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视对幼儿执行功能的即时与长时影响
作者: 熊怡程 喻昊雪 刘玉平 李卉
[摘 要] 执行功能是幼儿诸多方面发展的心理基础,电子媒体对幼儿执行功能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本研究采取间隔6个月、持续1年的追踪设计,利用交叉滞后分析,验证看电视对幼儿执行功能的即时与长时影响。结果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儿12个月后的执行功能得分显著高于幼儿在研究开始时和6个月时的执行功能得分;在研究开始、6个月和12个月这3个时间点上,幼儿周末看电视的时间都显著多于平时;在这3个时间点上,幼儿每周看电视时间均与其执行功能呈负相关,表明看电视对幼儿执行功能有即时的消极影响,但是看电视不能长时预测幼儿的执行功能,表明看电视时间与幼儿执行功能的纵向关联不显著。为保护幼儿的执行功能不受电视的即时负面影响,父母应避免让幼儿过早接触电视,科学控制幼儿的电视收看行为,丰富幼儿假期在家的一日生活,增加亲子相处时间,用现实游戏等真实互动代替媒体形式的活动。
[关键词] 执行功能;电视;电子媒体;学前儿童
一、问题提出
执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指个体能够有意识并且有效调控自身行为和思维的一系列高级认知能力,[1]它是一种能调节认知系统的复杂功能,也是幼儿与媒体相关研究中的关键变量之一。执行功能由工作记忆(working memory)、抑制(inhibition)与定势转换(set shifting)[2]三项子成分构成。首先,工作记忆指用于临时存储和操控信息的系统,[3]通过从记忆中提取相关知识或经验,个体可以对目标行为做出预期与判断。其次,抑制是执行功能的核心,它是指个体为实现认知目标,抑制和当前目标无关的优势反应的能力。[4]最后,定势转换是指个体心理表征的转换能力,即个体从某一刺激的反应定势转变至另一定势以顺应情境改变的灵活控制能力。[5]执行功能的三种成分联系紧密,当面对目标任务时,个体需要利用工作记忆与定势转换做出预期判断与选择。同时,抑制还需要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保持有用信息,抑制无关信息,从而共同构成执行功能的作用。此外,由于定势的灵活转换需要以从工作记忆中提取的有关信息为根据,其中既包括了抑制,又与工作记忆交叉,因此,三者的联系还体现在定势转换可以作为工作记忆与抑制的混合。[6]
幼儿的学习与生活需要利用执行功能进行计划制订、干扰排除、注意集中、信息记忆与保持,同时还需要其进行灵活的规则转换与自我监控。[7]已有研究表明,执行功能影响着幼儿发展的诸多方面,如心理理论、社会适应、早期语言能力等,并能预测个体后期的学业成就,同时它也为个体在成年期发展更高级的认知打下基础。[8]执行功能在幼儿出生的第一年就已经出现,并在3~6岁得到显著发展。[9]约到12岁,儿童才能在大部分有关执行功能的测试中达到成人水平,而某些子成分的发展直到成年期才能成熟。[10]由此可见,学龄前期是个体发展执行功能的重要时期之一。然而,有研究者指出,3~6岁幼儿的执行功能子成分的发展趋势不一致。例如,在定势转换上,幼儿在4岁左右进入发展的转折与关键期,而在5岁后的发展趋于平稳;在抑制上,4岁是幼儿发展该子成分的关键期,在4岁半至5岁进入抑制的迅速发展阶段;在工作记忆上,幼儿约在5岁时步入工作记忆的快速发展期,相较于3岁半至4岁半的幼儿,5岁半至6岁半的幼儿的记忆规则和使用规则的能力更强。[11]值得指出的是,除了年龄,学龄前儿童的执行功能还会受到诸多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在内部因素上,现有研究发现,气质类型、脑部结构等会对幼儿的执行功能产生影响;在外部因素上,家庭因素(如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教育水平)、教师的管理、同伴互动等均能预测幼儿执行功能的发展水平。[12]此外,大量研究表明,电子媒体(如电视、平板电脑)对幼儿执行功能的发展也起到重要影响。[13][14]
伴随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电视为首的电子媒体在家庭中逐步流行与普及,并构成幼儿生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15]2020年,常识媒体(Common Sense Media)关于美国0~8岁儿童电子媒体使用的调研报告显示,2~4岁的儿童平均每天使用电子媒体的时间为2.5小时,5~8岁的儿童每天超过3小时(3:05),而0~8岁儿童日均收看电视和视频的时长占总屏幕使用时长的73%。在中国,收看电视也是幼儿日常休闲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16]《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19)——儿童校外生活状况》[17]提到,在上学日,我国3~15岁儿童日均使用电视等电子产品的时间达43.24分钟,在周末,平均使用时间则长达96.27分钟。[18]刘国艳等人通过调查深圳市3~6岁幼儿的媒体使用发现,幼儿每日平均使用电子产品1.13小时,每天使用时间超过1小时的幼儿达到70.81%,其中电视是幼儿使用最多的媒体,占使用时间的35.1%。[19]
