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代都督府权力的嬗变
作者: 曹循摘 要:明初大都督府长官皆太祖心腹近侍出身,其下有一套文职幕僚班子处理全国机要军务。五府分置后,机要军务转归兵部处理,更加符合文书行政的需要。太祖晚年赋予五府统领京军与藩王内外配合拱卫皇室的使命,奠定了五府为朝廷“腹心”的基本属性。京营成立以后,实行五府长官提督京营、五府机构办理营务的“以府管营”体制;五府长官以“管军大臣”身份参议军务、边务及将领选任。正德、嘉靖之际,“以府管营”的弊端愈加明显,明廷在郭勋事件后建构出府、营不可兼管的“祖制”,从而遮蔽了五府这一行使百余年的职能。“庚戌之变”后,五府与京营正式分离,丧失管军权力的五府长官依然参议国政,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都督府权力缩小的实质是明朝统治的“私性”减弱和“公性”增强,是社会发展的体现。
关键词:明代;都督府;勋臣;京营
明代的最高武职机构最初是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分为五军都督府,迄于明亡。都督府是明代军事制度研究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专门探讨不多,且主要集中于大都督府。①究其原因,明人郑晓、王世贞及清官修《明史》等已有“不欲武臣权重”“不过守空名与虚数”“如赘疣”等论断,②影响至今,学者虽有所修正而未能突破。本文主要从制度设计与人事安排两个层面探讨都督府权力的嬗变,希冀超越成说,推进相关研究。
一、明初大都督府的人事布局与权力行使
大都督府成立及其地位的确立,与朱元璋身份的变化相关。元末丙申年(1356),朱元璋军攻占集庆,置江南行中书省、江南行枢密院。朱元璋身居行省平章,总揽民政、军事,枢密院无实权,只是部分武将寄衔挂职的场所。③辛丑年(1361)正月,朱元璋受封吴国公,三月,其下令“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命枢密院同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中书省参议李善长兼司马事,宋思颜兼参军事”。④此举有朱元璋试图“摆脱龙凤政权领导”,⑤昭示自己“成为龙凤权臣的意味”,⑥重在象征意义。尽管在当年十月,增置左右都督、同知、副使、佥事等职,【《明太祖实录》卷九,辛丑年十月戊寅条,第120-121页。】但长期无人担任,朱文正在次年五月又被外派镇守南昌。大都督府军务是由李善长等行省官员兼管,“禀承朱元璋的意旨处理”。【方志远:《明朝军队的编制与领导体制》,中国明史学会主办:《明史研究》第3辑,第41页。】甲辰年(1364),朱元璋称吴王,改江南行省为中书省,李善长任右相国。【《明太祖实录》卷一四,甲辰年正月丙寅条,第175-176页。按,当时沿袭元制,以右为尊。】此时,有必要将原属行省的重要军务正式转移到大都督府,使其发挥宋元枢密院的功能,并与中书省对掌文武二柄。【参见方志远:《明朝军队的编制与领导体制》,中国明史学会主办:《明史研究》第3辑,第42页。】当时戎马倥偬,军、民之政难以骤然两分,故权力的转移并非一蹴而就。乙巳年(1365),朱文正被罢黜,大都督一职被废置,而陆续有武将出任都督副使等职。【参见李新峰:《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第23-24页。】吴元年(1367),朱元璋定大都督府左右都督为正一品,与中书省地位相同。【《明太祖实录》卷二七,吴元年十一月乙酉条,第412页。】洪武初年裁都督副使,定都督同知为从一品,佥事为正二品。
李新峰以众多公侯重臣担任左右都督、都督同知等职作为大都督府“掌实权”的标志。此说可进一步讨论。较早任右都督的冯胜,丙午年(1366)参加围攻苏州之战,吴元年被召还“留守京城,军府之事,独任其劳”。【《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吴元年九月辛丑条,第377-378页。】当年十月,冯胜随徐达北伐,其洪武初年基本都在外征战,并不在府理事。【(明)黄金:《皇明开国功臣录》卷一《冯胜》,沈云龙主编:《元明史料丛编》第3辑,文海出版社1988年版,第167-171页。】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曹国公、左都督李文忠受命“领大都督府事”,甫一上任即奏请设置浙江七卫,次年七月被外派,【《明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戊戌条、壬子条,第1141、1143-1144页;卷六七,洪武四年七月壬戌条,第1257页。】脱离了大都督府事务。受命“同知都督府事”的8位侯爵或当时不在京师,或旋即受命出征,仅吴良、郑遇春二人“视都督府事”四五个月后亦被外派。【(明)黄金:《皇明开国功臣录》卷四《吴良》、卷八《郑遇春》,沈云龙主编:《元明史料丛编》第3辑,第321、537页;《明太祖实录》卷六四,洪武四年四月甲申条、辛亥条,第1211、1223页。】同时任命的一批都督佥事,除沐英外都被外派出征。洪武十二年(1379)七月,李文忠回京再度受命“提督大都督府事”,【《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五,洪武十二年七月己未条,第2006页。】其敕书云,“今府佥事已任,左右都督、同知都督未职”,【(明)朱元璋:《明太祖御制文集》卷九《命曹国公李文忠提调都督府事敕》,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初编第22种,台湾学生书局1965年版,第303-304页。】说明当时众多武将的都督官职都是寄禄之衔,未任其职。
