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传统与新文明:民国时期儿童玩具观念的现代变迁

作者: 席海燕

[摘 要] 玩具与工具都不是新概念,但把玩具认同为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工具则是较为现代的观念。在民国时期,伴随着儿童观的革新,玩具观念也迅速地由旧传统的嬉闹观转向新文明的工具观,传统的自然玩具与乡土玩具被抛弃,为教育与政治服务的现代玩具备受欢迎。曾用于发现儿童的复演论未能为旧传统的玩具提供理论辩护,由进化学说带来的以本能和天性为生物学基础的发展主义促成了玩具的教育化和工具化,儿童与民族国家命运同构观则促使玩具成为救亡图存的政治工具。玩具观念的现代化过程同时是一个以“传统的他者”为桎梏,而以“现代的他者”为资源来建构“现代的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儿童对玩具的享用所构成的“传统的我们”被遗失在民国学人的视野之外,未能成为时人建立现代玩具观的童年资源。玩具工具化有其积极的历史意义,但若忽视儿童作为定义玩具的真正主体,那么再现代的新文明也依旧会成为束缚儿童享用与发展的旧传统。

[关键词] 玩具工具化;教育玩具;复演论;发展主义;民国时期

玩具是一个颇为古老的存在,但它真正变成儿童的专属物及教育的必备物则是较为现代的事情。游戏是儿童的工作,而玩具是他们的工具,这是20世纪儿童发展专家们得出的真理。[1]然而,玩具作为儿童游戏与学习的工具这一理念又是如何产生与发展的?在我国,玩具工具化又是在怎样的社会情境与理论脉络中诞生的?它与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儿童观、游戏观、教育观及当时的社会现实究竟有怎样的关系?厘清玩具工具化的现象及背后的理论脉络可以为我们理解玩具在当下儿童生活与教育中的功能及限度提供历史视域。

本文选择民国时期的玩具观念进行研究主要有以下考虑:其一,此时期西方国家有大量的玩具论著,民国学人在译介的同时也积极立说,如陈济芸与王国元分别编著了《玩具与教育》和《玩具教育》,《申报》《儿童世界》等报刊也大量发表以玩具为主题的文章;其二,此时期西方的现代玩具开始大量倾销至中国,刺激了我国民族玩具工业的兴起;其三,随着新教育实践的展开,此时期玩具在观念和实践上都开始了现代化之旅;其四,由于对玩具的特殊兴趣以及儿童节的创立,民国时期开展了大量的玩具展览会;其五,此时期学人对西方现代玩具和本国传统玩具持泾渭分明的态度,学人们认为前者是“新文明”,而后者是“旧传统”。①因此,民国时期是一个集中展现新旧玩具观念交汇的特殊时期,研究这一时期玩具观念如何从“旧传统”变迁为“新文明”以及为何变迁有助于我们理解观念变迁背后的儿童与成人、发展与享用、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一、旧传统:作为玩物的玩具及其批判

在梳理玩具工具化之前,需要先理解传统社会的玩具与观念及民国学人对待旧传统的态度。总体而言,旧传统的玩具主要包括由儿童游戏生成的自然玩具和以泥车瓦狗为代表的乡土玩具,相应的玩具观念则为被成人忽视的儿童享用观与主流文化所持有的嬉闹观。

(一)自然玩具:儿童的享用与成人的忽视

总体而言,传统社会并不重视儿童的游戏生活,但儿童却在成人的不允许中按自身的兴趣与需要开辟了游戏的小世界。最早有意识地对儿童游戏进行记录的是晚清时期的西方传教士何德兰和布朗士。何德兰在《中国的男孩和女孩》中以请孩子们直接玩耍的方式记录了传统社会中国儿童的游戏生活。男孩们大量玩着需要身体运动的游戏,诸如跑马城、摸盲人、甩辫子、击棍球、剥蛇皮、老鹰抓小鸡等游戏。女孩们则玩赶集、转磨、钻花瓶、放鸽子、找金子等游戏。在这些游戏中,孩子们或以身体为玩具,或以棍子、石子、珠子或鞋子为玩具,这些原始而简单的“自然物”并不是专门制作的玩具,但它们却因被儿童赋予了意义而成为真实的玩具。在对自然玩具的享用过程中,儿童成为最彻底、最充分意义上的游戏的人。两位传教士也因此盛赞中国儿童的游戏“是迄今为止还没有被人发现的宝藏”,[2]是“荒山秃岭”上“姹紫嫣红的花园”。[3]

