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建设的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

作者: 范明丽 经文潇 常璐瑶 潘世琦

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建设的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0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国家一般课题“京津冀地区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协同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BHA200134)

**通信作者:范明丽,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

[摘 要] 教师是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推动者,为落实学前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应高度重视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建设。OECD《强势开端Ⅶ:在数字时代为儿童赋权》报告首次提出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框架,从教育教学、管理与领导、知识开发与专业参与三个维度分析了幼儿园教师的数字能力。本研究基于OECD国家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框架,梳理了幼儿园教师所应具备的数字能力及其在不同维度、不同水平的具体表现。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探析我国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建设的主要路径,提出要优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数字基础能力;通过打造高效合作、个性化辅导的数字教育模式来增强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数字专家队伍,协同提升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加快推动我国学前教育数字化变革和创新。

[关键词] 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强势开端Ⅶ》; OECD

一、问题提出

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数字时代已悄然来临,当今世界进入“互联网、大数据和AI技术等与教育深度融合”的4.0时代,[1]教育数字化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战略方向。对人的数字能力的培养应该从小开始。我国正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2]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教育。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3]学前期作为人一生中极具可塑性的时期,应对幼儿开展数字教育,涵养其对数字技术的积极体验。幼儿园教师对推进实现幼儿数字教育目标至关重要,数字能力也成为当下幼儿园教师能力考察的要点。《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指出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与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其中通识性知识又要求幼儿园教师“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知识”。[4]因此,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不仅要拥有先进的数字化设施,也需要促进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的提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在《强势开端Ⅶ:在数字时代为儿童赋权》(Starting Strong Ⅶ: Empowering Young Children in the Digital Age)(以下简称《强势开端Ⅶ》)中,首次提出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框架。本研究基于OECD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框架,分析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的内涵、框架,并探究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建设的中国路径。

二、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的内涵

数字素养是数字能力提出和发展的基础。数字素养的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了广泛关注和发展,但首次提出可追溯至1974年,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泽考斯基(Zurkowski)提出“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一词,[5]此概念逐渐演化为数字素养(Digital Literacy)。以色列学者埃谢特-阿尔卡莱(Eshet?鄄Alkalai)首次提出将数字素养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6]数字素养是指个人在特定生活环境中正确使用数字工具和设施来识别、访问、管理、整合、评估、分析和综合数字资源,构建新知识、创造媒体表达方式以及与他人交流的意识、态度和能力。[7]随着数字化发展,数字能力(Digital Competence)这一概念在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开始受到广泛关注,在2006年正式出现在政策文件中。[8]数字能力的提出,正是应对创新性人才培养的诉求。[9]由于翻译的差异性,我国将“Digital Competence”翻译为“数字胜任力”[10]“数字能力”[11][12]或者“数字化能力”[13]。针对OECD在《强势开端Ⅶ》中提到的“Digital Competence”,结合国际国内主要政策文本和相关研究,本文将其翻译为“数字能力”。

数字能力是指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参与中能够自信、批判性和负责任地使用数字技术的能力。[14] 绝大部分学者认为数字能力是一个综合性、广泛性的概念,其中包含数字素养。例如,王佑镁将计算机素养、网络素养、信息素养、媒介素养、数字素养作为建构数字能力概念模型的基础。[15]刘清堂阐述教师数字能力包括数字素养、数字教学准备能力、数字教学能力、数字评估能力、数字教学管理能力、职业认知和发展能力以及处理组织与社会关系能力。[16]通过阿拉-穆特卡(Ala?鄄Mutka)建构的21世纪数字能力模型可直观地看到数字能力与数字素养两者之间的关系(见图1)。数字能力比数字素养的概念更广泛,计算机素养和网络素养是数字素养的核心,数字素养包含了信息素养和媒介素养的主要方面,而数字能力除上述素养之外,还需自主性、批判性、创新性、责任感、跨文化和社会态度等方面态度的支持。[17]《强势开端Ⅶ》并未对数字能力和数字素养做出明确区分,由于数字能力比数字素养的概念更广泛,本研究将数字能力定义为综合性概念,其中包含数字素养。

图1 21世纪数字能力模型

教师数字能力包括使用数字技术进行专业沟通与合作、创建与分享数字教育资源、利用数字技术改进教育教学、利用数字技术改善评估方式,以及促进学生数字能力发展等方面的内容。[18]OECD《2023年数字教育展望:迈向有效的数字教育生态系统》(OECD Digital Education Outlook 2023: Towards an Effective Digital Education Ecosystem)报告指出教师数字能力主要包括通用数字能力、数字教学能力、专业数字能力,此外还涉及使用编程、计算思维或图形设计等特定技术的能力。[19]费拉里(Ferrari)基于欧盟委员会确定的信息管理能力、协作能力、沟通与分享能力、内容和知识的创造能力、道德与责任、评估与问题解决能力、技术性的操作能力七个方面的数字能力,为托幼机构保教人员提供了具有工作场景的示例。[20]根据OECD提出的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框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本文将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定义为幼儿园教师在学习、工作中能够自信、批判性、负责任地使用数字技术,获取、加工、使用、管理和评价数字信息和资源,进行教育教学、管理与领导、知识开发与专业参与的能力。