在李文忠两次掌府之间,主持大都督府事务的主要是沐英、毛骧二人。洪武三年十一月,沐英任都督佥事,次年底升同知,直到洪武九年(1376)底都在京师。【《明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戊戌条,第1141页;卷七○,洪武四年十二月丙午条,第1311页;卷一一○,洪武九年十二月己卯条,第1836页。】沐英神道碑云,“时天下兵枢交壅,治出声生,称上意旨”,【(明)王景:《皇明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荣禄大夫柱国西平侯追封黔宁王谥昭靖沐公神道碑》,(明)程敏政辑:《皇明文衡》卷七三,张元济等辑:《四部丛刊初编》第2053册,商务印书馆1919年版,第8页b。】并有传记径称其“署掌府事”。【《黔国公沐英传》,(明)焦竑辑:《焦太史编辑国朝献徵录》卷五《公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史部第100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146页。】继沐英之后管府的是毛骧,洪武九年六月任都督佥事。【《明太祖实录》卷一○六,洪武九年六月乙巳条,第1775页。】时人刘崧记载,洪武十年(1377)二月二十九日朝会,“中书丞相胡惟庸,大都督府官毛某,御史台左大夫汪广洋、右大夫陈某皆先入,文武百官从之”。【(明)刘崧:《槎翁文集》卷七《按察司官朝会题名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集部第24册,第467页。】毛骧居武将班首,可见他是当时大都督府的实际首脑。沐英、毛骧主持府务共约9年。
剖析上述几位长官的出身与履历有助于认识大都督府的具体职能。一方面,明朝开国武将大多出身行伍草莽,而冯胜、李文忠、沐英、毛骧四人文化水平都相对较高。冯胜“喜读书,融会义理”,【(明)黄金:《皇明开国功臣录》卷一《冯胜》,沈云龙主编:《元明史料丛编》第3辑,第163页。】李文忠“好儒”,【《明太祖实录》卷一六○,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条,第2483页。】沐英喜读《大学》等。【(明)王景:《皇明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荣禄大夫柱国西平侯追封黔宁王谥昭靖沐公神道碑》,(明)程敏政辑:《皇明文衡》卷七三,张元济等辑:《四部丛刊初编》第2053册,第11页a-b。】毛骧是谋士毛麒之子,朱元璋令其“就儒师学,亲自训督之”。【(明)宋濂:《芝园前集》卷六《毛公神道碑》,罗月霞主编:《宋濂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269-1271页。】洪武十二年十二月,御史大夫丁玉转任左都督,接替李文忠。【参见李新峰:《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第47页。】他原是韩林儿监察御史,被太祖任用为九江知府,“以有武略,转为指挥,至御史大夫”。【(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四,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页。】这表明丁玉文武双全。长官只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才能承担辅佐皇帝裁决军务的职责。但是,长官不可能亲自处理所有军务,其下还有一套全部由文人组成的班子。吴元年,朱元璋定大都督府官制,都督之下设参议,正四品;经历、断事官,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从七品。【《明太祖实录》卷二七,吴元年十一月乙酉条,第412页。】在元代,中书省参议是宰相的首席幕僚,典文牍、辖六部,“预决”军国重事。【《元史》卷八五《百官志一》,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122页。】朱元璋则将原属江南行省、中书省的参议转移到大督府。【参见李新峰:《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第25页。】