民国学人在回忆录中也提到了各自童年时期快乐的游戏生活。如陈鹤琴在《我的半生》中回忆幼年常玩“木偶戏”和“斗船”游戏。木偶戏以双手为玩具,在大拇指上画人物角色,想象食指为兵器,口中鸣锣鼓声助阵木偶对战。[4]斗船则以纸船为玩具,双方的船头对头摆,各自吹船尾以战翻对方的船。黄炎培在《八十年来》中回顾了童年时期同样以手指头为玩具的“官、百姓和外国人”游戏。[5]丰子恺幼年则喜欢玩“拔蚕豆梗作笛子”和“蚕豆水龙”的游戏,前者把蚕豆梗制成笛子,后者把豆荚制成水枪。蔡廷锴童年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玩“打拐捶”的击木棍游戏。张雪门小时候则常在院子里以缸和桌椅为玩具玩“越桥游戏”。[6]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也回忆在园中捕鸟、寻蝉蜕、拍雪人、塑雪罗汉的游戏以及在书屋中偷玩用纸糊盔甲套指头上做戏的游戏。在这些游戏中,这些自然玩具尽管简单而原始,但它们却能充分表达游戏的意义。

尽管由最为原始、简单的自然玩具所支撑的游戏世界是一个自由自足的小世界,但是这个小世界在成人的大世界中并没有正当的容身之所。它被驱逐于成人为儿童专门设置的教育空间之外。正统的教育机构尽管完美如“三味书屋”,有方正的先生、合法的教育知识、规矩的行为方式和中正的教育空间,但它们却是悖反童心与天性的教育场所。因此,当儿童在正规的教育场所中生成简单而富有意义的玩具,寻觅可能的游戏空间时,他们得到的报酬是至少在头上凿两下,[7]或遭受先生无情的鞭打与严厉的训斥。总之,在儿童的游戏世界里,儿童赋予自然物以玩具内涵并享用他们意义丰富的小世界。而成人却并不能富有童心地欣赏这个小世界,也不理解这些简单的自然玩具在儿童游戏世界中的意义所在。

(二)乡土玩具:嬉闹取向与民国学人的批判

尽管成人常以非童心的方式对待儿童游戏,但是传统社会仍有专门为儿童制作的玩具。这些制作者往往是孩子的父兄、手工作坊或流浪艺人,他们以乡土社会的竹、木、纸、泥等原始材料制作成简朴的玩具。最早对传统玩具进行较为系统记录的也是传教士何德兰。他请对玩具很在行的辛先生帮忙搜集玩具,其中有各种样式的拨浪鼓、哨子、糖人、娃娃、昆虫玩具、厨房玩具、陀螺、空竹、马车、鼓、刀、叉等。对比西方社会的现代玩具,何德兰认为中国社会的乡土玩具在样式和复杂程度上更像西方一两个世纪之前的玩具。并且他进一步认为“没有必要指望在中国发现高度发达的玩具制造业或儿童教育学”。[8]但他同时也认为,尽管中国的玩具原始而缺乏复杂的科学原理,但它们在功能上和西方现代玩具差不多,也能满足孩子们的需求。此外,他还通过观察发现,中国孩子玩的许多玩具,“与西方的儿童玩具惊人地相似”。[9]

与何德兰一样,民国学人也认为我国传统玩具简单、原始而落后,但却不认为这些玩具也能满足儿童的需求。在他们看来,传统社会对玩具持嬉闹取向,而这种观念是有问题的。正统的勤有功戏无益、玩物丧志观表面上在讲游戏与玩具无用且夺人志向,而实质上它的底层逻辑在于:游戏是嬉闹的,而玩具是嬉闹时用的玩物,因此两者都只是玩玩而已。以现代的立场观之,民国学人认为传统的视玩具为嬉闹的玩物观念会妨碍儿童玩游戏与玩具的正当性,如王国元认为,“国人的惯性向不喜儿童好弄,文弱的儿童便是佳子弟,所以视玩具为鄙弃之物”。[10]再如鲁迅早年认为玩具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因而理直气壮地撕毁与践踏弟弟的风筝,而在知道“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之后便为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11]

对玩具持嬉闹的态度会反过来让成人轻视儿童的玩具,从而进一步造成传统玩具落后、野蛮、止步不前的状况。自叙“我颇喜欢玩具”的周作人认为中国的玩具不过是些泥车瓦狗、烂泥菩萨类的粗糙玩具,[12]即便是新年入市的玩具,也依旧是“泥人花纸,一如旧观,略一究寻,能适于用者十不得二”。[13]在他看来,传统的玩具观念就只会产生落后的玩具,这些玩具与现代玩具相比适用性极低。此外,他还认为玩玩而已的嬉闹取向会让制作者对玩具持粗制滥造的态度。在《玩具研究一》中他批判道,“烂泥菩萨,形状拙丑,粪土之外,杂敷色彩,其有毒与否不可知也。竹木制具,棱芒刺手。花酒坛桶盘等,车削少滑泽,而颜色着水即落”。[14]谈及本国对玩具的文字记录与图画绘录,他直叹我们“宛如未有文字的民族一样……因怕玩物丧志,连图画也放下了”。[15]

