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将体重管理融入中小学常规教育

河北: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将体重管理融入中小学常规教育

周洪松撰文,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爱卫办、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24年起,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实现体重管理支持性环境广泛建立,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显著提升。

将积极发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示范作用,联合社会体育指导员、营养指导员、家庭指导员等志愿队伍,共同推动体重管理科普宣教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等,开展体重管理、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的咨询和指导。河北将体重管理、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知识等融入中小学常规教育,要求各地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在校就餐等工作,有计划地做好膳食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校园内避免售卖高盐、高糖、高脂等食品。

要求各地开展健康学校创建行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肥胖。严格落实课程课时要求,拓展健康教育渠道,配齐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校医务室体重管理能力;开展儿童青少年合理膳食、主动运动和心理支持等保健工作。

广东:广州立法预防学生欺凌  明确接到学生欺凌报告应立即开展调查

王湘、刘盾撰文,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的《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对外公布。《条例》对预防学生欺凌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问题,作了专门具体规定。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学校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的制度,设置学生欺凌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学校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学生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学校发现学生欺凌,或者涉嫌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中小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学校应当对实施、参与学生欺凌,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同时,学校应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督促改正,必要时可以由法治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或者训诫。构成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其他犯罪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包括依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上线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平台  食品原材料不合规等均可举报投诉

王志鹏撰文,安徽省教育厅设立省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问题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此举旨在进一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畅通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家校社协同监督机制。

可举报投诉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校园食品安全方面。如教育局和学校对食堂监管不力,举报投诉无回应;校领导陪餐不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食品原材料进货、贮存、加工、供餐等过程不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食堂环境脏、乱、差;生熟、荤素混放,食品安全风险高等。二是膳食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如食堂承包经营不透明,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经营单位管理资质不全,不具备承包实力;学校对承包商监管不到位,存在转包、分包;大宗食材供应不公示不公开,食材质量低劣;学校在食堂经费中违规列支招待费、津贴补贴;管理人员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伙食费;食堂饭菜价格偏高等。

河南:出台新规守护学生健康  校园及周边500米内禁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张利军撰文,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河南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并实施,提出加强体重管理科普宣教,开展健康学校创建行动,校园及周边500米内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科学有效应对“小胖墩”等健康问题。

在学生体重管理方面,《方案》提出,强化父母是儿童健康教育第一任老师的责任,培养儿童青少年形成动态测量身高、体重、腰围的健康习惯。落实好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体质强健行动工程,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校园及周边500米内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全省要创新体重管理科普形式,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爱国卫生月、全民营养周、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地方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推动体重管理科普宣教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餐厅等,扩大体重管理知识普及的覆盖范围,促进营养均衡摄入和饮食健康,科学有效应对“小胖墩”“节日胖”“假期肥”等健康问题。定期开展家庭参与式健康主题活动,带动家庭关注和配合超重、肥胖中小学生干预的各项措施。

(以上信息选自《中国教育报》,并对原文有编辑改动。)

(责任编辑:朱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