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乾时期天津满洲水师营考略
作者: 常建华摘 要: 清康熙五十六年已经出现设置天津水师的动议,设立的目的和当时形势以及清军的布防有关。雍正三年八月,清廷在天津正式建立驻防八旗水师营,设立天津满洲水师营出自加强海上安全的目的,也是完善八旗制度之举,还有安排京师八旗生计的考量。探讨清朝雍正乾隆时期天津满洲水师营的设立、军备与操练、城堡建设、军纪与管理、兵丁生计问题以及裁撤,有助于加强对清廷海上安全、八旗制度、京师八旗生计的处置,以及国家治理的认识。
关键词: 海防;八旗生计;都统
关于清代雍乾时期的天津满洲水师营,以往研究清代八旗①或海防②的学者虽有所涉及,但尚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笔者利用记载天津满洲水师营设置细节的满汉奏折并结合《清实录》等资料,系统考察天津满洲水师营,以再现其设置的全貌。这一考察对我们认识当时的八旗制度、旗人生计、海防等问题,或有所裨益。
一、天津满洲水师营的设立
一般认为,天津满洲水师营始设于雍正三年(1725),裁撤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存世43年。事实上,天津设置水师的动议在康熙朝已经出现。清初驻守天津的清军是直隶绿营天津镇,直隶总督赵弘爕的奏折记载了康熙五十六年(1717)清廷有关设立天津水师的讨论。当时天津镇总兵官马见伯奏请:“招补沿海渔户、海洋贸易水手,立为水师,令大沽营将备管,辖其海船,先借盐库银两打造。”③
康熙帝让马见伯与直隶总督赵弘爕商议再奏。二人商议后赵弘爕上奏,提出自己的看法:
臣查天津海口,虽通山东、奉天之洋,但天津地势颇高,外洋之船必赖海潮方能进口,如无潮水不敢轻入。因非险要,所以从前不设水师海船。今天津镇臣马见伯既称:“大沽营汛并无海船,兵丁不习水性,倘有紧急重务,不能远行,必致迟误”等语。应如所请,照伊折奏,设立召募,并先动盐库银两打造海船十只。④
赵弘爕认为由于天津海口地势高,外洋之船必赖海潮方能进口,所以从前不设水师海船。马见伯担心有紧急重务不能远行,请设水师。马见伯、赵弘爕都是从军事的角度看问题,建议天津设立水师以便应对军事需要。康熙帝朱批“具题”,不过此事后来发展如何,目前尚未发现史料证明。依据后来雍正年间设立满洲水师营的情形看,恐怕是没有兑现。
那么为何天津镇总兵官马见伯要在康熙五十六年提出设立天津水师呢?可能与当时清军布防有关。清初沙俄势力进入黑龙江流域,为了加强东北边防特别是海防,康熙三年(1664)清军设吉林水师营开八旗水师建制之始。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军又设黑龙江水师营。康熙五十二年(1713)为保证盛京地区海路畅通,清军又在旅顺口添设八旗水师营,防范外海,东北八旗水师布置完毕。( 傅克东:《八旗水师事略》,《满族研究》,1986年第1期,第19-20页。)天津毗邻东北奉天地区,保障海路通畅自是天津清军的职责,加上天津海上可通山东,山东在康熙初年已设水师,是否在天津设立水师,应是当事者思考的重要问题。所以继康熙五十二年旅顺口添设八旗水师营后,康熙五十六年天津提出设置水师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有学者指出,《清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所载雍正二年(1724)八月十一日谕旨,为增设天津水师营的最早上谕,然该谕未立即执行。(李阳光:《天津满洲水师营都统表的编纂及相关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内蒙古师范大学,2009年,第8页。)雍正三年八月,清廷决定在天津建立八旗水师营。雍正帝说:“满洲兵丁于技勇武艺,俱已精练。惟向来未习水师。今欲于天津地方,设立水师营。分拨八旗满洲,前往驻防操演,似属有益。”(《清世宗实录》卷三五,雍正三年八月丙子条,《清实录》第7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30页。)雍正帝让怡亲王会同朱轼、张廷玉、蒋廷锡、拉锡详议水师营应于何处驻扎、设立几营、派兵多少、用船多少,以及如何制造船只和演习兵丁。帝之复谕,仍未迅速得到议覆,盖因廉亲王允禩借病不画题列名所致,这与康熙时诸皇子帝位之争的余波有关。(李阳光:《天津满洲水师营都统表的编纂及相关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内蒙古师范大学,2009年,第9页。)十二月初三,和硕怡亲王等遵旨议覆:“天津之海口,为京师重镇。满洲兵丁,令往天津驻扎,学习水师,于海防大有裨益。”(《清世宗实录》卷三九,雍正三年十二月己巳条,《清实录》第7册,第566页。)他们拨派兵丁2000名,令八旗满洲、蒙古都统于各旗余丁内挑选:
