外借,必须是真的浸泡过其中的自己人。但根本上,写小说和干间谍各自吸引来的就是不同的两种人,就算有那几个人违禁品般把那些小说书写必要的东西带进间谍世界,也会在那个封闭、阴暗的世界没阳光没空气没水地枯萎掉——一个一生干间谍、的确内行得不得了的人,除了回忆录,你还能指望他写得出来什么?如果允许的话。但鬼使神差地,英国早年这支业余的、杂牌军也似的大间谍部队,却意外是个绝妙解方。不从间谍标准,我们回归到人的普遍质量来说,高矮胖瘦士农工商,这绝对是人类历史上程度最好、最富个性也最丰硕多样才华的一群间谍,我敢保证今后也不会再有了。日后,尤其因为两次大战和冷战的森冷肃杀的空气,间谍世界持续收拢、封闭,组织化科层化效率化而且无趣化,惟极特别的是,逐渐丧失重要性的英国倒是相当程度把这个杂牌军特质给保留下来如一个传统。这可能和另一个英国知识分子特殊传统有关,英国知识分子对他们女王一直有一种素朴的、素朴到像是礼仪式的忠诚。女王已不亲政不掌权,因此,这样的忠诚如同一种回忆、一个怀念,有相当的美学感,像是重温那个世界崭新、海天空阔、人慨然有天下之志的时代。
所以骄傲如格林是间谍,勒卡雷是间谍,甚至,像自由主义大师以赛亚·柏林都曾被说是间谍云云。一直到今天,英国的间谍依然不是那些大学考不好的人。而是如勒卡雷在本书中告诉我们的:“你必须上好学校,最好是私立的,然后上大学,最好是牛津剑桥。最理想的状况是,你的家族早就有间谍背景,或至少有一两个军人……”这是二○一六年才刚说的话。
还有:“甚至,相信我,是在执行民主功能,因为在英国,我们的情报组织无论如何都还是我们的政治、社会与企业精英的心灵归宿。”
其二
间谍小说始生于英国,让这些在哪个国家都不可以说的事化为白纸黑字公诸于世,最一锤定音的理由当然是因为英国的“民主自由”,全世界领头羊的动人民主自由。看近两三百年历史,我们晓得诸如此类冲破禁忌,尤其政治性禁忌的事,通常都先在英国。《此生如鸽》里勒卡雷讲了这样一个实例,军情六处退下来的小说家兼传记作家康普顿·麦肯奇,因为他的《希腊回忆录》在一九三二年(注意这个年份,快百年前了)被依国家机密保护法起诉,一般我们总认定麦肯奇会就此失踪或至少打入大牢坐穿,但英国对他的重惩是,罚款一百英镑。
甚至,勒卡雷一炮而红的《冷战谍魂》出版于一九六三年,而这已是他的第三部小说了。问题是,他一九六四年才离开间谍工作,现役间谍同时写间谍小说,叔可忍婶婶也不可忍吧,除了英国,究竟有没有其他国家也发生过这种事?
伊安·佛莱明式的正面英雄间谍先来,这合情合理更合于掌权者幅度有限的宽容;绝不正面的狼狈间谍只慢半步紧跟而至,这就有点怪了,关键应该仍是时间,不是后者太快,毋宁说是前者太慢了。压抑到二十世纪初方得由英国人开始写间谍小说,但现实里这已进入到大英帝国荣光远矣的夕晖时段了。两次大战是赢了,但赢得很惨,没真正得利也成就感不大,和伤害完全不成比例,英国人心知肚明,歌功颂德的作品先来,这无可厚非。但只有无脑的、战争神剧式的陶醉歌颂,是小看了英国人的沉静、诚实和想事情的习惯。尤其间谍小说真正成熟的冷战年代,现实中,英国间谍更滑落成美国的小弟,马前卒打工仔,假装我们还在作战,而且还是善与恶的亘古永恒争战,假装世界危在旦夕,是我们在撑着,我们所做的这一切攸关人类的未来和命运云云。我尽量温和地借用博尔赫斯的话:“人做梦持续不了那么久。”冷战,当然有诸多历史因素,但相当主要一部分,也是因为人做梦,某种噩梦,否则至少不会撑那么多年。
而这个很凄凉的英国间谍图像,也正是勒卡雷早期那几部名著的主画面、主要关怀,尤其是《镜子战争》(一九六五年),极可能就是勒卡雷最好的小说,非常悲伤,讲一群曾叱咤二战的老去的间谍,缅怀、幻想,并兴奋地试图制造出一场让他们又活过来的战事,镜子里的战争。
时间的另外两个现实面向是——其一,小说本体这边。写到二十世纪,小说已不断内折,人的内心活动已逐渐取代外在描述,小说追问反思的能力和习惯大增。其二,大世界这边。二十世纪已是人类世界除魅臻于成熟的时日了,怀疑乃至于批判已不需要有特别的感悟,不必靠勇气支撑,而是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基本事实,成为人的第一反应,所有神圣气味的字词称谓,要说出它来都得刻意加括号、加一堆你知我知的表情和语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