三、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的框架

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构建了较为丰富的教师数字能力框架。2017年欧盟发布《欧盟教师数字能力框架》,该框架将不同水平的教育者分为6个等级,内容分为6个领域和22个子领域,并对教师数字能力进行了详细描述,以促进各成员国教师数字能力的提高。[21]日本也一直关注教育数字化的发展,在2018年颁布了《教师信息通信技术应用指导力量表》,以促进教师在课前准备、教学应用、指导和反思信息通信技术等方面能力的发展。[22][2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引领全球数字化发展,于2018年颁布了《教师信息与通信技术能力框架》,该能力框架包括由三个阶段及其相对应的6个教师专业实践领域组成的18项数字能力。[24]我国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于2014年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制定过相关标准,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为主线,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区分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25]但这些教师数字能力框架都不是专门针对幼儿园教师的,在学前教育数字化变革与创新的背景下,亟须一个适用于幼儿园教师的数字能力框架。

2023年,OECD发布了《强势开端Ⅶ》,该报告是一项名为“21世纪儿童:现代童年本质”的大型国际比较的研究成果之一。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框架的发布为OECD国家制定托幼机构保教人员相关政策提供了支持,为各成员国探讨幼儿园教师数字能力提供了统一的话语范式和逻辑。OECD国家将托幼机构保教人员的数字能力划分为三个水平,分别是基础能力、增强能力和专业能力,三个水平分别从教育教学、管理与领导、知识开发与专业参与对托幼机构保教人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见图2)。

图2 托幼机构保教人员数字能力框架

(一)教育教学

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具备扎实的数字能力,这对培养幼儿未来参与数字世界所需具备的品质至关重要。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数字能力可以从基础能力、增强能力、专业能力三个水平进行建构。

基础能力的培养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托幼机构保教人员要充分了解与幼儿数字能力相关的课程框架和目标,并意识到数字技术在支持幼儿需求和兴趣发展方面的作用。《强势开端Ⅶ》将保护自己免受数字风险、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学习、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游戏和自我表达、计算机思维四个方面作为早期数字能力框架的关键维度。[26]OECD在《数字世界中幼儿保育与教育政策调查》(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in a Digital World Policy Survey)中,将使用数字技术的健康习惯和了解数字风险两个维度排到了3~5岁幼儿课程框架的前两位。[27]加拿大、芬兰、德国、卢森堡、挪威、南非和西班牙等国家都将计算机思维纳入到课程框架中。由此可见,早期数字能力作为幼儿学习和发展的重要方面引起了各国广泛关注,托幼机构保教人员要主动学习早期数字能力框架和维度,以此引领教育教学工作。在使用数字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时还要考虑幼儿的年龄阶段。其次,托幼机构保教人员应该对使用数字技术的风险以及如何保护幼儿免受这些风险有初步了解。一方面教师在数字化教学活动中面临多重数字风险,包括知识风险[28]、数字安全漏洞风险[29]、主观能动性风险[30]等;另一方面数字世界也潜藏了多种童年危机,包括情感幸福危机、隐私保护危机、亲子关系危机、同伴关系危机、数字鸿沟日益加深的危机等。[31]例如,在数字世界中长时间的屏幕暴露会影响幼儿的身体健康,如视力下降[32]、肥胖增加[33]、抑郁焦虑[34]等。对此,托幼机构保教人员需要了解多重数字风险及童年危机,从而进一步保护幼儿在数字世界中的安全。

在增强能力方面,托幼机构保教人员要能够浏览可利用的数字资源,根据特定的保育与教育环境和幼儿特点使用相应资源。数字资源可以为教师和幼儿提供极大的灵活性,帮助教师教授在课堂上难以开展的课程,并提供突破性的教育体验,例如教师使用AR(Augmented Reality)和VR(Virtual Reality)技术可以让幼儿“足不出户”就能沉浸式参观历史古迹,感受文化氛围。数字资源还可以满足教师与幼儿个性化的教与学的需要。卢森堡为满足教师的不同需求,建立“Schouldoheem.lu”平台,以5种不同的语言提供涵盖各教育阶段、各种科目的学习资源。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该平台,根据教学目标和幼儿特点使用数字资源。智利的存储库也迎合了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为有视力障碍的学生提供大字教科书及其他辅助技术等资源。托幼机构保教人员除具备了解风险的基础能力外,还应将认知付诸实践,主动保护幼儿免受数字风险。首先,要培养幼儿健康的习惯和应对数字风险的能力;其次,要引导家长参与幼儿数字教育活动,并主动学习科学的数字教育理念;最后,托幼机构保教人员要确保在活动中安全、负责地使用数字技术。总之,托育机构保教人员应通过对幼儿的培养、对家长的引导、对自身的要求共同保障幼儿免受数字风险的侵害。

在专业能力方面,精通数字能力的托幼机构保教人员能够与同事和幼儿一起在数字空间中创造和创新。数字空间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是根据幼儿发展特点并利用数字信息技术组织起来的,它代表了一个数字化的虚拟环境,在多个领域尤其是教育领域中拥有无限潜能。[35]托幼机构保教人员要发挥数字空间的教育潜能,根据幼儿的发展特点去营造具有创造力的环境,并充分利用数字资源转变教学方式。除此之外,托幼机构保教人员还要分享将数字技术融入到工作中的最佳实践方法,这对其数字技术的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数字技术在新冠疫情期间的应用体现了将其融入到幼儿教育中的实践方式。在此之前,数字技术主要用于家园沟通。疫情防控期间,数字技术成为幼儿保育与教育工作的重要支持工具,通过在线学习平台、教育应用程序、远程教育工具等进行教育教学,帮助教师和幼儿开展教与学。[36]后疫情时代,数字技术将持续在学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