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大学颠覆性创新评估:框架构建与案例分析

作者: 周小李 王鹏

摘 要:对于虚拟大学这种新型在线高等教育,一种流行的观点即虚拟大学将对传统大学带来颠覆性影响,并将催生传统大学的数字化转型。然而,鲜有学者围绕虚拟大学是否属于颠覆性创新展开探讨。本文基于颠覆性创新理论构建了评估虚拟大学颠覆性创新的分析框架,该框架包含学费、边缘市场、独立性、质量保证等四个维度;以此框架为理论参照,选取非洲虚拟大学、密涅瓦大学、凤凰城大学网上校园、英国开放大学等四所虚拟大学为案例展开评估。评估发现,所选四所虚拟大学并不都具备同等程度的颠覆性创新潜质,仅美国凤凰城大学网上校园同时满足四项指标,颠覆性创新潜质显著;密涅瓦大学、英国开放大学两校满足三项指标,可视其为初步具备颠覆性创新潜质;非洲虚拟大学无一项满足,即不具备颠覆性创新潜质。据此结果可以预测,并非所有的虚拟大学都属于颠覆性创新或都将对传统大学形成颠覆性影响。

关键词:虚拟大学;颠覆性创新;评估框架;高等教育;案例

对于高等教育来说,现代数字技术已不仅仅局限于在大学内部作为教学辅助设施来应用,它正冲破大学围墙的束缚,发展出一种新型在线高等教育——虚拟大学。

一、虚拟大学概念界定及问题的提出

目前关于虚拟大学的定义,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界定。美国学者希拉西姆(Linda Hirasim)等人将虚拟大学定义为“学习者能够进入的多媒体学习环境网,它为中学后教育提供各类教育,包括大学、企业教育﹑专业发展、工作培训等课程的设计和传播”[1]。还有学者对“虚拟”二字予以了界定,如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杰出教育学教授迈克尔·格雷厄姆·穆尔(Michael Grahame Moore)指出:虚拟“是指能够不依托任何机构进行课程设计和传送”[2]。我国有学者认为虚拟大学是“将虚拟技术应用于高等教育的一次伟大创举”[3],其侧重强调技术变革对高等教育的影响。综合这些界定,可将虚拟大学理解为一种存在于网络空间、没有实体校园的远程高等教育形态或机构,其与传统大学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拥有实体校园和教室。虚拟大学的主要特征在于其逐步破除了知识传播的时空结界以及组织机构的制度性束缚,以低学费、高质量、易获得等特性而适应了全球范围内对高等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进而言之,判断一种在线教育是否属于虚拟大学,可着重考量如下两点:一是否虚拟,即是否完全依托于网络信息技术;二是否属于大学,即所提供的教育是否属于中学后的高等教育。

随着虚拟大学这一高等教育新样态的发展,虚拟大学对传统高等教育的潜在影响逐渐引起讨论和争议,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观点即:虚拟大学是一种颠覆性创新,将彻底改变现有的高等教育模式[4][5]。尽管此观点较为流行,但鲜有学者围绕虚拟大学何以可能颠覆传统大学展开深度探讨,也少有研究针对虚拟大学的颠覆性创新潜质予以评估。鉴于此,笔者认为关于虚拟大学的研究,亟待探讨的一个问题就是:虚拟大学是否属于颠覆性创新或是否具备颠覆性创新潜质?回答这一问题,必须聚焦颠覆性创新这一核心概念展开研讨,并将颠覆性创新经典理论——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克里斯坦森建构的颠覆性创新理论,作为主要的理论依据。本文即据此理论构建了一个评估虚拟大学是否属于颠覆性创新的理论框架,并使用这一框架对数所世界知名虚拟大学进行颠覆性创新潜质的评估。笔者认为此评估框架的建构及针对若干所虚拟大学的案例评估,对于人们客观认识虚拟大学与传统大学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虚拟大学颠覆性创新评估框架的构建

