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于区块链的高校内部参与式监测评估模型构建
作者: 李运福 王斐 李贝
摘要:“区块链+教育”是当下教育信息化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热点话题。分析高校自我评估在“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中基础地位的条件下,将现阶段高校自我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为重行政管理、轻共同治理,重结果评估、轻过程评估,重数据收集、轻分析应用,重各自为政、轻协同共享等四个层面。在此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指导理念,以“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模型为理论基础,以区块链为核心技术支撑,构建高校内部参与式监测评估模型,并对模型的有效实施提出针对性建议,对高校自我评估模式改革进行尝试性探索,以期对高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估“十四五”规划研制及推动高校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区块链;参与式监测评估;自我评估;高等教育
一、引言
通过多年的评估实践,我国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五位一体”评估制度,并将高校自我评估置于“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基础地位,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对高等教育评估本质及规律认识的深化。以“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为标志的第五轮评估启动实施以来,高校自我评估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暴露了许多问题与不足。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指明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基本路向。参与式监测评估是信息技术催生的高等教育评估新形式,注重高等教育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分担评估职责,发挥各自特长,共同融入评估计划与执行过程,是一种联合主导型的评估活动,能够实现结果评估、过程评估、增值评估和综合评估的有效统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及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支撑的智慧教育的发展及高校自身质量主体意识的增强,使高校在“十四五”期间部署、实施参与式监测评估成为可能。基于参与式监测评估的理念推动高校自我评估模式改革是“十四五”期间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新要求的重要体现。
二、高校自我评估定位与存在的问题
质量是高等教育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质量保障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永恒话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70年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经历了精英化、大众化阶段,现已迈入普及化发展阶段。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如何保障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成为一个重要诉求。为此,我国先后组织实施了合格评估、优秀评估、随机评估、水平评估、“五位一体”评估等五轮较大规模的本科教学评估[1],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由以规模扩张、空间拓展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育人能力、优化结构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回顾发展历程,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由政府主导的外部评估逐渐转向高校自我评估与政府和社会专门机构评估相结合,对高校自我评估地位和价值的认识不断深化。
进入新时期后,《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教改办〔2014〕2号)、《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号)、《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等文件的陆续发布,以法治方式保障了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了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了学校办学活力。《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为强化高校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对高校明确提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根据学校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构建教育基本标准,确立人才培养要求,并对照要求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近十余年,以“五位一体”评估为标志的“第五轮”评估实施以来,在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的督促和引导下,各高校自我评估制度得到不断修订和完善,推进了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持续改善,具体表现为:加强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定期开展专业自评、课程评估、试卷与毕业论文评估等多种形式的专项评估;注重发挥学校已有基础设施或数据平台、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对学校教学质量的常态监测功能,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智能化、信息化与常态化发展。[2]面向新时代本科教育的新理念、新要求,高校自我评估制度难以支撑学校质量文化的塑造,其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四个层面。
·高教管理·基于区块链的高校内部参与式监测评估模型构建第一,重行政管理,轻共同治理。美国学者贝克等认为:“高等教育民主化的运作形式和实现机制应该是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性的。‘治理’相对于‘管理’而言,更加注重多元主体的参与,强调其协调性、合作性以及沟通性,从而实现共同治理。因此,现代化的大学治理,倾向于采用更加灵活、中心分散的治理系统”。[3]然而,现阶段自上而下行政管理仍然是高校组织、实施自我评估的常见模式。这种评估模式容易导致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职责、权利不清,将教师、学生作为被评估的对象,“管理”的成分高于“服务”,很容易激发师生对评估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参与评估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不高,高校质量保障的主体责任难以下沉,并导致自我评估的可靠性、有效性不足,难以为学校的变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4]
第二,重结果评估,轻过程评估。高校自我评估是高校内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手段,本应是一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改进以及教师、学生动态发展的过程性、发展性评估。然而,现阶段很多高校将自我评估完全等同于合格评估、审核评估或专业认证及评估等外部评估前的自评环节,目标指向更多的关注外部评估指标的达成,倾向于一种投入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忽视了对学校教学工作持续改进、教师和学生动态发展的关注。高校自我评估的实然与应然间存在较大差距,较为严重的扭曲了高校自我评估的价值取向。
第三,重数据收集,轻分析应用。目前,高校普遍建立了内部教学质量监测系统或平台,再加之智慧教室的建设与应用,使终端数据的实时、精准、自然采集成为可能,能够更为系统性和精细化的反映学校日常教学运行基本状态,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实现了对高校教学状态数据的常态化监测。然而,受到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导致数据常态监测同评估后的反馈、整改环节相脱节,未能最大限度的挖掘高校教学状态的常态监测数据对教学工作持续改进的支撑作用,注重过程的监测与注重结果的评估未能有效衔接。
