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唐
作者: 朱盈旭一
三千多年前的大野上,一种小野草被《诗经》宠得明亮清喜。在一首《桑中》里,一边采唐,一边喜气洋洋地歌咏:“爰采唐矣,沫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唐,就是菟丝子。
少年时读《桑中》,十二岁,接近豆蔻梢头二月初的年纪,但也知道,这是一首描写男子邀约女子相会的情诗。可我不看情爱,只喜欢里面的劳动场面,那般辛劳,又那般风雅:采唐,采麦,采葑。采麦穗子不说采麦穗子,说采麦;采蔓菁不说采蔓菁,说采葑;采菟丝子不说采菟丝子,说采唐。《诗经》年代,是不是每一株药草都风雅得空前绝后?让人爱得牙根痒痒,也妒得无可奈何?一株草,霸占那么风雅的名字,让后人无名可取,只能仰视。
《诗经》年代的小药草,站在《诗经》里三千年啊,仗着一个个好名字撑腰,不被雨打风吹去,且越发玉石般温润婉曲。它们本是蓬门荜户,却站成朱门绣户,赚尽世人的艳羡与仰视。又似花蕾张开花冠,重门次第打开,迎接每个朝代阳光的加冕和文人的朝贺。
二
村里的老中医青木爷爷,给女儿们一连串取了三个好听的名字:采蘩,采苓,采唐。三个孩子,小村的泥巴娃娃,却各自顶着《诗经》里小药草的名字,散发着书香气与草药香,似乎没有黍麦气。青木爷爷骄傲着呢。农人们谁能懂一个老中医的清贵与理想?
弥漫着淡淡草药香的竹篱里,三个清秀女孩中,我犹喜采唐。我和采唐同岁,论辈分,我应喊她姑姑。可我偏不喊。娘说我没大没小,青木奶奶也嗔我没规没矩。倒是老中医青木爷爷不生气,他坐在廊下逗笼子里的喜娘玩。一抬眼,看见细脚伶仃的小六丫头跳进竹篱里,小雀子似的伶俐。我寻找采唐,嘴里大呼小叫:“采唐,采唐……”青木爷爷的瘦长脸挂起慈祥和笑意。他抬手招呼我走近前来。我蹦蹦跳跳跑过去,也逗喜娘玩。喜娘是一只艳丽的鸟,它伸出尖尖的鸟喙,叼米似的在我手上印满轻柔的鸟吻,麻酥酥的。这讨喜的鸟!
青木爷爷问:“小六,今年多大了?”
“和你家采唐同岁。你咋老问?”“哈哈哈……人老了,记性不好,十二?噢,是的。十二岁,在古时都是大姑娘了。唐朝……”“唐朝要求女子十三岁便可出嫁,最晚不超过十五岁。爷,即使我是唐女,也还得几年哪……您老别总教训我要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笑不露齿……老掉牙的皇历了……”
我一脸不耐烦,一派天真。青木爷爷开怀大笑。眼角迭生的褶子,使一向威严的他生出几分亲切来。在我眼里,他不是村人敬畏的老古板,倒像一位旧衣单薄的亲人,和善温暖。他不老,五十出头。青木爷爷止住笑声,躬身问道:“小六,你能告诉爷爷,为啥不喜欢喊她姑姑吗?”“爷,我喜欢‘采唐’这两个字,美得很。”
青木爷爷听我小嘴抹蜜的一番恭维,开心得两眼发亮。他乐颠颠地翻遍旧书橱,又送我两本好书,一本是《诗经》,一本是《红楼梦》。我得了宝贝似的千恩万谢,一溜烟跑回篱笆院,在窄小的竹床上,把两本书放在《唐诗宋词》《三家巷》《杨家将》的最上端。
竹篱外,采唐一声声唤我。女孩子声音很脆,能传得极远。其时,小村清晨的寂静,已被喜娘与野鸟合力啄破了。我俩跑到大野里采菟丝子去。菟丝子带着露水,采唐的声音也带着露水。
三
野草来到世间,背负两种使命,要么为草,要么为药。《诗经》里的采唐,就是采菟丝子。那个年代的人采小野草回去做什么呢?当野菜吃,当药草用?谁知道呢?菟丝子是一种田间地头常见的野草,身负委屈好多年,不知道的,恨它攀附。可不是攀附吗?紧紧缠绕在庄稼上,特别是无辜的豆科植物,为菟丝子所喜,痴情缠绕,不移情别恋。这般痴情,对豆株来说却是一段孽缘。它们被捆缚、被依赖、被痴缠,直至被吸尽养分与精华,青春与生命渐渐耗费,最终萎败,枯株寥落在风里。这哪是柔情深种?分明是《西游记》里的白骨精与金鼻白毛老鼠精。温柔的罗衣里探出利爪,蜜意款款间吸尽精髓,留下一堆森森白骨。
