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继位“迷案”新考

作者: 孙家洲

摘 要: 围绕着秦二世继位“合法性”问题,文章从三个方面展开讨论。一是对《秦二世元年文书》的文本加以梳理式解读;二是对秦二世滥杀宗室的现象和成因从不同层面加以分析;三是对秦汉之际的一则“佚文”加以发掘并讨论其史料价值,结合对相关传世文献的关联性分析,揭示出秦末三个不同的社会阶层所知晓的“沙丘之变”的内涵与《史记》的记载相一致。本文进而认定:《秦二世元年文书》文本尽管是真实的,但是所述历史内容却不足以凭信。《史记》关于秦二世“继位”出于阴谋篡夺之说,应该是符合史实的。

关键词: 沙丘之变;《秦二世元年文书》;辩士遗秦将章邯书;《善文》

秦王朝的暴亡及其原因,自汉代以来就是一个引人关注的历史话题。秦始皇在东巡途中病死沙丘之后,胡亥在赵高的主导之下通过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得以登基成为秦二世皇帝,很多人认为这是导致秦朝“二世而亡”的重要因素。此种说法,在《史记》的《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中,有详细记载,并且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秦二世皇帝的即位是政治阴谋的产物,不具备“合法性”,这是读史者所熟知的历史叙述。

在“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 9号古井出土的简牍中,有一枚《秦二世元年文书》(J9③:1),这无疑是一项重要的考古发现——《秦二世元年文书》把秦二世即位是否具备“正当性”的问题重新提了出来,同时北京大学所藏西汉竹书《赵正书》与之还有内在的逻辑支撑关系。由此,历史学界不得不重新审视与讨论这个问题。笔者发表过《兔子山遗址出土〈秦二世元年文书〉与〈史记〉纪事抵牾释解》一文,基本结论是:“尽管现在出现了《秦二世元年文书》与《赵政书》的异说,但是,如何解读其中与传世文献的抵牾之处,是我们今后要继续做的工作。至少在目前,《史记》中所记载的秦始皇——秦二世之际的基本历史叙事框架,还不能轻言改写。”①后来,还有许多学者在讨论这个问题,笔者见闻所及有陈侃理、②杨先云、③辛德勇、④吴方基、⑤李锐⑥等。几位先生的视角和结论互有不同,都值得关注,当然也就有继续讨论的价值和余地。笔者特此撰写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再加以讨论。

一、通释与补说:《秦二世元年文书》再梳理

对《秦二世元年文书》的解读,还有继续讨论的空间。为便于讨论问题,先将原文录出如下:

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遗诏,今宗庙事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律令当除定者毕矣。元年与黔首更始,尽为解除流罪,今皆已下矣,朕将自抚天下。(正)

吏、黔首,其具行事已,分县赋扰黔首,毋以细物苛劾县吏,亟布。以元年十月甲午下,十一月戊午到守府。(背)[ 《秦二世元年文书》的释文,公布较早的是张春龙、张兴国:《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九号井出土简牍概述》,《国学学刊》,2015年第4期,第6页。其后有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益阳市文物处:《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九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16年第5期,第40-43页(本文的释文,即以该“简报”为据);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益阳市文物管理处:《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九号井发掘报告》,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湖南考古辑刊》第12集,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58页。按,释文初稿公布后,学界多有讨论和校订。参见陈伟:《〈秦二世元年十月甲午诏书〉通释》,《江汉考古》,2017年第1期;何有祖:《秦二世元年诏书解读》,《文献》,2020年第1期;邬文玲:《秦汉简牍中两则简文的读法》,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出土文献研究》第十五辑,中西书局2016年版,第218页。]

其中很关键的一句话“今宗庙事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的确切含义,原本尚不明晰,从总体来看,这是秦二世向天下吏民高调宣传他在即位之初施行的 “德政”之举。其中,“宗庙事”所指的内容就是指秦始皇的宗庙礼仪之事已经安排妥当。“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一句的通释,关键点在于厘清“至治大功德者”是秦二世对秦始皇的歌功颂德之语。如此,全句的大意得以豁然贯通:这是在强调二世皇帝对始皇帝做出了显示其历史地位的安排,也就是对逝世父皇的尊崇做出了制度化的规定。看来,秦二世是在谋求向天下吏民表明:他是一个礼敬父亲的好儿子,也是给父皇以崇高历史定位的好嗣君。

与诏文相对应的政治举措,秦二世即位后确实已经施行,不是虚言。这从《史记·秦始皇本纪》的下列纪事中可以得到印证:

二世皇帝元年……二世下诏,增始皇寝庙牺牲及山川百祀之礼。令群臣议尊始皇庙。群臣皆顿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虽万世世不轶毁。今始皇为极庙,四海之内皆献贡职,增牺牲,礼咸备,毋以加。先王庙或在西雍,或在咸阳。天子仪当独奉酌祠始皇庙。自襄公已下轶毁。所置凡七庙。群臣以礼进祠,以尊始皇庙为帝者祖庙。”[《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66页。]

依据秦二世的旨意而议定的祖庙制度,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今始皇为极庙”和“以尊始皇庙为帝者祖庙”,这就确立了秦始皇远高于历代秦国君王的地位。如此制度化的规定,既符合秦始皇完成统一成就帝业、其地位高于历代秦君的历史真实,也反映出当时统治者对秦始皇的尊崇。这套带有“创新”意义的祖庙制度得以迅速推出,秦二世必定是主要的推动者。从这个角度而言,秦二世深知处理好秦始皇的历史定位,对于显示自己权力来源合法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在“过渡期”有效维护其统治地位的有序和稳定。这种做法是否带有自我标榜的性质,我们在此姑且不做考察,仅就政治运作的手段而言,秦二世和他的亲信们无疑是很高明的。

至于诏书中“律令当除定者毕矣”一语,显然是指秦二世曾经施行废除和调整某些法律条文的举措。似乎这种法律的修订,是在较高层面进行的,至少要高于下文的“尽为解除流罪”这样的具体规定之上,所以他要加以突出强调和渲染。他认为这样可以显示自己的“明君”风范,并可以笼络天下人心。

益阳兔子山遗址出土的《秦二世元年文书》的文本,无疑是当时真实的政治文献,就史料来源而言,其真实性毋庸置疑。但是,对这个“文本”的文告,如何从政治学的角度予以解读,则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这道偶然被发现的秦二世即位诏书,在当时一定是面向秦朝统治疆域内广为散发的,是对广大吏民“广而告之”的,希望天下人周知。如果在其他地方再出土同样内容的秦二世诏书,都毋庸置疑,因为秦二世的继位过程不论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密计运作,他都会希望天下人听到来自诏书的“权威宣示”。假如他的即位确实出自权力的诈用与攘夺,他就更加需要制造和传播这样的权威解说。对在于重点向全国官民显示“朕奉遗诏”即位的诏书内容,如何从新皇帝政治需求的角度来解读,这本来就有不同的思路可以遵循,此处不做展开。

从内容上看,《赵正书》与《秦二世元年文书》有直接的关联。2015年,《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全文公布了《赵正书》的内容,兹将秦王政(秦始皇)驾崩之前的相关文字抄录如下:

病即大甚,而[五]不能前,故复召丞相斯曰: “吾霸王之寿足矣,不奈吾子之孤弱何……[六]其后不胜大臣之分(纷)争,争侵主。吾闻之: 牛马斗,而闽(蚊)(虻)死其下; 大臣争,齎(齐) 民古(苦)。吾[七]衣(哀) 令(怜)吾子之孤弱,及吾蒙容之民,死且不忘。其议所立。”丞相臣斯昧死[八]顿首言曰: “陛下万岁之寿尚未央也。且斯非秦之产也,去故下秦,右主左[九]亲,非有强臣者也。窃善陛下高议,陛下幸以为粪土之臣,使教万民,臣[一○]窃幸甚。臣谨奉法令,阴修甲兵,饬正教,官斗士,尊大臣,盈其爵禄。使秦并[一一]有天下,有其地,臣其王,名立于天下,执(势)有周室之义,而王为天子。臣闻不仁[一二]者有所尽其财,毋勇者有所尽其死。臣窃幸甚,至死及身不足。然而见疑[一三]如此,臣等尽当僇(戮)死,以佨(报)于天下者也。”赵正流涕而谓斯曰: “吾非疑子也,子,[一四]吾忠臣也。其议所立。”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顿首言曰: “今道远而诏[一五]期宭(群) 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王曰:“可。”王死而胡亥立。[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90页。]

在这段《史记》所不载的文字内容中,除李斯奉诏而对的几句话似有枝蔓之嫌,略感突兀外,其余大致可以词顺理通。关键的信息是,秦始皇预感自己行将不起,为避免他身后可能出现统治集团高层的权力斗争而生乱伤民、耗费国家生机,于是他面嘱随行的丞相李斯推荐继位嗣君。经过丞相李斯、御史大夫冯去疾奏报,秦始皇诏可确认,皇子胡亥成为内定的皇位继承人。秦始皇死后,胡亥就按照其父生前的安排登基为帝。如此记载属实的话,就不存在由赵高主谋、李斯和胡亥胁从发动的“沙丘之变”。秦二世的继位,就不是依靠“篡改遗诏”以阴谋手段篡夺最高统治权力。

