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研究生科教融合培养路径、机制及其启示

作者: 王宇辰 黎晓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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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丹麦在创新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丹麦大学独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科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丹麦大学在创新产出、创新转化、顶尖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表现突出。丹麦的研究生科教融合培养模式以研究型教学为本,将培养创新型人才作为办学宗旨,政府、企业和大学之间建立了创新型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大学的研究生培养面向国家、企业和社会的现实需求服务。近年来,丹麦大学的研究生培养进一步面向国家的重点科技和创新领域倾斜,研究生教育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在产学研融合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日益凸显。丹麦的研究生科教融合培养模式对我国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培养顶尖人才、推动科教融合有一定的启示价值。

关键词:科教融合;研究生培养;丹麦

以丹麦为代表的北欧国家是欧盟的创新先锋,丹麦虽然是人口不足六百万的小国,但却称得上是一个创新大国,在绿色技术、生物医药和数字化等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2018-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丹麦稳居全球前十名[1];在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欧洲创新记分牌》中,丹麦位列欧盟第三名,被评为“创新领先国家”。[2]在创新投入的视角下,丹麦2021年的R&D经费投入达到733亿丹麦克朗,约占GDP的3%[3];R&D研究人员数量远超欧盟平均水平,达到每百万人口7692人[4],排在全球第三位;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6.4%。[5]在创新产出的视角下,专利和发明数量、大学的学术论文数量及诺贝尔奖得主人数是衡量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2021年,丹麦每百万人口申请专利454项,排在世界第三位。[6]丹麦有3所大学进入2022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200名。[7]其中,哥本哈根大学(KU)排名第39,在欧盟大学中排在第二位,其药学、地球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等学科排名全球前20。[8]丹麦历史上共诞生了10位诺贝尔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全部来自哥本哈根大学。[9]丹麦有5所大学入围荷兰莱顿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CWTS)发布的2022年世界大学排行榜,其中,哥本哈根大学在2017-2020年论文发表数量居欧盟首位,引用率排在前10%的论文占12.4%。[10]

丹麦领先的国家创新能力与丹麦大学突出的学术表现密不可分。大学是丹麦创新产出的主阵地,丹麦大学的学术竞争力和科研成果产出在欧盟的大学中表现突出。这一方面是由于科教融合的理念在丹麦深入人心,丹麦的高等教育管理与科技创新管理形成了有机整体,高等教育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另一方面是由于丹麦的研究生培养面向国家的重点科技和创新领域服务,以研究型教学为办学基础,将培养创新型人才作为大学的办学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11]对丹麦的研究生科教融合培养模式进行系统研究有助于为我国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教育和科技强国提供借鉴。

二十大报告同时指出,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11]在这一方面,丹麦的做法同样有值得借鉴之处。丹麦国家创新体系呈现以企业为主导、以大学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格局。大学的管理模式、经费来源和教学模式等促使大学与企业在科研领域紧密合作,企业在大学创新产出和创新转化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大学的研究生培养高度契合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这对于我国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一定的启示价值。

一、丹麦研究生科教融合培养路径

(一)本硕连读建立科研学术网络

据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202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21届本科毕业生国内外读研比例为19.2%。[12]丹麦大学的本科和硕士教育基本做到“无缝衔接”,2021年有83%的丹麦大学生选择本硕连读①。[13]特别是对于理工类专业来说,极少有学生在本科毕业后直接就业。丹麦的本科学制为三年,硕士学制为两年。本科阶段的培养方案由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本科毕业论文组成。到了研究生阶段,培养方案的设计充分体现研究型教学的特点。以丹麦技术大学(DTU)的硕士培养方案为例,学生在两年的硕士学习期间应修满120学分(ECTS),分为四个模块,包括10学分的理工基础课、50学分的专业课、30学分的选修课以及30学分的硕士毕业论文。[14]理工基础课是对理工科核心技术以及学术和创新能力的训练;专业课和选修课的教学形式为研究人员分享前沿研究成果,学生独立或以小组为单位完成小型研究项目;硕士毕业论文要求必须涉及所在领域的前沿研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学生一方面能够了解所学专业在国内和国际学界的发展动态,另一方面能够不断在研究实践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