农人恨它。扯,拽,抛,烧。手段粗暴,哪有一丝怜香惜玉?他们恨它们夺了粮食。民以食为天,凡是田里毁了收成的入侵者,一律被视作打家劫舍的强盗。对夺人口粮、贸然入侵的菟丝子,哪会心慈手软?菟丝子也是一肚子委屈。它哪里想攀附?可造物主偏偏给了它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它要在世间生存,就要依傍,就要借力。只有如此才能开枝散叶。不,它没有叶,却会开花结果。如此,它才能跻身人间万物中,不负青春不负卿,也不负使命地撑起一个“菟丝子”的名字。
四
菟丝子是医家十分中意的小药草。虽然它在农人眼里那么不堪,结局那么潦败,在医家那里它却是一味济世救人的良药。这世间,珍惜与鄙弃,就在于谁是懂你的人。
菟丝子被医家推崇为上品药物。在古代菟丝子被用于治疗肾虚、宫寒不孕等病症,同时也是古代女子常用的天然美白护肤药物之一。
对菟丝子奇妙的命名,我百思不得其解。翻青木爷爷的医书,和菟丝子迎面相逢。原来古代有一位名医,叫葛洪,在他的《抱朴子》中说,由于此药草的根形似兔子,故而得名兔丝。我捧着旧书又去问青木爷爷。他说在民间有一个传说,说以前有一个财主,他很喜欢养兔子,还特意雇了一个长工,来帮他养。有一天,这个长工不小心把一只兔子的腰给弄伤了,很害怕会被财主发现,就把这只兔子丢到豆田里去了,想让它自生自灭。但是奇怪的是,这只兔子却一天比一天好了。长工经过偷偷观察才知道,原来这只兔子喜欢吃缠绕在豆株上的黄色的丝子植物。长工就跑去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老人就想,这种植物应该对腰伤有着一定的帮助,因为它治好了兔子。所以这种小药草被命名为兔丝。后来之所以被冠以“草”字头,是为了更好地区分它。
我对菟丝子的神奇药效十分好奇。随着年龄的增长,又在青木爷爷的书房里寻到它的几处记载。《丹溪心法》的五子衍宗丸,《和剂局方》的茯苓丸,都可以看见小药草的身影。老中医青木爷爷就常用菟丝子和杜仲等,再合以山药为丸剂,为村人缓解腰部疼痛。
菟丝子更是养阴通络的上品,有着滋润肌肤的效果。想寻得美白配方医一医泥巴妞的泥巴肤色,却意外获取菟丝子的诸多妙用:与菊花、熟地黄等配伍可以明目;将菟丝子与白附子配在一起,制成膏剂,与杜仲、鹿茸、肉苁蓉等同用,可以治面容憔悴;与龙骨、鹿茸等同用,可治须发早白;也可与茯苓、黑芝麻等熬粥服,有养生保健功效。
菟丝子,大野里受尽白眼,被农人厌成“画皮”的野草,在三千年前的那个年代,却是那般风雅,那般高不可攀。被《诗经》风雅地冠以“采唐”,冠以爱情。美得空前绝后。一个“采唐”的名字使菟丝子在懂它的人眼里,清贵了三千年,又三千年,再三千年……即使背负误解与厌恶也值了。只要你懂,我委屈得浊浪排空,又何妨?只待你把我采进医橱,走进中草药的浩荡大军,走进中草药的神秘国度,我会使出浑身解数,把看家本领都兜出来,盛大呈现。医家给寄人篱下、傍人门楣的菟丝子披上了盛世霓裳。我想象得出,一株菟丝子在医橱与医书里的体面与感喟,回首被唾弃的野草岁月,多像养肥了的欲望被一次次羞辱、涤荡。终于安静,不再寄生,可以生出无限慈悲与善意,与其他药草交融,在红泥小药罐里,完成人间救赎的小使命。
五
菟丝子使我联想起旧时的女子。她们在世间行走,裙底花鞋犹挂细小霜花,柔弱依附的模样,像不像菟丝子呢?我想起了一本书里的海兰珠。一个来自科尔沁部落的满族女子,一个被不懂她的世人诟病,菟丝子般委屈的女子。但在皇太极眼里,她宛如菟丝子在医家眼里一样:“我有明珠一颗,照破山河万朵。”
懵懂年纪,尚未开蒙,不懂人世间男女情爱。翻开泛黄书页,略带忧伤的女子,迎面走来,一朵兰花般幽幽绽放。我觉得柔柔弱弱的海兰珠就是菟丝子。她是不是喜欢穿明黄绛红的衣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本书里,充满了她的娇弱、依赖、西子般的美。“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直把一个马背上的皇帝迷得神魂颠倒。他把她居住的地方赐名关雎宫。恰好我新读了《诗经》里的句子:“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十二岁的女孩,懵懂,也明白一二:这位皇太极,是把自己放在普通男子的位置,去追求心爱的姑娘啊!书中说海兰珠不是姑娘了,她在小花园里遇见皇太极时,恰逢新丧。失去了爱人的海兰珠在草原苦闷忧伤,是来皇宫找姑姑哲哲、妹妹大玉儿散心的。满人豪放,是不在乎什么姑娘、小寡妇的。皇帝一见倾心,遂纳为妃,赐名宸妃。读到这,小书虫六丫头大为惊叹:“宸”字乃天子、帝王的别称啊!据说当年的武则天曾喜欢这个字,终遭群臣反对,未敢自居称之,悻悻作罢。岂料,千年后,被皇太极随手给了海兰珠。这是多大的宠爱。