在电视已成为幼儿日常接触的主要媒体的背景下,如何理解电视对幼儿发展的影响并谨慎对待幼儿电视等媒介的使用成为国内外政府与机构组织关注的重要议题。2021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对儿童数字化媒介参与使用的条例中强调,应保障儿童参与媒介的权利,提升其媒介素养,丰富他们的数字生活经验。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AAP)在2016年发布的建议中提到,2~5岁儿童每天使用电子媒体的时间建议控制在1小时内。[20]2021年3月,我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应严格把控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频次与时间,一次连续使用的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累计每天使用时长不宜超过1小时。[21]由此可见,针对幼儿电视等媒体的使用究竟应持有鼓励还是劝阻的态度目前在政策上尚未有定论,这也对研究者从长时的角度探析收看电视对幼儿发展的影响产生了迫切的需求。
电视是电子媒体的常见形式之一,它对幼儿发展的影响受到研究人员的较多关注。早期的研究人员很少直接研究电视对幼儿执行功能的影响,而是更多地关注电视和与幼儿执行功能有关的几个结果变量(如注意力问题和注意缺陷)。随着研究的深入,电视与幼儿执行功能发展的关系也在大量研究中得到探讨,但研究存在不一致的结论。一方面,有研究者认为,收看电视对幼儿的执行功能有消极影响。纳撒森(Nathanson)等人发现,幼儿的执行功能发展与其收看电视的时长呈负相关关系,且幼儿首次收看电视的年龄越小,其后的执行功能发展也越差。[22]另一方面,一些研究发现,收看电视能积极影响幼儿的执行功能。例如,杨晓辉通过研究发现,收看电视时长和收看儿童导向的教育类节目均与幼儿的执行功能呈正相关。[23]一项针对小班幼儿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收看电视的时间越长,幼儿的工作记忆越好。[24]近来,也有研究重点关注收看电视的短时效应,一些研究证实了短时的电视收看对幼儿执行功能的消极影响。例如,利拉德(Lillard)和彼得森(Peterson)围绕电视如何短时影响幼儿的执行功能进行探究,结果发现,相比于自由绘画的幼儿,收看了9分钟的快节奏的电视节目后的幼儿的执行功能出现了降低的现象。[25]利拉德等人的研究还发现,与收看慢速、现实的电视节目儿童相比,收看虚幻性节目的4~6岁儿童执行功能会受到损害。[26]李卉等人的研究结果则表明,收看含有虚幻事件的视频对幼儿的抑制有消极影响。[27]此外,李卉等人发现,相较于收看含有较少虚幻事件视频的幼儿,收看有较多虚幻事件视频的幼儿在随后的执行功能测试中表现更差。[28]
日常生活中,幼儿看电视的行为长期存在,电视对幼儿的影响也是持续的。以往研究表明,媒体对婴幼儿的影响可能存在累积效应。苏帕尼塔亚农(Supanitayanon)等人发现,在生命的前两年里,较早地接触电子媒体与婴幼儿较低的认知结果有关。[29]麦克哈格(McHarg)也发现,虽然3岁幼儿的屏幕使用时间与其执行功能没有相关性,但是2岁时幼儿的使用屏幕时间对其3岁时的执行功能有负面影响。[30]因此,本研究在探索电视对幼儿执行功能的影响时,更着眼于收看电视的长时影响。以往的横断面研究并没有得出因果关系的结论,深入地探讨收看电视时间与幼儿执行功能的因果关系需要用到纵向追踪的方式。本研究通过搭建交叉滞后模型,探讨收看电视与幼儿执行功能的纵向关联,以及收看电视与幼儿执行功能关系的方向性。另外,电视影响幼儿执行功能的追踪研究结果主要来自美国等其他国家,因此,关注本土文化下收看电视对幼儿执行功能的长时影响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综上,本研究采用间隔6个月,共持续1年的追踪设计,旨在从长时效应的角度来探讨收看电视与中国2~5岁幼儿执行功能的关系,进而为前人研究的争议提供更多证据支持,也对短时效应中发现的消极影响予以进一步验证。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首次施测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取浙江省宁波市的三所幼儿园,共收集有效的追踪数据289名。