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式学习的内涵及应用价值探究
作者: 关春霞项目式学习是在美国教育家克伯屈提出的“设计教学法”基础上演化而来的,是设计教学法的现代化。它兼具思想性和实践性,既能与中小学日常教学活动相结合,又能促进学生的学习能力、合作能力、思辨能力的提升。它因符合当下的教学改革趋势,得以在中小学实践中广泛应用,并成为常态教学的重要补充。
在信息化时代,项目式学习的未来走向如何?它如何与一线教学深度结合?在此,笔者通过对项目式学习的历史溯源,深入挖掘其内涵,以探寻项目式学习的未来发展方向。
一、项目式学习的追溯
项目作为一种教学方法被运用,最早可以追溯到近代的欧洲建筑学。1865年,麻省理工学院创始人罗杰斯率先将项目作为一种教学法使用,后来被引入中小学。
关于项目式学习的研究,教育界内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杜威的学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克伯屈。1918年,克伯屈发表《项目(设计)教学法:在教育过程中有目的活动的应用》一文,将项目界定为“在特定社会环境中所发生的、需要全身心投入的、有目的的行动”,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没有教师的帮助和干预,也没有正式课程计划的指导。他认为,只要是学生自己“有目的”地做,都可以成为一个项目,主张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得经验和知识。
关于项目式学习的类型,克伯屈在《项目(设计)教学法:在教育过程中有目的活动的应用》中概括道:类型1,其目的是以外在形态体现某种观念或计划,如造一条船、写一封信、表演一出戏;类型2,其目的是享受某种(美学)经验,如听一个故事、听一场交响乐、欣赏一幅画;类型3,其目的是克服某种理智困难、解决某个问题,如确认纽约市经济增长是如何超过费城的;类型4,其目的是获得某项或某种程度的技能或知识,如学会在心理测量表上写出14绩点……由此可见,项目式学习的领域很广,可以帮助学生在项目式学习活动中积累解决问题的经验、收获新的认知和技能。
二、项目式学习的内涵发展
克伯屈将抽象的教育理念、概念和观点,通过“项目式学习”进行实践与落实。因此,项目式学习具有以下特征。
(一)教育与生活相结合
克伯屈认为,项目式学习即在社会环境中执行的赤诚的目的性行为,指向于教育与生活、教育与社会的结合。我们国家在2001年中小学课程改革之际,提出“研究性学习”,它涉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人与他人四大领域,倡导学生与生活联系起来,到社会中去研究、探索、体验、验证,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这与项目式学习的定义异曲同工。
(二)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克伯屈将人的学习划分为“主学习”“副学习”“附学习”,由此指出了项目式学习的独特价值。比如,“主学习”是人所学习的直接对象、主要内容,它所引发的一连串具体内容为“副学习”。在此情况下,学生只有解决“副学习”才能实现“主学习”的目标。但是,学生要想完成“副学习”,就需要根据不同内容汲取相配套的知识,将吸收的知识应用到实践活动中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并从中获得新的知识、技能等,重构新的思维,这决定着“附学习”的成败、“主学习”的达成。可见,引导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活动时,教师要充分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三)个体与个体性价值相融合
克伯屈认为,无论教育做什么,它都必须致力建设个体性。个体性如何建设?克伯屈直言,这是艺术家于情景之间来回穿梭的过程。艺术家将情景塑造为新形式的同时,也重造了自己。
克伯屈表示,在项目式学习中,儿童能够表达自己的独特性,发现同伴的个体性,并通过关心、关切与学习不断形成自我与他人之间的交互性。所以,在项目式学习中,学生的个人与个体性价值得到体现,高阶思维得到发展,并能感受到工匠精神、奉献精神、合作精神、科学精神、探究精神等带来的身心浸润。
三、项目式学习的价值
项目式学习契合新时代的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符合我国新课程改革方向。项目式学习如何推动教育改革?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活动育人——从单一学科走向融合
克伯屈在卢梭“发现教学法”、杜威“五步教学法”基础上,发展并提出“项目教学法”。而项目式学习是基于学习者“想知道”“想解决”的愿望而设定的,鼓励学生在探究过程中主动跨越学科边界,以一个“主学习”任务为准,引发“副学习”涉及的一系列探究活动,从而打破单一学科的学习壁垒,实现“附学习”成长。
(二)实践育人——从书本知识走向实践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在“变革育人方式,突出实践”中指出,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探究方式的学习,加强知行合一、学思结合,倡导“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项目式学习以问题为导向,让学生从书本里“走”出来,去实践、去获得、去创造。
(三)环境育人——从学校走向社会
只有将学生放到真实的生活情境中,学生的积极学习样态才能真正地发生,实现多元发展。因而,项目式学习活动让学生从教室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从课堂走向多元的学习场所,真实地将学习与社会、自然、生活、他人建立联系,实现了知、情、意、行相结合的教育目标。
(四)评价育人——从重结果走向重过程
项目式学习和新课改倡导“合作、探究、实践”的学习方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由此,关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核心,不仅要体现“教学评”的一致性,更应该体现综合育人的本质,通过评价发展人、促进人、成就人。
总之,项目式学习变革了学生“学”的方式、教师“教”的方式,实现了课程育人、实践育人、合作育人、活动育人、评价育人,为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 编 于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