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乡村产业振兴融合策略

作者: 王一 赵啟沣

【摘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是推动科教兴国战略落地见实效的一个重要举措。公益创业与乡村振兴之间互相需要、互相补充,但当前二者在衔接路径、供需匹配和收益标准等方面存在错位,需要找出切实有效的破局方案。文章通过研究分析,从校地联动、高校教学、评价体系这三方面提出破解建议,使高校公益创业活动真正落地乡土,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关键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公益创业;乡村振兴;融合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6—0463(2023)02—0031—04

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简称“双创”)工作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针对目前高校广泛开展的“双创”教育,结合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现状,探寻二者相结合的现实问题和可行路径,为高校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思路和解决方案。选择公益创业为视角,主要基于公益性创业的价值取向,考虑到大学生的资本劣势、高校人才技术优势及公益创业的志愿性、非营利性、灵活性等特点,探索在高校“双创”教育和乡村振兴之间建立起更有效的联系途径,实现互相促进和共同发展。

一、高校公益创业教育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前景分析

(一)乡村主体与高校公益创业主体的适配性

公益创业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世纪的英国,是指在社会使命的推动下,个人或社会组织追求创新、效率和社会利益的创业活动[1]。公益创业既专门针对传统的竞争市场,又拓宽了市场的概念,融入了不可回避的公益性和社会性,这也决定了在乡村产业振兴的过程中,公益创业与传统意义上的创业相比具有独特优势。近几年,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高校已达2000多所,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系列活动,以大学生“三下乡”活动为代表,逐渐向公益和实践倾斜。将公益活动上升为公益事业,是新时代的一个热点命题。

1.高校公益创业教育对乡村产业振兴起了弥合作用。与其他创业不同,公益创业将社会价值追求放在利润追求之上。从某种意义上讲,公益创业似乎只有一条准入标准——共同的价值追求。公益创业的价值追求使得社会参与度大大增加,特别是成为大学生这一群体参与社会实践、实现社会理想与抱负的试验田。同时,公益创业的价值追求决定了公益创业突出的社会性特点,也使公益创业的灵活性更加凸显,即创业规模可大可小、参与度可深可浅。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当前中国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更偏向集体式发展的规模性产业规划,缺失的恰恰是这种查缺补漏的灵活性,公益创业正好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

2.乡村振兴是高校公益创业教育目标的完美载体。中国公益创业教育从2003年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举办的公益创业培训开始[2]。传统创业侧重于专业知识能力和商业商务能力两方面的培养,旨在培养出“能赚钱”的创业者。公益创业教育是以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为导向的教育,更加重视创业的社会价值,是包括教学、研究、实践体系在内的、完整的公益创业教育组织体系。这一过程中,除了能力培养和锻炼,更重要的是一种关乎价值观的培养和锻炼。乡村振兴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工程,除去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意义,还具有更深层次的精神价值。“扶危济困”“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以及共同富裕的时代命题,与高校公益创业教育的初心不谋而合,成了高校公益创业教育目标完美的实现载体。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参与乡村产业振兴,有助于当代年轻人了解乡土社会下的当代中国,由此增强大学生的国情乡情意识,进一步推动其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新时代青年。

(二)高校公益创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优势

在乡村产业振兴中,高校公益创业和传统创业及其他公益创业相比,创业主体的优势非常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成本低廉。公益创业的主要优势在于公益性,可以很直观地理解为是一种自担成本的行为。这其中的成本几乎可以包括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能想到的任何类型的生产资料,其中最为典型也最常见的就是人力资源。凭借近乎于免费的人力资源为代表的成本优势这一核心竞争力,公益创业同传统创业相比,无疑更为契合当前我国大部分乡村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并不富裕的经济状况。与其他公益主体倡导的公益创业相比,高校拥有更加庞大的学生群体,人力资源更加丰富。

2.人才优势突出。公益创业的另一大优势便是准入标准低。但我们也同样要意识到的一点是,社会属性带来的低标准与这一体系内不断培养和提升公益创业参与者的综合素质之间并不矛盾。高校无疑是高质量人才聚集十分密集的社群,这其中的人才不只是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评价,更重要的是大学生的理想主义情怀和年轻人的热情、激情与朝气,而这恰恰有利于形成此前我们所说的公益创业的共同价值追求。