教育者们以同样激烈的言辞批判传统玩具仅能让儿童嬉闹而毫无教育价值。如陈济芸批判说,“玩具两个字,素来不大被人——尤其是我国人——注意。因为一般人的观念,以为玩具不过是孩子们消闲娱乐的东西”,玩具与教育“风马牛不相及”。[16]此外,他还认为我国固有的玩具简直与野蛮民族的玩具相仿,“没有主义和教育上的组织”。[17]孟禄访华期间亦提及,“现在中国小孩的玩具太少。就所有的而论,不是极简单,就是无意识”。[18]张宗麟在《调查浙江幼稚教育后的感想》中亦报告说,我国一切旧式的玩具,“一经研究,其不合儿童心理,缺乏教育上价值者,几件件皆可指摘”。[19]陈鹤琴同样也认为,“我们的玩具仅仅能够使得儿童快乐和嬉笑,除此以外,并没有多大价值”。[20]并且在他看来,传统社会以泥、纸、竹、木、皮毛等制作的玩具取材不好,由这些材料制成的玩具少于变化,因此没有什么教育价值。[21]他甚至把泥人、泥老虎、泥菩萨、纸灯笼等玩具归类为“劣等的玩具”。[22]总之,传统社会对玩具持玩玩而已的嬉闹取向,民国学人则批判这一取向不仅会妨碍玩具对儿童学习与发展发挥教育功能,而且还会导致实体玩具原始、野蛮与落后,其批判的结果是本“着实可以珍重保存”的传统玩具,“只可惜现今恐怕已经找不到了”。[23]

二、新文明:作为工具的现代玩具观念及相关表现

民国学人不但吸收与同化了西方的工具性玩具观念,还创造性地把玩具作为服务民族国家救亡图存的政治工具。

(一)认可玩具作为工具的现代观念

工具并不是一个新概念,但把玩具认同为工具却是一个新观念。玩具是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工具这一观念自西方传入后迅速得到民国学人的高度认同,无论是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还是任何关心儿童玩具的一般知识分子,都不约而同地把玩具视为儿童发展的有力工具。如周作人认为“游戏者儿童之事业,玩具者其器具”,[24]其中“器具”并不是普通的用具,而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意思。玩具由从前“是小孩子随便玩玩的东西”,[25]且“素被贱视”之物转而提升为与各行各业都所必备的工具相齐平的地位,[26]正如丰子恺所言“游戏是儿童的职务,玩具是游戏的工具”。[27]陈济芸也认为,玩具是“便利发育的工具”,是“本能发达的自然的辅助品”,[28]是“教育儿童的一种教具”。[29]王国元甚至提出,“玩具为儿童教育唯一的工具”。[30]各大报刊与杂志上纷纷发表“儿童的玩具,真是教育儿童绝好的利器”,[31]“玩具是增进儿童智识技能的工具”,[32]“玩具的目的就是要增进儿童教育的效率”等观念。[33]

由于认可玩具为儿童游戏与教育的工具,因此玩具必然会分有工具的属性,即以经济而有效的方式达成目的,同时使自身的意义附着于活动的外部结果。在民国学人对玩具的论述中,其工具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其一,儿童不同领域的发展与不同目的的达成需要不同的工具。陈济芸在《玩具与教育》一书中把玩具按作用分为练习感觉、培养智力与涵养情意的玩具,其中每种功能又有更细致的发展目标,如培养智力的玩具细分为培养好奇心、记忆力、想象力、观察力、推理力的玩具。[34]王国元在《玩具教育》一书中把玩具的种类和效用分为发展智力、训育、审美、感觉和体育的玩具。[35]陈鹤琴则认为有教育价值的玩具可以发展儿童的动作,启发儿童的思想,陶冶儿童的情绪,发展儿童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唤起儿童尚武的精神。[36]其二,不同年龄的儿童需要不同类型的玩具来促进他们的发展,如贾丰臻在《教育上之玩具观》把玩具按照婴儿前期与后期、幼儿前期与后期进行划分,其中婴儿前期又具体细分为仰卧、安坐匍匐与起立步行期。[37]在所有民国时期关于玩具的编著中,都可以看到“儿童的年龄性质与玩具”这一议题。[38]其三,不同性别儿童需要与性别特征相匹配的玩具,通过不同成长路径来支持男孩成为爱国尚武、英勇好学的男子汉,女孩则成为顾家能手。[39]周作人在《儿童玩具二》中建议:“令小儿于娱乐中自长智慧,若绘牌、积木、套环……不倒翁皆胥可用。在女儿则予以手鞠或弄偶人为着卸衣服,又陶或木制家居可拟为居家,以及折纸剪花诸戏,皆相适也。”[40]总之,玩具成了支持不同年龄与性别儿童能力发展的工具,这也使得现代游戏和玩具与传统游戏和玩具有了质的差别。原先玩具根据游戏的需要而生成与定义,而现在则先于游戏而存在。玩具成了游戏的结构性要素,因此陈鹤琴断言,“玩固然重要,玩具更为重要”。[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