《赵正书》与《秦二世元年文书》的文字关联性,似乎构成了一个可以互证的关系:秦二世的即位是秉承秦始皇的遗诏行事,而不是像《史记》所记载的靠伪造诏书而夺得帝位。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似乎可以对《史记》纪事的可信性,提出“交叉支撑”式的质疑。

辛德勇教授对《赵正书》的研究,是从“文本对勘”的角度入手,他比较了《赵正书》与《史记》相关部分的文字异同,得出的结论很有说服力。

就我个人的倾向性看法而言,更有可能的是,司马迁与《赵正书》的作者,利用了一件同源的信实史料,而两人出于不同的著述宗旨,各自从中采撷了一部分自己所需要的内容……

我想,不应该再耗费心思做出其他什么别的解释,这同样只能是由于《赵正书》的撰著意图与《史记》截然不同——这一撰著意图,决定了它的叙述形式不必像《史记》那样忠于史事,忠实于原始的记载,而是特别需要对文辞做出超越史实的夸张和改变,甚至干脆径行编造出一个子虚乌有的“故事”来……

历史的事实,只有一个,而上文所述《史记》和《赵正书》纪事的差异,只是缘于两书的撰著之人截然不同——两书的作者,手里拿着两只完全不同的笔:一只是职业史官的笔,不过另一只笔到底是什么笔,这还需要留待下面另一个专题再来详细解说。若是在这里先做一个简单、形象的说明的话,可以说,《史记》和《赵正书》的差别,就像《汉书》同《赵飞燕外传》、《汉武故事》的差别一样:前者是信史,后者或为情色读物,或为神仙家故事,就其纪事的史料价值而言,二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在我看来,所谓“传书”的“虚妄”,既然需要依赖《太史公书》来订正,对于性质近似的《赵正书》,也理当如此。在研究历史问题时,平心静气地多读一些传世基本典籍,至少能够帮助研究者开阔眼界和胸襟,免得做出少见多怪的反应。[辛德勇:《辛德勇读〈赵正书〉︱一件事两支笔:胡亥继位的是与非》,2018年12月27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37453,2020年10月13日。此文后来收入辛德勇:《生死秦始皇》,第62、65、72、74页。]

辛德勇教授对《赵正书》史料价值的判断,笔者认为是可以作为定论来接受的。因《赵正书》记事与《史记》所记大相径庭就主张修改对这段历史的叙述,是不可取的。

二、“沙丘之变”后遗症:秦二世滥杀宗室再辨析

秦二世在位统治时间很短,仅仅两年多,但是却在历史上留下了昏君暴主的恶名。他的所作所为,确实加速了秦朝灭亡的进程。正因为如此,西汉前期的著名政论家贾谊在《过秦论》中对秦二世给予了严厉的批判。[《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76页。]当代研究秦汉史的著名学者安作璋、孟祥才两位先生曾有言简意赅的评价,判定秦二世是“最坏的接班人”,“秦始皇之死给历史提供了一个转变政策的契机,只要二世胡亥反秦始皇之道而行之,改弦更张,调整秦始皇实行的那些虐民害物的政策,世事还未到无可挽救的地步……而在真正掌握国家权力的赵高挟持下的秦二世,根本就不具备转变政策的气魄和才能。作为秦始皇培养出来的最坏的接班人,历史给他安排的任务,仿佛就是亲手毁掉秦始皇创建的宏伟基业”。[安作璋、孟祥才:《秦始皇帝大传》,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365-366页。]此处所述的秦始皇对秦二世的“培养”,应该从泛论的角度理解,因为两位作者认为胡亥是通过“沙丘之变”而夺得皇位的。

古今历史学家之所以对秦二世多持批判态度,其中有一个原因是,在很短的时间内,秦二世屡屡兴起大狱,将一大批秦朝统治集团的高官残酷诛杀。对此,笔者最近有一篇文章做过分析,其中有如下论断:“秦朝末年的统治者互相残杀,我们可以开列出一份超长的名单。他们中有:秦始皇的长子扶苏、秦始皇的其他子女、统兵雄踞北部边疆的大将蒙恬、秦始皇所倚重的文胆蒙毅、当朝丞相李斯、将相重臣冯去疾和冯劫兄弟、秦二世本人、权相赵高。另外,还有一位秦末最有军事指挥才干的大将章邯,曾经屡立战功,后来一败于项羽,就受到赵高的猜忌和排斥,使得他为了保全生命而不得不归降项羽,秦王朝的最后军事支柱也就不再存在。”[孙家洲:《汉人“土崩瓦解”论秦亡的内涵解析》,《贵州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秦二世对秦始皇的子女(也就是秦二世的兄弟姐妹)的残杀,无论从规模的超常,还是从手段的残忍程度来看,在历史上都是罕有其匹的。读史者在惊诧之余,很容易产生追究其成因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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