3.组织体系稳定。单纯以共同价值追求为维系而形成的社会团体缺少稳定性,缺少足够的制约机制,导致人员自由度过大,不利于公益创业的长期开展。而高校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此类问题的产生。在学生公益创业的组织中,除去志愿者、创业者身份,参与者还多了学生这一身份。由此,通过高校的合理管理,我们可以期待构建一个以学校行政为框架的、相对严密的组织体系,保证乡村产业振兴相关公益创业活动稳步推进。可以说,高校公益创业主体相比于其他创业主体而言,具有得天独厚的成本优势、人才优势和组织优势。

二、高校公益创业教育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现实错位

(一)衔接路径——理论与实践的剥离

目前,高校尝试参与乡村振兴的情况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旅游观光式的公益实践形式,导致地方乡村对大学生实践失去信心,乃至产生偏见。二是公益实践虽有一定效果,但规模太小,支持太少,地方无法感受到高校对相关工作的关注,降低了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由此项目越做越小,进而越发不被重视,形成恶性循环。三是学生创业团队在实践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两大问题,一方面人员的流动性过高,另一方面对大型项目运营缺乏经验。大学生创业团队这两个劣势在许多优质项目发展到一定规模时总会出现,成为绝大部分学生公益项目难以跨越的瓶颈。实际上,阻挡公益创业教育由理论进入实践的原因是多样的。当前,我国大学生社会实践还面临着一系列困境,如缺乏实践基地和阵地、实践活动形式单一、缺乏长效机制等,这无法充分调动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真正实现“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3]。

(二)供需匹配——选题与需求的背离

在高校公益创业教育指导实践过程中,往往面临着“选题难”的关键问题。而乡村产业振兴,恰恰为有志于创新创业事业的在校大学生提供了一片广阔的选题空间,完成创新创业过程“从0到1”的突破。近年来,含有“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乡村产业”等关键词的赛道、方向,几乎出现在国内所有主流创新创业赛事当中,成为一大趋势。

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并非只要涉及这些关键词的选题,就一定对乡村振兴产生同等效力的推动作用。近年来,主流的学生公益创业群体在项目选题筛选的过程中,有一种明显“避难趋易”的惯性思维。他们往往认为,成功率高、好执行、轻技术的项目才是好项目。由此,教育类、文化类、电商类选题在近年的相关公益创业活动中层出不穷。但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乡村对大学和大学生的需求远不止如此,况且教育类、文化类、电商类选题也并非大学的优势所在。对于一所优质大学,其在产业发展中最重要的优势,永远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各类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

(三)收益标准——竞赛与实效的偏离

当前我国公益创业相关的各类竞赛数量繁多,体系庞杂。除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以外,各类省级、市级乃至县区级的公益项目大赛层出不穷。在营造公益创业氛围的同时,也滋生出了“竞赛为王”的不当观念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争议性问题。

首先,一大批将“参加比赛并获奖”作为目的的“公益创业”大学生进入体系之内,从本质上背离了高校公益创业教育的价值导向。在这一利益的驱动下,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春秋笔法”、夸大事实甚至造假、黑幕等现象,而当前国内相关赛事又普遍缺少真实性检验的环节。

其次,在以项目路演为主的竞赛模式下,评委专家仅靠一场5~10分钟的路演来评价项目质量,具有太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有时,对路演人临场发挥水平的评判,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然盖过了对项目执行本身的评判。“一个好的路演人等于半个项目。”这样的价值追求,不应该是公益项目所提倡的。

三、高校公益创新创业教育与乡村产业振兴的融合路径

从主体分析的角度来看,要做到高校公益创新创业教育与乡村产业振兴事业真正有效、高效乃至长效地融合,必然要打通高校与乡村这两大主体之间的隐形壁垒,建造一座宽敞、坚固、直达核心的桥梁,这就是我们所指的融合路径。而两个主体之间路径关系的产生,一定不是一方行为能够独立构建的;反之,其一定建立在一种共同重视、共同需求以及一套完整标准的基础之上。