每满洲旗分各派二百名,设立三佐领;蒙古旗分,每旗挑选五十名,设立一佐领,立为左右两营。兵丁习练火器,为鸟枪手。并设副都统一员,令其总管。满洲旗分应补佐领、防御、骁骑校各三员,每翼补协领各二员。蒙古旗分应补佐领、防御、骁骑校各一员,每翼补协领各一员。再驻防满洲兵丁,应补理事同知一员、笔帖式三员。其船只,令制造大赶缯船十六只、小赶缯船十六只,酌量分配官兵,分为两班操演。其赶缯船各随小船一只,应令造杉板船三十二只,雇募驾船头舵、水手,令兵丁学习熟练。从之。(《清世宗实录》卷三九,雍正三年十二月己巳条,《清实录》第7册,第566页。)
这两营为火器部队,最高长官为副都统,不久改为都统,升正红旗满洲副都统觉罗巴延德为直隶天津水师营都统。(《清世宗实录》卷三九,雍正三年十二月癸未、甲申条,《清实录》第7册,第577页。)于是清廷在天津城东南的芦家嘴建造水师营房。
雍正四年(1726),清廷特命闽、浙、江南三省臣工制造战船,命都统巴颜德带领满洲兵并挑选熟练水师人员驻防教习,在都统未到任前,天津镇总兵赵国瑛等对已到船只相度海口水势,并编列号数,一同管理。赵国瑛认为:“天津地方附近畿辅,大沽海口最为紧要。蒙我皇上圣虑周详,安愈求安。”(《直隶天津总兵赵国瑛等奏陈酌支到津之闽浙舵工水手银米并请钦赐船名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8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07页。)他将雍正帝设立天津水师作为海防保障京师之举看待。
雍正帝设立天津八旗水师营还有解决京城八旗满洲生计的考量。雍正七年(1724)都统拉锡抵达天津满洲水师营后,召集官兵传谕:
朕绍承大统以来,见京城八旗满洲生计甚繁,生计窘迫,特恩准取满洲幼丁为养育兵,分住热河等地。又念我满洲向无水师,命于天津、西安、杭州等地设立水师营,安置满洲闲散幼丁,操习水师技艺,俾其成为江海防守之一劲旅,且不得钱粮口米之满洲闲散幼丁亦得食钱粮口米也。(《都统拉锡奏报抵达天津水师营颁宣谕旨折》(雍正七年二月初四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1695页。)
解决京城满洲闲散幼丁生计是雍正帝设天津水师的重要目的。雍正帝追述设置水师营初衷时也说:
闻得天津驻防兵丁之父母兄弟,从前派往时存留京师,数年以来陆续赴天津就养于子弟者甚多。此项兵丁原因京师难得官差,伊等子弟众多,而粮饷无几,未免度日维艰;是以于天津地方设立水师营,或系孤身或有情愿离其父兄之人,令其披甲前往驻防。(《清世宗宪皇帝上谕八旗》卷一○,雍正十年十一月初二条,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本,1983年,第413册第296页。)
可见天津设立满洲水师营的实情,也是在于安置难得官差的京师满洲,解决八旗生计问题。
傅克东先生就指出:“为解决‘八旗生计’,这也是建设旗营水师的重要原因。以旗下余丁的不断溢额,备作水师之用,这也是解忧纾困中的补充办法。”(傅克东:《八旗水师事略》,《满族研究》,1986年第1期,第22页。李阳光:《雍正增设天津、宁夏、青州满洲驻防主因为解决京师满洲闲散余丁生计考》(《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也指出此点。)