最后,重各自为政,轻协同共享。现阶段,高校开展自我评估一般分为校级和二级学院两个层面的自我评估,校级层面一般由学校质量监测与评估部门组织实施,二级学院层面一般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实施。最终,由于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学校层面与二级学院层面部门评估数据存在相互矛盾。在整个学校基本状态监控层面,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招生就业部门以及二级学院等部门间的数据也存在较为严重的偏差,如学生数据、教师数据的统计等等。此外,高校自我评估活动中,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间往往由评估组织部门为纽带进行关联,不能实现评估主体与客体间信息的直接传输,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估效率以及评估信息反馈的精准性,进而导致评估效果的时效性不强。
三、参与式监测评估的内涵及改进高校自我评估的适切性分析监测评估最早是由政府、国际组织及一些非政府组织用于对项目实施过程及阶段性产出进行实时跟踪或监督,以保障其按照预期规划推进,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或期望收益的主要方式。监测侧重于对项目实施中财政、资源等过程要素投入,评估侧重于每一个阶段过程性要素投入所带动的项目产出。监测与评估的有效衔接是监测评估区别于其他评估方式的显著特征,注重项目推进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进展状况,实现了过程监测与结果评估的相统一。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普遍应用以及各级各类监测系统或数据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为高等教育过程性数据的动态、精准采集与深度分析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撑,高等教育领域引入和应用监测评估的基础性支撑环境逐渐形成。将监测评估引入高等教育领域是教育评估理论革新发展、评估范式转变的体现,更是推进高校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根据评估对象的层次,监测评估可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宏观层面的监测评估关注国家或区域高等教育事业的全局,中观层面更多关注高校的人才培养,是高校教学评估的一种方式,微观层面更多侧重于高校的自我评估。[5]美国是最早在高等教育领域引入和实施监测评估的国家,并在宏观层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通过对大学排名和评级、满意度追踪调查以及毕业生调查等实现对高等教育发展、教育服务和教育结果的动态监测。[6]我国学者主要从实施监测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模型、实施步骤、指标设计和机制方法等方面对中观层面高等教育监测评估的实施要点进行了探讨,对微观层面参与式监测评估的关注和研究相对少见。随着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与质量关注度的持续提升,社会对高校治理参与权、知情权的内在需求变得更为强烈,参与式监测评估逐渐成为推动高校自我评估模式改革的重要抓手。[7]此外,领导理念、管理方式以及信息传递方式变化,推动了高校的组织方式和治理方式由科层式逐渐转变为扁平式,组织扁平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为参与式监测评估的有效实施塑造了良好的组织环境。
与监测评估相比,参与式监测评估是一种强调以吸纳利益相关者参与为核心,以行动为导向,反省式的、寻求能力建设的监测评估方法。“参与”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在监测评估过程中具有普遍性、全程性、深入性的特征,最大限度地吸纳涉及高校人才培养的利益相关者参与,以保证在监测评估过程中能够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影响和利益,同时充分挖掘、综合各利益相关者的知识和能力,以期获得真实的、符合本土利益的监测评估结果及导致结果的主要因素,并通过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落实评估结果的整改反馈及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在监测评估项目的实施中不断提升利益相关者项目监测评估能力以及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在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层面落实健全综合评估的新要求。[8]
根据Arnstein提出的“公众参与阶梯理论”,参与的类型分为非参与、象征性参与和真正参与三个档次,其中非参与的表现形式主要为“操纵”和“控制”,象征性参与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告知”“咨询”与“安抚”,真正参与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合作”“授权”与“公民控制”。[9]因此,从参与类型的角度来看,与现有的高校自我评估相比,核心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用人单位、高校教师和学生由非参与、象征性参与转变为真正参与,推动高校自我评估由行政主导型向联合主导型转变。从参与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各利益相关者协同商定监测评估内容与指标体系、参与收集与分析监测评估过程数据、集体反思监测评估结果与研制整改方案、共同推进监测评估项目的持续改进等。这既能增强各利益相关者的组织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同时也能够下沉责任主体,充分发挥教学组织在高校自我评估中的作用,强化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意识,激发各利益相关者积极关注、主动参与学校自我评估,推动高校质量文化的形成,实现高校师生由行政约束的被动式参与自我评估转变为文化自觉的主动参与。
四、参与式监测评估模型构建
(一)模型构建的指导理念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明确提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是我国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理念,同时对高校自我评估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学生中心主要侧重于在教学质量评估中更多倾听学生的声音,注重学生参与及其增值评估,使学生切实成为评估的参与者、受益者;产出导向主要侧重于采用“逆向设计、正向施工”的思维,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增强高校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吻合度;持续改进侧重于在通过评估对教育教学活动“把脉”的基础,强化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工作改进,实现评估的闭环运行。
从高校人才培养的角度来说,“学生中心”是我国高校人才培养一贯倡导和秉持的重要理念,在此不再赘述。其次,“产出导向”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理念。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际上指的是高校通过人才供给,主动适应和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明确强调,“人力资源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要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这就再次凸显了“产出导向”对推动新时期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指导作用。最后,“持续改进”是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念。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追求经历了质量意识、质量革命和质量文化三个阶段。第一个十年间,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第二个十年间,我国高等教育革命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才培养质量和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新阶段,质量文化建设是强化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我国高等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战胜各种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力的重要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