(一)打通路径——校地携手的切实合作

在乡村产业振兴的公益领域,乡村产业的经济主体往往倾向于社会性质更强的大型基金会或大型企业的公益活动。而面对高校学生时,这些机构往往看不到学生背靠的高校力量。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一部分,高校应该有意识地在公益活动领域搭建更高行政层级的合作或帮扶关系。

高校要建立一套与地方高级别行政机构流畅的沟通机制,解决以学生团队名义时常常出现的“下对下”甚至“下对上”的无效交流,而是将作为执行者的学生公益团队与基层乡村经济主体的对接放在这一流程的最后,避免反复请示、询问带来的踢皮球现象发生与资源浪费。当然,高校自身只是一张“通行证”,相关公益项目的前期设计、情况调研、操作实施与经验总结等工作还是以学生为主体,由此才能够达到真正的公益创业实践教育教学目的。这套机制的载体形式并不唯一,它可以是校地合作共建的公益项目示范村,可以是高校挂牌的公益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可以是联席会议与工作备忘录,也可以是一个大型的公益项目整合资源包。无论形式如何,其内核都是更高行政级别层面上的重视和由此带来的规则之内的便利。

(二)锁定需求——高校优势的切实发挥

在当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语境下,公益创业似乎已然成了没有技术壁垒、轻专业知识的代名词,进而使其变成了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学生的园地。而在真正能够体现高校独特优势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的创业实践则总会自然地被划分到商业创业板块。高校公益创业活动想要真正打造自身竞争力,必然需要调整这一刻板印象带来的结构偏差。

在乡村产业振兴中,“技术帮扶”已经成为一切生产力提升工程的重中之重。高校应该有意识地引导相关研究领域的学生进入这一领域并开展实践工作,发挥理学、工学、农学的技术优势,帮助乡村产业完成升级换代。从“讲模式”“讲文化”逐步转向“讲技术”,通过技术下乡、硬件设施建设,打造学科交叉、文理兼容的现代化公益创业项目。

(三)重塑标准——服务乡土的切实追求

有观点认为,应该推倒现有的竞赛体系,建设一套全新的评价体系。也有观点认为,应当在现有的竞赛框架下对相关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修补。无论哪一种观点,高校教育工作者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提升高校在这一评价体系中的自主能力。

高校作为对学生公益创业项目最直接的监管方,要做好基于校地合作基础上的实效审查和回访工作。在乡村产业振兴领域,更应该设计一套抛开所谓立意或攀附价值观的量化计算标准。在这一标准中,最重要的基础数据自然是乡村产业相对产值的增长情况。在此基础上,参考环境保护、文化留存、就业带动、地方满意度等相关指标,得出一个项目的成效系数。而在扎实落实的前提下,这一标准既可以融入现有的竞赛系统,又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评判依据,来考察项目是否真正为地方产业发展作出了贡献。由此促使学生公益创业真正落到实地,通过切实服务乡土来实现长效的良性发展。

总之,乡村产业振兴是事关共同富裕的时代命题,需要社会各种力量和资源凝心聚力,共同参与,特别是新时代高校双创教育更应参与其中。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应深刻理解高校公益创业的特殊性质,并通过高等级的校地联系、高水平的技术支持与高标准的实效评价,帮助高校公益创业者们淋漓尽致地发挥潜能,在乡村振兴的伟大征程中,贡献高校力量。

参考文献

[1]唐亚阳,何飘文,闫森森,等.高校公益创业教育体系的构建研究——以湖南大学公益创业教育为例[J].企业导报,2010(01):244-245.

[2]唐亚阳,邓英文,汪忠.高校公益创业教育:概念、现实意义与体系构建[J].大学教育科学,2011(05):49-53.

[3]潘加军,刘焕明.基于公益创业实践基础上的大学生就业推进模式探讨——对15省80个高校学生社团和部分社会组织的实证分析[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174-177.

(本文系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党建研究课题项目“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路径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GSCM2022DJ05)

编辑:谢颖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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