“兰儿她离了我,活不下去!”皇太极曾经这样说。
是的,在大臣们的眼里,在哲哲和大玉儿的眼里,海兰珠就是一株依附、缠绕的菟丝子。她柔柔弱弱示人,有没有扮猪吃老虎的心机呢?十二岁的孩子哪里看得明白?只是觉得书中写皇太极为她痴迷的两件事,令人讶然。一件事是,海兰珠的儿子死了,恰巧妹妹大玉儿的儿子出生了。她伤心欲绝,胡言乱语,说妹妹的儿子克死了她的儿子。皇太极居然鬼迷心窍似的,提着宝剑要杀了自己的亲儿子,也就是后来的顺治帝福临。幸亏哲哲劝阻。还有一件事是,海兰珠病危,皇太极从战场撤回,不顾江山社稷,抛下强敌,抛下将士,一夜跑死五匹马,赶到海兰珠身边。但佳人未等,已香消玉殒。皇太极思念成疾,两年后也撒手人寰,找他的菟丝子去了。世人眼里,皇太极就是一棵茂盛的大豆植株。海兰珠像不像一株菟丝子?她柔弱、依附、缠绕,最终吸尽对方精华。皇太极情深不寿,丢下江山,随她去了。
由菟丝子我想到了《红楼梦》里的刘姥姥。初读《红楼梦》,未解其意,觉得刘姥姥也是菟丝子,想攀附贾府这棵大豆植株。后来慢慢地,被她身上鲜活的生命力感染了。谁救赎谁呀?她一来,贾府的人都活过来了。
《红楼梦》里的迎春,性格懦弱,却做不了攀附而生的菟丝子。她与世无争,只想做一个在花荫下针穿茉莉的娴静女子,固守本心不被世俗所扰。但就是这么个安静又美好的女孩,大观园里最冷僻的紫菱洲,也不是她可以依附寄身的巢。她最终被推到中山狼孙绍祖的泥沼里,以最不堪的方式香消玉殒。名叫迎春,却没有春天,还不如一株菟丝子,让人怜惜、悲叹。
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大周后与小周后,表面上看来,她俩是依附李煜,因为他是皇帝呀!却一个温柔了岁月,一个暗淡了愁云。大周后给他修复了《霓裳羽衣曲》,给他发明了“首翘鬓朵”髻,给了多愁善感、词人秉性的李煜甜到醉人的温柔时光。李煜幸福、甜蜜,写下了《一斛珠》,记录他俩的婚后生活。虽然十二岁的女孩小周后还不太懂事,但囫囵吞枣间,也被大周后的香风迷醉了一把。我更是爱上了小周后的天水碧,她的那一抹千年青碧色,依云风生,疗愈了李煜痛失大周后的哀苦孤立。所以她俩是菟丝子,也不是菟丝子。她俩有菟丝子的柔弱依附,却也用菟丝子的一味药性,治愈着一个词人皇帝的忧伤与脆弱。她俩是《诗经》年代采唐人遗落的两粒种子,在南唐生长、开花、结实。
六
“爰采唐矣,沫之乡矣。”菟丝子啊哪里采?沫乡的城邑边上都是啊。采呀,采呀,一只方筐总也装不满,因为我的心中一直想着那个美丽的孟姜。“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孟姜在桑林深处等着我,邀我在上宫相会,在淇水之滨送我还。这样盛大的情意,比春天还浩瀚。我端不稳,还怎么能够一心一意采菟丝子呢?
采唐和我都是学校里的小秀才。我俩都喜欢读《诗经》《唐诗宋词》,也喜欢读医书。往往一本好书,同时发现,各不相让。文静的采唐在夺书之战时,却提刀执戟,绝不退让。青木爷爷察觉狼烟四起,赶来调停。未果。一本书眼见着就要两分天下。他呵斥采唐,要她拿出姑姑的胸襟,把书让给大侄女先看。采唐含泪撒手,辫子差点扫到我脸上,她掩面而去。一连三天,她对我冷若冰霜,不理不睬。
不争书的时候,我俩好成一块掰不开的烂姜瓣子,发了芽也要长在一起,即使烂成一摊水也要掺和在一起流。星期天我俩一起读书、写作业。一人一只小竹篮,去大野里采菟丝子。采了菟丝子送给青木爷爷。他一高兴,我就能换来一本好书,也能换来青木奶奶的韭菜扁食,或是鏊子烙馍。若碰巧,还能吃上青木奶奶的猪肉炖萝卜。那猪肉肥而不腻,萝卜油光软嫩,甩开腮帮子大口吃喝,油喇子沿着嘴角往下淌,滴落在新做的明黄小布衫上。对穷孩子来说,那是天下最好的书本,那是天下最美的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