明初名士高启撰文提到,洪武三年有“大都督府参议琅琊樊公”升任江西行省参知政事,据其上司“佥都督事濮阳吴公”(或即江阴侯吴良)说:“国家始定江右,置大都督府以总军政。樊公时以材选,首署府僚,自照磨历都事、经历以至今职,处幕府者盖十五年矣。”此人投身朱军应在乙未年(1355)即渡江之年,其所历官职应先在江南行省,后转大都督府。太祖曾言:“随我渡江文官,掌簿书及军机文字,勤劳一十余年,如李梦庚、侯原善、阮弘道、杨原杲、樊景昭,与他子孙世袭所镇抚。”樊景昭应即“琅琊樊公”,是从征渡江的元老。他职司“边书之所奏论,庙谟之所指授,与兵资战具之供储,尺籍计簿之钩校”,【(明)高启:《高青丘凫藻集》卷二《送樊参议赴江西参政序》,(清)金檀辑注,徐澄宇、沈北宗校点:《高青丘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884页;(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四,第94-95页。】即根据前线所报军情拟定处理方案,向地方、军前传达皇帝的军令,供给和储备兵员、装备及粮饷,审核地方上报的各类册籍。洪武九年,太祖改参议为掌判官,后升正三品。【《明太祖实录》卷一○九,洪武九年闰九月庚戌条,第1817页;卷一二八,洪武十二年十二月癸未条,第2033页。】此外,断事官负责审理军队刑狱;【参见李新峰:《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第26页。】经历、都事、照磨则是督率书吏经办文书庶务的首领官。
另一方面,冯胜、李文忠、沐英、毛骧四人都是朱元璋心腹近侍出身,都曾执掌禁卫。朱元璋攻占集庆后,置帐前总制亲军都指挥使司,冯国用任都指挥使,统军宿卫。【《明太祖实录》卷四,丙申年七月己卯条,第46页。】冯国用卒,冯胜“代领其众,居中宿卫”。【《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六,洪武二十八年二月丁卯条,第3447页。】李文忠是朱元璋外甥、义子,曾任“领军舍人”、帐前总制亲军都指挥使司左副都指挥。【《明太祖实录》卷六,戊戌年二月乙亥条,第62页。】沐英亦朱元璋义子,“终日侍侧”,壬寅年(1362)任“帐前都尉”,甲辰年任广武卫亲军指挥使。【(明)王景:《皇明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荣禄大夫柱国西平侯追封黔宁王谥昭靖沐公神道碑》,(明)程敏政辑:《皇明文衡》卷七三,张元济等辑:《四部丛刊初编》第2053册,第8页b。】毛骧“以舍人近侍,太祖宠爱,以心腹信任”,【(明)刘辰:《国初事迹》,(明)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国朝典故》卷四,第104页。】曾任禁卫军羽林左卫指挥使。与毛骧同时升任都督佥事的陈方亮,也是舍人出身,曾任羽林右卫指挥使,二人履历基本一致。【《明太祖实录》卷一二,癸卯年七月丙戌条,第164页;卷七○,洪武四年十二月丙申条,第1308页。】此舍人全称“帐前参随(侍)舍人”,隶属帐前亲军系统。明初,在京军队俱归大都督府直接管辖。俞本记载,“都督毛骧近侍左右,凡驾出,骧披金甲,悬宝剑,执戟侍卫,出入掖庭无禁”。【(明)俞本撰,李新峰笺证:《纪事录笺证》卷下,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401页。】毛骧主持大都督府军务的同时,还要随驾宿卫,说明执掌禁卫本即大都督府职责。明朝建立前后陆续设立宿卫宫城的拱卫司、亲军都尉府、仪鸾司(锦衣卫前身),巡警皇城及守御各城门的都镇抚司、留守卫指挥使司,以及驻扎京师的诸亲军卫,皆隶大都督府。【参见李新峰:《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第41-43页。】几位长官都出身太祖心腹、曾典亲军,缘由在此。
洪武十二年,太祖再命李文忠掌府时,赐敕曰:
大都督府掌天下兵马……于斯职也甚贵,朕以贵赏功。其于机也甚密,特以机密托之腹心。所以都督天下兵马,谓裁其事尔……特以尔曹国公李文忠专行提调府事,都府一应迁选、调遣,务从尔议,然后一同来奏。【(明)朱元璋:《明太祖御制文集》卷九《命曹国公李文忠提调都督府事敕》,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初编第22种,第303-304页。】
这条史料常被学者引用,可作如下解读:所谓“掌天下兵马”“都督天下兵马”不宜理解为统领所有军队,而是辅佐皇帝裁决全国机要军务,如内外武官如何迁选、各处兵马如何调遣等。这些军务报送大都督府后,参议(掌判官)督率首领官、书吏处理后形成方案,呈报掌府都督商议,然后上奏或下行。相应起到上报地方军情、下传中央军令的作用。大都督府实际管辖在京军队,负责宫廷禁卫及京师戍卫。因此,掌管这些“机密”军务的不一定都是元勋重臣,但一定都是“腹心”之人。至于统领在外军队训练作战,自有皇帝亲简的将领负责。这些将领临时委派,其寄衔挂职之所主要是大都督府,也有中书省(如徐达、常遇春)和御史台(如汤和、邓愈)。不论寄衔何处,他们与大都督府皆无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