除了在培养方案和学制方面贯彻研究型教学的理念,营造鼓励探索、自主创新的学习氛围,丹麦的大学在研究生培养阶段非常注重将学生纳入科研网络之中,为学生开展校内外科研合作搭建平台,支持学生尽早加入科研项目、实验室和科研团队参与各种科研活动。例如,哥本哈根大学定期组织“科学约会”(Science Dating)活动[15],为大学生和企业搭建平台,使高科技企业有机会在大学的相关专业和项目的学生中发现人才,通过小型项目、学生实习、本科论文、硕士论文、博士项目等形式与在校学生开展科研合作。一方面,学生通过与企业的合作来丰富学术履历,明确自己的学术深造方向和目标;另一方面,企业可以提前物色有潜力的顶尖人才,通过科研合作对学生进行重点培养,为企业的研发部门储备人才。

(二)“以工代教”的博士培养模式

经过本硕阶段五年的学术训练之后,有志于在某一领域开展深入研究的学生可以选择继续读博。丹麦大学的博士培养模式与许多国家相比有所不同。在丹麦,读博士被视为一份正式工作,博士的身份是最低级别的大学研究人员而非学生。因此,丹麦的博士教育也被称为“研究人员培训”(forskeruddannelse)。丹麦的博士学制为三年,入学时要与大学签订研究计划书、导师指导协议和薪酬合同。以哥本哈根大学为例,2022年一名博士生的月薪约为3.6万丹麦克朗(约合3.6万人民币,含养老保险),薪资水平略低于博士后(4.5万)和科研助理(3.9万)②。[16]博士申请方式与求职类似,大学的各学院官网每年两次发布博士职位信息,分为指定研究课题职位和指定研究方向职位,申请时要求提交详细的博士课题研究计划书。博士阶段的第一学期可以选修与博士课题相关的课程,三年合同期间的主要任务是独立完成博士课题。此外,博士还要像大学的研究人员一样承担本科或硕士课程,参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并协助所在院系开展科研工作。

除了通过一般博士招聘渠道申请读博之外,丹麦还有一类特殊的商业博士。商业博士项目由丹麦创新基金会资助,是由大学、企业、博士生三方建立的合作项目,目的是在促进大学和企业开展科研合作的同时为青年学者和企业搭建平台。商业博士项目重点支持以下三个领域的研究:绿色技术的开发与创新,生命科学、健康和福利技术,战略性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博士候选人可以通过大学联系有相关研究需求的企业,选择一个对于该企业有现实研究价值的博士课题,与企业签订商业博士雇佣合同,同时与大学签订博士研究协议。商业博士项目能够让大学、企业和博士生三方受益:大学通过商业博士项目与相关企业保持良好联系;企业在创新基金会的赞助下,以较低的成本获取对企业有实用价值的前沿科研成果;博士生在读博期间就成为企业雇员,可以积累一线的研究工作经验,对未来就业大有裨益。

(三)研究人才就业口径不断拓宽

丹麦的博士毕业生总体上继续从事研究工作。哥本哈根大学2008-2017年的博士毕业生中有78%任职于公共部门,19%在企业工作,还有3%进入非营利组织。[17]成为大学研究人员是博士毕业生的理想职业。但是,丹麦大学的科研岗位竞争十分激烈,且晋升年限相对较长。调查研究显示,博士毕业生平均1.3年后成为博士后(postdoc),2.5年后成为助理教授(adjunkt),8.8年后成为副教授(lektor),16.4年后成为教授(professor)。[18]其中,博士后和助理教授都是有限期的临时岗位,只有副教授及以上才算作大学的长期雇员。激烈的就业竞争和较慢的晋升速度促使越来越多的博士毕业生选择进入其他公共部门研究机构或企业研发部门工作。