颠覆性创新理论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C1ayton M.Christensen)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提出,颠覆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又被译作“破坏性创新”。所谓颠覆性创新,它是一种“发起于非主流市场并以取代在位企业为目的的创新方式,通过破坏价值网络为后发企业创造价值空间,能够导致产业重新洗牌、诞生新市场并重构市场秩序”[6]。“颠覆性创新”一词是克里斯坦森早期关于“颠覆性技术”工作的结晶,它将颠覆扩展到了商业服务领域。克里斯坦森总结了商业领域颠覆的主要特征,即“一个产品或服务最初在市场底部的简单应用中扎根,然后无情地在市场上移动,最终取代现有的竞争对手的过程”[7]。他认为此特征也适用于高等教育机构,亦即互联网技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必将对传统大学造成颠覆性影响。根据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的主要理论观点,可以确定虚拟大学如将颠覆传统大学,必须具备如下四个特征,即:学费、边缘市场、独立性和质量保证。这四个特征可以作为评估当前虚拟大学是否具备颠覆性创新特质的实践的理论框架,根据描述这四个特征的英文单词,可将此评估框架命名为TMIQ。

(一)Tuition:学费是否足够低廉

一个合格的颠覆性产品首先要以服务于低端市场来赚取较低利润率。克里斯坦森曾对颠覆性技术在“预示竞争基础即将发生改变”之外的两个重要特征作出阐释。首先,颠覆性产品“在主流市场几乎没有价值的属性,通常成为它们在新兴市场最大的卖点”;其次,相较成熟产品的复杂和昂贵,颠覆性产品“一般更简单、更便宜,也更可靠、更便捷”。[8]长期以来,“传统大学的高能耗建设与物质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9],与之相伴的是为维持学校基本运转而不断攀升的学费。与传统大学相比,虚拟大学学费更低,且组织善于应变,可以根据初始行为所引发的市场反馈,灵活地改变教育产品和调整学费。

虚拟大学与传统实体大学发展存在两种不同的实践进路。传统大学一直注重吸引少数精英学生,并旨在通过不断优化教育条件来增强自身吸引力,与此同时其价格即学费也在一路攀升;虚拟大学则通过进入低端市场并接受较低利润率。因此,虚拟大学通过廉价的缴费制度逐步抢占了“边缘消费者”地带,不断塑造出一种更便宜的新型高等教育形态。对于学习者而言,虚拟大学有可能以比传统大学教育低得多的成本提供高等教育资源,更有甚者,还有不少虚拟大学提供“免费”的高等教育。在激烈的教育市场竞争中,虚拟大学的学费必须低于同等传统实体大学,才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站住脚,并具备颠覆性创新的可能。

(二)Marginal Market:是否立足于边缘市场

立足边缘市场,是后发企业战胜当前主流企业的首选路径。在克里斯坦森看来,新兴企业最初或许定位于边缘市场,但当占领这部分市场后,企业将全力提高产品性能,以逐渐进入现有市场甚至取代已有的在位企业。按照克里斯坦森的界定,颠覆性创新主要面向“零消费者”和“边缘消费市场”,对于虚拟大学而言,在职成人和适合在家学习者正是克里斯坦森所说的那种尚未被传统实体大学开发的“边缘消费者市场”[10]。此类市场始于少数边缘客户群体,特别是那些重视新技术和产品服务的客户。然而,随着颠覆性创新的不断发展,市场将会发生变化,主流产品和服务将被超越。从这个角度来讲,立足边缘市场符合颠覆性创新的特征,正如克里斯坦森所说,“颠覆性创新不是在已有的竞争市场上沿着传统的发展路径持续创新”[11],不同于传统大学的实践逻辑,虚拟大学通过首先吸引低端或之前尚未服务过的客户,而后转向主流市场。

边缘教育市场的存在源于传统大学追求更大更好的自致性矛盾。当传统实体大学专注于为其最挑剔的学生顾客提升教育产品或服务时,则他们较少关注低需求客户。现行教育体制一直立足高端市场,采用严格的选拔性考试遴选优秀人才进行教育,而较为忽视由被淘汰者或在职成人组成的低端市场——此类教育客户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但因其身份的特殊性,他们更愿意接受形式更灵活的教育。“实际上,现有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经常会超出低需求客户的性能需求。但这却为那些首先专注于为低端客户提供足够好的产品的颠覆者打开了机会的大门。”[12]假定传统大学与学生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对在职成人来讲,传统大学提供的教育产品服务远远超过该客户需求性能要求,而虚拟大学则恰好为其提供了“足够好”的产品而获得了蓬勃发展,且以电子形式呈现,很容易获取。当学生顾客选择去哪所大学读书,即为购买了该大学所提供的教育产品或服务,他们就是在“雇佣”产品来完成生活工作中的一项任务,比如获得毕业证书、体验实体校园生活、增长阅历。如果这款产品能够胜任,用户便会再次购买或使用;如果大学所提供的教育产品服务无法胜任,那么学生群体就会转向“雇佣”其他产品。例如虚拟大学从传统大学课堂中吸引来许多学生。