其中2岁组29人(月龄:M=31.69,SD=2.22)、3岁组74人(M=44.16,SD=3.17)、4岁组65人(M=49.68,SD=1.63)和5岁组121人(M=65.07,SD=2.32);男孩共130名,女孩共159名。由于存在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的儿童在抑制表现上有显著缺陷,[31]所以本研究还使用古德曼(Goodman)编制的儿童长处和困难问卷(父母版)(Strengths and Difficulties Questionnaire, the edition for parents, SDQ)[32]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筛查,未发现情绪与行为异常者。就其家庭情况来看,59.7%的父亲和60.8%的母亲的教育水平是高中及以下,其他父母的教育水平均为大专及以上。大多数父亲(88.2%)和母亲(74.2%) 是全职工作。在愿意报告收入的216名家长中,约63.0%的家长月收入超过5000元。依据次年宁波市统计局发布的《宁波统计年鉴》,全市城镇集体以上从业人员的月均劳动报酬为4146.25元,表明大部分家庭经济收入在平均值以上。60.5%研究对象的家庭结构为两代同居,35.3%为三代同居。本研究采用由父母报告的问卷调查方法,每间隔6个月调查一次,共追踪调查12个月。
(二)研究工具
1. 媒体使用情况调查问卷(父母版)
该问卷参考安纳德(Anand)和克罗斯尼克(Krosnick)的问卷的编制,[33]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有关被试的人口学变量,包括幼儿的年龄、性别、父母受教育水平、家庭收入等;二是有关幼儿工作日和周末在家收看电视的时间。幼儿每周收看电视时长(单位:分钟)由家长报告的典型的某一工作日收看时间的5倍与典型的某一周末日收看时间的2倍相加来计算(即幼儿每周电视收看时长 = 典型的某一工作日收看时间×5+典型的某一周末日收看时间×2)。
2. 学前儿童执行功能量表
参照焦亚(Gioia)等人研究中的学前儿童执行功能时行为量表(父母版),[34]问卷使用之前,对其进行了英中、中英的互译,将其改编成中文版本。问卷共计15个题目,包括抑制(如意识不到他/她的行为影响或干扰了别人)、转换(如对计划或常规的变化会感到不安)、情绪控制(如特别容易不安)、工作记忆(如在多项任务中,只能记住其中一项任务)、计划和组织(如如果遇到困难,很难想到不同的方法解决)五个维度。该量表各维度对应执行功能的三个子成分。具体而言,“工作记忆”对应执行功能的工作记忆维度,“抑制”与“情绪控制”对应执行功能的抑制维度,“计划与组织”与“转换”对应执行功能的定势转换维度。要求父母依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对该问卷进行作答,采用3点计分法,从1表示“完全符合”到3表示“不符合”,其得分作为评估测试前幼儿组间差异的指标。经过前期对855名学龄前儿童进行的第一次测试,信度分析显示该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2,验证性因素分析的结果表明,χ2值为281.77,χ2/df为3.52,RMSEA为0.054,CFI为0.91,GFI为0.96,NNFI 为0.88。结果表明,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效度。
(三)研究过程
本研究为量化研究,数据采集的方法为问卷调查法,所有问卷填写与回收工作在幼儿园的会议室统一完成,幼儿园教师在问卷测量的过程中提供帮助,安排孩子的父母在下午接幼儿离园前进行问卷填写。第一次施测结束后,在6个月与12个月之后以同样流程再次采集幼儿数据。
(四)数据处理
本研究先使用SPSS 24.0进行方差分析,探讨幼儿收看电视的时间与执行功能在不同时间点的差异,然后采用Mplus 8.3进行交叉滞后分析,探讨每周收看电视时间与执行功能之间的相互预测关系。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幼儿执行功能的差异性分析
幼儿执行功能得分均数及标准差见表1。本研究探讨幼儿执行功能在不同时间点的差异,通过单因素重复测量方差分析,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幼儿的执行功能在三个时间点上存在显著差异,F(2,416)=11.30,P<0.001,η2p=0.05。时间点1的幼儿执行功能与时间点2的幼儿执行功能差异不显著,P>0.05,95% CI=[-1.16,0.45]。时间点1的幼儿执行功能显著低于时间点3的幼儿执行功能,P<0.001,95% CI=[0.71,2.20],时间点2的幼儿执行功能显著低于时间点3的幼儿执行功能,P<0.01,95% CI=[0.24,1.85]。