巴颜德于雍正五年(1727)八月任正红旗满洲副都统,清廷调镶红旗汉军都统镇国公鄂齐为直隶天津水师营都统。( 《清世宗实录》卷六○,雍正五年八月庚寅、乙巳条,《清实录》第7册,第914、921页。)雍正六年(1728)九月,清廷将奉天将军觉罗伊礼布调补天津都统,十月又将伊礼布署正黄旗满洲都统。( 《清世宗实录》卷七三,雍正六年九月癸亥条,《清实录》第7册,第1092页;卷七四,雍正六年十月丙申条,《清实录》第7册,第1107页。)十二月,清廷又以镶白旗满洲都统拉锡署直隶天津都统。( 《清世宗实录》卷七六,雍正六年十二月辛卯条,《清实录》第7册,第1128页。)雍正八年(1730)十二月拉锡回京,以正蓝旗满洲副都统阿鲁署直隶天津都统。( 《清世宗实录》卷一○一,雍正八年十二月乙卯条,《清实录》第8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41页。)雍正十二年(1734)三月,清廷以阿鲁为陕西宁夏将军,以正白旗蒙古都统迈禄署直隶天津都统。( 《清世宗实录》卷一四一,雍正十二年三月辛丑条,《清实录》第8册,第783页。)十月迈禄回京,清廷以山东青州将军鄂弥达署直隶天津都统。( 《清世宗实录》卷一四八,雍正十二年十月丁未条,《清实录》第8册,第835页。)十二月,清廷调署直隶天津都统鄂弥达来京,翌年二月以正红旗蒙古都统阿扬阿署直隶天津都统,五月实授。( 《清世宗实录》卷一五○,雍正十二年十二月丁卯条,《清实录》第8册,第863页;卷一五二,雍正十三年二月壬子条,《清实录》第8册,第872页。)需要指出的是,伊礼布署正黄旗满洲都统后,其正式职务仍然是天津水师营都统,雍正九年(1731)他被任命为清军征讨准噶尔西路副将军,协助岳钟琪率兵出征,而拉锡、阿鲁、迈禄、鄂弥达都属于临时代理的“署理”天津水师营都统。阿扬阿开始也是署理,直到阿扬阿实授都统后,才可以算作伊礼布的离职日期。( 李阳光:《雍正时期直隶天津满洲水师营都统觉罗伊礼布离职日期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巴颜德、鄂齐、拉锡在雍正朝天津水师营初创时的活动较多。
乾隆初年,天津水师营增设副都统,计划兵丁增至3000人。乾隆七年(1742),直隶总督高斌奏称:“天津水师营,墙垣内已无隙地,惟墙外向南地面闲旷,应添兵一千名,以足旧额三千之数。”大学士等议覆:“各省驻防兵额至三千者,例设副都统与将军兼管,今天津亦应添设副都统一员,协同都统管理,以符体制。”( 《清高宗实录》卷一六四,乾隆七年四月癸巳条,《清实录》第1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7页。)皇帝批准八沟副都统常久补授天津副都统。
乾隆八年(1743)六月天津都统阿扬阿、副都统常久等奏:“水师营事务繁冗,请添左右二司。每司拣选协领一员为司章京,并铸给关防钤记。”( 《清高宗实录》卷一九五,乾隆八年六月庚辰条,《清实录》第11册,第512页。)七月,天津都统阿扬阿以年老休致,以镶蓝旗满洲副都统富昌为天津都统。( 《清高宗实录》卷一九六,乾隆八年七月壬午条,《清实录》第11册,第516页。)八月,直隶总督高斌所奏得到工部议准和皇帝的首肯:“天津水师营添设副都统一员、满兵一千名,每岁应添贮米一万三千余石。旧廒不敷收贮,应添建仓廒二座。又旧设仓大使一员并无衙署,应添建。又副都统署前栅栏、兵房堡门、炮台及石闸、桥座等项,并垫基、开沟,均于司库地粮银内拨给兴修。”( 《清高宗实录》卷一九八,乾隆八年八月乙丑条,《清实录》第11册,第552页。)至乾隆九年(1744)十一月,兵部等部议准直隶总督高斌奏疏:“天津水师营增驻满兵一千名,并添设副都统及左右司,应请照例添建公衙门一所。”( 《清高宗实录》卷二二九,乾隆九年十一月癸卯条,《清实录》第11册,第958页。)
天津水师营原设水手200名,后裁至120名。乾隆十二年(1747)兵部议覆:
天津水师营都统富昌等奏称:水师营水手原设二百名,请将每船正副舵工、正头椗、阿班、舢板、缭手等各存留一名,船二十只,共存留水手一百二十名,拨附水师营应用。余八十名应裁,照例每人赏银三两,发回本籍。又称从前舵工水手内有能教训勤勉者,挑取十名咨部,给与把总职衔札付,仍留营效力三年,奏请交部议叙。现循照办理,但年限太浅,请入于存留水手内效力五年,再行具奏,交部议叙。至教习千把总等,既经裁汰,除原派协领统辖外,应于满洲官员内,每翼各派防御一员、骁骑校一员,管辖水手,协理船务。( 《清高宗实录》卷二八四,乾隆十二年二月丁卯条,《清实录》第12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05-7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