公共部门研究机构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下属的研究机构,例如丹麦高等教育和科学部下属的丹麦研究与创新政策委员会,负责国家公共部门创新政策制定和协调;高等教育和科学部认证的技术服务研究所(GTS)是专门为丹麦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和技术服务的研究机构;还可以进入政府支持成立的研究基金会,如丹麦创新基金会等。企业的研发部门对于与企业经营领域相关的研究人才需求很大,而且企业在晋升和薪酬方面相比大学有更强吸引力。除了进入企业的研发部门外,大学也鼓励学术型创业者利用在学校产出的研究成果或专利进行创业,在大学孵化机制的支持下将技术知识转化为商业创意,成立大学衍生企业。衍生企业指的是以大学开发的专利为基础成立的企业,大学拥有或部分拥有该企业的专利。丹麦大学衍生企业的数量从2017年的13家增长到2020年的27家。[19]

二、丹麦研究生科教融合培养模式的特点

(一)以研究型教学为本建立科教共同体

研究型教学模式和理念是丹麦大学教育的基石。丹麦《大学法》对大学的办学宗旨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即大学的使命是开展科学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教学是将大学的研究成果应用和传播的主要途径。大学支持校内研究人员将最新科研成果引入人才培养过程,开设更多研究性课程,提供研究性学习条件,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人才培养。[20]在丹麦大学的实际运作中,研究能力得到的关注要大于教学能力,因为教师的研究能力直接影响研究型教学的质量。让一位出色的研究人员学会教学,比教一位优秀教师搞研究要容易得多。此外,由于教学水平难以量化,被引次数、影响因子、H指数等科研量化指标成为丹麦大学招聘人才和绩效考核的主要标准。因此,丹麦大学的教职工(除行政人员外)通常被称为研究人员而非教师。对科研能力的高度关注一方面有利于丹麦大学保持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研究型教学建立大学科教共同体,有利于充分发挥科研的育人性和教学的研究性,把科研和教学进行有机结合,实现学研一体,推动科教融合。

(二)政产学三方联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

基于三螺旋理论建立的政府、企业和大学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协同机制是丹麦科教融合培养模式的关键。在协同机制下,政府的政策链、高校的专业链、企业的技术链达成一体化状态,提高了相关资源的利用率,体现了多方融会、合作进步、协同作战的模式。[21]丹麦高等教育和科学部统筹管理高等教育和科学技术领域,有利于科技创新政策和高等教育政策的协调,从而推进科教融合的落实。政府成立了多家非营利性的社会化创新支持和服务机构,在政策和经费两方面支持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在政策方面,公-私创新中心负责支持公共部门创新,丹麦商业促进委员会和大区商业中心负责各大区的创新政策扶持和商业推广,丹麦科技创业中心和丹麦贸易委员会负责支持丹麦企业和大学走出去,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在经费方面,政府支持建立了多家研究基金会以支持企业和大学创新,包括丹麦基础研究基金会、丹麦独立研究基金会、丹麦创新基金会、丹麦出口和投资基金会等。多层次、多渠道的非营利性创新支持社会化服务机构共同构成了丹麦国家创新服务网络,在创新产出、创新转化和创新推广各个环节为企业和大学提供支持和服务(图1)。

丹麦大学的管理采取自上而下的类企业化管理模式。2003年,丹麦推行大学行政改革,大学的领导层不再由大学内部选拔产生,而是由一个外部成员占多数的董事会管理。董事会成员名单由高等教育和科学部部长审核批准。由董事会任命校长,校长任命副校长、行政校长和各学院的院长,院长任命系主任。董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学校发展的基本战略框架,制定研究和教育战略。每年由董事会向高等教育和科学部提交预算,协商确定来年的经费额度。董事会中有多名来自企业界的代表,且通常由企业界代表担任董事会主席。例如,奥尔堡大学(AAU)董事会现任主席是丹麦大型IT咨询公司Netcompany的CEO[22],哥本哈根大学董事会现任主席是丹麦TV2电视台的执行董事。[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