(三)Organizational Independence:是否建立独立的虚拟大学组织

从主流组织机构中分离独立,是新兴企业成功运作的重要战略。正如克里斯坦森所说,“与公司主流价值观不符的项目理应被赋予最低的优先级”[13]。通过建立独立的企业组织,得以远离资源分配流程中的那些常规决策原则。对于虚拟大学而言,一旦其与传统实体大学糅合在一起共享资源,将会产生各种问题:两者谁领导谁?如何处理资源分配中的多寡问题?谁应该得到什么资源?研究发现,几乎所有试图在一个组织内同时管理主流业务和颠覆性业务的企业,最终都以失败告终。[14]对于虚拟大学来讲,其营利和竞争需要一种新的价值网络,且相对于传统大学的发展需求,边缘市场的当下规模仍旧无足轻重时,组织的拆分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虚拟大学的颠覆性潜质还体现为独立性。通过设立成本结构和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小型技术团队,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组织的同质化,应对小市场的必须是小机构。[15]与传统大学脱钩,这将使虚拟大学获得它所需要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并有能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报酬;同时“虚拟大学也将能够享有适应性、响应性和灵活性——所有这些对于任何类型的虚拟组织来说都是必要的”[16]。因此虚拟大学发展的关键在于其业务项目无需同传统大学主流组织中的项目展开资源竞争。当传统大学陷入“创新者的窘境”之时,应该让大学成立两个彼此独立的机构,两者从属于不同的价值网,以此来吸引不同的客户群体。通过摆脱旧式大学既有制度的范式,进而获得一定独立性。

(四)Quality Assurance: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否完备

产品性能的提升是造成竞争基础变化的动因之一。“在大多数的现有客户眼中,颠覆性创新最初都会被视为次等品”[17],在产品性能的提升速度低于市场技术进步的速度之前,往往不具吸引力。教学质量之于高等教育消费群体而言,是与教育成本等量齐观的。一般情况下,顾客不会仅仅因为价格低廉就转向虚拟大学,在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足以满足他们的受教育需求之前,他们往往会对新事物(虚拟大学)持观望态度。一旦颠覆性产品或服务在质量上达到学生顾客群体的标准,他们就会采用新产品。克里斯坦森在《战胜颠覆》一文中如是说:“在线大学可以在保持其成本和便携性优势的同时,不断提升课程的质量,进而从传统的讲堂吸引来更多的学生。”[18]

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兴办虚拟大学之时,如何确保这种教育活动的质量,就成了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人们普遍认为,网络教育的质量是其良好信誉的基础。学习者的成绩可以在多个场合得到认可,知识和能力可以在资格证书和提供者之间进行转换。[19]通过搭建“跨国资格认证框架”以及颁发学位证书,虚拟大学教学质量得以全面提高。按照青木(Aoki)和波格罗谢夫斯基(Pogroszewski)提出的一个关于虚拟大学的参考模型,更全面、更详实地说明为了保证教育质量,虚拟大学应从“管理服务、学生服务、资源服务和教师服务”[20]等方面展开工作,建立完善的网络教育框架体系,以及在各个具体环节上确保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虚拟大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将有效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分布,从而在更大层面上推进各国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虚拟大学是否属于颠覆性创新:4所虚拟大学案例分析

基于上文构建的TMIQ评估框架,本研究选取4所世界一流虚拟大学进行案例分析;案例的选取标准,主要考虑的是案例大学的知名程度及其资料的详尽程度。案例大学选自肯尼亚、美国和英国,分别为非洲虚拟大学(Africa Virtual University)、密涅瓦大学(Minerva Schools at KGI)、美国凤凰城大学网上校园(University of Phoenix-Online Campus)以及英国开放大学(The Open University)4所虚拟大学为例。这些虚拟大学均属于世界知名的虚拟大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且相关资料也较为全面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